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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大约我爱你 作者:姜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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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正驾上回过头敲了一下我的脑袋。

    “今年奥运会,我们家想去北京旅游一圈,你去不去?”

    我在后座歪着头睡觉,听见他说的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问“什么?”

    他说“奥运会啊,你不知道吗?”

    我嘟囔了一句“知道,不去。”

    又没钱,哪儿都不去,等挣钱了,再去也不迟。

    他就不说话了,专心开车,我把车窗打开,冷风吹进来,顿时清醒了不少,手指抚摸着手机,里面有闻孟凉刚才发来的短信。

    我昨天给他发了短信说我今天要过来,他已经准备好了在等我,我想到他毛茸茸的样子,忍不住低头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人即将登场。

    ☆、第二十三章  常轩峰

    到我们那出租屋的时候,我问吕强要不要进去坐坐,他只是帮我把东西搬下来,然后摆了摆手。

    说是自己回去还有事情要做,没功夫陪我玩。

    我踹他一脚,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车越走越远,回过神的时候,闻孟凉正费力地往屋里边搬行李,我走过去帮他忙,他抬头冲我笑笑,头发,嗯,果然是毛茸茸的。

    桌子上摆满了我爱吃的菜,都拿着东西在扣着,以防散了热气,一种暖暖的感觉从心底溢出来,我跟着他走进屋。

    从背后抱住了他,头放在他的肩膀上,舌尖从他的耳廓滑过,他一动不动,半晌,挣扎着转过身来。

    我笑了一下,抱着他的腰跟他接吻,他如同往常一样环住我的脖子,吻得专心致志。

    我从他的衣服伸进去,冰凉的手直接贴住他的皮肤,太凉了,他不舒服地挣扎了一下,嘴唇从我嘴上离开,吻我的脖子,努力让自己的身体适应我的温度。

    次日开学,我睁开眼睛看着身旁熟睡的人,起身穿衣服,雪还没有化净,在阳光下有着晶莹的光芒。

    我收拾好东西,看到桌子上摆的饭菜,诧异了一下,又看到地上他跟昨天晚上摆向不一样的鞋子,才明白过来,他应该是给我做过饭之后才又去睡了的。

    看看时间,还够,我就坐下来吃饭,味道不错,是他一贯的风格。

    上了两天课之后,班主任说要按去年期末考试的成绩重新分一下组,孙晗已经跟李妍在一起了,李妍本来是收了闻孟凉的钱来玩玩,没想到自己也是一头栽了进去,两人就出双入对起来。

    分过组之后,没想到,我又跟孙哲坐到了一块儿,上初中的时候我是万年老二,却也没有抱怨过他,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学习方式很呆板,却正好适应着一部分人,如果他们突然放松,就会直线下降。

    孙哲大概就是,他从重点班跑到我们这普通班,成绩却还是一次比一次差,脸上都没有过笑容。

    我撞撞他的肘部,问“你知道刘苹在哪个班吗?”

    他摇摇头,厚厚的眼镜片反着光,我的眼睛看向侧前方的孙晗,看他睡觉时头一栽一栽的样子,有点儿回不过神。

    他昨天晚上又去通宵了,今天早上扫地的时候我看他没去吃饭,就问了一句,回来时给他买了吃的,也不知道他吃了没有。

    孙哲回答说“不知道。怎么了?”

    我突然生了恶趣味,低声说“刘苹以前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孙哲撇过头“别胡说八道。”

    他这样的书呆子,玩起来真是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我的余光看到他桌子上放了一本不像是课本的书,忍不住伸出手把它拿了过来,他也并没有拦。

    是一本古代诗词集,已经有些旧了,我翻开封面,第二页写着三个字。

    常轩峰。

    这个人字不好,写出来歪歪扭扭的,一点儿也没有工整的样子,我没见过叫这个名字的人,兴许是孙哲以前的朋友,不是我们班的。

    最近我们学了一点儿宋词,其实我对这个也挺感兴趣,不过闻孟凉对这个的兴趣肯定比我大。

    我比较喜欢他们写的词,很有味道,跟现代人的语言有很大的不同,这也许就是老师说的意蕴吧,我不太懂这些。

    正准备往后翻,我看到了他的名字下面,书页右下角的地方,有一行小字。

    南唐李煜,v587,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我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这个v587应该就是威武霸气的意思。

    忍不住笑起来,看来,这个书的主人很喜欢李煜的样子。

    我也挺欣赏他写的词的,头一次接触比较早了,还是小学的时候,开学没课本,语文老师就写了李煜的相见欢在黑板上,给我们讲,那时候小,什么也不懂。

    后来高中又学了一遍,才隐隐约约想起来小时候那点儿记忆。有一种时空错乱的荒谬感。

    我翻开来看了几页,老师从另一边走下来。

    我把书收起来,轻声跟孙哲说“把这书借给我看看。”

    他皱起眉头,说“这不是我的书,他不喜欢把书借给别人。”

    我有点儿愣,话说不就是一本书吗,至于?孙哲看我脸色不对,挣扎了一下,又点点头。

    说道“行,不过你别把书弄烂了就行,到时候我不好交待。”

    下课后我又问了一下,得知这个常轩峰是他原先没分班的时候认识的同学,人挺好,就是有个怪癖,不爱借书给别人看,他总觉得别人不珍惜书。

    我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书带回去,也可以让闻孟凉看看,他比我喜欢这些东西,我记得他的书架上也没有这个,兴许带回去了他会很高兴也说不定。

    我还有不到半年就高三了,班主任整天在说高二时多么多么的重要,是高中最重要的一年,要好好学习什么的。

    这话我上高一的时候也听过,八成他到了高三又要说高三是最重要的一年,反正每时每刻都得好好学习。

    四月份,又到了我的生日,这天正好是周六,我们也过星期,我妈打了电话说让我回家,好好庆祝一番。

    她说的庆祝大概就是买只鸡买点儿肉做顿好的,我长这么大也没吃过一块属于自己的生日蛋糕,我们那儿的人没有这个意识,蛋糕在生日的时候是可有可无的。

    我本来想着,上次刚回去过,这次就不回去了,我妈提出来,我也不想让她失望,就答应了,临走时跟闻孟凉说让他好好呆着,不要乱跑,就走了。

    上次他一个人出去,被一群小孩儿欺负,偷偷在他背后骂他,若不是让我撞见了,骂他们一顿,闻孟凉也不知道得受多大的委屈。

    哎,其实也不是,小孩儿跟在他身后骂他哑巴,他根本就不知道的。

    周五那天晚上,我坐在电脑前看小说,手机看着虽然方便,但是有点儿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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