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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赏画说人生

    第92章 赏画说人生
    “原因之二自然是钱了,所谓人是英雄钱是胆!”林小苏道:“我家跟你家如果成为亲家,我们两家财产平均数高达50亿开外,你想想,全大夏有多少人能到这个数目?达到这个数目的家庭,哪家后辈出门,不将脑袋昂上天?”
    丁若水轻轻按住了额头,一声呻吟:“你是懂‘平均’的!”
    后面的侍女目瞪口呆。
    夫人看问题真是精准啊,这女婿,脸皮的厚度着实匪夷所思,哦,不是,心理素质真的强……
    厅内,电梯的声音轻轻一响,一个中年人走了出来。
    此人,大约四五十岁年纪,头发有几许花白,戴幅眼镜,斯斯文文。
    林小苏和丁若水同时起身,迎上。
    “爸,他是小苏。”
    “叔叔好!”林小苏微微一笑,与这位传奇人物握手。
    丁礼忠打量了他一眼,微微点头:“来,那边坐。”
    “爸,要不,书房坐吧!”丁若水道:“他挺喜欢字画的。”
    “哦?年轻人喜欢字画的可不多!”丁礼忠道:“我恰好收藏了一幅韩属春的画作,知道韩属春吗?”
    丁若水心头猛地一跳。
    跟老爸看来是缺少默契啊。
    你真听不出来我让他进书房的意思?
    书房是整个别墅唯一能够放心谈话的地儿。
    你竟然直接问韩属春?
    韩属春是四百年前的古人,画坛上其实并不特别出名,不是这一行的人,有可能压根儿就不知道。
    你随口一考,他出个洋相,还有什么理由进书房谈正事?
    林小苏张口就来:“不知道叔叔收藏的是他早期作品还是晚期的?”
    “早期!”
    “早期好啊!”林小苏道:“韩属春这人跟画坛上其他人不一样,一般人晚期作品是毕生技艺之大成,越是晚期越好,而他恰恰相反,早期作品刚烈非常,中期人生陷入困局,悟出了刚过易折的人生大道理,画风突变,虽然看起来后期作品更成熟,但却失去了他独有的特性,反而泯然众人,这大概也是他在画坛默默无闻的真正原因。”
    丁若水眼睛睁大了……
    你小子难道做过功课?
    不然的话,你怎么会对韩属春这么了解?
    丁礼忠眼睛亮了:“走!到书房看看……”
    收藏,是他的兴趣。
    想看到他的收藏品,可是需要资格的,唯有真正懂的人,才能欣赏。
    二楼书房,门无声地开启。
    林小苏面前呈现出最完美的书房特性。
    书架两排,全是乌木打造。
    架内之书,有精装书,也有线装书,线装书,可是非同一般,甚至某一个朝代的线装书,一页就可以换一辆车。
    他的架子上,线装书至少二三十本。
    如果这些线装书不是有意仿古做旧的话,光是这几十本书就价值连城。
    乌木筒里,装着十几个卷轴。
    丁礼忠拿出一幅,展开,画上最显眼的是一把长枪!
    染血的长枪,枪尖断为两截,地上的石头轮廓分明。
    天是灰的。
    地是黑的。
    一个将领满脸血污,身上衣衫残破,唯一画出来的半只马蹄,也是残缺的。
    单以画而论,这没有多大的美感,甚至给人一种极其压抑的感觉。
    “知道这幅画,画的是哪场战役吗?”丁礼忠又一次发问。
    丁若水眉头都皱了起来。
    画道,是她的专业。
    她知道韩属春,也知道这幅《断枪图》,但要问这画,画的是哪一场战役,她也答不上来,老爸这书房里接待过的文化名人也算不少了,精通画道的大师级人物,也未必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他这要是还能答,那就真见鬼了。
    林小苏道:“韩属春的画风,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笔墨极尽夸张渲染,细节却处处彰显真实,此时将领身上穿的是秋衣,而地上却有积雪,远方隐有雪山,不是冬季,却有冬季的景致,只能是秋天的北部边塞。他平生感触最深的七场战役中,唯有一场战役符合这幅画的时间、地点,那就是……小金川战役!”
    丁礼忠真正吃惊了:“美院陈林教授也看过这幅画,他的判断是小金川、涌门关二者必有其一!你为什么排除了涌门关?涌门关才是他亲身参加,而且平生感触最深的战役,因为他的兄长战死在涌门关。”
    “涌门关的确也符合这战场全部的场景,但是,韩属春曾经在一封家书中写道:涌门关,兄长断魂地,家运转衰时,是故,下笔千回,未敢落墨。他自己都说了,涌门关,他不敢落墨,他都没画过涌门关,又哪有这幅《断枪图》?”
    丁若水皱眉:“家书?你在哪里见到的这封家书?”
    “我们相见的那个图书馆,有一本书叫《历代名人录》,里面有记载的。”
    丁礼忠哈哈大笑:“如果陈林教授今天在,兴许他会敬你一杯,我这幅画,他研究了足足一个星期,可惜他未曾看过《历代名人录》,所以连他都无法定论……来,再看看其他的。”
    其余的画作,林小苏也看了,每一幅都是珍品,每一幅他都能说出个一二三。
    一筒画看完,丁礼忠简直视他为知己。
    丁若水在旁边内心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这就是侦探?
    博闻强记到了这种程度?
    为什么对画这么精通呢?
    难道是因为当初的自己,提起了他对画的兴趣?
    看了画,林小苏目光被书桌后面的一块石头吸引……
    这石头,造型很古怪,象是一个老人,仰望苍穹。
    底座上,三个字:沉思者。
    林小苏围着这石头转了一圈,神态有些许异常。
    丁礼忠道:“你对翡翠也有研究?”
    是的,这块奇石,不仅仅是造型古怪,它还不折不扣是一块翡翠原石。
    林小苏轻轻点头:“稍微懂点。”
    “那你看出来这是哪个场口的料子吗?”
    “均江老料,均江老料也很特殊,别的场口皮壳越细越好,而均江老料皮壳就得是这种砂岩的,粗黑深沉,黑米糊浆,代表着里面充分内化。”
    丁礼忠目光闪烁:“除了这个,你还看出了什么?”
    “沉思者,这个名字取得好。”
    丁礼忠皱眉:“明明是仰望天空,给他取名叫沉思者,真的好吗?”
    林小苏道:“低头而思是思,仰头而思又为什么不是思?相比较而言,我个人更喜欢仰头而思。”
    “为什么?”
    “因为人啊,只有抬起头来,才会在无极限的天地面前知道自己的渺小。才会真正顺着彼岸星河的指引,而步步向前。”
    丁礼忠轻轻吐口气:“这名字是我取的!这也是我写下这三个字时的本意!”
    做基因技术研究的人,每一步其实都是踏前人之未踏,每一步都充满未知,唯有怀有“天地无穷,我如蝼蚁”的心态,才能提醒自己谨慎行事,避免坠落万丈深渊……
    警醒自己!
    这才是这幅奇石放在书房的真正原因。
    丁若水心头微跳……
    她当然也见过这幅奇石……
    她还曾问过老爸,你是不是写错了?
    老爸没有回答。
    今天,她得到了回答!
    来自自己冒牌男朋友的回答。
    只需要这个回答,他就已经过了老爸这一关。
    这个男朋友,过关的本事,真是了得啊!
    佩服佩服!
    林小苏轻轻一笑:“叔叔,到楼顶坐坐怎么样?”
    “楼顶?为什么?”
    “因为在楼顶,叔叔你可以仰望苍穹。”
    丁礼忠笑了:“你呢?”
    “我可以看看南湖美景。话说你这里最好的观景平台,应该就在楼顶。”
    “走,转移战场,上楼顶!”丁礼忠今天兴致是前所未有的高。
    这大概也是因为他看这个女婿越看越顺眼的原因。
    楼顶之上,是一间茶室。
    硬门为栏,玻璃为顶。
    奇花异草点缀其间,这些花草,只是寻常品种,并非基因产物。
    丁若水亲手操壶,给两人倒茶。
    她似乎真的进入了角色,真的将林小苏视为她的男朋友。
    林小苏目光四下一扫,也为这座别墅观景台而赞。
    远方是高楼,尽现大都市的繁华,面前是一湖碧水,精致无瑕。
    风吹过,带来的不知是闹市气息,还是湖水的气息,立于这片天地,真正是闹中取静。
    “有什么感慨?”丁礼忠微微一笑。
    林小苏轻轻一笑:“叔叔,我听若水多次说起过你,我还以为你只是一个专心研究技术的老学究,没想到你还挺有生活气息的,居然还喜欢玩字画、翡翠。”
    “你终于也看错了一回!”丁礼忠轻轻一笑:“我可不喜欢玩字画、翡翠,字画于我,只是感受历史气息,那翡翠于我,只是警醒。身为研究人员,立繁华而观蓝海,察来路而望星河。”
    “立繁华而观蓝海,察来路而望星河,说得太好了!时刻警醒自己,连翡翠都是用来警醒的。”林小苏道:“……叔叔,这翡翠你哪儿淘来的啊?”
    丁若水眉头微皱……
    她觉得自家这个小男友开始暴露短板了。
    你跟我爸朝这高大上的议题一路前行多好啊,怎么老在提翡翠呢?
    翡翠虽然在民间价值不菲,但在百亿家产的人面前,真的很不上台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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