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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第276章 绝妙的点子

    第276章 绝妙的点子
    “谢谢你的款待,我们还要去下一家。”
    “对了,最近你们低调一点吧,上边可是下了严令,指名道姓的要打击你们和记呢。”
    杜sir与林怀乐的关系一向不错,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他都会进行提醒。
    而这,也是林泽豪对于和记现阶段执行的政策,就是要深耕中基层警员。
    等到过个十几年之后,这批中基层警员,总有一部分人,会变成中高层,到那个时候,和记的关系网,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闻言,林怀乐道:“大佬决定的事情,我们这些做小的,没有说三道四的资格,只有坚决拥护执行。”
    “不过,还是要多谢你的提醒,有时间就来我这里坐坐,别的不敢说,酒一定管够。”
    杜sir笑了笑,随后去包厢里将警员们叫了出来。
    悄无声息的来,又不知不觉的走。
    期间,不仅场子的生意没有受到影响,甚至还给客人们的心里,种上和记威势的种子。
    这样一来,以后他们再想要出来玩,一定会首选和记的场子。
    这,就是品牌效应。
    与此同时,这一幕,在和记旗下的场子,轮番上演。
    可惜,在和记早有准备,以及执行勤务的华人警员们坚定的立场之下,今天的行动,注定是徒劳无功。
    不过,两个庞然大物之间的对抗,本来就是旷日持久的,一时的得失,并不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这一点,双方都非常的清楚。
    在初期,双方都主要以试探为主,还不会动用太多非常规的手段。
    不过,随着事态的愈演愈烈,会发生什么事情,就不在预料之中了。
    ……
    尖沙咀,勘富利士道。
    飞全站在街边,看着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景象,忍不住的感叹道:“不愧是油麻地,跟洪乐的地盘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一旁的俊仔说道:“那当然了,这可是和记的地盘,更是威龙豪的大本营,不知道比洪乐高出多少个档次。”
    “就算是我们的老大飘哥,来到和记,估计最多也就能做一个地区话事人而已。”
    “跟同为龙头的威龙豪,根本就没办法比。”
    就连聪仔也附和道:“当然了,要我说啊,我们就应该加入和胜和,肯定比在洪乐有前途的多!”
    “以后我听说,在和记,哪怕是四九仔之中,都有轧宾士的,简直不要太潇洒呐!”
    两人的话里话外,无一不彰显着对于和胜和的美好向往。
    而且,在港岛的几十万四九仔之中,跟他们想法类似的人,绝对不是少数。
    毕竟,自从威龙豪上位之后,和胜和的发展越来越好,这都是被所有人看在眼里的。
    对于出来混的四九仔来说,无非就是求财,求名声。
    恰好,这两个要求,在和胜和,都能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这就造就了,和胜和是四九仔心中圣地的根本原因。
    听到这番话,飞全的双眼之中,也下意识的流露出一丝向往。
    “你说的没错,只有威龙豪带领之下的和胜和,才配得上我飞全!”
    “如果我们就这样贸然过档的话,飘哥那边恐怕不好交代不说,在人才济济的和胜和,我们也不好出头。”
    “在我看来,只有先做出一番大事业,在江湖上打响我们的名声,再过档和胜和,才能得到重用!”
    飞全虽然堪称自信十足,但终究不是傻仔,对于他们几人目前的处境,还算有着清晰的认知。
    顿了顿,飞全继续说道:“要想打响名声,我们首先就要将手里的粉散出去,赚取第一桶金之后,招兵买马,做大做强。”
    “说不定到时候,我们就有资格平地一声雷,得到威龙豪的重用呢!”
    这番话,使得俊仔和聪仔连连点头,脸上写满了向往之情。
    “这段时间,因为王氏兄弟销声匿迹的原因,港岛的面粉市场出现了非常大的空缺,价格也开始上涨,只要我们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岂不是要大赚一笔!”
    “说不定,到时候威龙豪会亲自拉拢我,过档和记,将我当成心腹培养……”
    此时此刻,飞全已经完全陷入对未来美好的畅享之中,甚至就连嘴角,都不受控制的高高扬起。
    不过,聪仔的话,再次将他拉回现实,“全哥,全港岛的社团都知道,威龙豪是不走粉的,怎么可能亲自拉拢我们呢?”
    “我们还是先想想,现在手里的这些粉,要散在什么地方吧……”
    自从飞全将家里的唐楼抵押贷了高利贷,用来进货之后,这段时间,那些催债的人,可是没少找他。
    如果,不是看在飞全比较受到洪乐龙头飘哥看重的份上,那些催收的人,早就开始给他上各种各样的手段了。
    饶是如此,飞全现在的日子,也不算好过。
    那些催收的家伙,虽然看在社团的份上不找他的麻烦,但是却在他家里的房子上,泼油漆,写大字报,搞得他母亲苦不堪言,神经衰弱。
    甚至,昨天晚上的时候,他们还将一只被捅了两刀的猫咪,通过窗户,将其扔进了他的家里。
    自从飞全做了四九仔之后,就很少回家,他的父母也早就离婚,所以当时家中只有他母亲一人独居。
    猫咪在受伤的情况之下,因为疼痛的原因,自然会感受到恐惧,不受控制的在屋内狂奔。
    鲜血,自然就通过奔跑,散落在屋内的各个角落。
    甚至,就连躺在床上睡觉的飞全母亲,都没能幸免。
    半夜,当她醒来之后,发现身上、脸上、屋子内,入目所及之处,全都布满了殷红的鲜血,当场就被吓得昏了过去。
    如果不是失眠邻居恰好听到了猫咪凄厉的叫声,才选择报警的话,估计现在飞全的母亲,尸体都硬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飞全自然想用最快的速度,将手中的海螺音出手。
    否则,万一他的母亲因为这件事情出什么意外的话,将会成为他这辈子的遗憾。
    将纷繁复杂的念头压在心里,飞全长出了一口气,缓缓说道:“洪乐的地盘,我们肯定是没办法了,因为社团有这方面的业务,而且人头太熟,一旦我们被人认出来,一定会被飘哥家法处置。”
    “之前我们在洪泰的地盘尝试过,可是我们初来乍到,根本就没有人买我们的货……”对于那些瘾君子来说,在买货的时候,也是优先选择相熟卖家的。
    首先是怕钓鱼执法的存在,再一个就是不知道货的纯度如何,害怕上当受骗。
    对于这些零散买家来说,可没有先尝后买的说法。
    闻言,俊仔皱眉道:“那我们到底应该去哪里散货呢?”
    “现在全港岛的社团,都在走粉,地盘早就被人占上了。”
    “我们总不能去皇家港岛警队总部大楼的门口,去寻找买家吧?”
    聪仔则是有些失落,道:“早知道散粉这么费劲,我们就不买这么多的货了,现在也不知道没有银纸吃饭……”
    为了进货,他们早就搭上了全部身家,这段时间吃饭也全都靠着洪乐的名头,在旗下商户那里吃的霸王餐。
    这时,飞全突然眼神一亮,道:“简直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说到港岛没有走粉存在的地方,除了皇家港岛警队总部大楼以外,还有一个绝佳的地点!”
    “什么地方?”俊仔和聪仔,异口同声的连忙问道。
    飞全张开双臂,道:“不就是眼前这片地方?”
    闻言,俊仔和聪仔当即就是一愣。
    半晌,聪仔伸出手,摸了摸飞全的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怎么开始说胡话呢,难道是饿的昏了头……”
    飞全照着聪仔的大肚子就是一拳,呵斥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和胜和的地盘,不就没有走粉的存在吗?”
    “与其在别人的地盘,不知道跟多少卖家竞争,不如独享整个区域!”
    聪仔捂着肚子,一脸委屈的模样,嘴巴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却害怕再被打,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俊仔却是摇头道:“在我看来,在和胜和的地盘散粉,与在皇家港岛警队散粉,风险都非常的大。”
    “而且,与前者相比,就算被警队抓到,无非也就是进赤柱罢了。”
    “但如果落在和胜和的手里,我们估计连命都要没了。”
    俊仔这番话,可谓是老持承重之言,分析得有理有据。
    但是,在飞全听来,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话不是这么说的,在和胜和的地盘,有着得天独厚的客源优势,起码我们不用一个个去询问。”
    “而且,就我们手里这点货,说不定遇上一个大客户,就直接被一扫而空了,根本就不用担心暴露的问题。”
    “就算没有大客户,一晚上的时间,也足够我们散完两百克了,到时候神不知鬼不觉,银纸就到手了!”
    眼看聪仔和俊仔都不吭声,飞全只好继续说道:“你们想想,我们当初了十五万买到两百克的货,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最少值二十五万港纸!”
    “短短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出一进,我们就能赚十万港纸,这个利润,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冒一次险吗?”
    “难道,你们就甘心,一辈子被人踩在脚底下,做最底层的四九仔吗?”
    无论如何,飞全都没办法再拖了。
    现在他的母亲,还躺在医院里呢。
    如果继续拖下去的话,被飘哥知道的话,一定会问飞全借高利贷做什么。
    届时,他背着社团走粉的事情,就完全暴露了。
    在社团有这门生意的情况之下,是不允许下面的人,私自经营的。
    想要做,可以,必须要经过上面的点头同意。
    这,也是社团的高层,维系权力地位的一种方式。
    飞全的行为,放在任何的一个社团,都是要被三刀六洞的。
    所以,他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将这笔货出手,换取资金还上高利贷。
    半晌,俊仔和聪仔对视一眼,长出一口气,点头道:“全哥,我们都听你的。”
    其实,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出人头地的想法并不像飞全那么强烈,甚至有些走火入魔。
    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义气,使得他们无法在这个时候,说出后退的话来,只能放手一搏。
    而且,就像飞全说的那样,只是两百克的货,只要小心一些的话,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定下计划之后,飞全几人决定先填饱肚子。
    由于囊中羞涩的缘故,几人只好随便选择一家小店。
    当飞全几人走进店内的时候,正好有着一桌客人。
    仔细看了看价目表之后,飞全几人找到一个位于角落的位置,坐下。
    店老板虽然是地中海,但脑后却留着颇有些狂野的长发,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白色厨师服,上面有着几个明显的油渍,外边套着一个黑色开衫,将袖子挽到手肘处,他迈着吊儿郎当的步伐,重重的将两碗面,放在桌子上,脸色很是难看。
    由于力道过大的缘故,面汤不受控制溅射出来,喷到其中一个叼着香烟,穿着格子衬衫的男人脸上。
    见状,飞全几人没有选择立刻点餐,而是坐在一旁悄悄观望。
    叼着香烟的男人,抹去脸上的面汤,有些无奈道:“劲哥,系唔系啊?”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见到低的呢,我就拜,见到高的呢,我就踩。”
    “所谓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屈呀!”
    被称作劲哥的老板一边十分嚣张的说着,还一边辅以肢体动作。
    那副嘴脸,看到飞全几人都有些恨得牙根发痒。
    说着,劲哥转身走到吧台,翘起屁股,身体开始前后摇摆,道:“点样?用枪打我啊,笨蛋!”
    听到枪这个词,飞全几人下意识的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之中,看到紧张的情绪。
    尤其是飞全,他下意识的捂紧口袋,因为,那里装着两百克的海螺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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