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宝记 作者:阿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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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当中最年长的土魔发了个问:你们知道,为什么独山的最高峰,要叫做娇娥峰吗。
其他几个土魔以为是老大又要来摆谱炫耀资历,便都说不知道。
其实谁不知道啊,青城君的事情大大小小在魔界都传遍了。娇娥峰就是因为青城君夫人才叫娇娥峰的嘛。不过,那妖妇可不是个好东西,在天地间撕了个大口子,害死魔界很多人。现在流传着的青城君的故事里,那妖妇虽也是重要角色,但除了青城君,最被大家喜欢的是青城拂袖所为的那个人,也就是为天下牺牲了自己的秋栖居士。
大家都在回忆着从小到大听了好多次的青城君的事情,但那个最年长的土魔却没有自己回答自己的问题,而是重归一言不发,只接着默默喝酒。
酒桌上的话题立刻又转移到了别处,没一会儿,再没有人惦记那独自枯坐的男人了。
第19章 第十九章
转眼,人间界又过去了很多个时代。如今正是在星际文明之前的幽暗前夕,人间的人们正在宇宙的凝视中挣扎。乐观的一派觉得,不用多久,人类文明的脚步就会遍布寰宇,悲观的一派觉得,人类文明是冲不破大过滤器的,能冲破早就冲破了。
但是这些坐在舒适的座椅上谈论未来的人们,并不是这个人间大多数的构成。极端的贫富差距,使得人们的生活也分化出不同的极端。而贫穷的,永远是多数。
由于地形极其复杂,第十大陆是少见的高级公民与低级劳动力共同居住的大陆。但也因其仍未“净化”,而多了很多全由人力提供的复古生活体验,又因为人群杂居,无论什么都能在这里找到,尤其是各种地下行业和边缘种群。这使得第十大陆成为星系内数百个居住地当中富有奇特魅力的一个地方。
就在第十大陆,高级居民区v43545到v43769的垃圾回收站中,有一个看样子只有十岁光景的小女孩,正在垃圾的小山里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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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记得,是在一个周末,十岁光景的我在垃圾桶里翻东西的时候,遇到了那个人。
周末的垃圾桶,东西总是特别好,如果赶上那种合家过的节日,那基本就是我们这些流浪者的兵家必正之地。尤其是那些高档社区的垃圾回收站,又干净,又特别多能吃能用的。就是进去不方便。
不过,我身手这么好,这方圆几公里,都是我的地盘,根本没有我进不去的垃圾站。
所以,上周末那晚,我等那些人都差不多该睡了,就翻进了v43545到v43769这几个高档社区共用的垃圾回收站。再晚点可不行,凌晨两点程序就开始运作了,那些垃圾就要被处理了。
可就在我使劲在垃圾堆里翻的时候,忽然有一只大手把我整个环抱,跟举起一只小野猫似的,轻轻松松就把我从垃圾堆里抱到了外面。
我不敢喊,好在早有准备,刚双脚触底,就抽出了靴子里藏着的匕首。做好要战斗的架势,面对面前这个人。
这个男人看起来十分高大,也很强壮。刚才他环住我的手臂跟铁打的似的,我必须要格外小心,瞅准机会就逃走。
我抬眼盯着他。他在眼睛那里戴着一个半面的面具。看起来形制好像只有城中化装舞会时,那些闲得流油的太太先生们才会用的半面面具。他穿着的衣服也很复古,好像我捡到的书上插图里的那些绅士。但是即使借着路灯我也看不清他的脸,不仅因为那面具,还因为他带着一个宽檐的帽子。
可即便如此,我也能看到他腰间那把长刀的铁味儿。我对于各种材质的辨别这些年已经练到依靠嗅觉也能分辨个八九不离十了。以这把刀用的钢,和护手的样式,依我看,如果我能拿到手,再找个地方卖了,估计住进这附近的小区里都不是问题。
想到此处,我摆了个笑脸,收刀入鞘。只是手放在身侧,随时可以再抽出我的匕首。我队面前的男人道:“这位大爷,您有何贵干啊?是不是错手丢了什么东西?小的在这附近熟门熟路,只要不是自己会跑的活物,基本都能给您打听出来。”我一边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一边观察他的反应。
“你可有名字?”
“……大爷问我名字做什么?”
“我看你,和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姑娘,有些相像。”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啊?能和大爷您的熟人相似,小的简直是得罪了。不过,小的没有名字。”
“没有?你的父母呢?”
“您看小的在这垃圾山里找吃喝用度,父母这种东西,小的能有吗?”
“……那你可有上过学?”
“没有。但是捡来的书小的读过不少,能写会说!大人可是有什么差事要交给小的办?”
“这样的话……我管着附近一个铺子,经营古董生意,名叫妖宝记,你听过吗?”
“听过听过!您可知道您家宝库上有一块瓦是松的?找到唯一一块缺了角的瓦,往北数七块,再往东三列,就是那一块。”我心想,总得先取得他的信任。另一方面,听到他是妖宝记的当家,不知怎的,我也没有之前戒备了。我别提有多喜欢那铺子了。
“看来,当初程爷李爷坚持要用老的形制造屋子,忘了还有这个麻烦。”
“我啊,可喜欢去您家铺子顶上看星星了,若是没有星星可看,我就掀开那方瓦片,瞅瞅里面的宝贝。这些年我可看到了不少宝贝呢,晚上做梦都多了好多开心事。”
“既然如此,就来妖宝记当个学徒,学一门手艺,也不用再像现在这样辛苦。”面前这男人竟然对我如此说道。
我本想是放松他的戒备,等有机会就偷走他悬于侧身的那把刀,没想到说了几句,这人不仅入了套,竟然还真的对我友善起来。
几乎,是友善过了头。
可是,这样的机会,我这辈子还能有吗?我就看了一眼被我撕破的那些个垃圾袋,刚经过的风中啪啦啪啦翻飞,就好像几面破旧的旗子,坐标一样插在我过去昏暗无光的生活上。
我有看了看我眼前的男人。他也看着我,一边抬手轻轻顶了顶帽檐。
路边的灯光有一瞬间照到了他隐着的脸。我才发现,他戴在上半脸的,并不是半面面具,而是一双机械眼。那镜片反射路边灯光的那一瞬,我看到是和春天时,风中零落的花瓣一样的浅红。
我还在想,真是个意外的选色,忽见他伸手在脖颈那里一拽,然后往我面前一悬:“无论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妖宝记,这个血石,你先留着。贴身带着,遇到危急的情况时,就打碎它,我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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