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明 作者:知白
第四十三章 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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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怀袖自然不会真的将李闲留在草庐打半年铁,也没有介意李闲拿她当年自困反省却反而导致她入了魔的笼子试刀。她已经放下了那段过往,又怎么会在意一个生了锈都锁不住心的笼子?
她反而有些欢喜有些得意,得意于,那一柄直刀的锋利。
切开了铁门切开了笼子,让人爱不释手。
当然,爱不释手的是李闲。
“如果半年内我不离开这里,你自己来取盔甲。如果我走了,会托人将盔甲送到你手上。”
她笑眯眯的看着李闲说道:“放心,没人昧了你的陨铁。”
李闲笑了笑:“你怎么知道我担心这个?”
叶怀袖眯着眼睛看李闲,意思是你难道不是这么小人的?
李闲了然,所以骄傲。
“我不虚伪。”
他说。
叶怀袖笑道:“就算我昧了你的陨铁当打造直刀的费用,你又能怎么样?”
李闲摇了摇头:“除了做个小布人写上叶怀袖三个字天天拿针扎之外,我还真的不能怎么样了。”
“你确定你敢?”
叶怀袖的语气让李闲嗅到了一丝危机,所以他抛出了杀手锏:“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后会有期了吧!”
跃上大黑马,李闲勒住这几天没有纵情狂奔而有些憋闷的大黑马对叶怀袖抱拳道:“无论如何,当说一个谢字。只是现在说这谢字怎么都矫情和虚伪了些,叶大家今日打刀的事我记在心里,他日……但愿不会忘了。”
最后几个字明显有所指,叶怀袖也不在意微微颔首道:“我不收你钱,也没要你什么保证,你这少年怎么这么啰嗦烦人?当然,亏本的生意草庐也从来不曾做过。至于你该付出的酬劳,一个铜板也赖不掉。”
“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李闲很认真的说道:“再说,也别提钱,多伤感情。当然,也别提感情……”
叶怀袖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吐出两个字:“滚蛋”
达溪长儒在马背上抱了抱拳道:“今日相助之情,达溪长儒铭记在心。算我欠叶大家一个人情,他日若有所需,达溪长儒绝对不会推辞。”
叶怀袖纠正道:“是他,不是将军您。”
达溪长儒摇了摇头:“是我,不是他。”
貌似毫无意义的话,但两个人都知道其中的含义。达溪长儒知道叶怀袖必然有所图谋,而这图谋说不定是什么万分凶险之事。所以他便将这人情揽在自己身上,将李闲撇开不掺杂在内。而叶怀袖的意思很明确,她要的回报和李闲有直接关系。
“将军威名远播,倒是也一样。”
说了句不着边际的话,叶怀袖微微施礼道:“我乏了,就不远送将军。”
达溪长儒抱了抱拳:“告辞”
李闲也抱拳,然后调转马头就要离开。
阿史那朵朵的侍女无栾忽然拦在李闲面前,她脸上的表情霾密布。看她脯起伏不定,料来是因为愤怒所致。她欲杀李闲而不得手,却被叶怀袖罚去樊笼自省,好端端在笼子里生闷气,却又被李闲那可恶的家伙一刀将笼子劈了。笼子裂了,而少女的自尊心也随即裂开了一道缝隙。
“他日,我必杀你!”
无栾看着李闲一字一句的说道。
李闲撇了撇嘴,懒得理会。
他拨开马头,绕过无栾。
抬手在大黑马的屁股敲打了一记:“跑起来吧黑硬!”
大黑马啾啾的叫了两声,撒开四蹄荡起一片尘烟飞驰而出。达溪长儒对叶怀袖点了点头告别,随即跟在李闲后面打马扬鞭而去。草皮下的尘土被两匹神骏的战马踏碎后扬起来老高,尘烟散尽时,那两匹马已经跑出去了挺远。遥遥的,还能隐约听到那少年狼嚎一般五音不全的歌声。
“抱一抱那个抱一抱……抱着那个妹妹上花轿……”
“咳咳!”
无栾咳嗽了几声狠狠的瞪着某人的背影,脸上是能杀人的表情。她之所以这个样子不是痛恨某人的歌声之下流刺耳,而是因为大黑马启动时候踢起来的尘土都在她身上。
阿史那朵朵理所当然的没有出来相送。
或许,在她看来那个少年还不值得自己多看几眼,又或者是,隐隐间有些愧疚而不想面对?
她站在窗边,闭着眼,听见远处嘶哑狂傲的歌声,微微抿嘴而笑。
但愿
她在心中说,但愿再无相见之日。
李闲和达溪长儒汇合了还守在远处的血骑兵的时候,独孤锐志和朝求歌正在吵架。吵架的内容乏善可陈,无非是如果达溪长儒和李闲再不回来用什么办法冲进去救人。当然,这仅仅是两个人空等闲极的无聊之争罢了。达溪长儒身上带了信号烟火,若是真的有什么危机早就召唤他们过去了。
“还是下毒快些,今日风向正对,我在半里外点几堆火放烟过去,一下子撂倒所有人岂不省事?”
独孤锐志自负道。
“对啊对啊”
朝求歌撇嘴道:“包括将军和安之在内是吧。”
独孤锐志也不脸红,理直气壮的说道:“半个时辰之内死不了,我再救就是了。”
朝求歌辩驳道:“如果草庐中真有埋伏,以突厥狼骑的速度能给你堆柴禾点火的时间?几百支狼牙箭过来,你确定你还能救人去?”
独孤锐志道:“那依你之见,带着二十个弟兄直接杀过去就成?”
朝求歌道:“反正比你靠谱!”
独孤锐志张了张嘴用了很久终于想起李闲教他的一个词汇来反击:“傻-逼!”
朝求歌一愣,随即怒道:“你才傻-逼!”
不远处,某人一边抚着黑色直刀水波一样平滑的刀身感受着锋刃上的森寒,一边摇头叹气自语道:“是我不好,这个词实在不该教他们,若是过早的出现在史书之中……”他打了个寒颤:“想想看后世的那些学者翻看史书见到这种词汇,那才真傻-逼了……”
众人收拾了一下启程回家,回去的时候心情又是一番景象,轻松愉快,甚至有的血骑还饶有兴趣的纵马追一只瘦的皮包骨的野狐。
“特勤,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李闲他们离开后不久,一队百余人的红披风出现在高坡上。其中一名红披风凑近领军者身边轻声问道。
“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为首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典型突厥血统的男人,卷发碧眼,身材雄健。穿一身蟒鳞金甲,头戴金盔,他骑着一匹血统纯正的特勒骠,得胜勾上挂着一柄宽背环首大刀,并不是草原人惯用的样式。此人脸色偏黑,想来是经常风吹日晒所致。留着络腮胡须,却并不显得落拓。
他盯着血骑兵离去的方向,眼神玩味。
“叶怀袖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啊。”
被称呼为特勤的突厥男子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要多事,看看契丹人和奚人打出了结果没有咱们就回去,别忘了可汗的交待,在奚人草场上建造一座能屯兵十万的木城才是要事,那些小鱼小虾不值得去理会。”
“遵命”
魁梧的突厥男子挥了挥手道:“去,告诉叶大家,就说我阿史那去鹄又来了,这次若是再不让圣女随我走的话,我就要放火烧了她那几间破房子了。”
“可是……特勤,圣女好像并不愿意回去。”
红披风的百夫长为难的说道。(注1)
“笨蛋!”
阿史那去鹄在那百夫长的背上抽了一马鞭骂道:“只是让你去那么说,谁想真的带走圣女了?我只是让那个疯女人知道,她该做的事应该抓紧去做了。”
他摆摆手:“再去几个人告诉苏啜新弥,让他在弱洛水边上烤好了羊羔等我!”
“遵命”
百夫长应了一声,随即命令几个人分头去办。
阿史那去鹄看了看草庐的方向,又看了看东方青牛湖的方向。嘴角挑了挑,好像想到了什么愉快的事情。
北方六十里外
霫人新任的小可汗苏啜新弥站在弱洛水边上,看着已经解冻了的河水怔怔出神。一名侍从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苏啜新弥点了点头。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相对于站在他身边的壮硕男子显得太矮了些,也太瘦弱了些。所以,他看向那人时总是需要仰视,而这样的角度看那人,总觉得那人确实很高大,这让苏啜新弥难免有些自卑。
“我亲爱的兄弟!”
他抱歉的说道:“有个坏消息。”
他身边那男子正是契丹何大何部族的首领摩会,听到苏啜新弥这样说,他微微皱眉:“别告诉我,你又反悔了!”
苏啜新弥有些恼火的指了指身后说道:“我带来了一万名霫人勇士,已经到了这里难道我会反悔吗?埃力弗欺人太甚,战火已经烧到了我的草场边上,即便你不来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紧接着,他就好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可是……阿史那去鹄来了!”
他耸了耸肩膀:“你知道的,我的兄弟,阿史那去鹄不同意我出兵帮助你。”
摩会冷笑道:“苏啜新弥,同样的话我不想说两遍。我只是想让你看明白,突厥人耍的是什么谋诡计!如果我的部落战败了的话,下一个就是你!”
苏啜新弥一愣,苦笑道:“如果我继续带兵往南走,只怕不用轮到下一个就是我了。”
摩会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走到自己的战马边一跃而上。他打了个呼哨将自己的侍卫们召集过来,然后俯身对苏啜新弥说道:“我的兄弟,请你相信我,我会带着我的部族勇士战斗到最后,即便失败,我们也会站着死去。而你,狗一样多活几天吧,等奚人抢了我的草场养肥了战马,有突厥人撑腰他们的刀子就会指向你。”
他拍了拍战马,带着护卫呼啸而去。
十几个契丹人高声唱着歌曲,犷的歌声传出去很远。
我骑着我的战马,就能走到天边。
那里有美丽的姑娘,有肥沃的田和无数珠宝
那里不是我的家
我会带着奴隶回来,带着粮食回来,带着荣誉回来。
骑上我的马,挥舞弯刀。
让敌人哭泣吧,让敌人流血!
(注1:突厥可汗的子弟称为特勤,本书中阿史那去鹄为虚构角色,请各位历史达人专家学者切勿深究,拱手拱手。另,突厥军事官职的称呼相当头疼,比如什么乙斤屈利啜,达干,阎洪达,苏尼之类的,繁琐且不清楚其具体职责,所以为了写作方便阅读顺畅,基本军事单位还是以百夫长,千夫长之类的来称呼,我是为了你们阅读上能轻松些,嗯,这是真的,绝对不是我懒……)
ps:结尾处的歌谣,二吗?嗯,是我瞎编的,用了不到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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