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真first blood来了
这里离周金二人寄居的学校不远,估计换个方向绕点路,就到学校了。
而那个黑影在墙头不知道磨蹭什么,是寻找合适的位置?还是接应同伙?
是进去?
还是出来?
总不会是发现了自己,然后藏起来了吧?
夏日的夜,突然安静的只听得到蝉鸣蛙叫。
王援朝确定那个黑影,就趴在墙头,没动。
他屏气凝神,默默的将一级头、一级甲、拳套都装备上,有备无患嘛,然后就在一边蹲守。
两边就这样僵持不动。
比耐心嘛,他才不怕咯,他这个位置能动,便于观察,而对方呢?那個姿势难受,位置也不安全。
谁耗得过谁?
果然,过了大概十分钟左右,黑影动了。
王援朝继续不动。
又过了十来分钟,黑影从趴着变成了骑坐墙头,双手快速的拉着什么,好像在水井提水一般。
只是三两下功夫,黑影手里明显多了什么。
天上的月牙太细,月光太弱,实在看不清楚。
只知道黑影对着外面,双手开始往下送,这是要把东西放下来!
一阵轻微的磕碰,重物着地了!
这一切说起来慢,其实就几个呼吸,不到半分钟。
黑影一个翻身,就从墙上翻了下来。
虽然黑影极力控制,但动静还是稍微有点大,落地的那声闷响,在夜里十分清晰。
黑影并没有轻举妄动,安静了一会,似乎在地上摸索了两下,捡起什么东西,就要走路。
好巧不巧的,方向还正好往王援朝这边过来。
近了!
更近了!
王援朝趁其不备,一拳砸向对方太阳穴。
“嘭”的一声,那人晃了晃,“噗通”一声,倒了下去。
这装备了拳套的正义铁拳,滋味爽不爽?
hetui!
王援朝吐了口唾沫,嘴巴干的厉害。
这孙贼,让他埋伏了这么久,难受的要死。
他围着那人转了一圈,上前就去拎那个袋子。
一入手,差点没拎起来。
什么玩意?这么重?
不管了,他将袋子直接收进了空间,回去再慢慢看是啥吧!
“噗——硄铛!”
地上那人挨了一拳,可能晕了一下,但倒下的那一刻,几乎就清醒了。
麻蛋,这么小心,还真的有埋伏!
他是听到外面路上有动静,才趴着不动的,觉得过了那么久,应该只是路人。
但还是小心的不断试探。
然后飞速的将东西运出来,搬走。
直到没走多远,脑袋就挨了重重的一拳。
那人已经潜伏的这么近了么?明明记得路人的声音还很远来着。
敌人或许太自信了,只是用了拳头,而且没有补刀!
于是趁着王援朝提袋子的瞬间,他摸出匕首,对着王援朝的心口,就狠狠的攮了过去。
然而王援朝不但没有如他预想的那样倒地不起,匕首还因为太过用力,直接崩断成了两截。
那种坚硬感,绝对不是骨头和肌肉!
这人居然还在身上绑铁板???
太荒诞了吧?
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出什么了。
偷袭反杀不成,这恶劣的行径直接惹恼了王援朝,老子只是给了你一拳,你居然要捅死老子???
要不是他行动之前都是装备齐全,刚刚那一下,他这辈子就完了!
他好不容易才穿越过来的!!!
刚刚的一念之仁,差点连懊悔的机会都没有!
对方狠,他也不会手软,怒火中烧的王援朝,杀猪刀瞬间出现在手中,“噗嗤”一声,就扎进了对方心口。另一只手还顺势捂住了对方的嘴,避免对方叫出声来。
对面哪里还叫得出声?
这下是真的瘫倒在地,还有“啪嗒”一声,似乎什么东西掉落在地。
捅完了,王援朝脑袋有点冷静了,但捅都通了,只能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这人塞进了空间。
顺着刚刚的声音在地上摸索了一下,摸到一个冰凉的家伙,吓了一跳,差点惊叫出声。
居然是把手枪!
枪啊!
大夏天的,王援朝冷汗都出来了!
幸亏刚刚动作利索,脑袋上头,没有半分妇人之仁啊!
这狠人,匕首不行,就准备动枪了!
什么仇什么怨啊!
真不把人命当回事了是吧?
在死亡边缘逛了两圈,王援朝口干舌燥,浑身发软,心脏砰砰砰的似乎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他紧紧按住了心脏,好让它跳的不要那么剧烈。
缓了好几息,勉强扶着墙站直了。
左右看看,没有动静,还好。
于是又拿出电筒,将地上照了一遍,打斗痕迹不明显,也没什么血液,因为对方直接被他快速收进了空间。
收拾起崩裂的匕首和其他零碎,他收了手电筒,回头去找自行车,发现走路都不能走直线。脚底仿佛踩在了上……
出息!
好歹这些天,跟着小妹混,也是涨了见识,也是见过许多死人的。
他终于骑上了自行车,就往小四合院跑,周蓉和金素英,对不住了,不能去看你们了。他归心似箭,然后车子却好像沉重的厉害,蹬不动。
出了小巷,上了大路,昏暗的路灯,他都觉得刺眼的厉害。
车龙头一拐,他情愿从北面绕个大圈子,也不想在路灯下骑车。
只有在黑暗中,终于感觉车子轻快起来了。
回到小四合院,已经是凌晨3点半。
正常这个点,他应该倒头就睡,但现在却亢奋的紧。
他先是拿出那把手枪,做工比较精致,不到两斤重,差不多20公分长,枪把中央有一颗五角星,就是不知道是54式,还是51式。
把玩了一会,就摸清楚了保险在哪,但也不知道保险往哪边是开,哪边是关。
又摸索了一会,居然拆下了弹夹,里面有满满的8颗子弹。
他两辈子都没摸过这玩意,今天算是涨见识了。
这玩意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他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可惜不能试着打两枪。
他不断把玩着这家伙,仍然阵阵后怕,但凡他那会多犹豫半秒,他的一级甲,怕是扛不住这玩意的一击……
只能等有机会再练练了。
将手枪收好,将那个他都差点没拎起来的袋子拿了出来。
如果那家伙躺地上不动,其实也不会丢了性命,何必呢?
这袋子就是罪魁祸首啊。
打开袋子,嗬,亮瞎王援朝的眼,只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曾有半点虚言。
还真是贼。
也可以说是他王援朝的同行。
一尊精致的金佛立像,工艺精湛不是重点,重点是约莫30公分高,重量差不多是他的金蟾的两倍。上秤一称,28斤8两,好家伙!
就这一个家伙,王援朝觉得一晚上都值了!
除了金佛,还有32条大黄鱼,156条小黄鱼,点的他是眉开眼笑,一称重,合计30斤2两!
老天都要他发财啊!
还有12个丑丑黑黑的大银元宝,已经没法引诱起王援朝的兴趣了。银子这玩意,不值钱。
但还是负责任的称了下,37斤半!
最后连袁大头都不放过,有217枚,差不多也有10多斤。
这么一个小袋子,居然拎了一百多斤的金银,能不重么?
谁特么想得到呢,是吧?
哦,除了金银,还有个小皮袋子,打开一看,珍珠、宝石、翡翠手镯和扳指。
特么的,这么一大笔财富,确实要玩命的。
除了在丞相胡同,王援朝再也没有发现哪里有这样密集的金银珠宝了!
这孙贼不会是摸了人家的仓库吧?
麻蛋,难怪对方要对他灭口下狠手。
要是对方上来就拿手枪来一下,王援朝想想就颤抖。
回复了激动的心情,他又跑去院子角落空荡的杂物间,在地上撒了厚厚的干土,才点了灯,将那个狠人的尸体放出来。
放出来的时候,还是温热的,软的,但已经没气了。
对方也是一身绿,武装整齐,只是没戴帽子,不知道是不是丢了。
约莫二三十岁,皮肤不黑。
王援朝强忍心中的恶寒,开始摸尸,看看能不能找到对方身份的一些东西,或者其他值钱的玩意。
很遗憾,什么都没有。
对方单纯的就是喜欢金银财宝。
他将对方的武装带解开,扒了对方外衣、裤子和鞋子,然后开始又拿了根木棍,和皮带混合敲打、鞭打,打的对方头破血流,衣衫破裂,有点惨不忍睹,才又将尸体收回了空间。
明天找个拖尸队的大车,趁人不注意,将尸体扔上去就是了。
就这么些日子,爱因斯坦他有奶便是娘,已经极大的冲击了王援朝的灵魂。
所以,他顺手牵羊,求财不害命,已经真的很出淤泥而不染了,做好了原始积累,他就准备润了。
他将地上沾染了血迹的泥土也收拾好,待会就丢进河里去。
丢泥土之前,先将那些衣物和皮带,以及那根木棍,在灶台里烧了,最后烧了满满一大锅开水,而灶膛里,只剩下那个皮带头了。
王援朝将皮带头用火钳夹出来,用自来水浇凉了,也放进了空间。
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他出了门。
经过垃圾堆的时候,先扔了一只解放鞋。
到了河边,蹲下去,将那些泥土一股脑丢进了河水里,还有那枚皮带头,断掉的匕首,以及剩下的那只解放鞋。
收工!
回到小四合院,天色已经大亮。
他又检查了一遍仓库,将墙上没注意的血点刮掉,将地又扫了一遍。
王援朝还能用热水洗个澡,然后年轻的身体就是好,一夜没睡也不妨碍他精神抖擞的去南锣鼓巷找小妹汇合。
还能去食堂吃个早饭!
今天还要继续干干干!
(本章完)
第177章 真first blood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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