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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寻找人参

    第304章 寻找人参
    “雄霸回来。”
    林恒叫住想去追的雄霸,隔着三十米再射一箭,将其彻底毙命。
    他抬头向上看,地上这条血雉倒是好捡,但是峭壁上那条就有些麻烦了。
    找了一条勉强能上去的路,他了不小的力气才爬了过去,将其给甩了下来。
    两只血雉到手他很开心,这东西羽毛非常好看,可以剥皮去卖的,一只皮也能卖几块钱。
    不过他现在自然是懒得卖,最多把鸡毛拔下来,鸡皮可是非常好吃的部分。
    “来,你们两个有福了。”林恒将鲜血放出来滴在石头上,两只狗跑过来舔舐。
    再往上走一些,林恒就看到了大哥的身影,他手上提着两只棕黄色毛发的野鸡。
    “弟弟,我弄到了两只野鸡,一枪全打了。”林岳提着野鸡走过河笑着道。
    林恒提了提手中的血雉道:“我发现了四只,可惜你没在,不然一次性全打了。”
    “血鸡啊,这个能卖钱,你今天运气够好的。”林岳羡慕道。
    “运气确实不错。”林恒笑了笑,榛鸡他以前打过,血雉还是第一次。
    说完他又指了指前面高深的峡谷道:“继续赶路吧,就快到了。”
    两人继续前进,虽然才下过大雨,但这峡谷宽度一两百米,水流也只在最中间的位置,边缘区域都是比较干的。
    四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了之前林恒和高大爷、小姨父三人在峡谷搭建的庇护所。
    “今天要是回不去咱们就去庇护所休息了。”林恒指着对岸岩壁下的小山洞说道。
    这小三角形的小山洞是天然的庇护所,只需要简单遮挡一下就能避风避雨。
    林岳看着弟弟:“那咱们还要往前?”
    林恒笑着点头:“对,再翻两座山就到了,不过在这之前咱们可以先去庇护所把一些不必要的东西放下,免得一直背着成为负担。”
    “到底是啥好东西啊,你要跑这么远来。”林岳越发的好奇了。
    但林恒只是笑笑不说,朝着峡谷那边走去。
    下午三点钟,狗都走累了他们终于是到了目的地,林恒去之前熊猫所在的那片箭竹林看了看,好多竹笋,还有一些熊猫粪便,不过都是许久之前的了。
    最近这熊猫应该没有光顾这里。
    “老弟,现在该说了吧,总不能是来看熊猫粪便的。”林岳看着林恒问道。
    林恒摸着狗头看着大哥,也不再卖关子了:“这山里可能有人参,咱们分开找,大哥你要找到了就是你的运气。”
    林岳顿时愣住:“人参??”
    “你咋知道的?”
    “难道……”
    林岳想到了一个可能,震惊了。
    “是的,上次就在这里发现了一颗,不然也没钱搞那么多建设。”林恒笑了笑,具体的他就不透露了。
    “难怪啊。”林岳恍然大悟,拍了拍林恒的肩膀道,“你太厉害了。”
    林恒微微一笑:“那颗人参年份不小,我怀疑附近还有,咱们各自分开,谁找到就是谁的。”
    他不在乎人参被大哥找到,决定告诉他的时候他就希望他能找到的。
    生活太艰难了,他愿意帮助那些对他好的人,大哥无疑是从小就对他好的那个人。
    家里的农活他能经常偷懒,这背后是大哥帮忙干了很多。更不要说从小到大他对自己的照顾了。
    “我找了分伱一半。”林岳笑着道。
    林恒拍了拍大哥的肩膀笑道:“不用了,咱们兄弟不说这個。相信要是你知道这种地方,也会给我说的。”
    林岳使劲拍了拍林恒,点头道:“那好。”
    林恒先带大哥去了自己上次摔跤然后发现人参的地方,在这里并没有看到其他的人参。
    然后两人分开,各自寻找。
    这地方没有不代表附近山上就没有了,人参种子鸟类喜欢食用,一般很难在原地保留,但是附近山林很大概率有。
    就算种子发芽很难,但这是百年人参,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总会有人参种子发芽并且成熟的。
    “雄霸,努努力,要是找到了赏你一头猪。”林恒摸着雄霸的脑袋说道,来福的链子他也松开了,但对它不抱指望。
    “嗷呜呜~~”雄霸低声叫了一声,在前面这闻闻那里找找。
    林恒看着林下各种绿色的植物,一点一点的在里面寻找人参的踪迹。
    这是一项累人费眼睛的工作,在如此多绿色植物中寻找人参太难了,很多植物的叶子和人参很像。
    人参没找到,灵芝偶尔能发现一个,原始森林里这东西的数量算是比较多的。
    走着走着他又看到了一树木耳,还是构树木耳,和其他树上软软的黑木耳不同,构树耳特别的皮实,感觉和橡胶似的。
    但其实用它来涮火锅非常不错,很有口感,营养也丰富。
    美美的将其摘下来放进背包,然后继续寻找人参。
    猎物没怎么遇到,不时有些松鼠和小鸟,这很正常,大部分动物都是傍晚和清晨活动的。
    不知不觉就已经五点,林恒找完了一面山,依旧没有人参的踪影,他只找到了几颗灵芝,两颗野百合,一些鹿耳韭。
    黄姜看到了不少,但这东西不值钱还重,懒得挖。
    “咦,这些石蒜倒是开的不错。”停下来休息的时候,林恒发现了一大片石蒜。
    石蒜也叫彼岸,叶永不相见,但本身并不算罕见,山里经常能发现,这会正开着漂亮的橙色、红色的。
    坐下来休息,喝了口水靠在树上歇息了十分钟,他起身继续寻找人参。
    找这东西非是一日之功,暂时找不到也不用气馁。而且真要那么好找也就不会如此珍贵了。
    “汪汪!!”
    突然来福发出了一声吼叫,林恒抬头往过一看,只见一条和他手腕差不多粗的乌梢蛇正在飞速的朝山下溜去。
    这条蛇目测能有三四斤的样子,用来泡酒或者炖汤效果一定不错。
    虽然父母不让吃,但他还是想追上去看看。
    走了几十米这条蛇就钻进了洞中,林恒拿它没办法了。
    不过他本来就不想抓,因为抓回去父母也不让吃。目光看向四周,准备继续寻找人参。
    只是目光从左前方扫过的时候他突然愣住了,而后连忙跑过去查看。看仔细后林恒顿时有些失望:“三七啊,我还以为人参呢。”
    三七和人参都是五加科人参属的植物,长得特别像,认错了也正常。
    当看到这里长了一片之后,他就确定这不是人参而是三七了,再离近仔细一看就能很明显的区分出来了。
    “不过这也算是惊喜了。”林恒笑着道。
    本草纲目中记载‘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这也是极为贵重的药材,即便是现在,野生的特级三七干货价钱也和灵芝差不多。
    之所以不贵是因为它的产量比较高,不像人参那么罕见。
    就比如林恒面前发现的这些,足有二三十平米的一片,仔细看了看他辨认出了具体的品种。
    这是大叶三七,对应的还有羽叶三七等好几种,但药效都是一样的。
    从背包拿出一个短柄小锄头,这小锄头两斤重,但在山里是必要的工具,很多草药都需要靠锄头挖。
    用木棍挖或者是刀啥的的效率太低下了,所以就算重那也得背着。
    这林下都是腐殖土很松软,林恒拿着锄头扒拉两下就看到了三七的跟,有着很多小头,看起来和姜更像一些,一个小疙瘩挨着一个小疙瘩。
    所以还有叫它疙瘩七的。
    很快林恒就挖出来了三四棵三七,拿在手里有四五斤的样子,晒干的话差不多就是一斤重。
    三七分为冬三七和春三七,顾名思义,冬三七就是等结籽之后采摘的三七,品相一般,药效也不好。
    好的三七是春三七,就是七月份采摘,将打去,挖出来的三七蕴含的药效最高。
    “1、2、3……26、27,特等品啊,不愧是野生三七!!”
    数了数头数林恒震惊了,这野生三七了不得,随便挖出来几株竟然都是三十头的特级三七。
    三七的好坏区分是看身上的疙瘩,一个疙瘩就是一个头,同样的斤两内头数越少级别越高,国家药监局将其分为了13个等级。
    一斤三七干货20头、30头、40头都属于特等品,分别是一二三等品,都是特级范围内,是药效最好的三七。
    林恒这虽然是四五斤,但晒干就是一斤左右了,妥妥的特等品。
    同样的斤数头数越少说明年份越长,蕴含的营养价值越高。
    “只能说这里不愧是中华龙脉。”林恒咧嘴笑道,这三七可能生长有十几年了。
    “你们两个警戒啊,我要挖三七。”
    林恒看了一眼雄霸和来福,埋头继续挖三七。
    除了一些明显是最近一两年才长出来的小三七,大的林恒一个不留全掏了出来。
    了他三四十分钟,总算是将这一大片三七掏完了。
    看着面前堆成一座小山的三七林恒咧嘴一笑,从背包拿了一个蛇皮袋子装起来掂了掂。
    “有六七十斤啊,能晒十二三斤干的,全都是特等野生三七至少能卖六十块钱一斤,至少能卖七百块。”
    林恒自言自语开心的很,虽然没有找到野山参,但是也堪比一个年份低的人参了。
    “今天回去奖励你饱餐一顿大肉,还是有点用的。”林恒揉了揉来福的脑袋道,多亏它发现了蛇,不然说不定自己就错过这三七了。
    别看离得很近,有时候就在你脚底你都未必能发现。
    来福没有雄霸那么人性化,林恒说奖励它它也只是舔着他的手并不明白,很喜欢他给挠痒痒。
    扛着三七,林恒往回折返,这东西太重没办法背着继续前行了,这次寻找人参只能暂时结束,明天早上再来了。
    等回到庇护所所在的峡谷已经六点多了,林恒没等大哥径直回了庇护所。
    因为当初分开的时候就已经商量好了,到时间各自回家,他带着一条狗还有指南针基本上没啥危险。
    有狗警戒大型动物靠近肯定会被发现,然后就是猎枪完胜了,没什么动物干得过人类的科技造物。
    回到庇护所,林恒将东西放下,开始重新收拾这里。
    他们离开后似乎有老鼠光顾过,地上不少的老鼠粪便。而外面的避风墙也早就腐朽了,只能拿来烧火。
    七月份这大山深处的夜晚很冷,还是得做好防风。
    林恒去附近砍树重新做了一个框架,然后从背包拿出薄膜纸张开铺在上面,外面在放一些小树枝艾蒿就搞定了。
    庇护所弄好,他开始杀鸡和野兔。
    血雉的羽毛很好看,他干着拔下来装进塑料袋,回去秀兰可以用来做手工,这种羽毛粘成一幅画挂在墙上会很不错。
    他没有拿锅,但是大哥拿了一个烧水的小茶缸,之前放在了这里。
    他可以拿着烧水一点一点的烫皮,也能去掉大部分毛。
    烧水的同时他还剥兔子皮,从脖子割开,再从肚子划拉到菊,中途烫了三次鸡他才将兔子皮剥下来。
    刮干净油脂后就绷起来挂在通风处阴干。
    兔子的内脏掏出来看了看,也没有变质,将兔子肝脏和兔子心留下,其他的内脏就清洗一下连带着兔头一起烤熟喂两条狗。
    杀鸡的这会儿对面山上野鸡嘎嘎乱叫,让林恒有些不满,这些家伙太嚣张了。简直是无视他的存在。
    血雉和榛鸡林恒将皮烫好后也是留下了鸡肝鸡心,其他的都喂狗。他其实挺想吃鸡杂的,但是没有锅炒不了,放到明天拿回去肯定会坏。
    鸡心鸡肝和切碎兔子心兔子肝一起穿在了木棍上放在火边烤。
    鸡肉和兔肉今天都不吃,将表面内里都抹了盐之后挂在通风的高处,这样就算到明天回去也不会坏,可以多保存个一天。
    这些弄好已经八点钟,天彻底黑了,大哥林岳还没有回来让林恒有些担心。
    “走,咱们上去找一找。”
    林恒拿上手电背上弓包,带上两只狗出发了。
    “呼,这地方都有黄鳝!!”
    在水边看了看林恒有些惊讶,这夏天峡谷中河流里的水生生物不少啊,走了七八米他就看到了两条黄鳝,还有很大的螃蟹。
    他准备等找到大哥后来抓些鱼回去烤着吃。
    往上走了几百米,林恒终于看到了手电光,连忙喊道:“大哥,你咋这么晚才回来。”
    “快来给我帮忙!”
    林岳的声音传下来,带着激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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