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已到达深市北站……欢迎乘坐本次列车,前方到站……”
穿玫红色荷叶裙的女人踏着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率先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坐下,打开折叠桌,将手机立在桌上,继续跟自己的闺蜜语音聊天。
“我已经上车了……”
苏文婧将额角的碎发撩到耳后,身边行人来往不断,拉箱的滚轮声和背包的碰撞声不绝于耳,不多一会儿,她感觉到一片高大的阴影扫过她眼前,接着重重地坐下。
这冲击力,得是个两百斤的大胖子吧……
她在心中这般想着。
苏文婧下意识抬头看旁边的人,却发现身边坐下的人,不是想象中的大胖子,而是一个高大精瘦、五官深邃的英俊男人。
从苏文婧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如琢如磨的侧颜。
她有过一瞬间的恍惚,脑海里下意识的闪过几个词:剑眉星目、面如冠玉……
身边坐着的男人,他的脸和他的身材,都具备了完美超模的特质,只是……苏文婧皱了皱眉头。
男人穿着一件简单朴素的黑t恤,配上大方的休闲裤,哪怕是散漫随意的搭配,也穿出了别具一格令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唯独他胸前抱着的黑色登山包,让所有的一切都降了调。
――那是一个旧得能立马丢去垃圾回收站的破落背包,也不晓得使用了多少年,才会旧成这样,让人无语凝噎的破洞和乱七八糟的线头,恐怕……深市的乞丐也会嫌弃这样的包。
男人小心翼翼抱着胸前的那个破包,这画面,让苏文婧原本心中升起的旖旎心思全都消失殆尽。
不过是个返乡的农民工,就是长得俊俏了些,然而英俊能当饭吃吗?
再英俊也抵不过那不断攀升的房价。
“你可以把背包放去行李架上。”苏文婧出言提醒道。
听到旁边人的话,沈舟诚怔了一下,偏过头来摇了摇头,继续双手怀抱着胸前的包。
苏文婧见他不听自己的建议,也不再搭理,低下头来继续和闺蜜聊天。
高铁开始运行了。
沈舟诚微微抬起头,看向窗外飞速往后退的风景,在心里说了一声再见。
他怀里的这个背包,是当年他来深市时奶奶给他买的,他背着这个包来,如今也带着这个包回去。
沈舟诚轻轻一笑,温柔而珍惜地抱紧了怀中那个鼓鼓囊囊的破旧背包。
他那宝贵而珍重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抱着一袋金子呢。
实际上――
沈舟诚怀中这个小偷都不屑翻找的破旧背包,里面除了填充用的旧报纸外,剩下的还真全是金条。
华国银行出品,纯金制造,有五十克的,也有一百克的,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公斤。
都是他这些年积攒下来的。
三小时后,高铁到了永南市,沈舟诚在永南西站转车,四十分钟后到达谷平县南站,出了县城火车站,转两趟公交,前往清泉村。
两年前,县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现在各个乡镇村落,都已经连上了公交网络,曾经来往载客的白色面包车也全都消失了。
到了清泉村站,沈舟诚抱着背包下了车,大路距离他们村落,还有十五分钟脚程。
他走入了一条偏僻颠簸的羊肠小路,碎石头堆成的小路,非常硌脚,勉强走了一段后,看见一片水稻田,拐上田埂路,远远的,沈景看见了他们家的老房子。
老旧的木瓦房,木头的颜色已经发黑了,老屋前种了几棵桃树,这些桃树是沈舟诚小时候自己种的。
“咦,沈家的小子,你回来了啊?”
沈舟诚抬眸看去,是两个中年妇女,灰旧的衣裳,庞大腰圆,手上提着好几个红袋子,和普通农村妇女没有任何区别。
他笑着打了招呼,“婶子好。”
其中一个短发的,看见他就皱了眉,另一个短马尾灰白头发的,却冲着他谄媚地笑。
短马尾的是村里王长海的媳妇儿刘若兰,她热情道:“小沈啊,回来看奶奶?呀,你回来的正好,咱正准备着办喜事呢,苗苗要嫁去县城了,你正好能赶上喜酒!”
“是啊,回来见奶奶。”沈舟诚随口答。
听见他们俩的对话后,另一个短发的妇女脸色变好看了不少。她是王二叔王云贵的婆娘唐兰,唐兰皱着的眉头散开,笑着说起自家女儿的喜事,“咱家苗苗,要嫁县里的公务员了……”
唐兰嘴巴子利索地先夸了一通自己的好女婿,说自己的女儿好福气,眼睛却盯着沈舟诚暗示道:“以前你王叔说得都是浑话,做不得真的啊,你到时可别乱说。”
她丈夫王云贵以前特别看重沈舟诚,还曾说过想把大女儿苗苗嫁给沈舟诚。
因为王二叔对沈家有恩,所以当时沈舟诚没有拒绝。
不过最后这婚事也没成,因为唐兰极力反对,她特别看不上沈家的小子,也最是厌恶自己丈夫对沈家的帮扶。
唐兰警惕地看向沈舟诚,生怕他此时回来是为了搅和自己女儿的好婚事。
沈舟诚自然对王苗苗没有男女心思,他回来是因为其他的事,为了让唐兰安心,他点了点头,也不多说,说多了惹事难缠。
唐兰看他点头,心里满意极了:“下个月初三,你也来喝喜酒啊,咱们在县里大酒店办。”
“好,婶子,我会去的。”
沈舟诚转身就要走,却又被刘若兰叫住了,她想起什么似的叮嘱道:“小沈啊,村里要捐钱修路,你这些年在外打工也挣到不少钱吧,你可得多捐点,毕竟当初大伙可对你有恩啊……”
十七岁那年,沈舟诚的奶奶生了场大病,花了二十几万才把人救下来,沈家只有他和他奶奶,自然凑不齐这笔钱,所以这二十万,是村民们给他凑的,光王二叔就拿了八万。
为了还这笔钱,沈舟诚辍学去深市打工。
当时王二叔不准他辍学,沈舟诚成绩好,在他们那里,是出了名的优秀不凡,他的高中老师都说沈舟诚若是参加高考,肯定能考上国内数一数二的重点大学。王二叔那时就跟沈舟诚说,想要供沈舟诚读大学,让他们村里,出个优秀大学生,等沈舟诚读完大学参加工作,再把欠的钱还上,他还想把女儿苗苗嫁给沈舟诚,跟沈家结亲。
得知王二叔的打算,唐兰气红了眼睛,借了八万棺材本出去还不算,还想送那野小子读大学?还想把女儿嫁给他?
是,读大学很有用,但是读完本科要四年啊!还有他身上的二十万欠款,要工作多久才还得上?
他上面还有个老不死的奶奶,把女儿嫁给他,可不是推入火坑?
唐兰把王家闹了个天翻地覆,最后王二叔抽着烟妥协了。
十七岁的沈舟诚就跟着村里的打工青年一起去了深市,开始在工地和工厂干过,赚了些苦力钱,不过……幸好,学习能力强的人去哪里都不会被埋没。
沈舟诚英语成绩好,口语也流利,当时一家外贸公司缺人,他顶了上去,后来自学了管理学和经济学,掌握了多国语言,七年过去,随着公司做大做强,他也升上了中高层,有了股份分红。
他早就把欠的钱款全都还完了,不仅归还了本金,更是还了双倍还多……
……
村里人不知道这些,只当他一直在外打工,沈舟诚也没多解释,毕竟,对于乡镇村民来说,没有国家编制的工作,都是在外打工。
上个月他出了一场车祸,沈舟诚卖掉了公司股份,选择辞职回乡。
“好的,婶子,我要先回去看奶奶了。”说完后,沈舟诚大步往自己家走。
唐兰和刘若兰两个人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刘若兰小声道:“沈家这孩子,长得可真好,身高快一米九了吧?模样真俊,电视里的男明星都没他好看,其实苗苗真要配他也挺好,小姑娘不是都喜欢这样的。”
刘若兰心中唏嘘,要是当年王家舍得供他上大学,现在沈家小子名牌大学毕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模样还长得俊,性格又好又孝顺人还勤快……
谁不想自家女儿嫁给这样的。
“配个屁!”唐兰怒目圆睁,一个穷打工的,哪里配得上她的宝贝女儿。
刘若兰讪笑一声:“是啊是啊,你现在的女婿小陈更好。”
“那可不。”
“也对,小沈模样是长得好看,但是人憨,你看他嘴里都说不出几句好听的话……”
“没见过世面呗,现在这年代,就要那种会说话,朋友多的人,才混得出名堂,就好比小陈,而那种嘴巴笨的,只会傻读书的,活该吃闷亏……”
沈舟诚抱着怀里的背包,爬上了一个矮坡,直接跨过一米五宽的小水沟,他走到院子里,在水井边压水洗了手,村里家家户户白天不关门,沈舟诚直接进了屋。
“奶奶,我回来了。”
堂屋里一个头发灰白,矮小瘦弱的老妇人急匆匆走了出来,老人脸上的皱纹很深,头发只是散散地绑,跨过膝盖高的门槛,一看见沈舟诚,眼睛就红了,一个劲说:“回来好啊,回来好啊。”
沈舟诚把背包随手丢下,走到沈奶奶身边去搀扶她,沈奶奶却直把他推开,不让对方碰她,自己去拿了凳子,让沈舟诚坐下,这是个执拗的小老太太,沈舟诚不坐,她还不答应。
沈舟诚只好笑着坐下来,“奶奶,歇着吧,不用招呼我。”
沈奶奶摇头,自顾自去拿了个瓷杯,用开水仔仔细细烫过,打开白糖罐,舀上一勺白糖,往里倒了开水,“来,喝口水。”
沈舟诚看着沈奶奶忙活,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谢谢奶奶。”
“要洗手不?奶奶给你倒水。”
虽然沈奶奶嘴巴是在询问,但是身体却已经开始行动了。
沈舟诚低头抿了一口糖水,放下杯子,也没说自己已经洗过手,他蹲下来,将双手浸泡在倒满水的铁盆里。
红底鲤鱼图样的铁盆,带着上世纪的沧桑气息,盆底已经磨损得斑驳,里面装着井水,冰冰凉凉又清澈。
沈舟诚的双手,既修长又白皙,泡在水中,影影倬倬好看极了,以前有人说他长了一双艺术家的手。
过去的老房子,都有一个露天的平台,挖了水沟通往外面,洗手倒水都在这边。
阳光从屋顶照射进来,照进铁盆里,沈舟诚的手,在水里揉搓了一会儿,而后,他定定看向水中的手。
此时,光洁的手背上逐渐浮现了一层鱼鳞一样的东西,在微黄的阳光下折射出耀目的光。
1、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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