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蛊王?”姜遗光对着放在水晶盅里的一条小虫, 面露好奇之色。
谷先生得意又惊叹道:“当然,是不是觉得它长得不够威武?”
盅里静静躺着一条不过两寸又细又长看上去十分柔软的一条虫,通体光滑,分不清头尾, 看起来就像一截黑色的细绳。姜遗光从没见过这种虫, 闻言点点头。
“其实我也没见过。”谷先生拿根细得几乎看不清的银针小心翼翼地戳一戳它, 那蛊虫懒洋洋地动弹一下,甩了甩不知道是头还是尾的什么部位。
“不过我师父和我说过,蛊王就是这样的, 看起来不威风,不雄壮,还很不起眼。但谁要是小瞧它,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近卫在一旁张张嘴又合上,还是没提醒谷先生一条虫用威风雄壮来形容不太对。姜遗光也没提醒, 算了,他当自己也没听见吧。
“这么小一只,怎么杀人?”
谷先生道:“你往里面滴几滴血试试。”
姜遗光手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只剩一条浅浅的疤痕, 闻言他重新划开, 往盅里挤出细细一股血流。
令人惊讶的是,不论往里挤了多少血, 水晶盅里依旧干干净净——在接触到蛊虫的一瞬间,它就已经把血全都吸干了。而那条虫不过在原地蠕动两下,一点不见长大。
看上去简直像在变戏法似的。
一旁的近卫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看着那条虫的目光突然间充满敬畏。
这样的蛊虫要是放进人身体里……岂不是瞬间就能把人吸干?这么小一条虫到时再爬出来, 谁也找不到,简直死无对证。
“这下明白了吧?”谷先生用一种看稀世珍宝一样的眼神看着那条虫。“我了解的还不多, 只知道一点,如果是我师父,她会对蛊王更加了解。”
姜遗光:“敢问先生师父现在何处?”
说到师父谷先生就忍不住眉飞色舞道:“她是我们族里上一任的圣女,已经追随山神去了。”
“你们信奉山神吗?”
“当然!万物有灵,山有灵,水也有灵,人也有。”谷先生道,“山神会庇佑他那些信奉的子民。”
近卫纠正道:“是那些信奉他的子民。”
谷先生哦一声,重新道:“山神会庇佑信奉他的子民。”
姜遗光道:“听上去很有意思,我从来没听过,可以和我说说你师父还有山神吗?”
谷先生见着蛊王,心情十分好。他其实不年轻了,可依旧带着一股天真感,若不是这样姜遗光也不会直白提出请求。
他眨眨眼睛笑起来:“好啊。”
“其实我不是很厉害,我师父才厉害,现在蛊在我这里已经没落了。听我师父说,在以前,蛊根本不只是虫,万物有灵,有灵就能成蛊,鸟兽虫鱼、花叶纸笔都能成蛊,不过我也不清楚是怎么做的……”
“反正到现在就只剩下虫了,可能还有人会用其他的东西制蛊,但我不会。我师父会,她也去侍奉山神大人了,所以就失传了。”
谷先生不是中原人,说话有些颠三倒四,好在词句不缺,还能听懂。
关于山神大人,他也做了解释……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叫落花洞女?”
姜遗光和近卫对视一眼,皆摇摇头。
“落花洞女就是我们那边的一个传说,也不全是传说,是真的。”
从谷先生的描述中,姜遗光仿佛看见了湘西部落中和中原、北方完全不一样的风俗。湘西地势复杂,多山、多林、草木丰茂,水流似网密布,处处有洞穴怪石。因而当地人信奉各类神仙精怪,但凡山川木石无一不有灵,无一不赋予人性。
有一部分女子,她们到了适婚的年纪却不出嫁,性情温顺纯真,富有幻想,偶尔从山中洞穴边经过,便生出洞神眷顾的美梦,这样的美梦让她们更加注重清洁,羞怯又兴奋,时时喃喃自语。她们不再吃喝,整日面泛桃花,已完全陷入了被神明眷恋的美妙爱恋中,若是哭泣,便能将满树的绿叶都哭落,一直维持着这种状态,直到死去。
她们是神明的爱人,一旦出现落花洞女,凡人不敢娶,家人只能将她们梳洗打扮好,送去洞中。等过几日再去看,那些女子果然肉身已经死去了,但她们的身体仍旧如活着一般洁白柔软,还散发出奇异花朵甜香,那是洞神眷顾的证明。
据谷先生说,他的师父也曾是一位落花洞女。
只是他师父被送进洞中以后,慢慢又醒悟过来,她靠着自己巫蛊之术从另一头走出了山洞。在山底复杂的洞穴中,她也发掘出不少宝贝,她出来以后,一路走一路给人看病,最后流落到偏黔北的一个山中部落里,成为了他们部落的圣女。
她一辈子没有成婚,因为她说自己在年轻时已经将自己献给了山神,山神答应,等她老了之后再将她接走。
谷先生说着自己师父的事,那张恍如少年一样雌雄莫辨的脸上也泛着喜悦的红晕。在他看来,这就是山神存在的证明。
他一路走一路行医,别人看见他古怪的打扮就要骂他,欺骗他,有些要抢走他的银镯子银项链,有些还要杀了他,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会带来厄运。
可谷先生就是不愿意换了这身装扮,他的衣服破了,就自己买了布重新做,身上戴着银饰招人眼球,他也不摘,一路向东往北走,终于到了京城。
在入京前就有人找到了他,他那时差点又被拐到一个山匪窝里,还好这些人把他救出来,听说他要上京以后就带他进京城,还给他找了地方住。
听说他们就是朝廷的人,听皇帝的话。
从前谷先生还不清楚皇帝是什么,一路走来他也清楚了,皇帝就是管着天底下人的,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归他管,自己也归他管。
姓……姓姜的这个药人他也要管。
唉……这可是蛊王啊……也只有他师父见过,但谁让他们都被皇帝管着呢,皇帝要蛊王,他不能不给。
“你这一路实在辛苦。”姜遗光听得眼睛闪闪发亮,显然对他说的那些故事很感兴趣,“如果我也能去湘西看看就好了。”
谷先生的愁绪被打断,闻言呆了一下又很高兴地点头:“好啊好啊,就是我们那儿离京城太远了。当时我逃过来花了三个一月。”
“是用了三个月,还有,不是逃过来。”近卫熟练地纠正。
“当时我过来用了三个月。”谷先生从善如流地改口。
姜遗光便又向他请教了一下蛊王的用法。
这只蛊王养了很久了,先是将毒虫们放在同一个盅里,让它们互相厮斗,再将剩下的那些蛊虫再放到同一个盅里,如此反复再三,直到上千只蛊虫里只剩下一只。这时就需要开始喂食血液。
先是小的飞禽走兽,再到大些的家禽家畜,之后再换上人血。这时的蛊王才初具雏形,已经能轻易毒死一两个人,到后期,这只小小的虫身上也不知沾了多少人命。
姜遗光既幸运也不幸。
蛊王放在他身上时,已经到了最后成熟关头。如果他不是入镜人,体内又有余毒,他不是被毒死就是被吸成干尸。
但现在,正是因为他的喂养,这只蛊王彻底成了。
“它不会杀你,你算是它的主人了,就算把它带在身上也行。”谷先生不舍地将水晶盅推过去,“不管是谁,只要把它放出来,蛊王就会自己找到最近的活人钻进去。”
只要沾上了,不到死,蛊王不会出来。
想召回来也行,只要他这个主人到附近,滴一滴血,蛊王就会闻着味道回来。
坏处也有,养蛊之人必被反噬。如果养蛊者用它杀了太多人,迟早会噬主。
姜遗光在谷先生艳羡的目光中收起了水晶盅,放在随身带着的荷包里,假装没看到近卫欲言又止的视线。
这下也算多了个保命手段,以往他杀人时,自己动手难免落下话柄,用毒或暗器也难免留有证据。蛊虫最好,神不知鬼不觉。
就是不知……山海镜中能不能用。
姜遗光决定下回试试。
等他和谷先生告别,天都擦黑了。
京里年初因为一连串喜事带来的好气氛被白大儒噩耗搅得一点不剩,如果只是丧事也没什么,没多久大家就忘了。可谁让那群书生太能闹事了呢?
白家家门前不让聚集,他们就整日穿麻衣戴丧帽,脚踩麻鞋草鞋,手捧一卷书,在京中四处游荡。
据凌烛说,贺理那边也不放过。
贺理就是贺道元,道元是他的字。
“道元兄现在大好了?”姜遗光想了一下问。
凌烛叹口气:“没,大夫说以后行走都难。”
沉默半晌,突然恨恨道:“……那群人就是一群吸人骨髓的野狗!”
姜遗光疑惑地看他,凌烛却又闭了眼睛不说话了,手背却绷出了青筋。
贺道元被钦点为状元时,多么炙手可热?他们这些不能科举的入镜人何尝不羡慕?当时眼看他前途不可限量,多少自命清高的读书人涌上去啊?都是想借着他往上爬。
等他一出事,听说站不起来了,那些人就跑没影了。若不是陛下派人照拂,恐怕他早就没了命。
但明眼人也都知道,陛下绝不可能再用他,当朝还从来没有过残废能当官。
现在白大儒去世,不知谁又想起来他来,把这个曾经的状元给挖出来。
“他们要利用贺道元?”姜遗光点点桌子,发出轻微的闷响,“是谁?”
凌烛睁开眼冷笑一声:“还能有谁?几乎所有的都是。”他们现在想起来逼迫陛下似乎不是什么好名声了,就开始想找人顶缸了呗。
第3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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