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琚投的父母给她取名的时候,还处于浓情蜜意的阶段,所以选了一首寓意是“永以为好”的诗,从里面摘字当她的名。
可惜好景不长,在她七岁的时候,他们离婚了。
哥哥被留给父亲,她则是被母亲带走离开,连名带姓都被改了。
因为两方都断得极为干脆,半点消息都不往来,所以叶琚投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再见。
她没有想到命运这么巧,她和哥哥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他们很久没见有些陌生,但是血缘的羁绊没有断,稍微用点力气就拉起来了。
在去找哥哥的时候,叶琚投难免会遇见他的室友兼同学,她最讨厌贾熟海,因为他每次看见她都用极其赤裸的目光打量她,还要用油腻的“玩笑”招惹她。
她已经明确拒绝过很多次了,但是他跟狗皮膏药一样还要黏着她。
她只能拉哥哥出来,让他假装是自己的男朋友当挡箭牌。
由于他们姓氏不同,长得不像,来自的地方也不一样,所以没有人怀疑过他们的关系。
她当时觉得松了一口气,但是没想到会有雷。
倒不是说这件事往她身边埋雷,而是她身边就是个大雷区处处都是地雷,这件事是火苗,提前把它们点起引爆了。
叶琚投现在想想,只能承认自己当初眼瞎,被那个余严家包装起来的所谓有才华的形象欺骗了,跟哥哥“分手”,跟他在一起。
那个时候,哥哥出去做交换生要离开一年,正好提供了充分的理由。
由于这件事,贾熟海觉得她是个“随便的女人”耐不住异地的寂寞才分手,就联系上了金贝盼。
金贝盼,金是钱,贝是钱,她成日想着钱。
想要钱没有什么值得批判的,这是人之常情。
问题在于,她什么都可以拿出去卖钱,自己的身体、别人的身体、别人的性命都是她可以换钱的工具。
金贝盼,竟背叛,在那档子事情出来之前,她和叶琚投还是“好朋友”。
她把叶琚投卖了个好价钱,在她没有防备的时候灌醉她,并送上贾熟海的床。
在她醒来后崩溃的时候,哄着她去洗澡,让她把所有能够当做证据的痕迹全都冲洗掉了。
金贝盼在这头哄着她,但发现她清醒过来坚持要报警的时候,转头跟旅误说她是自愿出来卖的,通过她的嘴散布这个消息。
旅误喜欢叶琚投的所有东西,喜欢她的脸,喜欢她的衣服,喜欢跟着她叫“哥”,就是不喜欢她这个人。
她没有去考证这句话是真是假,就当真的对外说。由于这种话是从她这个“亲近的室友”说出来的,所以显得更加可信。
叶琚投找她当面对峙的时候,旅误会用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打量她:“那是我误会了吧。”
尚娣是宿舍里唯一一个愿意相信她,并全程帮她的人,陪着她去警察局,帮着她去跟别人解释。
但是,那种氛围不是两个人的微弱力量可以抗衡的,所有人都在对她指指点点,有人在笑她,有人在骂她,有人私信她多少钱一晚。
那种氛围的压抑感很重,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仿佛要碾着她去死。
但她不会寻死,从头到尾错的都不是她,凭什么要她去死。
她偏要活着,她偏要振作。
缺乏证据,不能立案。也因为贾熟海家大业大有钱,所以他能把自己摘出去。
然而叶琚投没有放弃,继续找着其他的方法和路径。
她其实想过要不要跟在外面的哥哥说这件事情,但是她怕他跟那些人一样,回头指责她不检点,怀疑是她主动出来卖,那样会成为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不想打开那个薛定谔的盒子,这样就能一直以为里面的猫活着。
也许是被缠得烦,贾熟海想做个了断,让朗任用找到新证据的理由把她骗去了别墅。
朗任是个好人,就是耳根子软,他有的时候随波逐流了一点,但是怎么看都不是坏人,不像是会骗人的样子。
不过,她没有跟他走,她那个时候谁都不信。
她说,如果他是诚心诚意地想帮她的话,那就把东西带出来交给她,而不是让她跟着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朗任当时是这么说的:“你也知道的,贾熟海他家……那么厉害,我虽然想帮你,但是我也不想把自己拖下水。”
“我只能把东西所在的位置告诉你,至于你想不想要,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毕竟我们非亲非故的,我不会开自己的玩笑替你去冒险。”
他说,要是她不放心,可以两边宿舍的人一起去看那个新证据,绝对能够给贾熟海定罪的证据。
她被说动了,因为她当时真的走投无门了。
她想着,那么多人,就算是贾熟海的陷阱,他也对付不了这么多人,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人合起伙来害死她。
“那是地狱,”字符这么写着,“他们把我关了起来,自己在外面寻欢作乐,后面忘记我被锁着。”
“很可笑吧,他们把人关了起来,锁了起来,回头还要找理由安慰自己说是忘记了,不是故意要杀人的。”
其他人故不故意不知道,贾熟海极有可能是,他玩腻了,又嫌麻烦,无法无天惯了,干出什么事情都不稀奇。
“我是在里面被活活饿死的,死之前门上都是我抓出来的印子和我的血,我丧失意识前还在用那些血胡乱地画着不知名的符号。”
等再醒来,它就成为它死前用血写的字。
夏其妙以为是果冻的手感,原来是血冻的。
“她们对外的理由是,我养的狗不见了,我出去找狗再也没有回去,就这么报了失踪。”
他们以为可以就这么糊弄过去,但是叶琚投不会放过她们的。
她报不了琼琚,她只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们怎么对待她的,那他们就应该怎么死去。
金贝盼背叛她,那她也会遭受背叛。
她觉得什么都能卖,那就把身体当做天平上的砝码,切一块,抵一块的罪。
只是最后全被切了,也抵不完她的罪。
上一章忘记标了,这一章标一下出处!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ju)。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国风·卫风·木瓜》
203.第201章 剧透的故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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