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孟青站在楼梯上,静静的注视着熟睡中的女人,目光幽深,神情有些沮丧。没有人知道,他提这个要求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
一直以来都恪守承诺,丝毫不勉强她。可终究做不到,意志再强,他也只是个凡人。
方卓越总说他矫情又别扭,自己跟自己做对,何苦来呢!
这让他想起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话:一个能为了爱情付出一切的人,不惜与全世界为敌,甚至与自己为敌。
看到这句话时,他很惊讶,仿佛说的就是他!
与自己为敌,跟自己做较劲。这些年来,他一直在这么做。
可是真的很难,无数个夜里,他躺在床上,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到天明,他总是在想:自己是不是错了?明明可以活得简单一些,容易一些,为什么要这样煎熬?
替她遮风挡雨,守护着她,还要费尽心思不让她知道,总是刻意的和她拉开距离,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
他做了那么多,可她半点反应都没有,没心没肺的和他每一任女友都关系密切。
她想不起他是谁?如果永远都想不起来,他的等待又有什么意义呢?不如干脆捅破了那层纸吧!
那天在横柠檬门口看她驾车匆匆离去,他就有了这样的想法。也这样做了,可想像终究与现实相差太远
沈孟青默然苦笑,慢慢的下了楼,轻手轻脚把女人的身体摆正,盖上了毯子。
没有办法,他还得继续等下去,直到地老天荒
他相信总有一天,她会记得他。她的眼睛里象有个小太阳,亮晶晶的,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俏牙:“沈孟青,我不会忘了你的,哪怕你烧成了灰,我都认得。”
他佯装恼怒:“会不会说话,什么叫我烧成了灰?你咒我呢?”
“我就打一比喻,”她笑哈哈的说:“你老人家长命百岁,不,是寿比万年龟!”
“你骂我是乌龟?”他张牙舞爪扑上去,将她按倒在床上,她怕痒,总喜欢笑,可是会娇嗔的挽上他的脖子,在他耳朵边吹风:“沈孟青,我会一直记得你,直到地老天荒”
那话犹在耳边,可短短三年,她已经将他忘了!
只有他不会忘了她,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三十年五十年,他都不会忘了她。
和母亲闹得最凶的那次,连父亲也惊动了,把他叫回北安谈话。
父亲善言谈,说的话极具说服力,而他沉默良久,只说了一句:“她就是上帝从我身上抽走的那条肋骨,没有她,我不是完整的自己。”
父亲很惊讶,看了他半响,才叹了一口气“孟青,一切都会过去的。”
他相信这句话是真理,可是三年多了,他没有过去,一丝一毫也没有过去。
沈孟青坐在茶几上,出神的看着女人的睡颜,不施粉黛的她少了些明丽,却多了一份淡雅,象夏日里新开的荷,娇嫩而雅致,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苏思琪醒来的时侯,才知道自己睡过头了。她懊恼不已,干脆打了电话去公司请半天假。
揉了揉眼睛,慢悠悠的伸了个懒腰,她记起了昨晚的事情。
如果没滚床单,她和沈孟青是纯洁的男女朋友,滚成了,她和沈孟青是情人关系,滚了没成这算什么关系呢?
她没看到沈孟青,估计是在楼上没醒,又或者是不想看到她。
苏思琪到卫生间里去洗漱,她在这里住过几次,用的牙刷口杯毛巾一直都在,除了她的,没有第二副洗漱用具,她有些奇怪,为什么没有林妙儿的,难道她没在这里住过?再一想,又觉得自己实在是愚蠢,林妙儿肯定是住在楼上,和贵人用同一个卫生间啊!
想到林妙儿,她有些歉意,林妙儿对她不错,她却差点挖了她的墙角。不过这话有点托大,首次她挖不走沈孟青,其次,沈孟青也不是她能挖的。
昨晚的事,说白了就是贵人审美疲劳想换换胃口而已,结果还没换成。
从卫生间出来,已经快十点了,沈孟青还没下来,她于是到冰箱里翻吃的。就算呆会要被贵人判死罪,也要做个饱死鬼!
怕弄出声响,不敢开火,苏思琪吃了两块冷土司面包,然后进卫生间里洗她昨天晚上换下的衣服,趁着阳光好,晒到露台上,干了就换上走人,从此萧郎是路人。当然,沈孟青并不是她的萧郎,但她不想再这样不尴不尬下去。沈孟青不痛快,她自己也很煎熬。
说实话,昨晚的事,她并不抗拒,都是成年人,彼此有点好感,又喝了一点酒,若是情绪到了,也算是良辰美景,只是哎,怪她笑场了
衣服洗完了,她突然记起来,上次自己还有一身衣服在这里的,一直忘了过来拿,刚好可以穿走。
想到这里,苏思琪兴冲冲的上楼去,怕弄出动静,连拖鞋都甩了,赤脚走在檀香木的楼梯上,触感微凉,踩上去非常舒服,她轻手轻脚上了楼,闪进了沈孟青的衣帽间。
这所房子里,她最满意的就是贵人衣帽间的设计,是对穿门,不用经过卧室也可以进去。
昨晚她到衣帽间来过一次,可能当时太紧张,没注意到自己的衣服,现在她非常仔细的找,还是没找到自己的衣服。
难道沈孟青把她的衣服扔了?明明说让家政洗好收起来的。
苏思琪不甘心,又细细的找了一遍,还是没有。没有她的,也没有任何一件女人的衣服。她只是奇怪,怎么连林妙儿的也没有?
她悄悄走到门边,只能斜斜看到床铺一角,白色床单轻柔的垂着,却不知道床上倒底有没有人?
苏思琪贴着墙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几步,视线慢慢开阔,那张大得离谱的床一点一点展现在她眼前,她愣住了。
床上并没有人,也就是说这所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
贵人去哪了呢?难道真的不愿意看到她,所以趁她没醒就走了?她想像沈孟青怒气冲冲摔门而去的模样,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走了最好,她也自在些。苏思琪很悠闲的打量起沈孟青的卧室来,装饰虽然奢华,但非常简单,黑与白的色调,描金绘彩的欧式家俱,彰显出主人的品味,那些金线怕是真的吧,她蹲下来摸了摸,顺便鄙视了一下有钱人的骚包。
一旦知道自己是自由的,苏思琪就放下心来,再也不用小心翼翼了,打开卧室的门,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和卧室对着的那间房引起了她的注意,记得有一次她上楼来想吓唬沈孟青,结果贵人却从后面冒了出来把她吓了一跳。如果她没猜错,当时沈孟青就是从这间房里出来的。
这房子应该是沈孟青的书房,苏思琪一时好奇,便走过去想参观一下,没想到手刚触到门,门就应声而开,露出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苏思琪瞬间僵住,过了一会才干巴巴的笑起来:“原来你在啊,我还以为你出去了。”
“我出去了,你就可以在我家里这样放肆?”
“我没有放肆,”苏思琪收敛笑容,嘟噜着说:“就随便看看。”
“这是你能随便看看的地方吗?”男人的话一句比一句重。
苏思琪低着头,不敢吭声了,知道男人气还不顺。也是,欲求不满,换了哪个男人都得气不顺,她理解。
男人反手把门关上,绕过她下楼去,苏思琪迟疑了一下,跟在了他后面。
沈孟青径直走到厨房,在冰箱里拿了两块冷面包吃,苏思琪讨好的走过去:“我给你做点热的吧?”
“不劳烦您。”声音淡淡的,一听就是气话。
苏思琪自讨没趣,只好问他:“那个,上次我放在这里的衣服呢?昨天的洗了还没干,我想”
“扔了。”
“怎么扔了啊,不是你说让家政洗了收起来,等我过来拿的吗?”
“你一直没过来拿,我以为你不要了,所以就扔了。”
苏思琪傻眼了,就因为她没来拿,所以扔了?好歹扔之前给她打个电话啊!
好吧好吧,她人小言轻,所以贵人不放在眼里,扔就扔了吧,万万不能跟他吵。
苏思琪叹了一口气,又问:“家里有吹风筒吗?我把衣服吹吹,干得快些。”
男人回答得干脆利落:“没有。”
苏思琪于是死心,中午之前她是没办法去公司的了。
虽然气氛怪怪的,苏思琪还是打起精神,给贵人做了一顿午餐。大概是看在饭菜的份上,沈孟青的脸色没那么臭了,垂着眼安静的吃着饭,他吃饭向来细嚼慢咽,自有一种世家子弟的优雅。苏思琪在他面前自惭形秽,尽量也不发出声音来。
吃完饭,苏思琪把露台上的衣服收回来,已经干了,正午的太阳那样烈,晒得衣服有些烫,她放在阴凉处吹吹风,准备换上走人。
沈孟青冷眼看着,也没说什么,喝了一杯茶就上楼去了。
苏思琪听到他上楼的声音,追到楼梯下,朝他喊了一声:“那个,我呆会就走了。”
男人没停脚步,也没回头,懒洋洋的说了一句:“你爱走不走。”
德性!苏思琪朝他做了个鬼脸,抱着自己的衣服到卫生间去换,才没空侍侯他,本小姐上班去也!
一进公司,苏思琪立马感觉到气氛异常,还没到上班时间,可人人都坐在自己的格子间里,小声而兴奋的议论着什么。稍稍一打听,原来红光派来公司的合作小组呆会就到,李总下了指示,所有人员严阵以待,等着迎接新伙伴的到来。
她只是好笑,什么大人物光临,要这样慎重其事?老板就是喜欢摆谱。
可是当来人出现在门口,苏思琪一抬眼,顿时手脚冰凉,怎么也想不到,她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林浩楠!
77甚至与自己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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