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雪回到了减速电机厂,朱碧华正在兴奋地盘账数钱。
今天又是大卖的一天,两天时间,衣服已经卖了近三分之二,朱碧华有点发愁,按这个出货的速度,明天够不够卖还说不准呢!羊城的货已经发出来了,希望到时候能接上吧。
翌日,周五,一大早,两人匆匆吃过饭就扛着货包去了服装店。紧张忙碌之后,迎来了第一个客人,不对,是第一群客人。
一行五六个三十左右的女士,穿着打扮不俗,试了喜欢的衣服直接让包上,还有人两件三件的买。
朱碧华嘀咕道:“这些人是进货来了吗?”
丰雪抿嘴一笑。
在她看来,这些人要么来自捧着铁饭碗的单位,要么是有钱有闲的领导老婆,管他呢。
当然,下西街突然开了一家服装店,衣服特别好看,生意特别火爆,这消息还是很快传遍了这小小的县城,也吸引了个别人的视线。
她们假装对衣服感兴趣的样子进店,试衣服问价格,期间再找理由各种套话,问丰雪的明显更多,毕竟小孩子天真嘛,容易说老实话。
结果却让她们大失所望,丰雪自然是各种装傻充愣打太极,来人没有得到想要的消息,只得悻悻走了。
也有另辟蹊径问朱碧华和叶萍的,她俩本就不傻,再者丰雪早就提醒过她们小心同行,她们也没露什么口风。
哈!是时候在门口贴一张纸条了,内容就写:
同行勿入,面斥不雅!
丰雪恶趣味地想。
想归想,但她觉得没必要这么做。独家生意再卖一阵,效仿者肯定会多起来,这是防不住的,这本就是常态。再说了,一花独放不是春,独门生意本来也做不长久。
不过呢,她们作为第一个私人卖服装的,肯定占了很大的优势。前期卖独行,吃第一波红利,后期就凭前期拉住的客人做熟客生意都能支撑。
只要自家的衣服款式和服务跟上,想来价格高几块钱也不是什么问题。
更不用担心进货渠道被人知道。就算他们摸到了羊城,未必能拿到跟自家拿的一样价格的货。
县城服装店只是一个试点,先完成经验的积累和原始资金的积累,以后在省城荷花池搞搞批发它不香吗!
哎哟!
丰雪这才想起来已经很久没和陈奶奶联系了,明天先打个电话问问情况,得空再去看看,想要买铺子,还得自己多上点心。
明天周六了,丰雪决定今晚跟爸爸一起回家,明天中午把大姐带到服装店来帮忙,也让她锻炼锻炼。
这两天丰琴也不时来店里看着,朱碧华和叶萍也配合默契了,服装店忙而不乱。
叶萍简直就是卖货一把好手,察言观色的本领比起朱碧华也不遑多让,假以时日,她必定能独自撑起一边天。
对于这么一个推销天才,丰雪不想放过。这几天她正琢磨着,看看用什么办法的能留住她,到时候把她牢牢绑到自己的商业战船上。
诚然,挣钱是丰雪重启人生的首要目标。但说实话,她打心眼里排斥做生意这种事,当然不是出于读书人的清高,而是她感觉自己就是文科生的脑子,头脑太过于简单纯粹,根本不擅长各种盘算。
上辈子做的连锁培训机构她也没事事亲为,这辈子她也不愿意当一个忙碌的生意人,更没有打造商业帝国的梦想。
专业的事就让专业的人做吧。
她很乐意出资,网罗有能力的人,让他们技术入股,让她们顶在挣钱的第一线。
她对自己的定位就是甩手掌柜,少挣点也无所谓,做一个闲人,带着家人到处走走。
世界那么大,总得去看看!
晚上回到家,丰英还没睡,还在并不明亮的灯光下写着什么。
看到丰雪回家,丰英放下笔,拿出一叠信封递给丰雪,眼里带着期待。
这是?
丰雪看了一眼,r城少年儿童出版社!
“大姐,这是稿件采用通知书?”
丰雪抽出信纸走马观花快速看完,兴奋地跳了起来。
哇塞!大姐前段时间的投稿中了!
“祝贺祝贺!大姐你好厉害!加油加油,以后一定能当大作家的。”
丰英涨红了脸,妹妹的衷心夸奖让她特别得劲,一时激动,她甚至没能说出一个字来。
两篇作文,一篇发在《红领巾》上,另一篇发在了《中学生读写》上,统共稿费十五元。
丰雪打心眼里为姐姐高兴,但她并不知道丰英的心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丰英怀着激动的心情拿着汇款单去邮电局取了钱,破天荒地无视跟在身后弟妹要姐姐买东西吃的请求,回家后就把这两张薄薄的票子珍而视之,夹在了自己最宝贝的书里藏了起来。
不但如此,她还时不时翻开书,把它们拿出来反复地观看,那样子,都快把这两张纸片盯出几个窟窿来了。
看着这两张薄薄的票子,她的心中充满了自豪。
在丰英心里,这钱已经不是钱了,而是她努力的证明和珍贵的收获,意义非凡,她发誓要把它们好好保存起来。
这十五元稿费,是她追梦路上的重要里程碑,让她感受到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她看着这两张票子,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模样。
一开始,如果说她的写作只是因为妹妹太过于耀眼,自己也想通过挣钱证明自己,而现在,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写作,她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过程。
她是一个安静恬然的人,心思细腻,颇有文学气质,每当她有了些许灵感,她总是迫不及待地拿起笔,将自己的思绪倾泻在纸上。
她会为了一个恰当的词语绞尽脑汁,不断地翻阅词典,寻找最精准的表达;她会因为一个情节的构思而陷入沉思,忘却周围的一切,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她和她笔下的故事。
无论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窗台,还是夜晚的繁星闪烁在天空,她都雷打不动地坐在书桌旁认真书写着,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完全沉浸在写作的乐趣中。
这是她在文学道路上迈出的一小步,却让她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她知道,只要坚持下去,未来还有更多的可能等待着她。
丰英满心自豪的把钱放回了书中,然后又轻柔地合上,然后又拿出一本写的满满的作文本递给丰雪。
“二妹,你帮我看看,我写的这个可以吗?”
丰雪坐了下来,慢慢翻看着。
这是一个系列,分为很多小章节,每个小章节都是一个独立的故事。
主要内容是以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为主线,写了他的学校生活和家里跟宠物们在一起的日常故事。文中的小男孩是个很逗的吃货,看得出来是以自家幺弟为原型的。
故事行文自然,没有什么高深的写作技巧,还带着初学者的稚嫩,字里行间充满了童言童语和孩子气的幽默,以及天马行空的故事情节,让人很有继续读下去的欲望。
丰雪很感兴趣地问道:“大姐,你是怎么想到写这些的?”
丰英不好意思一笑:“我本来想,写多点字可以多挣钱。可写着写着我就觉得越写越有意思,所以就一直写到现在了,你觉得还行吗?”
当然行啦!
丰英写的这个让她想起了前世r省有一个姓杨的儿童文学作家,她曾经有一个系列,写的是一个姓马的小学生,可受学生们的欢迎了。
那么,姐姐的这个也可以如法炮制,先把它拆开来,变成一篇一篇独立的作文投稿。
如果反响好的话,那就连载,最后再合成一本书找出版社出版。
这样操作下来,出书的话更容易打响知名度,也更有底气跟出版社谈点子。
丰雪的主意让丰英的双眼都亮了起来,她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也可以出书的吗?!她兴奋得几乎要原地起飞了。
最后,姐妹俩决定把它直接投稿到《红领巾》的童话故事版块。
一来,童话更受小孩追捧,二来,故事里写了那么多会说话的高智商灵宠,除了童话,还能有什么更合适的解释呢?
第251章 世界那么大,总得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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