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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逆流 作者:百折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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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流 作者:百折不回

    分卷阅读74

    明露出一个明朗的笑容。

    孔雀爱吃巧克力,这恐怕是思罕都不知道的事情。

    幼年的孔雀也像每个孩子一样,对糖果充满了向往,但那时的他连一颗廉价的香精色素制成的水果糖都吃不起,更遑论这种放在橱窗里的高档货色了。孔雀是在逃到缅甸的赌场后才第一次吃到了这种棕黑色的零食,香甜微苦的味道,在口中慢慢化成丝缎般柔滑的流浆,他几乎是第一口就爱上了这个味道,但这种糖果对于他依然是奢侈的。然而,等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吃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别人口中的缅北之狼,没有人会把这种甜腻的糖果和他联系在一起,矿场的后勤处也不会采购这些,顶多是一些苏打饼干和薯片之类的,沉默内敛的孔雀也不会让人给他去买,虽说每个月也出门一两趟,可他对自己的事情一向不上心,等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早就错过了。

    唯有燕重明,把他的一点一滴都看到了眼里,记在了心里。

    王峰走后的第三天,赵顺杰也被安排回了缅北继续潜伏。

    听到这个消息的燕重明差点儿冲进霍刚的办公室,拽着他的领子大喊几声:“我呢!我呢!”

    可惜,求才若渴的霍局长暂时没有纵虎归山的打算。

    好在,这一次他们的手机都回到了自己身边,夜半无人时,燕重明还可以和孔雀发发信息,聊慰相思之苦。

    /老王和小赵都回去了,我应该也快了。/燕重明很厚颜地加了一串么么哒。

    /上次秦医生教我做了清炖狮子头,我今天试了一次,成功了。/过了一会儿,孔雀那边发来这样一段话,紧接着又发来一张图片,白瓷大碗里,浮着两个拳头大的肉丸子,下面垫着嫩绿的菜叶,其中一个丸子上面还被咬了一口,牙口相当整齐。

    这个大碗燕重明熟悉啊,不就是他平时吃面那个么!上面还有个小缺口,是他洗碗时不小心磕破的。

    不约何撩!天理何在!!

    这一刻,燕重明恨不得化身信号把自己从手机里传输过去!

    燕重明是兵团子女,生长在大西北,但母亲却是个灵秀的江南女子,每年儿子过生日,除了蛋糕,还有两大只炖的鲜嫩弹牙的狮子头。一次,两人吃完酱油拌面窝在沙发里看《舌尖上的中国》的时候,燕重明一脸垂涎地看着屏幕里的美食,念叨着快十年没有吃过了。

    “孔雀啊,估计这次生日我也回不了家了,要不你做给我吃吧?”

    燕重明记得自己当时这么说了一句,而孔雀的反应是给了他言简意赅的一个滚字。

    孔雀为我做饭了!这个认知让燕重明差点儿原地炸成一朵绚烂的烟花。

    当天晚上,燕重明就把自己想象成那只被咬了一口的狮子头,狠狠/撸了一发……

    第二天,燕重明以一种义无反顾的姿态冲进了霍刚的办公室。

    “霍局,这眼看着要行动了,我觉得我也应该回缅北准备了。”燕重明一脸正直的说。

    “你到时候从这边直接出发就好了么,还回去做什么?”霍刚正在看地图,闻言直起身一脸不解地看着他,他留燕重明实是一片好心,考虑着国内环境更好,让他安心备战,这人反而一门心思要回去。

    “我对那边熟悉啊,到时候从那边接应进来的同志也更方便些,而且现在还在情报收集的紧要阶段,现在那边没人,我过去了,也能多盯着点儿。”燕重明罗列出自己的理由,倒是都有理,却不是必须的,就看霍刚怎么看了。

    “谁说那边没人啦,最近林柏州可能是受了高人点拨,比原来靠谱了不少,送回来的资料都比较有价值,上面已经决定让他参与这次行动,负责情报调度了。”霍刚继续俯身看地图,边指了指天花板。

    “他?”燕重明露出一脸吞了苍蝇的表情。这个林柏州不是别人,正式空降接替赵恒的那个家伙,燕重明对此人好感度为零,而且非常想取而代之。

    “他。”霍刚也直起身看着他,脸上带着点无奈的苦笑。本来霍刚也不想让此人参合进来的,但无奈人家上面有人,“行动组的资料也被他要过去了,看来是铁了心要建功立业了。””霍局,我必须马上回去。”燕重明沉吟了片刻,神色肃然地看着霍刚,这一次的请命,却是没有私心的。

    “为什么?”霍刚饶有兴味地看着燕重明。

    “新手上路,老司机我不放心。”燕重明一脸傲然。

    “好吧,你去找老赵交接一下。”霍刚思忖了片刻,接受了燕重明的请求,说实话,现在行动组的资料全在姓林的手上,霍刚自己心里也不踏实。

    /我回来了,今天夜里就能到。/

    孔雀清晨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了手机里的信息,凌晨2点钟的时候发的。

    孔雀在回复里按了几个字,想了想又全部删掉,把手机丢在一边,起身直接走进了浴室。自从沈诚说他快回来了,孔雀晚上就睡到了小别墅中自己的房间,实在是太了解那人每次一回来就往他这里跑的习性,宿舍的床太小,两个人躺着不舒服。

    温凉的水从花洒中喷出,孔雀微仰着头闭着眼站在淋浴房中,水流从饱满的额头、高挺的鼻梁一直蜿蜒而下,滑过性感的喉结,结实的胸膛,勾勒出一道道让人血脉贲张的痕迹,水气中飘散着柠檬薄荷的冷香。

    沈诚……默念着这个熟悉的名字,孔雀感到自己的血液在鼓噪着,让胸口微微发热。

    一年前,如果有人告诉孔雀,他会喜欢上一个能和自己打个平手的兵痞子,孔雀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人拎到原始森林里倒吊上一夜,让他醒醒脑子。可如今的现实就是,他喜欢上了一个成天撩闲的兵痞子!

    在这段关系中,孔雀一直以为自己是冷静而理智的,他清楚的知道沈诚和自己之间所存在的距离,知道沈诚比自己更身不由己,所以他克制着,把感情圈禁,即便情不自禁也绝不轻易表露,只是不想他为难;而沈诚也从不曾强迫他去接受和面对,因为无法给出承诺。他们都是成年人,有各自抛却不开的责任,如果平庸一些,自私一些,或许还可以有不顾一切的可能,可那样的他们也必不会彼此倾慕了,很多时候,很多事,无法尽如人意。

    直到那一天,沈诚突然消失了,孔雀才有些惶恐的意识到,这个男人如果走出了他的生活,他们真会从此形如陌路!那一刻,突然就不想忍了,他想明目张胆地爱一场,哪怕未来还没有确定,至少,他可以拥有现在,可以给未来多一种可能!

    所以,当得知沈诚去剿匪后,孔雀毫不

    分卷阅读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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