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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先生们的罗曼史 作者: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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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秦锦连着两天没来给周鑫齐做饭。

    且不管他是不是想晾着周鑫齐,反正小周同志这边是坐立不安。

    又是对不住,又是为难。

    周鑫齐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关系。他觉得秦锦这人不错,可绝没有上升到喜欢的地步。但要是拒绝,也不忍心。再者说,他还受了这么多照顾。

    不过换个角度想,他不还帮人治结巴了么。两两相抵,扯平了。

    周鑫齐用这么牵强的理由勉强安抚了自己那颗不停在哆嗦的心脏,开始等小结巴来投食。

    等到第三天,秦锦还是没有来。

    周鑫齐在隔壁蹭饭时,房东问:「你家小厨子呢?」

    「这几天忙,准备考试。」周鑫齐没瞎掰,他给秦锦发了短信,开玩笑的口吻问他怎么不来上班了,秦锦说他要补课。

    周鑫齐知道这是瞎话。以往秦锦补课不还是照样翘了么,这明明就是不想过来。

    明明都把话说清了,还生个什么气。

    他和那长腿,明眼人都知道,没个屁的关系。偏偏这个脑袋不清白的结巴这么别扭,真是够烦的。

    周鑫齐自己把自己给气了一顿,连蹭饭都没能有个好心情。

    秦锦小少年不来找他,他也绝对不去找小少年。他在无意中就履行了恋人最默契准则——你不搭理我,我也不搭理你。只是他自己没有发现罢了。

    连着一星期,厨子都没来投食。周鑫齐咬牙切齿的想,这小子真歹毒,是想饿死我吗!

    厨子不给投食,日子还是得照过。周鑫齐又卖了一个包,简直意气风发,请了房东去吃了麻辣香锅,一锅闷菜一条鱼,周二特价六折,合起来才五十块钱。

    房东说:「我要吃大户啊说好的澳门豆捞呢!」

    周鑫齐指着四孔鱼说:「看见没!这是鱼!有鱼!一条二十八!这就是吃大户!」

    房东:……擦

    周鑫齐这人,没脑子。

    生活给了你个甜枣就会给你一耳巴子,当年他被那巴掌扇的头破血流,还没认清这个生活法则。如今他这一箱子样品,他光想着有钱了,就没想着能招来真正的阿飘。

    这天中午,室内一片安静,阳光透过玻璃门,在地板上洒下一片斑驳光影,周鑫齐在柜台后昏昏欲睡,温柔的阳光洒在脸上,惹得周鑫齐不住皱眉。

    就是这个时候,玻璃门被推开,来人走到柜台前,摘掉墨镜和口罩。

    周鑫齐睡眼朦胧,看着对面的男人,好一会才含糊笑了笑:「是你啊……怎么,有事?」

    男人面色并不好看,压抑着怒火般,开口就是质问:「是不是你发的信息!」

    周鑫齐立马明白了这话的意思,他哈哈大笑:「你这是,被人抓住把柄了啊?」他神色幸灾乐祸,口气凶狠,「看这次,谁他妈替你挡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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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鑫齐是搞画画的。当然,这年头,随便画个什么,都能说自己搞画画的。画的再丑再难看,一句‘你不懂艺术’,就能堵着别人的嘴。

    周鑫齐专业课成绩一般,没参加过什么比赛,在这个大学生遍地走的年代,他也就能找个月薪两千三的工作,当个图标狗。

    然后他在找工作的路途中,路过一家有名的纹身店,店里的师傅,正在招学徒。没工资,也不包吃住,教你入门和技术,学的好了,才真正收你入门,学不好,那你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师傅一共招了十个学徒,周鑫齐也在内。从打扫卫生接待客人开始,观摩师傅作图,自己私下再练习。

    周鑫齐喜欢这些。

    纹身是个神奇的东西。仅仅是最简单的墨水,就能绘变出最美丽最永久的图案。和人的肉体共生存,给予这具普通肉体最艳丽的灵魂。是纹身师给了这块皮肤活力。他是纹身师,也是创造者。

    周鑫齐和别人不一样。他喜欢纹身,但自己身上没有。他要真纹个大白虎,和他的气质也太不搭调。周鑫齐这人,挺那啥的。见多了一同来纹身的小情侣,也想着自己哪天能和自己的恋人纹一对,就纹对方姓名的拼音首字母,这标记可比大钻石来的实在。

    周鑫齐挺受师傅待见,这家店的正式员工,挂职纹身师。底薪三千包吃住,主要收入是营业分成。这和接活有关系,一个彩色满背五千起价,生意好了一个月甚至能接二三十个。碰见这种生意好的月份,周鑫齐这种小师傅都能分到个一万多。

    周鑫齐脚踏实地认真做活,目标是成为能为独当一面的纹身师,最好攒够钱还能买个小车开开。他没什么大志向,但对一年一次新马泰还是很憧憬的。

    当然,周鑫齐满足了这个小心愿。他去了欧洲半月游,和一个男人。

    那男人现在是粉丝几十万的可以去欧洲走红毯的中国有名时尚主编,出过时尚秘籍,出过卖肉写真,有固定粉丝。兴许以后事业还能做得更大,更有名。

    但他们当时相认时,这男人不过是个小编辑而已。

    二人的相遇,就是在纹身店。男人来做小图,接手的是小周师傅。

    周鑫齐给他在手腕内侧纹了个小倒三角形,很小巧别致。男人说,下了班,咱们去吃个饭吧。

    这男人,完全是基佬周鑫齐的菜。笑容爽朗,整洁干净。洋,时尚,不娘。

    周鑫齐就去了。

    连着几顿饭,一来二去的,两人确立了关系。

    周鑫齐喜欢他喜欢的很,知道他是个时尚杂志编辑,更是敬佩。倒不是说羡慕这人一身大牌,而是羡慕这人懂得这些东西。搞时尚的人,在周鑫齐看来,总是敢闯的。

    两人交往日渐亲密,周鑫齐为了讨好男人,还恶补了很多时尚知识,为的就是男人侃侃而谈的时候,他能接的了话。

    情人节圣诞节,周鑫齐还去银座给男人买了万八千的腰带皮包。他卡里有钱,他也舍得花这个钱。

    男人收到礼物,很开心。看着男人开心,周鑫齐也开心。

    二人的相处很顺利,也很甜蜜。真的,是真的甜蜜。即便两人之后变成那样,周鑫齐依然无法否认,二人度过了那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一次事后,男人搂着周鑫齐说,他正好缺个编辑助理,问周鑫齐愿不愿意去。

    男人还说,他想无时无刻都和周鑫齐在一起。每天一起工作,下班一会回家,晚上抱在一起睡觉。

    他们那时是热恋。热恋的人,都没脑子。

    换到现在,周鑫齐听到这种话,绝对会哈哈大笑。傻逼的,天天腻味在一起,神仙眷侣也得腻味散了。

    周鑫齐连思考都没思考,立马就给纹身店里辞了职。

    师傅很不赞同周鑫齐的做法,他说,再怎么样,男人也该有自己的事业,你这样依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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