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人喜欢深色的布料,男孩子身上穿着赭色长袍,从中用羊皮腰带系好,脚上穿着皮靴子,腰上别着马鞭。
忽归已经有小马那样高了。等到夏天他将度过自己十六岁的生日,十六岁后,父王将送他一匹自己的马,教他成为草原的一部分。
整个草原里,没有比他更俊秀的男儿了。
忽归的教诗文的师父,是个早些年被抓到游北来的汉人。得到了汉人的文字和诗书的熏陶,使忽归身上有了不同于其他人的气质。
做游北王的父亲说,这就是汉人的酸腐气,不会强大自己,只会读几句无关痛痒的诗。
所以等到六月,忽归便不能再去上汉人师父的课了。
此时眼前,被风吹动的阵阵草浪,又让他想起了师父。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忽归站在阳光下,一字一句地念,甚至有些虔诚。
妹妹罗娅才八岁,是游北王在忽归的母妃过世后续娶的妻子所生,圆圆的脸,像澄明的月亮一样。
游北的女子是很少能得到学习诗文的机会的,即便罗娅是千金之躯,是游北王唯一的女儿也不行。
罗娅既不识字,也听不懂,只好懵懂地看了看哥哥。
忽归叹了口气,摸了摸妹妹的头,“再过一段时间,哥哥要替父王去大崇面见皇帝了。这一路遥远,见不到哥哥,可不许哭鼻子啊。”
女娃娃站起来,牢牢地抱住了哥哥。她并不知道大崇到底有多远,只知道这一别,也许有很久很久,都不能见面了。
风无言地为兄妹俩吹走愁绪,安慰的作用聊胜于无。
游北王族的血统里,似乎生来就有对中原土地虎视眈眈之心。无论是父亲,还是上一任游北王,忽归的叔父,都以攻克大崇边境为己任。
师父说起这些事时,难言伤心之色。他的故土,他的亲友,都被一道用战马围挡起来的屏障隔开,再也无法相见。
不,也许还有机会。
未来的游北王,必是这个年轻健壮的孩子。教会了忽归,也许就能够回家了。
万里山川,针针线线,被紧密缝进了绢书之中。忽归就用着这样的书本,长成了如师父寄望一般的谦逊少年。
而游北王野心如沟壑难平。他知道大崇的新帝已经给不起赏赐了。所以他需要一个合适的借口开战。
去年新生的马儿,仍在草原上无边无际地跑着。汉子们带着它们越过河道和缓坡,喂最好的草料。等到秋风乍起,忽归从大崇都城归来,它们就成了最好的战马。
然后踏破城关,肆意侵犯。
七日之后,忽归就要出发了。
将妹妹送回王帐之后,忽归谁都没有带,一个人去了埋葬母亲的那片草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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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吗?”
书房廊下,春色如许。
阿姀耳边的碎发长长了些,一低头就散下来,遮挡视线。
长袖用手捞着,露出一截手臂来,执着笔,愁眉不展。
托长生木的福,衡沚这些日子又回到了养伤的闲适日子。
秦胜光只当他是手臂受了伤,又牵扯了旧伤,所以才将大小诸事全都揽到公堂和刺史府里去,想叫小侯爷好好休息。
这一忙起来,数日已不曾归家了。
衡沚一身很随意的锦衣,料子很舒服,人也显得清瘦。站在阿姀身后,闲闲对着自己的字,指点阿姀的错处。
“不对,我写这一笔,从不这样长。”
那日在门前对峙,找的借口不知怎么被衡沚听了一耳朵回去。
虽说右手被毒性牵连得现下无力,临帖怕是提不动笔,不过阿姀说道要摹写他的字,他嘴皮子倒是能动一动的。
阿姀自学写字开始,笔锋总是十分独特。较常人写字来说,方正不足,飘逸有余。弃了死板,也多了些丹青笔触。
而衡沚写字,虽然也不羁,却是实打实的行书笔法。对于阿姀这自成一派的笔迹,有些笔画还真不好琢磨。
思索时,她无知无觉地微微歪头,插在发间的钗子穗晃了一下,琅琅响。
衡沚个子高,在身后的位置正好看得到那只钗子。
阿姀似乎额外喜欢这样精巧的发饰,并不过分装点,总会嫌弃沉。周嫂子送的那柄梅花银簪,倒是时时用来挽起长发,很是爱重。
“对了。”阿姀放下笔,想起正事来,“和你在书房窝了几日,都快忘了,魏虢晖他们收监之后,有什么进展?”
衡沚殷切地帮她将衣袖放下来,只左手在动,难免显得慢了些。
“还记得我之前同你说过的黑衣人吗?”
两厢目光相对,短暂回忆之后,阿姀答了个然,“就是与魏虢晖私下见面的那人?”
衡沚点点头,左手滑去阿姀腰间,轻轻抵着她向前走。
乍一亲昵的举动,甚至两人都没有发觉越界,坐在了窗下,一人一杯白水对饮。
按照龚嵊的方子喝药,须得忌口。就连清茶也要换成白水,为了不麻烦云鲤按照两份准备,阿姀也跟着喝起了白水。
反正她也不爱喝茶,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应。
窗下这一对绳床还是阿姀新添上的,加上案几,便不显得空荡荡。绳床可以盘膝而坐,总比正儿八经坐在椅子上要舒服得多。
因为与一般夫妻不同,若经常共处卧房也显得奇怪,于是书房变成了两人之间相处最自在的地方。
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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