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开的那天,我用小刀划破自己的动脉。
毅然决然。
直到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床单尖利地刺伤了我的眼睛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没用。
左手手腕用白纱布包扎,清醒地痛着。
我闭上眼,看到你朦胧的背影,全黑,我捉不到,于是睁开眼,你就消失了。
哥,你知道么,那天如果你对我说,亲爱的,我们一起去死,我不会有半点犹豫。
然而你最终选择独自离去。
在我生日的第二天晚上,哥在完成了一场party后在april的毁灭中跟随kurt走向天堂。
哥的乐队名为field,他是一个贝斯手。
在一家名叫april的酒吧里,几乎每晚都能听见field狂傲不羁而又放肆的呐喊,把空气中猛涨的愤怒与绝望撕扯得支离破碎体无完肤。
我曾对你说,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女朋克,你便笑着点一下我的鼻子,说我还小。
我还小,但我总会长大。长大后,我也许真的会走上摇滚的道路。
像你一样,和你一起。
我和哥都喜欢nirvana乐队中的主唱kurtcobain。1994年4月他在西雅图自己的车库里结束了生命。kurt仿佛天生就不会满足,他要的幸福依旧在远方,他倔强,去攀了去追了,就是去死了。
那才是真正的nirvana,涅磐,在天堂重生。
biglonenow。
在对你说出这三个单词后我马上就后悔了。你有些诧异,问我是真的吗,我笑笑说骗你的啦,然而眼泪却猝不及防地流出。
你心疼地把我搂进怀里。我在你怀里轻轻抽泣。
像一只被困的小兽。
你说,小亦乖,哥在呢。
却把我搂得更紧。
从此以后我不再在你面前流泪,不想让你担心。
我于是总是笑,很孩子气,在阳光下分外迷离。就在那个耀眼的午后,你轻咬住我的唇,那张帅气的脸上,笑容依旧单纯宁静,我就溶化在那一刻明媚的阳光。
你和kurt一样,拥有着同样单纯宁静的笑容,却那么地崇拜死亡。
多少个夜晚我去april看你在台上,疯狂地用双手迅速拨弄贝斯,声嘶力竭地咆哮。我嗅到浓烈的死亡的气息。
我们都是一样的,躲在黑色的浪漫中清醒地烂醉如泥。
我们只有彼此依靠,才不会停止呼吸。
我不敢告诉你,其实自己常常整夜整夜地盯着天花板失眠,会蜷在床角孤独地胃疼,会喝很多酒在纷乱的世界里迷失自己,为的只是希望有人能心疼地抱住我颤抖的身体。
你永远都不知道。也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依旧,biglonenow。
你离开的第二天,我站在楼顶,血淋淋的绝望,就那么赤裸裸地暴露在外。
我划破手腕,没想到疼痛是那么尖锐。
血滴下来,滴落于十六楼下,听不见一点回声,而腥红的颜色如此真实。我望着楼下,看见死者弯曲的背影。
biglonenow。biglonenow。
眼角没有一滴泪。以后也不会再有。
小亦乖,哥在哪。
没有你,怎么呼吸。
后记
停笔于2005年12月1日,凌晨3点24分。
我静静地回忆,你所能做的,只是静静地听。
黑梦
同类推荐:
快穿攻略,病娇男主,宠翻天!、
回到七零养崽崽、
苟在诊所练医术、
道无止尽、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万世飞仙、
学园异战录、
万人迷穿为炮灰后他们火葬场了[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