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来,那时候还真是临安混乱的时刻。李冬豪和韩风的决斗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身居庙堂之上的官员们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场决斗,来决定自己的政治倾向;市井里的赌徒们,指着决斗换来自己几个月乃至一年的赌资;而无聊的老百姓在缺少业余生活的时候,也把这一场决斗作为消遣的一部分。
“你们出去应该不是为了看我跟人决斗的吧。”韩风俏皮的眨了眨眼睛。
曹歌伸手拢了拢头发,回想着当年的点点滴滴,轻笑道:“想过要去看,但是想到大军校场那么多人,还是不要去的好。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才的人,将来一定会金榜题名的。便跑出去跟他见见面,免得他朝思暮想,耽误了读书。”
早恋真是害人不浅,韩风轻轻摇头,恋爱中的男女都是如此,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恨不得天天都腻歪在一起,日子久了,倒也无所谓了。甚至真的在一起了,躺在一张床上都未必有兴致嘿咻。
“你太小看你爹的力量了,曹家在大宋二百多年来屹立不倒,手中的势力岂是你能看到的?你以为你爹除了手中的部门之外,就只有那几个家丁能使唤?”韩风冷笑道:“临安不知道多少人是指望你爹吃饭的。他的女儿不见了,半个临安城都会去找。你们又不是细作,只是一对痴男怨女而已,能跑三天已经算是奇迹了。”
曹歌点了点头:“两天,其实我们没有想过要私奔,那一年礼部会考已经结束,他考的很是不错。想来,第二年科举就算不是状元,三甲也是有望的。本来我们说好,他若是考中了三甲,就来我家提亲。那时候身份地位倒也般配。”
韩风提起酒壶,在酒杯里倒满了酒,看着清澈见底的酒水,闻着那一阵阵清香,嘲讽着说道:“说你天真还真没错。仅仅是身份地位相配,就能在一起?笑话!想想你的大姐夫,是龙图阁学士的儿子,马学士这个学士只是个虚衔,他还有个官职是江南西路督转运使,你大姐的婚姻,是你爹为了笼络这位外放高官。而你的二姐夫,是工部侍郎之子。朝中六部,你爹能掌握的不过是礼部和工部而已,这样的婚姻,无非是为了加强两家的联系。”
“就算你说的那个谁谁谁,高中了状元又怎么样?状元郎现在外判实职不过是县令,要是挂个虚职,那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有出头之日。在朝中没有深厚的背景,没有庞大的关系网,想要一步登天何其困难。再说了,太上皇和今上的目的都是为了北伐,只是读书读的好,在当今局势下,用处极小,甚至不如一个商人。”
“以你们的想法,被找到之后,不被打个半死就不错了。”韩风没好气的说道。对于一个略显聪明的少女来说,政治这一块,她要理解起来很难,仅仅是围绕着门当户对来做文章,这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前途了。
“倒也没有被打个半死。”曹歌自嘲的笑道:“两天之内,我们就被人找到,一顶小轿把我们两人抬回了曹府。就在我住的那个院子里,我爹亲口对他说,可保他无论科举考成什么样,都可以实授官职给他。”
“男人啊!终究是靠不住的,一个区区正七品的官衔,就让他一口答应下来。只是,从此以后,我就被幽禁在小院里,至于他,可能已经在官场上飞黄腾达了吧。”
男人的一生到底追寻的是什么?这个充满了哲学性的问题,从古到今不知道多少人曾经讨论过。有人说,大丈夫当扬名立万。有人说,做男人就要对别人狠一点,对自己好一点。但是终究离不开功名利禄和女人。在这个男人的眼中,能够走上官场,飞黄腾达,自然是要比一个女人重要的多了。将来若是真的有了巨大的权力,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这样的想法,倒也是正常的。
“其实你认识他的时候就应该知道了。”韩风淡淡的说道:“他求神的时候,第一求的就是金榜题名,第二求贤妻。可想而知,在他心目中,仕途远远要比女人重要多了。我不介意邪恶的猜测一下,他接近你,只不过是因为你是曹家三小姐而已。”
曹歌懒懒的说道:“起初我也很伤心很愤怒,日子久了,也就无所谓了。何必为了一个不在乎自己的人,折磨自己。”
“他叫什么名字?”韩风不禁有些好奇。
“吴昊!”
吴昊,枢密院典簿,年方二十一岁,两年前科举探花出身,从此进入枢密院做事。在许多同榜考生眼中,吴昊简直能让他们羡慕嫉妒恨到死。就算是那一年的状元和榜眼都没有能够进入像枢密院这样的实权机构做事,而是被外放出去先行磨练。
吴昊也没有给自己丢脸,进入枢密院之后,从小小七品主簿开始做起,恪尽职守,凡事都做的极有规矩,两年时间就已经从主簿提拔到典簿,虽然只升了一级而已,俸禄也没有增加多少。可是主簿干的是最低等的秘书活儿,典簿就不同的,是跟随在枢密院实权官员身边。想象一个乡长的秘书和市长的秘书差距有多大吧!
年纪轻轻就做到典簿的吴昊,自然也是许多官员要拉拢的对象。偏巧二十一岁的吴昊还没有婚配,不少官员就打着主意要把自家女儿嫁过去。只是不巧的是,吴昊自称当年在乡下曾经和人指腹为婚,如今虽然找不到那户人家了,可也要尽力寻找,起码三年之内是不考虑婚事了。这也让许多官员失望不已。
韩风之所以知道吴昊此人,就是因为他做的典簿,负责的就是锦衣卫和枢密院之间文书往来。虽然记不得这个人长什么样,但是盖着吴昊名字的印鉴,是见过不少次了。
“原来是他……”韩风喃喃的说道。
“是谁都无所谓了。”曹歌的酒意已经开始上涌,懒散的说道:“其实我跟你说了这么多,对你也没有多少用处。就算我爹犯了欺君之罪,现在宫中已经有一位曹美人了。你就算把我拉到大理寺或者刑部去,谁能证明我就是曹歌?耳朵后的刺字当然可以是伪造的,我爹他们矢口不认,你又能怎么样?”
“再说了,我有没有那么笨,站出来帮你指证我爹?要知道,那可是株连九族的大罪,整个曹府不知道多少人头落地。就算是我,也未必能逃过一死。”曹歌幽幽的看着韩风:“你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韩风微笑道:“既然我知道此路不通,你觉得我还会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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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星光在初升的朝阳下隐匿了身影,跃出地平线的太阳将天边的云朵染上一层金色的光芒。温暖的阳光照耀下,早起忙碌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让夜晚稍稍显得有些冷清的临安城又重新热闹繁华了起来。
一名年纪已经不小的婢女,端着早饭,走到小院门前,轻轻叩响了门,随即取出钥匙,将门打开,呼唤道:“小姐用饭了。”
空荡荡的院落里只有几声鸟叫作为回应,却听不到任何回答。
老婢女疑惑的走进靠东侧的小房间,这里就是三小姐平时居住的地方,单手把门推开,里边只有一张整齐的小床,床上却没有人。老婢女似乎想要惊呼,却下意识的捂住了嘴,转身走出小屋,到处寻找曹歌的踪影。在搜索了所有房间,均宣告失败之后,老婢女咬了咬牙,快步走出小院,径直朝曹振的所在走去。
“什么?她不见了?”曹振就算涵养再好,此刻也忍不住变色。一切只怪自己心太软,要是当时心狠一些,索性把这个伤风败俗不知廉耻的女儿给杀了,就不会有这样的烦恼了。小院坐落在曹府的西侧,那里墙高一丈多,寻常人根本翻不进来,再说,也没有几个人有胆子来曹府作案。
小说里戏文里的故事当然不可信,从古到今,走黑道的都是有组织的,什么万里独行的通天大盗,那只是笑话而已。临安的黑道,又有哪个不要命的扒手头子敢把手掌伸到曹家来?难道是嫌自己命长了吗?
老婢女战战兢兢的站在曹振面前,大老爷的书房里就只有他们两人,这个老婢女在曹府已经二十多年了,深得曹振的信任。唯一知道小姐在小院的,就是老婢女一人了。至于那个院子,许久之前就已经宣布风水不好,给封了。她也被授意在下人之间传播些小院有些不干净东西的谣言,长此以往,就更没有人去小院了。
“昨天晚饭的时候还在吗?”曹振冷冷的问道。
老婢女的头点得就像小鸡啄米,忙不迭的答道:“在的,奴婢亲眼所见。”
“嗯!”曹振轻轻的嗯了一声,随手抓起桌子上的镇纸,恶狠狠的冲着老婢女头上砸下。
“砰!”鲜血四溅,脑浆迸裂,老婢女睁大着死不瞑目的双眼,瞪着曹振,身体却已软绵绵的倒下。
曹振看也不看倒在地上的尸体,随手把镇纸丢在地上,脱下已经溅上鲜血的外袍,自己取出另一件干净的衣服换上,大步走出书房。不远处一名亲信随从正老老实实的站在廊台上等着曹振的吩咐。
“何莲方才在我书房里跌了一跤,她运气不好,脑袋撞在书桌上,只怕已经没得救了。你去把书房收拾一下,好好善后。”曹振说完,头也不回的朝外走去。
随从心中一惊,他知道何莲是跟随老爷多年的老婢女了,说她摔死在书房里,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但是看看曹振的神色,他又怎么敢去刨根问底?大户人家里死个婢女而已,只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就算曹振杀了她,难道自己还要为个婢女强出头,去临安府喊冤不成?
“老爷,我办事您放心,一定收拾的妥妥当当。”
他的话语刚刚说出口,就见曹振已经快步走出廊台,朝外院去了。
廊台下水波荡漾,这番设计出自名家手笔,将活水引入内院之中,人走在廊台上,就像走在桥上。水中有荷花有金鱼,四面房屋精致典雅,住在里边心旷神怡。曹振可没心情去看廊台下的风景,脚步越走越快,越走越急。(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给我一个帮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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