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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步入陷阱

    姬凌云再度问起了匈奴的兵力分布。
    任清璇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在项鹰将军的攻击下,匈奴主力只余下了五万余。挛鞮广义将五万主力平均分配两路各两万五千匈奴骑兵。”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关键,暗赞挛鞮广义的绝妙手段。在骑兵的数量上,吴国虽然自持财力雄厚,“飞马牧场”不断的向军中运送战马,但在数量上远比不上匈奴这马背上的民族。
    对方一分为二,显然是在逼迫自己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姬凌云这一路中只有三万骑兵,项鹰、施猛各消耗了一些,在补上归顺的秦国骑兵,不多不少差不多三万左右。
    三万骑兵吃下一路并不困难,但若分兵两路齐攻,恐怕反而会被他们击败。姬凌云虽未能见识到匈奴骑兵的厉害,但早已从项鹰口中知道了他们的战力一点也不逊色吴骑。
    吴国骑兵的长处在于兵甲之坚固,但匈奴骑兵的长处却是吴国骑兵望尘莫及的,那就是——骑术。
    据说匈奴人在小的时候会得到一匹小马,并且开始练习骑术。十 年,二十年下来,即便是白痴也能练就一身超凡的骑术。
    所以,双方对战胜负不过五五,分兵而战只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姬凌云看着任清璇问道:“你怎么看?”
    任清璇早也洞察了对方的意图,高声道:“两者选其一,还是由大王定夺的好。”
    “百姓吧!”姬凌云作出了选择,说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但人力却是无价。”
    任清璇似乎早已料到姬凌云会这么说,马上就接话道:“末将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现在就可以出发了。”
    姬凌云并未多做停留,一挥手大军往陇西飞驰而去。
    因为要押送大秦十万百姓,所以这一路虽然能够最快的离开秦国疆域,但他们的速度却是快不起来。
    虽然匈奴骑兵无情的逼赶着,但一日也难走三十余里。
    姬凌云所率的骑兵仅仅三日就追上了他们。还没有交锋,那些匈奴骑兵就象是见到了瘟神一般,逃散无踪了。
    吴兵一个个都看得目瞪口呆。
    姬凌云摇头苦笑,想必这也在对方的计算之内。
    吴国有雄兵四十万一些伤亡还是消耗的起,而匈奴虽然强大,但在人口上的劣势却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不敢跟自己打消耗战,也许这就是他们撤兵的真正原因吧。
    姬凌云、任清璇相互对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意思一致,默契的相视一笑。
    随即,他们的目光都被那十万秦国百姓所吸引。一看望去,只见方圆数里之地都是密密麻麻的百姓,他们衣衫褴褛,全身的污垢,身上还散发难闻的恶臭。人人的眼中都出现着惊恐,害怕的意思。
    两人相继露出不忍的神情。
    姬凌云长叹了口气,传令大军安抚百姓。
    看着如此庞大的百姓群,姬凌云心中突然生出一丝疑问,觉得甚是奇怪。十万百姓?会不会太多了一些?诚然,匈奴确实是缺少人口。但一次性掳这么多,他们能够消化的了吗?十万百姓一天所需要的食物,匈奴这游牧民族真的能够支撑的住?
    掳掠百姓无非是为了扩充实力,或是充当奴隶。若扩充实力显然人数过多,不符合实际;要是充当奴隶更是荒谬了。这十万人群中至少有一半的妇女,这当哪门子的奴隶。当军妓也不可能啊,四万妇女的军妓团,那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想到这里时,不远处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丝混乱,两位百姓相互扭打在了一起。
    姬凌云好奇的策马上前。
    骤然之间。
    数道人影已由人群中掠出。
    姬凌云已非没有见过阵仗的人,但仍未想过在这个时候会有人会对他下手,才惊觉有人偷袭,敌方已经来到了近前。
    登时心中大懔。
    众人惊骇。
    姬凌云未及反应,刺客以即将杀到。
    便在这时,月芽儿一阵嘶鸣,瞬间加速帮助姬凌云避开这一击。
    原来,姬凌云心神被那两位百姓给吸引,忽略了身旁事物。而月芽儿却是难得的战马,察觉一人向它扑来,于是,本能的加速避开。
    姬凌云惊魂未定,那黑影以被赶到的专韦一刀劈成了两断。又有二十余人相继冲出,他们个个都是好手,显然是想要制姬凌云与死地。
    豫让飞身上前,刁钻的鱼肠匕首往对方的致命、要害处搓去。
    姬凌云取出长枪或挑、或刺、或搓、或扫,一口气连杀五人。任清璇也拔出了干将、莫邪上前帮助。
    这时,任清璇的身后冲出一人,他面有一块青色的胎记,挥舞着大刀竟有万夫不当之勇。姬凌云久闻任清璇麾下有一人是秦国第一猛将仲青虎,想必就是他了吧。
    施猛的武艺在吴国诸将中少有敌手,但当年,施猛在伐楚战役中却曾败在仲青虎的手上,险些尚命。
    忽然,姬凌云的余光处发觉在百姓群中升起了浓厚的黑烟。
    姬凌云久经战阵,哪里还分辨不出这是用来传递信息的狼烟?
    在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甚么一回事。匈奴的铁骑来了。
    可能由于马蹄包了布,竟没发出任何声色。
    布局巧妙,几乎天依无缝的文章,打开始就在一步一步的算计着他。
    虽迫于无奈不得不撤退,但并没有打算就这样放弃。文章深知姬凌云重视百姓而轻视黄白之物。故儿早已料定姬凌云会选择百姓而不是钱物。他早在难民人群中混入杀手,等待时机刺杀姬凌云,
    刺杀不一定必须成功,但至少能够制造混乱。然后,匈奴大军在趁乱来袭。
    匈奴大军急急撤退,除了不想跟姬凌云硬磕以外,就是要使姬凌云等误以为他他们打算立刻撤回匈奴。其实他们只是逃了不远又迂回了过来,等待他们混乱的一刻。
    姬凌云现已经完全的踏入他们的陷阱之中,唯一优胜就是他凭借揣测先一步知道敌的来临。
    假若他现在立即逃走,就是在全军未到达天水以前,便被匈奴杀得全军覆没。但若是迎战也是败多胜少,除非牺牲部分兵马死战殿后。
    姬凌云再不犹豫,将刺客交给了任清璇他们下令全军准备列阵,全力阻敌,或许还有一线生计。
    但是在这关键时候,自己又怎能独自离去?
    文章,你无愧是文种之子。
    当年,文种九谋用其三就帮助积弱的越国打败了不可一世的第一强国——吴国,而你现在却多次让寡人陷入布局中而不自知。这份才干 ,确实不凡。
    阵势尚未布好,以万计的匈奴兵由左方草原杀将过来。
    吴军训练有数,这号令一下,箭如飞蝗般往敌人射去。对方骑兵一排一排的倒下,但尚未换上另一批箭矢时,敌人已杀入阵中,瞬那间前方尽是敌人。
    施猛一声发喊,拔出巨大的铁斧,带头冲杀了上去,以微薄的兵力与匈奴兵绞杀在了一起
    一时间长达茫茫的原野处,尽是喊杀之声。
    施猛的骑兵若冲击力 丝毫不逊色于匈奴大军,但匈奴大军是冲刺而来,他们将骑兵的速度配合力量发挥到了极至。
    而吴国的绝大部分士 兵都在安抚百姓,维护治安,根本就没有准备妥当,更加没有战前准备。
    骑兵是一种需要足够的路程冲刺才能将威力发挥到极至的怪异兵种。
    匈奴骑兵与冠军骑本就实力相当,但加上冲击力的匈奴骑兵威力自然远远在冠军骑之上。
    只是一接触,胜负立 分。
    冠军骑被匈奴骑兵那无与伦比的冲击力活生生的冲成两截。
    冲在最前头的一人正是 彻里骨和他的黄金大斧,在他身后的三千人也正无敌于草原的——狻猊铁骑。
    怎么办!
    是战还是逃!
    “大王,撤吧!这里由我顶着。”项鹰已经召集了一小部分队伍,准备冲上去拖延时间。
    形势直转而下,此时此刻,破敌已经是一种奢望。
    项鹰唯一的想法就是用自己的这条命来换取大王的平安。
    姬凌云再度面临了巨大的威胁。
    姬凌云连胜不败的战绩会因此而中断吗?
    ps:不好意思了,火车票难买。从上饶到广州的火车一直没有座位票,拖延了许多的时间。
    从今天起,更新照旧。(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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