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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空荡荡的大厅内,显得很安静。按夏默的报告,他此行确实基本已经解决了史都郡的叛乱问题。无论是对我的盲目崇拜的拉库里等人还是对我实力大致的了解的凯森等人,他们都不怀疑我能够击败皮耶德。问题的关键是:我是应该孤身一人去史都郡收服皮耶德还是率领大军一起去。如果率领大军同去,显然会被西西王轻视;如果孤身前去,却又令他们不放心。
    在令人压抑的沉默中,马迪尔霍然而起。“主公乃万金之躯,不宜冒此风险。收服皮耶德的的任务,可以交给凯森。卓索图大人。”
    看着凯森微笑着摸胡须,我放声大笑。
    在兰仆到来之前,我或许会心生犹豫。假如皮耶德突然狂性大发谋逆犯上,我自然没把握安全返回。身为一国之主,毫无必要的以身犯险当然应该尽量避免。可是有兰仆陪着我,即使去英格兰尼的首都休达逛一圈我也绝不含糊。至于说与西西王单挑,呵呵,且不说我的格斗实力已经达到了黄金骑士的水平,并不逊于他,我可是魔武双修之人!况且,有了杀神剑的帮助,我甚至有与凯森抗衡的信心。
    夏默办事果然没让我失望!
    兰仆的声音在我的脑海响起。在他看来,没有意义地浪费能量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此时又用脑电波的形式与我交流,自然是因为有特殊的情况。
    “主人,夏默被一名拥有魔导师实力的人施展了精神魔法。此魔导师正在八公里外的地方窥探你。那个皮耶德也在那儿。”
    其实我是不在乎浪费能量的,反正通过练功能量能够迅速得到补充。可惜凭我的实力现在还只能接收,无法主动使用脑电波这种交流的方式。要不然我真想要求兰仆把那个魔导师抓过来。
    魔导师可是比圣骑士、影剑士更为珍稀的人才啊。可惜那个魔导师通过夏默了解这里的一举一动。如果要求兰仆将魔导师抓来,那个魔导师一旦起了逃跑之心,土系四级魔法空间转移可以使他瞬间逃到数千公里之外的地方。不过即使魔导师因对兰仆的实力认识不足而不逃跑,兰仆也不会帮我做这种事情,真可惜。
    我盯着夏默的眼睛。他的神志清明,丝毫不象被人控制过。看起来,这是精神魔法窥思术的衍生魔法窥探术。窥探术得到受术者的绝对配合后,可以感受到受术者的全部感觉: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
    “想要知道我的实力是否足够,你和皮耶德自己过来吧。我等着你们!”
    家臣们对于我的话全都莫名其妙,他们面面相觑,却只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类似的迷惑。这一回,连凯森和马迪尔也加入了瞪大眼睛的行列。
    夏默愣了一愣,随即醒悟。“皮耶德把我关进刑室后,先是严刑拷打。在子夜时分他们熄灭了所有的灯光,然后有个魔法师进来对我施加奇怪的魔法。不过,那个魔法师失败了。他悻悻地对皮耶德说,我拥有钢铁般的意志。”
    “三天前,皮耶德把我从刑室放出来与我谈判,要求我完全自愿配合那个魔法师,接受他对我施加的魔法。那样,他就愿意随我同来鸠格市。在观察主公之后,决定是否臣服。”
    “主公,请您相信:我这样做,虽然是应皮耶德的要求。不过我仔细考虑过得失利弊,认为这样做并不会损害主公的利益。因为皮耶德毕竟前来鸠格市,这是一种相当有诚意的表示。”
    按夏默的描述,魔法师最初施展的是窥思术。这种法术成功的前提是对方的意志力必须薄弱。显然魔法师采取了错误的方法。如果是我,面对一个拥有坚强意志的人,不会首先就用刑罚来试图摧毁对方的意志,而会用别的方法减低他的防备。陪他喝酒聊天显然比用刑罚更容易成功。
    三天前,西西王应该已经收到了马迪尔、凯森平叛成功的消息。看来,西西王是个能屈能伸的人。
    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夏默,我相信你!”
    “你这次立了大功,而且多少吃了些苦头。我会给予你奖励的。”
    夏默低下头,掩饰内心激动的情绪,然后慎重地单膝跪下向我行谢礼。
    “稍安勿燥。等会儿,我们将迎接两位稀客。大家打起精神,给客人留下好的印象。”
    家臣们停止了窃窃私语的行为,不过他们全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刚才对拉库里的怒视还是起了作用,现在的他正如同一个刚刚成为学徒的十三四岁的小孩一样端坐着,纹丝不动。拉库里的表现让我产生一丝欣慰:看来他至少并非不可救药。
    马迪尔对着我做了一个鬼脸。“主公,难道客人是西西王?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两天被安丽丝逼着读了她从东方带来的有关权位谋术的书,大开眼界。里面有这样一条:上位者在下位者面前,应该让下位者产生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那个魔导师还没有撤消对夏默的精神魔法呢。反正我不能实话实说,便带着玩笑的心态现学现用。
    对着马迪尔诡秘地一笑。“天机不可泄露。”
    望了兰仆一眼,他点点头,以脑电波告诉我西西王和那名魔导师正在飞快地接近。
    慢条斯理地喝茶的同时,我却紧张地思考着有关魔导师的问题。大陆目前有六大魔导师。圣华学校魔法学院正副院长雷欧纳德。金和缇纳。弗朗西,英格兰尼、法兰西斯、德克萨的国师圣东尼奥。詹姆士、米歇尔。布朗、恩斯特。洛佩斯,再加上瑞笛士红衣大主教莱恩斯。因斯。敢陪着西西王前来的,会是谁呢?
    茶喝完了,却无法猜出答案,毕竟这种事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了。这时候,近卫大声报:“皮耶德。康迪伯爵,兰丝。艾尔科霍尼克到。”
    兰丝。艾尔科霍尼克?原来不是那六大魔导师当中的一个。
    闻名已久的西西王终于现身了。
    对皮耶德身后的魔导师更感兴趣,因为现在我更缺精通魔法的人材。目光掠过西西王的时候,却好一会儿都无法移开。或许受多明戈的影响,或许是因为夏默惨遭拷打而产生的先入为主的想法,在我的想象中西西王肯定是皮肤黝黑、满身横肉、行为野蛮、举止粗鲁的山地人。不过事实证明,我错得离谱。
    皮耶德穿着绣着金丝的丝织上衣,下身配着黑色的长裤,脚底穿着一双高筒皮鞋。在裤腰处,斜挂着一柄显然是矮人名匠所制的长剑。仅就衣着打扮而言,我的家臣中谁也比不上他。金黄色的头发干净利索地扎成马尾状随意地垂在身后,鬓角处有几绺发丝垂在胸前。他的肤色健康红润,嘴角泛着一个小小的弧度,这种似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与他那琥珀色的眼珠、长长的金色睫毛完美地配合着,对所有的人都构成了强而有力的视觉冲击。
    我以前只见过有两个人有如此完美无缺的容貌。一个是阿朗佐。弗朗西斯科,另一个,是在镜子中。
    皮耶德嘻嘻一笑。这一笑;使稍显单薄的他增加了气势;这一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这一笑,千娇百媚呸呸呸,我又胡思乱想了。
    “兰特。萧,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将多明戈招过来。小声问道:“听说你是布雷西亚两百年内的第一天才,可你说过皮耶德是黄金骑士?”
    多明戈有些尴尬。“主公,您别被西西王的外表骗了。其实他都三十二岁了。而且,西西王也不是纯粹的布雷西亚人。”
    这时候多明戈悻悻地睃了皮耶德一眼。“我也不知道他是哪里的人。反正他来到布雷西亚后就在史都郡定居了,然后就不知用什么手段得到了史都郡贵族的支持,后来就强占了史都郡。”
    原来如此。我将目光移向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不禁又吃了一惊。
    兰丝死死盯着安丽丝不肯移开目光。那副色迷迷的模样,就象一个轻狂少年。
    如果兰丝只有三四十岁倒也罢了。我修正了自己的想法:即使兰丝是五六十岁的模样我也可以理解。可是从兰丝的外表看,非常的衰老。如果他现在倒在地上死去,谁也不会惊奇。所有的人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个人是老死的。
    树的年轮可以代表一棵树的年龄,假如说兰丝脸上的每条皱纹都代表一岁,那么任何人也无法弄明白兰丝确切的年龄。兰丝站在大厅的中央,象是一棵三千年前就已经生长在这里的古树一般。虽然从气势上看,这种形容不算谬误。但我主要是指他的皮肤干涸,毫无光泽。与其说是皮肤,不如说是千年老树的树皮更为贴切。
    似乎所有美丽的女人都对能够颠倒众生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我的漂亮老婆居然也不能免俗。她嫣然一笑,眼波流动,顾盼自若。这下可好,不仅仅是兰丝,其余的人也都呆住了。我对安丽丝的魅力拥有一定的免疫能力,因此最先清醒过来。其后,皮耶德、马迪尔、凯森、多明戈相继清醒。他们尴尬地移开目光。
    从好的方面想,安丽丝用这种方式可以帮我测试家臣们的自制力强弱。不过可惜的是,大厅内响起了滴滴答答的滴水声。楠木是一种昂贵的木材,它给人以舒适的感觉。踏在楠木地板上,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地板的弹性。它的缺点是,潮湿的空气或湿渍极易毁坏这种昂贵的木材。为了保护楠木地板不被家臣们滴下的口水毁坏,我赶紧走到安丽丝前面,遮住其他人的视线。
    兰丝咳嗽一声,瞟了我一眼然后收回目光。当他望着我的时候,细长的眼缝中精光暴射,颇有点回光返照的模样。当他收回目光后,重新显出萎靡无神的模样。
    “我已经一百多岁了,年纪大了,精神也就不济了。对于美丽的事物,我虽然没有其他的能力,但至少仍旧懂得欣赏。兰特。萧公爵,如果您答应让我每个月都至少能够欣赏一次尊夫人的美貌,我愿意成为您的家臣。我想,您不会介意收一位魔导师为家臣吧。”
    兰丝的一番表明,令多明戈发出抽气声,他结结巴巴地说道:“魔导师?布雷西亚有魔导师?”
    刚刚暗自表扬过的拉库里又一次辜负了我的期望。他很不礼貌地蹦到兰丝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质问:“全大陆只有六位魔导师,你想骗谁?”
    事实上,魔导师是比圣骑士、影剑士更能影响国家军事实力的人,因而魔导师比圣骑士的名字更为响亮。不过拉库里也实在傻得过分了点,他也不想想凯森的例子。
    “拉库里,退下。”
    我盯着兰丝急速思考。拥有最高级别实力的人却没有相应知名度,往往有三种可能。
    一种是受正统协会所排斥的人,例如兽人、或是含有兽人血统的草原边缘族人,凯森就是这一种情况。还有一种人便是纯粹的隐士。这样的人甚至在祖国遭受侵略时也无动于衷。这样的人对他人的赞扬、世俗的荣誉毫不在意,自然不会去注册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的魔导师称号了。曾经被协会所承认,后来却又被剥夺资格则是最后一种情况。
    我估计,兰丝应该是属于第三种情况了。魔导师是极为尊贵的人,如果哪个中、小型国家出了一个魔导师,那么他甚至可以拥有比国王更多的尊敬和权力。褫夺魔导师称号,只能有三个理由。叛国、弑主、学习或使用危险魔法。那么,兰丝会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我走向兰丝,用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问:“是因为学习或使用危险魔法吗?”
    兰丝露出诧异的神情,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是的。”
    “不过,英格兰尼当时并没有驱逐我。就这样过了五十年的平静生活,前些时候一个老朋友到我那儿,我们讨论了兽人军队的战术问题,却不知怎么被英格兰尼的情报部门得知。英格兰尼政府由此宣布我是叛国者,我只好流亡到从前认识西西王那里寻求庇护。别的国家未必安全,而我相信你却一定不会将我引渡给英格兰尼,为了得到你的庇护,我决定成为你的家臣。”
    我将声量放大。“那么好吧,我收你为家臣。过几天就委任你为布雷西亚的国师。”
    然而让我意外的是,现场最为吃惊的却是西西王,他张大着嘴根本就合不拢。
    “魔导师大人”
    兰丝以不符合他年龄的语速打断了西西王的话。“皮耶德大人,我已经找了自己应该效忠的主公。恭喜我吧。”
    西西王的脸色非常不好,似乎被敲了一记闷棍的模样。可以想象,他的眼前肯定有无数的星星正在飞舞。
    西西王因为愤怒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脸上显出更加红润的颜色。西西王压抑地问:“魔导师大人,以你的魔法造诣,再配合我的格斗实力,为什么?”
    兰丝翻出一个老大的白眼。“魔法师之间的交锋你不懂,事实上我早就输了。我对夏默施展的魔法,只有魔法能力与我相当魔法师才能察觉。而兰特主公如此轻易地察觉了我施展的魔法,证明他的魔法能力在我之上。况且,只有待在主公的身边,才可以经常与美丽的主母亲近啊!”真正比兰丝强的是兰仆,兰丝这么说倒让我有些受之有愧。
    魔法师,往往让人联想到高贵、睿智、理智、严肃等词。但眼前这个人毫无廉耻的表现,破坏了众人心目中魔导师的光辉形象。
    瞧瞧我的家臣都是些什么人啊。我的目光顺次望去。
    凯森是圣骑士,可他连基本的骑士守则都遵守不好。他毫不谦卑,除了马迪尔,他对我其余的家臣向来是呼来喝去;怜悯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从他的身上看到,至少我从来没见过他给过任何乞丐一个铜板尽管我自己也从来没这么做过;他不公正,如果凯迪与别人发生冲突,那么错的一定是对方;他对于其他骑士所执着的荣誉感嗤之以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居然做出绑架这种令骑士所不耻的事。
    而兰丝呢,他也不象魔导师。他的身上甚至没有穿魔法袍,一身不知穿了多久的衣服,甚至可以用衣衫褴褛来形容,因而看起来与高贵无缘;兰丝进入大厅后色迷迷地盯着安丽丝的模样,很难让人认为他会拥有睿智、理智、严肃等特质。如果有人说兰丝是个乞丐、流氓、骗子、小偷、色狼,那么我对这种评语的修正顶多只在这些猜测前加个“老”字。
    西西王,他或许马上就会成为我的家臣。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多。不过西西王的美貌实在过分了些。除去身高的原因,他打扮成女人毫不困难。
    布雷西亚两百年中的第一天才呢,更过份。最宽容的评价,也只能客气地说多明戈不是疯子(他只是半疯)!我的财政大臣,外形不佳、庸俗、谀媚、毫无贵族气质。夏默,算是比较象样的,可他仍旧免不了偶尔说出一两句粗话。至于拉库里,更是我心中永远的痛,还是不提为好。
    当目光移动马迪尔身上后,目光变得热切。这种变化使马迪尔感到诧异。我在心里想:马迪尔,还是我的马迪尔最好!
    当我为自己千奇百怪的家臣而暗自悲叹的时候,西西王向我发出了挑战。
    “兰特。萧!如果想要我向你臣服,向我证明你的实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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