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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没有唱诗班在一旁咏颂安灵的祷文,没有神父主持仪式,只有一群人围拢在墓碑旁边默默祈祷着。
    棺材的盖板上写着“伊莎贝拉。安格路西恩。莎尔玛。格里斯多夫”。这是瑞丽伪造的身分所拥有的名字。墓碑上不能够留下自己的真名,这不能不说是卜哥这帮人的悲哀。
    葬礼是秘密进行的,为的就是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要不然还有一大堆的麻烦,单单身分查实和血缘谱系的记录,就会暴露很多事情。毕竟瑞丽不像卜哥那样,拥有完美无缺的伪造身分,只是密侦处制造出来的假贵族。
    只有剧团的人,才会参加这个秘密葬礼。随着一蓬蓬的泥土将棺材填没,瑞丽这个名字将永远地只存在于一些人的记忆之中。
    人群渐渐散去,只有三个人没有离开。
    托尔木然地半跪在地上,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忧伤,自从瑞丽死了之后,他就像是一具失去了操纵者的木偶,经常一整天都一动不动。
    留下的另外两个人里,无论是卜哥还是坎妮小姐,看上去也不像其它人那样悲伤,特别是后者,脸上充满了一种茫然。
    “以前的生活虽然辛苦,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坎妮喃喃自语着。
    卜哥沉默着没有什么话可说,确实是他将其它人从过去的生活中拉了出来,当时的他隐约有一种拯救众人脱离苦难的感觉,但是此刻对着已经埋在土里的瑞丽,剩下的只有一丝苦涩。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了,或许对其他人,他可以说自己是正确的,但唯独对瑞丽,他没有那么大的把握,瑞丽将一切都看得很淡,奢华的生活从来都不是她的追求,她需要的似乎只有和谐、安宁和一点点爱情的滋润。
    瑞丽活着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她的重要性,现在她死了,卜哥突然间感觉到,缺少了她绝对不行,如果说剧团就像是一顶帐篷,坎妮小姐是正中央的那根支柱,那么瑞丽毫无疑问就是让整个帐篷支撑起来的那些绳索。
    现在绳索断了,整个帐篷肯定会坍塌。
    轻轻长叹了一声,卜哥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他现在能够做的,恐怕就只有将托尔从这种行尸走肉一般的状态之中拉出来了。
    走到托尔的身后,卜哥将右手轻轻搭在托尔的肩上:“你认为像现在这样,瑞丽就会感到高兴了吗?与其让哀伤毁掉你自己,还不如振作起来,替瑞丽报仇。”
    这番话无疑是一剂猛药,托尔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
    说完这些话,卜哥转身离开,现在只有让托尔安静一下,他已经替托尔找到了一个活下去的目标,接下去就要看托尔自己,什么时候能够想通了。
    看到卜哥走远,坎妮小姐走到托尔的身边:“瑞丽一直想让你帮她一个忙,但不是让你现在就去做,而是等你拥有了一定地位之后再帮她实现。”
    “是什么事?”连着几天不吃不睡,托尔的声音沙哑得如同破锣一般。
    “瑞丽并不是她的真名。”坎妮小姐轻轻叹息了一声,剧团里面的人大多用的不是真名,瑞丽不是,密特、都克和蕾盈也不是,就连她自己真名也不叫坎妮。
    “瑞丽的家境其实不错,她家原本经营着一个小农庄,她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生活原本过得很平静,可惜后来出了一些事情,具体的情况瑞丽没有对我说,似乎是她的哥哥一时冲动得罪了什么人,灾祸转眼间落在了她们一家的头上。”
    “我一定会替她报仇。”托尔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阴狠。
    坎妮小姐看着托尔沉默了好一会儿,最终叹了口气:“这并不是瑞丽的本意,她原本希望你能够帮她寻找失散的弟弟,她的父母让她带着弟弟逃跑,可惜那个时候弟弟才只有两岁,她自己也才十一、二岁,所以她将弟弟留在了一家专门收养幼儿的修道院门口。
    “一直以来,这件事都是瑞丽心中最大的痛。这一年来,她给那家修道院写了好几封信,想要找回自己的弟弟,可惜修道院一直没有回复。”
    托尔立刻就明白了。卜哥曾提过一些儿时的旧事,其中就有教会对那些孤儿的态度,教会将这些孤儿看作是自己的财富,绝对不允许那些孤儿寻找亲生父母,同样有人找上门来想要领回孩子,也几乎不可能。
    当然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如果想要找回孩子的人有相当高的地位,让教会不得不考虑是否有必要翻脸的话,教会还是会退让的。
    给托尔同样找到了一个活下去的目标,坎妮小姐也转身离开了。
    在百米之外的地方,卜哥静静地站着。他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虽然他的耳朵还做不到像光头巨汉扎克那样灵敏,却也练过一段时间,驼子教的那些东西里,就有专门提高感知能力的方法。
    他也是今天才知道,瑞丽用的不是真名,不由得出了一丝苦笑,他自己的名字又何尝是真名?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卜哥”是英勃瑞修女嬷嬷替他取的。或许,让他降生到这个世界来的那两个人,根本就没有想过替他取什么名字。
    看到坎妮走过来,卜哥靠了过去:“依你看,托尔能不能重新振作起来?”出乎卜哥预料之外的是,坎妮一把抓住他的领子,自从拥有了新的身分以来,这位小姐还是第一次这样粗鲁地对待他。
    “同样是为了让托尔振作,为什么你要用复仇来刺激他?”坎妮显得异常激动,她那漂亮的脸,因为激动而完全变形了:“你难道没有想过,这会导致他死亡吗?”
    如果是在以往,卜哥可能会毫不在意地承受,但是此刻他的心中同样也燃烧着熊熊怒火,提议复仇的他,脑子里面装的也只有“复仇”这两个字。
    猛地挣开坎妮小姐的双手,卜哥往后退开了几步:“我曾经犯过一个错误,那就是替别人安排人生。
    “对剧团的很多人,我都有些惭愧,但是对托尔,我没有任何可以惭愧的地方,他自己选择的就是一条充满了危险的路,他想加入军队,他想靠军功拥有更美好的生活,他更想成为骑士,拥有属于自己的家族和封号。”
    “但是,那会死很多人!”坎妮大声地叫喊起来:“你们全都没有经历过这一切,没有经历过躺在床上不敢睡着,害怕什么时候刺客出现在眼前的那种生活。没有经历过那种一场葬礼接着一场葬礼的日子!”
    泄了一通之后,坎妮似乎也现自己泄露了很多不打算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她轻轻地捂住嘴巴,踉踉跄跄地朝着远处走去。
    卜哥仍旧站立在原地,回味着坎妮刚才的那些话。
    一直以来他就有一种感觉,坎妮的身分绝对不简单,她时而表现出来的强势和高高在上的感觉,并不完全是因为剧团团长的身分才会拥有,更像是一种本能或者天性。
    现在看来,事实真的是那样。
    在都鲁普奈尔,很少有两个家族杀来杀去的事情生,原因是十几年前国王颁布过法令,禁止一切买凶暗杀的行为,一旦被现就会遭受重罚,因为触犯这条法令而遭到毁灭的名门望族就有好几个。
    但是在外地,这类仇杀时有耳闻,毕竟其它地方的执法,没有都鲁普奈尔那么严密,更没有那么错综复杂的势力交织在一起,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势力平衡,往往某一个地方就只有几个家族说了算,这些家族为了掌权,本身就经常使用暗杀的手段。
    毫无疑问,坎妮出身豪门,哪怕不是大贵族,也至少是某个地方的名门望族,另一个非常有可能的推测是,坎妮是拥有继承权的直系后裔,要不然再怎么暗杀,也暗杀不到她的头上,只有当事人会对这种暗杀感到恐怖;旁观者最多只会感到血腥和残酷。
    都鲁普奈尔郊外的那座监狱,那如同地狱一般的所在,此刻正回荡着阵阵声嘶力竭的喊叫声,更可怕的是,时而会有一声特别凄惨的嚎叫声响起,然后再也听不到那种声音。每当这个时候,关在牢房之中的那些犯人,就会忍不住缩紧了脖子,有的人甚至会瑟瑟抖。
    这些惨叫声是从监狱的最底层传来,这里是真正的地狱,那么大的一片空间,居然放满了各种各样的刑具,这些刑具样子看上去就异常狰狞,上面还全都沾满了血迹,空气中更是散着阵阵臭气。
    在刑讯室的角落,一个看上去颇为斯文,戴着单边眼镜、穿着黑底白边公务员制服的中年人,正和典狱长聊着天。
    那个公务员打扮的中年人,是第二法庭的公证员,第二法庭是专门处理贵族事务的法庭,隶属于长老院管辖。
    纳加小镇生了骇人听闻的投毒和劫杀贵族事件,而且是生在狂欢节过去之后不久,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去年狂欢节生的那件事。不管是治安署还是密侦处,对此都必须有一个交代。
    投毒的凶手虽然还没有调查出来,好在抓了一帮埋伏劫杀的土匪,撬开这些土匪的嘴巴,就成了当务之急。
    这些土匪里倒是没有什么硬骨头,将近二十个人,一看到那些刑具,大多都已经软了,可惜他们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少。
    投毒的并不是他们,他们甚至连要对付的是谁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一个人会在那天晚上匆匆忙忙赶着马车前往都鲁普奈尔,至于是谁让他们这么做,被抓住的这些人根本说不出来。
    鲁普奈尔附近的土匪,全都有幕后代理人,这些代理人替他们收集情报,有的时候也给他们找活干,就像这一次,就是他们身后的那个代理人帮他们找来的买卖,他们刚刚出事,代理人那边就得到了消息,那个最为关键的代理人当天晚上就跑了。
    审讯到了这里,无疑碰上了一个死结。
    监狱的典狱长是个胖子,脑满肠肥以至于身上的制服扣子一个个紧绷着,彷佛只要一动,这些扣子就会全部弹出来似的。
    只要看他那一身肥肉,就可以知道,这个家伙占据典狱长的职务,捞到了多少油水。
    胖子典狱长聊着聊着,有意无意地用手里拿着的活页夹挡住了别人的视线,刑讯室里其它人看不到的那一侧,紧紧的贴着一张地契。
    法庭公证员心领神会地将活页夹连同地契,一起接了过去,他知道今天肯定会有所收获,要不然他也不会来这种臭气熏天而且阴森逼人的鬼地方。
    做这一行那么久,什么样的案子会有好处,已经了如指掌,这种案子,上面的人肯定希望早一些完结,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群替死鬼。
    找替死鬼这件事里面,就有名堂了,很多人都希望能够藉此机会除掉仇敌,不过栽赃陷害也是有等级的,这个等级的案子能够用来对付的目标绝对不小,所以相应的酬劳也不会少。
    趁着别人不注意,公证员翻了翻手里的地契,那是一幢位于皇后区的房子,皇后区是小商人和像他这样的低级公务员聚居的地方,和他现在住的环境差不多,房价大致也了解,二三十万总是有的。
    “要是真金白银就好了。”公证员试探着说道,拿地契的话,他还要过户,实在不太方便,而且不动产很容易被查出来,密侦处只要有心的话,稍微一查就知道他收贿,远不如直接拿钱干净。
    “老弟。”胖子典狱长耐心不错,笑着将地契塞进了公证员的手里:“做事情要有担当,又想拿好处,又想让自己显得干干净净是不可能的,对方开的价钱,你也已经看到了,应该知道对方图谋不小,既然给你这么多钱,自然是希望你能够帮忙帮到底。”
    那个中年公证员也知道,典狱长让他帮什么忙,无非是将报告写死,不留任何松动的余地,除此之外就是等到这些人杀人灭口,让所有的土匪都死在刑床上之后,他能够代为隐瞒。用地契作为贿赂的手段,就是为了能够留下一个把柄。
    “这个”中年公证员沉吟道:“这样做恐怕不方便吧。”他怕的是给人捏住把柄,以后的日子不好过。
    胖子典狱长明白这位的意思,轻轻拍了拍中年公证员的心口:“放心,没人会算计你,别忘了还有我这个中间人在,对方如果坑你的话,岂不是把我也拉下水?如果会出这种事,我怎么可能有兴趣加入进来?”
    一边说着,典狱长已经将地契折迭了几下,折成个小团塞进公证人的口袋。做完这笔交易,典狱长朝正在行刑的人,打了个并不引人注目的手势。
    随着一阵比以前凄惨得多的嚎叫声,监狱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起来。
    三天之后,一份审讯报告辗转落到了卜哥的手上。
    看到那份报告,卜哥先是松了一口气,不过紧接着又皱起了眉头。
    凶手是双头龙。
    这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同样也是他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他曾经猜测过,有哪些人可能是幕后的凶手,不管斯宾塞一家,还是那家珠宝行的老板,都拥有着贵族头衔,想要对付他们比较麻烦,先要通过长老院这一关,然后才能够向贵族法庭起诉。
    而长老院和贵族法庭都是很会扯皮的地方,一场官司打个十年八年很正常,中间万一再来一个特赦什么的,复仇只可能是一场空。
    如果幕后凶手是那个神父拉托尔,情况只会更加麻烦,教会抵死不会承认这件事情,因为那投毒的手段实在太邪恶了,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魔鬼的行径,教会的神职人员居然是魔鬼,为了阻止这种传闻的蔓延,教会什么手段都拿得出来。
    最容易对付反倒是双头龙,这种帮会就算背后有人做后台,也用不着在乎,平民毒杀贵族,绝对是一条天大的罪名,谁敢跳出来说话,谁就会当作异类受到排斥。在法克恐怕就只有谋反的罪名,比这更重了。
    不过最难对付的同样是双头龙,其它那些可能的幕后主使者,最多就是一个家族,卜哥如果真的打算不惜代价复仇,杀掉他们并不困难。但是双头龙就没有那么容易对付了。
    连同审讯报告一起交到他手里的,还有关于双头龙的厚厚一迭资料,原本以为自己招惹的只是一个小帮会,没有想到居然是这样一个庞然大物。
    都鲁普奈尔第一帮会的名头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卜哥完全可以想象,这个位置是用多少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更令他感到头痛的是双头龙这个帮会的结构,这哪里是双头龙?简直就是传说之中的魔兽九头蛇啊。
    九头蛇绝对不是最强的魔兽,但牠却是最难以对付的魔兽,远古时代的神话之中成功屠龙的英雄有很多,成功杀掉九头蛇的英雄却没有多少,九头蛇难以对付的地方就是,想杀牠只有同时斩掉那九个脑袋,要不然只要有一个脑袋留下,其它被斩掉的脑袋就会重新生长出来。
    双头龙还恰好有九个头目,为的是明暗两位执政官,这学的是千年帝国时代的双执政官制度,不过比千年帝国的双执政官制度还要稳固。双头龙的两个执政官,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互相之间没有丝毫职权上的冲突,绝对不会像千年帝国时代的那些执政官一样,出现不团结的问题。
    更麻烦的是,迄今为止都没有人知道,那个暗执政官是谁?
    除了两个执政官之外,还有七个头目。这七个头目之中每个人都管着几片街区。按照双头龙的规矩,明执政官如果死了的话,二号人物顺位上台,而七个头目有人死了的话,就从候补头目里面挑一个补上。
    不管怎么看,双头龙都像是一条披着龙皮的九头蛇。
    最近这段时间,每当他郁闷的时候,他就用练习射术来调剂心情。
    被神父拉托尔激怒的那天他含怒而,实力无意间越过了好几个层次,达到了从所未有的境界,只不过事件之后,他再也没有进入过那天的状态。
    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都在寻找相同的感觉。
    他记得当愤怒达到了极点的那一瞬间,他的脑子反倒变得一片空明,只有对毁灭和杀戮的渴望。
    箭如雨,半空之中同时有好几波箭飞舞着,后面的一波箭矢追赶着前面那波箭矢,真可以称得上是如雨丝一般连绵不断。
    虽然还达不到那天怒极之下百矢齐的程度,比之前几个月的技艺却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你今天是怎么了?吃错了什么药吗?”陪他练箭的那只兔子一边操纵着漫天飞舞的纸镖,一边问道。
    四周飞舞着的那些纸折飞镖,很多都已经千疮百孔,有的甚至钉得像是一只刺猬,那样密集的箭矢,根本就用不着在意什么命中率,只要方向大致不差,肯定会射中。
    卜哥现在也已经想通了,干脆放弃命中率,剑走偏锋专攻度和连续性,把他的箭术那欺软怕硬的特性推到极致。
    “有什么事情就说出来嘛,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又如何能够帮得了你?”那只兔子停了下来,往日和卜哥练习箭术,牠就当作是游戏,但是今天感觉完全不同,牠没有玩的兴致了。
    “如果有一条九头蛇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做?”卜哥也停了下来,没有目标他总不可能射空气吧。
    “逃啊。”兔子的回答非常简单:“九头蛇皮糙肉厚,而且不将牠那九个脑袋全都剁下来,就杀不死牠;但是牠跑不快又不会飞,我一心想逃的话,牠肯定追不上的。”
    “如果不能逃呢?一定要把那条九头蛇干掉。”卜哥问道。
    “那就去找一种叫噬莳萝的药草,噬莳萝是一种魔性植物,特性是污染,用它来对付九头蛇这类再生能力极强的魔兽最合适不过,只要在九头蛇的身上切开一道伤口,在上面洒上噬莳萝,被污染的伤口不但不会愈合,还会反过来吞噬旁边的好肉,再生能力越强,噬莳萝对牠的效果就越明显。”
    “这管用吗?”卜哥有些不敢肯定,传说之中杀掉九头蛇的英雄可不是这样干的。
    “当年教会抓捕异教徒和魔法师的时候,遇到过不少凶悍的魔兽,教会花了几个世纪的时间把这些魔兽全部杀光了,别说九头蛇,就连龙都被屠了好几条,所以现在人类各国的版图,比千年帝国时代扩展了许多倍。”
    噬莳萝?卜哥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他并不是真的想去弄这种魔性植物,双头龙并不是真正的九头蛇,只不过他的那只魔宠兔子刚才所说的那番话,令他产生了一点灵感。
    让那只兔子躲在杂物间里,卜哥将埃德老头叫了过来。
    “我想听听自己现在的财务状况。”卜哥说道,他现在越清楚,想要做事没钱没人脉可不行。
    埃德老头看上去有些精神萎靡,虽然他是第一个服下解毒药的,但是他的年纪毕竟是所有中毒的人中最老的一个,远比其它人恢复得慢。
    “你的财务状况还不错,虽然总体来说仍旧是负债,负债总额高达一万七千五百五十二金币其中一万金币是捐献给教会,用来建造修道院八千金币是和镇上的其它人一起向伯爵借的,你已经归还了不过其中产生的利息是您的收入是其中是职务津贴爵位津贴”
    老头的脑子并没有因为健康状况的原因而变差,将卜哥的财务状况说的清清楚楚,当然他也有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卜哥和马尔海姆男爵那些人的生意,以及卖饰的收入,就没有算进去。
    即便是这样,卜哥的财务状况也仍旧算是不错,这片海滨度假别墅经营的状况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连芭瓦德维伯爵也没有想到,这个聚宝盆有如此巨大,不算卖别墅的那笔钱,一个月也有将近七万金币的收入,而这七万金币之中有千分之五是属于卜哥的。
    老头现在说的这些还只是明面上的收入,还未算上从那些走私贩手上拿到的分成,那要到年底才会结清,不过可以肯定,绝对会比明面上的更多。
    “如果我想借钱的话,按照你的猜测,伯爵肯借出的上限是多少?”卜哥问道,反正已经背了一屁股债了,也不在乎欠更多,他以前并不知道,借钱也会上瘾。
    老头沉吟了半晌,不太肯定地给了一个数字:“两万。”
    卜哥微微皱了皱眉头,这数字比原本猜想的要小得多,这点钱可不够。
    他迫切需要钱,因为他打算再去一趟那个只属于魔法师的集市。
    巴米尔只是在幻术和制作傀儡方面比较擅长,制作武器的水平就不怎么样了。卜哥打算订做一些装备,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念头,是因为几个月之前巴米尔和兔子之间的一番争执。
    那只兔子身为魔兽,不用魔导器也可以施展魔法,却偏偏是一个坚定的唯魔导器论者,用牠的话说,如果替牠量身订做一套神器的话,牠甚至敢去屠龙。
    巴米尔绝对不认可这种观点,他的反驳很有针对性─龙就算什么装备都没有也仍旧是龙,兔子就算浑身戴满神器,也只会成为一堆龙粪。
    为了这场争论,一个人和一只兔子差一点打起来。
    卜哥并没有卷入这场争论,不过他的观点比较倾向于他的那只魔宠。
    当初只是听听罢了,但是现在卜哥却把心思真的放在武器装备上面,虽然不敢奢求什么神器,弄几件强悍的装备却是必要的,只有强悍的装备能够在短时间里,让他的实力飞提高。
    强悍的装备等于一大堆金币!
    赚钱成了眼前最重要的一件事!
    最赚钱的当然是卖珠宝了,一枚戒指除去成本和珠宝匠的手工费可以赚几千金币,项链赚得更多,虽然每一次都会炼废掉几块宝石,利润仍旧非常丰厚,唯一的烦恼是产量太低了。
    虽然没有筹到足够的钱,集市那天卜哥仍旧早早地前往都鲁普奈尔。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卜哥没有忘记将佩剑放在家里,他只是带上了那只兔子和巴米尔一起悄悄地从别墅里面溜了出来。
    溜出来的时候,他们走的是一条隐密的地道,地道从那个密室直接连通到数百米外的一个马槽下面。
    这条地道是那只兔子打通的,前后花了一个月时间,这只冒坏水的兔子故意把地道弄得很小,像巴米尔这样的大块头只能躺在一块滑板上滑进滑出。不过小也有小的好处,就算另一头被人现,想要爬进来也绝无可能。
    作为出口的马厩,原本就放着两匹马,卜哥和巴米尔正好一人一骑。
    两个人进城的时候,清晨的迷雾还未曾散去,之所以这么早来,就是为了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经历过下毒和埋伏之后,卜哥变得小心了许多。
    轻车熟路找到那家名为“七月十五”的酒馆,酒馆这种地方二十四小时开门,不过这么早根本没有客人,只有几个一宿没有回家的醉鬼横七竖八地躺着,看店的酒保靠在柜台上不停打着哈欠,看到两个人进来也不打招呼。和上一次比起来,卜哥放开了许多,也不扭扭捏捏故弄玄虚,径直朝着那个过道走去。
    穿过过道尽头的墙壁,他再一次进入了那个神奇的集市。
    进来之前他看了一眼外面的天空,现在和头顶上的这片天空一对照,可以肯定是同一个地方。
    巴米尔紧跟着他穿了过来。
    “怎么?今天不打算喝一杯了?”卜哥感到有些稀奇,这个粗鲁的魔法师以前都要喝两杯才肯进来。
    “先把该做的事情做完。”巴米尔往四周扫了一眼,看到那只劣魔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立刻一把抓了过去。
    可惜这次卜哥手比他更快,那只劣魔还来不及逃开,就被倒拎了过来。
    随着一阵用力猛抖,从那只劣魔的身上倒出来五六件东西,卜哥一脚把那只劣魔踢飞到了十几米外的地方,弯下腰将掉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都捡了起来。这里面居然有两件东西是他的,还有一件似乎是巴米尔的,只是这么短短的时间,那只劣魔居然连续偷了三把,真是够厉害的。
    要不是这家伙恶名远扬,卜哥真的有些心动了,一只兔子魔宠就给他带来了那么多益处,那只深渊的魔物肯定可以给他更多。
    晚了一步的巴米尔并没将手缩回来,扫了一眼卜哥的战利品之后,他的眼睛一亮:“运气不错,居然有好东西。”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被偷走的那件物品取了回来,顺手还拿了另外一件黑漆漆、如同煤块一般的玩意儿。
    “把那东西还给我,那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被远远踢飞出去的劣魔彷佛疯了一般,往这边冲了过来。
    刚刚冲到一半,一个巨大肥皂泡泡似的东西凭空冒了出来,那只劣魔一头撞了进去,肥皂泡转眼就成了一个牢笼,任凭劣魔在里面又踢又打,根本纹丝不动。
    巴米尔根本不打算搭理这只魔物,将“煤块”塞回卜哥的手里:“说不定这东西真是牠的,你看得出吗?这是一颗心脏,一颗被施加了诅咒的心脏,我猜这颗心脏原来的拥有者,可能就是这家伙的某位主人。”
    卜哥一阵恶心,差一点将那个煤块扔在地上。
    “小心,别摔坏了!”巴米尔眼疾手快,抢先扶了一把:“这绝对是好东西,你以后如果有机会认识精通暗黑魔法的黑魔法师的话,可以请他帮忙举行一场黑弥撒,就用这颗心脏作为祭品,肯定可以换到很多东西。”
    巴米尔说话的时候,那只兔子一直在旁边撇嘴,此刻终于忍不住插嘴:“和黑魔法师打交道有那么容易吗?那些家伙可不是善良之辈,更别说用黑弥撒召来恶魔了,和恶魔做生意,十有**好处弄不到,连命都搭进去。”
    看了看巴米尔,又看了看那只兔子,卜哥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将那颗煤块收了起来。
    除了煤块之外,还有两件不属于他们的东西,可惜不是什么很有价值的玩意,其中的一件对巴米尔来说有用,另外一件只能卖掉换钱。
    还没有开始购物,就已经得到了好东西,这绝对是不错的彩头,卜哥一直都显得忧郁的心情变得稍微好了一些。
    和上次不同,卜哥一摊一摊看过去,他想看看有什么对他有用的东西。
    用炼金术炼制出来的东西,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卜哥只是一个门外汉,一件东西都不认得,所以只能问巴米尔。
    摊子上摆的东西大部分都不实用。
    被问得烦了,巴米尔忍不住抱怨道:“这是理所当然的了,到这里来的人,大多是冲着别人出售的材料而来,真的想要什么东西的话,肯定会找人订制,至于扔在这里等待出售的货色,不是闲来无事制作出来的小玩意,就是意外得到却有些鸡肋的物品,大多数人都是抱着赚一点是一点的心态,才把它们放在这里。”
    “万一货物拥有者死了,东西仍旧没有卖出去呢?”卜哥忍不住问道。
    “那就把东西拆掉,回收其中的材料。”巴米尔毫不在意地回答道:“当然也有一些难以拆解,或者有些鸡肋但并非一无是处的东西,就会放在一个公众摊位上,当作垃圾来卖,十个金币一件,非常便宜。”
    听到有便宜可占,卜哥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在剧团的时候,他们之中的每一个人都受过坎妮小姐的调教,有便宜绝对不放过成了一种习惯。
    公众摊子就在集市的中央,两米见方的桌子上密密麻麻摆满了东西,不过这并不是全部,只要轻轻拍一下桌面,上面的东西就会换一批。
    “这些垃圾有几千件呢。”巴米尔在一旁呻吟,一一解说的话他会累死的,他朝着卜哥怒目而视:“以后你还想再来,就先学会怎么鉴别物品。”
    卜哥翻了翻白眼,鉴别物品涉及到魔法理论、魔法阵构造、咒文识别、材料研究等等好几个领域,而且炼金术至少要达到中级,根本不是短时间能够做到的,没有五六年的潜心研究根本连想都别想。
    他当然不会那么傻,放着苦力不用,巴米尔只能抱怨两声,签了精神契约的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自己的命令。
    卜哥仍旧像刚才一样,一件一件东西点过去,当他的手挪到一根一尺来长的棍子上时,他听到巴米尔用有气无力的声音说道:“这是点金棒。”
    “点金棒?”卜哥叫了起来。
    “别那么高兴,这东西虽然叫点金棒,却是用来骗人的玩意。”巴米尔仍旧是那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当初炼制这东西的家伙,十有**是个骗子,不知道底细的人真的会以为,这根棒子能够点石成金,其实那只是一种置换的手段。”
    巴米尔随手将点金棒拿了起来,调转过头,指着握柄的部位,那里有一个黄豆大小的孔:“看到这个孔了吗?有一种溶液可以把黄金溶化成为液体,把液体状态的黄金从这个孔注入进去,然后你就可以用这根点金棒去点石成金了。”
    “也不错啊。”卜哥说道:“就算不能够真的点石成金,还可以用来杀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根点金棒的原理类似于石化魔法吧。”
    “呵呵呵。”巴米尔出阵阵干笑声:“如果你想杀的那个人被牢牢地捆绑着放在你面前,并且你有耐心花上两天两夜的时间,和海量黄金的话,确实可以把一个活人点成巨型金块。”
    卜哥轻轻摩挲着那光滑的握柄,对他来说,能够骗人也是一个不错的用途“那种药水很难配吗?”
    “并不难。你难道没有现,很多魔法书是用金色的墨水写的?”巴米尔说着指了指旁边的一个摊子,那个摊子上就放着一排墨水瓶,里面五颜六色什么样的墨水都有,其中有几瓶就是金色的。
    掏钱从那摊子上买了一瓶金色墨水,和魔法有关的东西都很贵,一瓶墨水就要五十金币,相当于卜哥好几个月的津贴收入。
    不过作为点金液,墨水的浓度不够,巴米尔又溶了十几块金币进去。当然这些钱都是由卜哥来出。
    让卜哥感到惊讶的是,那根点金棒看上去非常纤细,一瓶子点金液注入进去居然没有丝毫溢出,重量也没有丝毫变化,真不知道那些点金液都到哪里去了,这下子他就算不想买这根点金棒,也必须要买下来了,花在点金液上的钱已经远远过了点金棒本身。
    从地上随意捡起一片落叶,卜哥用点金棒在那片树叶上面轻轻一点,就看到点金棒的尖端冒出一点金色,这点金色就像是一个火点一般渐渐蔓开,仔细看的话,甚至可以看到那缓慢蔓延的金色边缘,像着火一般腾起一圈青烟,不过那并不是真正的烟,而是被黄金置换出来的落叶碎片。
    大概用了一刻钟的时间,从地上随意捡来的落叶,变成了一片亮闪闪黄灿灿的金叶子。
    卜哥一下子被吸引住了,点化出来的这片金叶子和真正的叶子简直一模一样,无论是脉络还是表面的纹理,都是那样自然和清晰。甚至连那被虫咬过的痕迹也显得十分可爱。
    突然间他想起了一直困惑着他的那件事,肖恩已经够卖力了,但是每个月制造出来的饰数量仍旧有限。
    或许解决办法此刻就在他的手上。
    一件好东西到手,这让卜哥越振奋,他找回了一丝当年在便宜货里面淘宝的感觉。
    按照卜哥以往的经验,这种很少有人光顾的摊子,肯定能够淘到很多好东西,果然,摊子上换了一批货之后,那里面有一副手套让他产生了兴趣。
    那双手套的名字很跩,居然叫“大师手套”,不过所谓的大师其实是盗贼大师,只要戴上这副手套,不管扒窃还是开锁,都能够达到大师的水平。
    当年制作出这双手套的人绝对是一个怪才,迄今为止也没有人能够参透其中的原理,所以这副手套才躲过一劫,没有被拆解成为材料,不过扔在这里也多少有点明珠暗投的味道,如果让法克各地的小偷知道,这里有这样一件好东西,肯定拼了老命也要想办法混进来。
    反正只有十个金币,卜哥把这副大师手套也买了下来。
    这副手套薄如蝉翼,戴着手上就和没戴一样,他兴之所至,在手指尖转动起那根点金棒来,只见那根点金棒盘旋往复、上下翻飞,灵动的就像是多出来的一根手指一般。
    卜哥以前看到一个小贼这样做过,当时的他为此眼馋了很久,还暗地里练了整整一年,可惜他的手太笨,最多只能让一枝笔绕着拇指旋转,其它的花样一个都弄不出来,但是现在,戴上了这副手套,一下子就把那个小贼的表演给比下去了。
    玩了一会儿,卜哥将两件东西收了起来,以后有的是时间继续挖掘这两件东西的潜力。现在最重要的是继续淘宝。
    整整一个上午,卜哥就在“垃圾堆”中流连忘返。
    好东西还真是不少,把所有的货色都翻了一遍,卜哥又找到三件宝物,最有用的是一双叫做“虚空疾走”的靴子,制造这双靴子的魔法师肯定是从溜冰之中找到的灵感,只不过把溜冰鞋下面那把金属冰刀,换成了一寸多高的风垫,只要地面的起伏不大,滑起来和溜冰的感觉差不多。
    之所以会被扔在这里,绝对和魔法师不擅长运动有关,像溜冰这种危险的运动,很容易让人折断手脚,按照巴米尔的介绍,当初制作这东西的那个魔法师,就是因为它而摔死的,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几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人愿意碰它。
    三件宝物中最古怪的是一副眼镜,戴上这副眼镜,就可以用耳朵代替眼睛“看”到四周的东西,用眼睛代替耳朵“听”到外面的动静。卜哥把它买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好玩。
    最后一件宝物是一条两米多长的鞭子,这条不知道用什么材料编织而成的鞭子非常纤细,最粗的地方也不过只有食指般粗,鞭子末梢缀着一个枣核大小的结,就是这样一根纤细的鞭子,居然有一个显赫的名字“裂山锤”。
    卜哥并不知道这东西能不能将山裂开,不过他试了一下,地上铺着的那块巴掌厚的青石板,一鞭子下去就裂了开来,还裂成了十几块之多。
    他买下这东西的时候,巴米尔在旁边嘲讽了一句:“这倒是很符合你的建筑师身分,用它来开石头倒是不错。”
    “你想来一下吗?”卜哥扬了扬那条鞭子。
    “我不想。”巴米尔不是傻瓜,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挨一鞭子,虽然他很清楚这东西用来抽人一点用处都没有:“你最好别用它打架,当初制造这东西的人,就是为了开山用的,它的巧妙之处就是可以将力量送进岩石缝隙之中,只要用一点魔力就可以将很大一片岩石崩开。用它来抽人的话,只是一根普通的鞭子罢了。”
    听到这番话的时候,卜哥已经将东西买了下来,不可能再放回去。
    人渐渐多了起来,这里也真正有了集市的气氛。
    当一个五尺多高的矮子穿墙而过的时候,巴米尔拉了拉卜哥。
    “我们要找的就是那个矮子?”卜哥感到非常好奇,那个人实在太矮了,以至于显得有些滑稽。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侏儒吗?”巴米尔板着脸警告道:“你如果想要弄到好东西的话,最好别得罪他们。那口魔法锅就是从他们那里买的,别说在法克,整个大6的炼金制造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就连教廷都影响不到的那些异教徒占据的地盘,也在他们的控制之下。”
    “这么大的势力?”卜哥有些难以置信:“他们包括哪些人?”
    “不是人。”巴米尔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知道卜哥不可能明白,连忙解释道:“他们是大部分非人类的组合,有侏儒、矮人和精灵,据说还有龙,只是从来没有人见过。”
    “这些非人类的炼金天赋有那么高吗?”卜哥啧啧称奇。
    “谈不上什么天赋。”巴米尔的怒气又冒了出来:“这要归功于教廷,大批的炼金术士被送上了火刑柱,大量的炼金书籍被焚烧掉,千年帝国时代就已经存在的那些魔法学院,也被洗劫一空,很多炼金技术就这样消失了。
    “我们现在还掌握着的炼金技术,只有很少一部分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大部分是最近几个世纪研究的结果;那些非人类里面,精灵和龙都拥有漫长的生命,教会肆虐的那几个世纪,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生命中的一个片段,他们的损失远比我们要小得多。”说到教廷,巴米尔就满腔怒气。
    “那个侏儒叫什么?”卜哥连忙打岔,他可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泄之中。
    巴米尔注意力确实被转移了过来:“不管是侏儒或矮人的名字都很长,所以没有人会去记忆他们的真名,连他们互相之间也只叫外号。那个侏儒的外号叫锁眼,是个非常实在的家伙,和他打交道千万不要用贵族的那套方式,说话最好简单直接。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侏儒做生意和我们完全相反,他们说出口的绝对是底价,你只要一砍价,这趟交易就到此结束。”
    卜哥已经无话可说了,这个侏儒到底是真的实在?还是扮猪吃大象?做生意能够做到绝对不让买家讨价还价,说得难听一些根本就是霸道。
    “这里各种贸易的价格,恐怕都是参照他们的定价吧。”卜哥猜测道。
    “没错。”巴米尔说道。
    明白了,卜哥的心中雪亮,芭瓦德维伯爵也喜欢这么干,没有比拥有定价权更快的赚钱办法了。伯爵经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三流的商人参与交易,二流的商人进行交易,一流的商人操纵交易,只有站在顶层的商人能够控制交易。这个非人类联盟的背后,肯定有一帮老奸巨猾的智囊团支撑着。
    一想到这些,卜哥越小心起来。
    “对了。”巴米尔一拍脑袋:“把你的魔宠留在这里,侏儒和矮人都不喜欢宠物,精灵一族虽然也有魔宠,不过他们把魔宠当作是生死与共的朋友,所以对我们签魔宠的习惯一向都挺反感。”
    对这样的警告,卜哥当然不会置若罔闻。
    “和你的那些老朋友一起去玩吧。”卜哥将兔子放在了地上。
    “牠们不是我的朋友。”兔子嘟囔着,跑到了一个角落里面。
    将魔宠安顿好,卜哥和巴米尔一起走了过去,先和那个侏儒打招呼的是巴米尔:“嘿!锁眼,很久没有看到你了,我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是你这个家伙啊,走,我们去酒馆。”那个侏儒倒是不客气,拉着巴米尔就往外走。
    卜哥跟着两个人穿墙而过,此时酒馆里的人已经很多了,所有的座位上都坐着人,这些人有的是都鲁普奈尔的居民,更多的却是来集市的魔法师,不过普通人根本分别不出其中的差异。这个破旧的酒馆只有那么小的空间,卜哥感到奇怪,巴米尔请客喝酒,哪里还能够找到座位?
    “跟紧我,别走散了。”就在这个时候巴米尔回头叫了一声,卜哥连忙疾走了两步。两个人和一个侏儒径直朝着门口走去。
    就在卜哥猜想,巴米尔是否打算另外找一家酒馆的时候,刚刚跨过门坎的他,突然间眼前一亮。
    他并没有站在都鲁普奈尔的大街上,而是进了另外一个酒馆,这里简直就是刚才那个酒馆的翻版,只是地方宽敞了很多,酒吧台就有七八米长。
    “不错吧,我第一次被别人带进来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巴米尔拍着卜哥的肩膀,将他从呆愣之中惊醒了过来。
    “好像魔法师都很喜欢玩这一套,当初你的那座铁匠铺也是如此,这是怎么做的?我也想弄一个这样的密室。”卜哥说道,有这样方便的东西,哪里还用得着搞什么暗道机关,随便弄一扇假门就可以了。
    “这没什么,有钱就可以弄到。”巴米尔指了指那个侏儒。
    “那么原理呢?是空间魔法吗?你不是说,到现在为止,空间魔法仍旧只是理论吗?”卜哥疑惑不解,这半年来他对魔法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了解。
    “我也不知道。”巴米尔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这并不属于魔法体系,而是东方阵法师的杰作。”
    “阵法师?”卜哥问道,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而且从巴米尔的话中,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世界并非只有魔法师和教会掌握了神秘的力量。
    “你应该看看威廉詹姆斯写的力量之源。”
    已经找了个座位坐下来的侏儒忍不住插嘴说道:“你现在学习的魔法,和教廷的神术只是在这片地域比较流行,被你们称作为异教徒的那些沙民,就拥有属于他们的魔法和神术,再往东是瑜伽力量的领地,而极远的东方则被一种称作为“道”的力量所控制。阵法师就是那些修炼“道”的人。
    “不过他们修炼的体系和你们完全不同,根本没有什么空间不空间的概念,他们之中也没有人愿意去研究这方面的理论。”
    卜哥这一下算是大开了眼界,他以前一直以为除了南方的那两个古国,法克就是这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国家,那些异教徒沙民是野蛮人,再远就只剩下一些未开化民族了。
    “我如果想弄一个这样的密室,需要多少钱?”卜哥问道。
    “先给我来一杯怎么样?”那个侏儒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卜哥无可奈何地朝酒保打了个响指:“两杯欧伯斯堡再加一杯冰块。”
    “你自己的呢?”那个侏儒问道:“没钱的话,我来请好了。”
    卜哥微微有点意外,这位居然是个慷慨的主,看来巴米尔说得没错,这个侏儒确实很实在。可惜这样的好意,他不能够接受,卜哥掏出了银质水壶晃了晃:“我只能喝这个。”
    “是男人的话,就应该喝酒。”侏儒规劝道,侏儒和矮人一样无酒不欢,越是好朋友越是喝得起劲。
    幸好旁边有巴米尔可以解围,巴米尔指了指卜哥的额头,那里有颗金色的痔,这颗痔并不起眼,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侏儒叫嚷起来:“你傻啦?没事找罪受。”他的眼光何等了得,当然知道这颗痔意味着什么。
    “有个白痴惹火了他,以至于不小心生出戾气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巴米尔随口说了一句。
    “是这样啊。”侏儒点了点头,很显然他的见识比巴米尔广,一听就明白卜哥为什么这样做。
    两杯酒很快就上来了,巴米尔和侏儒根本就没有品酒习惯,端起酒杯就一口喝干,喝完了还在那里直摇头:“这不是男人喝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那只侏儒更是拍着桌子叫嚷着:“上烈酒。”
    卜哥看了看那只侏儒的身材,心中暗想,应该很容易灌醉,灌醉之后生意或许会好谈许多,不过也可能这家伙三杯就倒。
    “门有好几种。”侏儒看到烈酒还没有上来,干脆先做生意:“一种比较简单,只是颠倒方向或者将距离错开几米,这种比较便宜,当初这家伙也买过。”侏儒指着旁边的巴米尔:“看在你请我喝酒的分上,我给你便宜一些,这种门一扇两万金币。”
    卜哥暗自高兴,这正是他想要的,和当初的巴米尔一样,他也打算弄一个陷阱,当然他绝对不会画蛇添足弄什么迷境怪出来吓人,万一有人也像扎克那样爆一下,岂不是反而害了自己!
    “另外一种是什么样的?”卜哥还想听听,有没有其它的选择,就算没用,长见识也好。
    “还有一种是两扇门一起卖,这种是按距离算价钱,最短的是十米,五万金币,之后每增加五米,价钱也增加一万,最远不过五百米。”
    这个价钱让卜哥的脸色顿时有些白,这也太贵了,门的事情或许应该以后再谈,还是先办正事要紧。随手将左侧护臂解了下来,放在了桌子上。
    “有办法帮我把这件东西改成魔导器吗?”卜哥问道。
    看到那条护臂,侏儒立刻产生了兴趣,侏儒一族对精巧机关的喜爱非常有名,几乎能够和矮人对武器铠甲的喜好,以及精灵对艺术的喜好齐名。
    “啧啧”侏儒翻看的时候,还不忘记评论两句:“结构倒是很简单,构思令人赞叹,只是这手艺实在差了点。”
    “这样看来,你不是一个魔法师。”侏儒抬头瞄了卜哥一眼:“这东西可以算弩,同样也可以算是暗器,玩这个的人可以算是射手,也可以算是刺客。”他嘟囔了一声:“全都是魔法师的克星。”
    “他最怕的同样也是射手和刺客。”巴米尔一针见血道破卜哥的弱点。
    “是啊,这东西射程肯定不远,如果碰上强弓硬弩就惨了,同样如果被刺客近身也惨了。”侏儒喃喃自语着,他在想自己如果戴上这样的护臂会怎么样,这种武器不需要力量和技巧,对侏儒倒是很合适。
    “对付强弓硬弩要么躲开,要么用盾挡住,如果是魔法师的话,最有效的就是弄一面冰壁或者冰盾。”侏儒盘算着。
    “还有幻术。”巴米尔显得异常不满,射手是魔法师的克星,但是像他这样的幻术师却是例外,侏儒居然把这给忘了。
    “那是因为你没有上过战场。”侏儒不屑地说道:“在战场上箭矢如同飞蝗,总有一队人专门盯着魔法师,一旦有人被现是魔法师,等着他的肯定是一排箭矢,除了用冰壁抵挡没有其它的办法,幻术再高明的家伙也会被射成马蜂窝。”
    “用不着那么麻烦。”卜哥已经想了好几天,早有了答案。
    “帮我在上臂装一副能够伸缩的护盾就可以了,护盾不需要很坚固,我并不打算挡住劲弩,只要能够让箭矢偏开,别射在身上就可以了。”
    “偏转反弹?”侏儒想了想,最终点了点头:“这倒是一个办法,不过用这种护盾的人,必须身手足够敏捷才行,普通的魔法师恐怕做不到。”
    “我还需要一套附体魔甲。”卜哥说道:“别给我那种带诅咒,穿上去就脱不下来的。”
    “这用不着你来提醒,附体魔甲我们又不是没有做过。”
    侏儒感到自己有些被轻视了:“这类东西虽然不多,七八种总是有的,听说过精灵一族的“剑咏”和“战弓”吗?他们穿的就是附体魔甲,这种魔甲用特殊的树叶、树皮和蔓藤制造,穿上这样的树甲,在有树木的地方不但行动自如,还可以隐匿藏身,要来一套吗?”卜哥摇了摇头,他要对付的双头龙就住在城里,他到哪里去找大片的树林?
    “我帮你弄一套北海鱼人的鳞甲怎么样?穿上它,你可以行波踏浪,鱼人鳞甲的特点是滑,不管是刀砍还是剑刺,都很容易被滑开,只要不碰上斧头或者战锤之类的重武器,鱼人鳞甲都能够应付。”
    这下子卜哥有些心动了。
    看到卜哥没有回答,侏儒又说道:“如果你不怕恶心的话,还有一种用吸血鬼的血浆和食尸鬼的皮炼制而成的赤血皮衣,这东西刚刚穿上的时候没什么好处,但是你如果杀了人,赤血皮衣就会变强,杀的人越多,那件衣服越强。”
    卜哥倒抽了一口冷气,与此同时,他的心狂跳不已,那正是他需要的。
    但是转念间,他又想起了教会,如果让教会知道,他手上有这种东西的话后果不敢想象。
    更何况这种邪恶到极点的东西,上面没有一点诅咒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诅咒被暂时驱散了,也很容易再一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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