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麻麻亮,我妈就来敲门,让我跟我爸一起去石岗乡。
我睡得迷迷糊糊的,眼睛都不想睁开。
孩子昨天晚上哭了好几次,每次都是我在哄,根本就没睡好觉。
我在罗芳芳面前发过誓,不跟张春梅睡在一张床上,所以昨天晚上我就趴在床边上。
惹得张春梅一整晚都不高兴,对哭闹的孩子不闻不问。
走之前,我给她拿了三千块钱,她心安理得收下了,还让我下次回来时记得给孩子买个拨浪鼓。
那些钱是我以各种名目在罗芳芳那里报销的。
自从四婶搬到工厂照顾罗芳芳之后,罗木匠也不回来了,我爸每天跟伍胖子的爸爸一同来回。
他们在路上抱怨我们伍家村太落后,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修一条机耕道。
据我所知,石岗乡下辖的几个自然村,只有靠近场镇的三个村是修了机耕道的。
那种路骑摩托车可以,骑二八大杠还是有些费劲。
但总比我们现在走这种蜿蜒不平的小路要好。
我在路上没跟他们聊天,快步走在前面,想回去补个回笼觉。
罗燕燕也起得够早的,还不到七点钟就已经把商店的门打开了。
“姐夫……,”
她看见我从商店门口经过,就出来跟我打招呼。
“有事吗?”
“你昨晚回老家看你儿子去了?”
我没有开口承认,罗燕燕也觉得她的话问得有点多余。
因为我爸他们就在后面,很明显我们是一起来从老家来的。
“姐夫,我想跟你说件事……,”
“说吧。”
“我想去你县城的服装厂上班,可不可以?”
“你走了商店怎么办?有没有跟你姐说过?”
“还没有,我想先给你说……,”
罗燕燕已经学了这么长时间的裁缝,虽然还算不上一个师傅,但多少也懂点裁剪,我就答应了她。
其实张春梅也在我面前提过,想让罗燕燕去服装厂帮忙。
“姐夫,你还没吃早饭吧?我给你做鸡蛋面条。”
“算了,我回工厂吃,你去服装厂上班的事我去跟你姐说吧。”
我也想吃面条,只是一大早就跟漂亮的小姨子在一起怕被别人说闲话。
一个在生活作风上犯过错误的人,就该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工厂的早餐一般都是稀饭馒头加咸菜。
罗芳芳除外,她现在开的是小灶,一日三餐由四婶负责。
今天早上四婶就给罗芳芳蒸的鸡蛋羹,上面还撒了点葱花。
蒸鸡蛋的碗很烫,我就想帮四婶给罗芳芳端到房间里去。
“妈,我来吧……,”
四婶阴沉着脸,用一条湿毛巾托住碗底,拣了两个馒头就出了食堂。
何花在我身边小声道:“得罪丈母娘了吧?”
“我想吃鸡蛋面条。”
“给你做。”
我想把何花调到制衣厂去,考虑到她妈妈,就一直没跟她说。
邱薇趁吃早饭的时间给我汇报了一下工作,国华、象狮、和芳芳这三个品牌注册商标的事已经快完成了。
她想在工厂成立一个研发小组,专门就这三个品牌设计几组系列。
我同意了她这个建议,让她赶紧去落实。
邱薇说我们去年的那两个大客户这次又向工厂下了一批订单。
伍胖子也在这半年时间里在全县十八个乡镇铺开了销路。
家具厂的事业蒸蒸日上,我感觉浑身都有劲。
吃完一大碗面条,还咽下去了两个馒头。
这顿早餐快把我撑死了。
罗芳芳还在房间里用勺羹舀鸡蛋吃,我发现她的肚子也挺的很大,说不定怀的也是儿子。
四婶这时不在房间里,我躺在床上,把罗燕燕想去制衣厂上班的事说给她听,同时也让她给我支付点工资。
之前我从未向她要过工资,她每个月只给我一点零花钱,其它开支都是凭单据找她报销的。
“拿钱养你儿子是吧?说,每个月要多少钱?”
“一千。”
“一千?我肚子里这个就不用吃饭了吗?你不要太过份。”
“那你准备给我拿多少?”
我的工资每月是四百块,罗芳芳只答应给我拿一半。
两百块能干什么?
相当于她之前给我零花钱的数目,也等于我没说。
保守估计,算上商店的盈利,我们现在每个月的收入至少两千块,这其中还不包括我跟罗芳芳的工资。
“两百块太少了,你每个月给我五百块。”
罗芳芳气的把勺羹扔在地上,“她当初不是很有骨气的吗?怎么现在又来找你要抚养费?”
我把地上的勺羹捡起来,轻言细语告诉她,“张春梅没找我要抚养费,这钱是我自己拿来花的。”
“你前几次找我报销了这么多钱,敢不敢跟我说实话,你有没有把钱拿给她?”
“……”
“陈爱国,如果你还拿我当你的女人,就不要在我面前偷偷摸摸的,我可以忍你,我妈不一定能。”
“芳芳,我知道你也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女人,辉辉毕竟是我的儿子,所以我就……,”
我承认今天早上走的时候给张春梅拿了三千块钱。
罗芳芳答应每个月给我拿五百块钱,但她也提了一个条件,制衣厂的财务还是要让她来负责。
她也同意罗燕燕去制衣厂上班,商店以后就交给她妈妈经营。
“还有一件事情……,” 罗芳芳慢条斯理地说道:“我两个舅妈、一个表妹,都想让我给她们找份工作,到时候你把她们安排到制衣厂去。”
罗芳芳甚至还让我去县城给她租间房子。
她要在县城的医院把孩子生下来。
并且还让我妈去伺候她坐月子。
她提的这些条件我都没有反驳,反驳也无效。
我只是问她,在她生产和哺养孩子期间,她的工作由谁来代替?
“刘会计已经帮我找好了人选,不用你来担心。”
“我是厂长,这么重要的位置,总该让我了解一下这个人吧?”
“厂长?哼……,”
原来我在罗芳芳眼里屁都不是一个。
要不是制衣厂的各种手续都已经办下来了,我估计罗芳芳还会要求我把‘春辉’这两个字换掉。
我妈坚持不去县城帮张春梅带孩子,我只好请三姑帮忙,每个月给她付一百块工钱。
张春梅住到县城后,一边哺乳孩子一边忙工作。
设计生产线、采购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全都是她一个人在操办。
为了让她名正言顺,我任命她为副厂长。
看她忙前忙后的,我都不得不在心里夸她,‘这个婆娘很能干。’
她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三姑也只能把孩子抱到厂里去让她喂奶。
那些新招进来的工人都没有一点缝纫基础,张春梅心里着急,她说把这些工人培训熟练都要花半年时间。
不久之后罗芳芳也搬到了县城,四婶要经营商店,我妈只好来照顾她。
我给罗芳芳租住的地方离县医院很近,离制衣厂相对较远。
我当时是把各种因素都考虑到了的,就是怕她们两个之间发生冲突。
罗燕燕现在成了仅次于张春梅的大师傅,张春梅也对她委以重任,让她指导工人们作业。
制衣厂的工人以女性居多,最大的四十多岁,是罗芳芳的两个舅妈,最小的才十四岁,是罗芳芳二舅妈的女儿。
张春梅知道这三人是罗芳芳家的亲戚,也没有什么不悦,依然是手把手传授她们技术。
工人们开始把张春梅叫老板娘,她也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呼。
大舅妈却把这件事告诉了罗芳芳。
也在私底下跟工厂的其他人讲,张春梅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
工厂没人相信大舅妈的话,在她们眼里张春梅平易近人,说话又轻声细语,是个难得的好老板娘。
罗芳芳咽不下这口气,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不顾我妈的劝阻,挺着个大肚子去了制衣厂。
“芳姐,你怎么还到处乱跑?多危险呀。”
张春梅反倒跑来关心她。
第91章 都住到了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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