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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村里有个女人叫芳芳 第91章 都住到了县城

第91章 都住到了县城

    天才麻麻亮,我妈就来敲门,让我跟我爸一起去石岗乡。
    我睡得迷迷糊糊的,眼睛都不想睁开。
    孩子昨天晚上哭了好几次,每次都是我在哄,根本就没睡好觉。
    我在罗芳芳面前发过誓,不跟张春梅睡在一张床上,所以昨天晚上我就趴在床边上。
    惹得张春梅一整晚都不高兴,对哭闹的孩子不闻不问。
    走之前,我给她拿了三千块钱,她心安理得收下了,还让我下次回来时记得给孩子买个拨浪鼓。
    那些钱是我以各种名目在罗芳芳那里报销的。
    自从四婶搬到工厂照顾罗芳芳之后,罗木匠也不回来了,我爸每天跟伍胖子的爸爸一同来回。
    他们在路上抱怨我们伍家村太落后,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修一条机耕道。
    据我所知,石岗乡下辖的几个自然村,只有靠近场镇的三个村是修了机耕道的。
    那种路骑摩托车可以,骑二八大杠还是有些费劲。
    但总比我们现在走这种蜿蜒不平的小路要好。
    我在路上没跟他们聊天,快步走在前面,想回去补个回笼觉。
    罗燕燕也起得够早的,还不到七点钟就已经把商店的门打开了。
    “姐夫……,”
    她看见我从商店门口经过,就出来跟我打招呼。
    “有事吗?”
    “你昨晚回老家看你儿子去了?”
    我没有开口承认,罗燕燕也觉得她的话问得有点多余。
    因为我爸他们就在后面,很明显我们是一起来从老家来的。
    “姐夫,我想跟你说件事……,”
    “说吧。”
    “我想去你县城的服装厂上班,可不可以?”
    “你走了商店怎么办?有没有跟你姐说过?”
    “还没有,我想先给你说……,”
    罗燕燕已经学了这么长时间的裁缝,虽然还算不上一个师傅,但多少也懂点裁剪,我就答应了她。
    其实张春梅也在我面前提过,想让罗燕燕去服装厂帮忙。
    “姐夫,你还没吃早饭吧?我给你做鸡蛋面条。”
    “算了,我回工厂吃,你去服装厂上班的事我去跟你姐说吧。”
    我也想吃面条,只是一大早就跟漂亮的小姨子在一起怕被别人说闲话。
    一个在生活作风上犯过错误的人,就该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工厂的早餐一般都是稀饭馒头加咸菜。
    罗芳芳除外,她现在开的是小灶,一日三餐由四婶负责。
    今天早上四婶就给罗芳芳蒸的鸡蛋羹,上面还撒了点葱花。
    蒸鸡蛋的碗很烫,我就想帮四婶给罗芳芳端到房间里去。
    “妈,我来吧……,”
    四婶阴沉着脸,用一条湿毛巾托住碗底,拣了两个馒头就出了食堂。
    何花在我身边小声道:“得罪丈母娘了吧?”
    “我想吃鸡蛋面条。”
    “给你做。”
    我想把何花调到制衣厂去,考虑到她妈妈,就一直没跟她说。
    邱薇趁吃早饭的时间给我汇报了一下工作,国华、象狮、和芳芳这三个品牌注册商标的事已经快完成了。
    她想在工厂成立一个研发小组,专门就这三个品牌设计几组系列。
    我同意了她这个建议,让她赶紧去落实。
    邱薇说我们去年的那两个大客户这次又向工厂下了一批订单。
    伍胖子也在这半年时间里在全县十八个乡镇铺开了销路。
    家具厂的事业蒸蒸日上,我感觉浑身都有劲。
    吃完一大碗面条,还咽下去了两个馒头。
    这顿早餐快把我撑死了。
    罗芳芳还在房间里用勺羹舀鸡蛋吃,我发现她的肚子也挺的很大,说不定怀的也是儿子。
    四婶这时不在房间里,我躺在床上,把罗燕燕想去制衣厂上班的事说给她听,同时也让她给我支付点工资。
    之前我从未向她要过工资,她每个月只给我一点零花钱,其它开支都是凭单据找她报销的。
    “拿钱养你儿子是吧?说,每个月要多少钱?”
    “一千。”
    “一千?我肚子里这个就不用吃饭了吗?你不要太过份。”
    “那你准备给我拿多少?”
    我的工资每月是四百块,罗芳芳只答应给我拿一半。
    两百块能干什么?
    相当于她之前给我零花钱的数目,也等于我没说。
    保守估计,算上商店的盈利,我们现在每个月的收入至少两千块,这其中还不包括我跟罗芳芳的工资。
    “两百块太少了,你每个月给我五百块。”
    罗芳芳气的把勺羹扔在地上,“她当初不是很有骨气的吗?怎么现在又来找你要抚养费?”
    我把地上的勺羹捡起来,轻言细语告诉她,“张春梅没找我要抚养费,这钱是我自己拿来花的。”
    “你前几次找我报销了这么多钱,敢不敢跟我说实话,你有没有把钱拿给她?”
    “……”
    “陈爱国,如果你还拿我当你的女人,就不要在我面前偷偷摸摸的,我可以忍你,我妈不一定能。”
    “芳芳,我知道你也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女人,辉辉毕竟是我的儿子,所以我就……,”
    我承认今天早上走的时候给张春梅拿了三千块钱。
    罗芳芳答应每个月给我拿五百块钱,但她也提了一个条件,制衣厂的财务还是要让她来负责。
    她也同意罗燕燕去制衣厂上班,商店以后就交给她妈妈经营。
    “还有一件事情……,” 罗芳芳慢条斯理地说道:“我两个舅妈、一个表妹,都想让我给她们找份工作,到时候你把她们安排到制衣厂去。”
    罗芳芳甚至还让我去县城给她租间房子。
    她要在县城的医院把孩子生下来。
    并且还让我妈去伺候她坐月子。
    她提的这些条件我都没有反驳,反驳也无效。
    我只是问她,在她生产和哺养孩子期间,她的工作由谁来代替?
    “刘会计已经帮我找好了人选,不用你来担心。”
    “我是厂长,这么重要的位置,总该让我了解一下这个人吧?”
    “厂长?哼……,”
    原来我在罗芳芳眼里屁都不是一个。
    要不是制衣厂的各种手续都已经办下来了,我估计罗芳芳还会要求我把‘春辉’这两个字换掉。
    我妈坚持不去县城帮张春梅带孩子,我只好请三姑帮忙,每个月给她付一百块工钱。
    张春梅住到县城后,一边哺乳孩子一边忙工作。
    设计生产线、采购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全都是她一个人在操办。
    为了让她名正言顺,我任命她为副厂长。
    看她忙前忙后的,我都不得不在心里夸她,‘这个婆娘很能干。’
    她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三姑也只能把孩子抱到厂里去让她喂奶。
    那些新招进来的工人都没有一点缝纫基础,张春梅心里着急,她说把这些工人培训熟练都要花半年时间。
    不久之后罗芳芳也搬到了县城,四婶要经营商店,我妈只好来照顾她。
    我给罗芳芳租住的地方离县医院很近,离制衣厂相对较远。
    我当时是把各种因素都考虑到了的,就是怕她们两个之间发生冲突。
    罗燕燕现在成了仅次于张春梅的大师傅,张春梅也对她委以重任,让她指导工人们作业。
    制衣厂的工人以女性居多,最大的四十多岁,是罗芳芳的两个舅妈,最小的才十四岁,是罗芳芳二舅妈的女儿。
    张春梅知道这三人是罗芳芳家的亲戚,也没有什么不悦,依然是手把手传授她们技术。
    工人们开始把张春梅叫老板娘,她也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呼。
    大舅妈却把这件事告诉了罗芳芳。
    也在私底下跟工厂的其他人讲,张春梅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
    工厂没人相信大舅妈的话,在她们眼里张春梅平易近人,说话又轻声细语,是个难得的好老板娘。
    罗芳芳咽不下这口气,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不顾我妈的劝阻,挺着个大肚子去了制衣厂。
    “芳姐,你怎么还到处乱跑?多危险呀。”
    张春梅反倒跑来关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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