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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晨的天空蔚蓝如洗,阳光穿过树梢暖洋洋地撒满大地,露珠在草叶尖上闪烁着璀璨的光芒。美好的春日由此开始。
    已是上课时分的校园显得格外静谧,偶尔看到有三三两两的学子疾步行走,不过上课还是迟到了——如她。
    骑着脚踏车,嘴角带着惬意、闲淡的微笑,她没有迟到的惶恐,也不急着到课堂。比起那食之无味的枯燥课程,她更贪恋这来之不易的闲适春晨。连着下了七日的雨,这闪动着金色光辉的阳光实在让人心醉神迷,何况古语说得好——一日之计在于晨,尤其是这么美好的清晨。
    轻松拐弯,转过林**,映入眼帘的是——一颗飞扑而来的篮球!
    躲避不及,她被迎面砸中,连人带车翻倒在旁边的草坪上。还好是草坪,所以摔下去倒不觉得有多疼。
    她有些认命地看着斜倒在一旁的脚踏车和满手的泥水草屑,哀怨地想起那连着下了七天的雨现在的她已经是一身泥污了。
    篮球咕噜噜地滚到了一双运动鞋旁边,然后被修长的手指有力地抓起,紧接着,如阳光般温暖的声音响起:“同学,你没事吧?”
    她轻轻挑起一边的眉毛,这肇事者的声音还不赖,如果不是因为打篮球的关系,她猜想这人的手指应该是很洁白的,而且很适合来弹钢琴,而不是打篮球。
    “还好,”她忽略了那只伸到她面前欲提供帮忙的手,很轻松地站了起来,鼻梁上传来的痛楚让她不太淑女地龇牙咧嘴“就是鼻子可能歪了。”
    还有余力调笑自己,情况应该不算太糟。她抬起了眼,望向肇事者,却望进了一双比旭日还容易让人沉迷的眸子中。
    怔忡间,有些什么已经发生,她无力阻止。
    云忆勾起一抹微笑,即使是五年后的今天,那分记忆还是清晰如昨。谁能想到,像她这般随性淡然的人竟会对一个人一见钟情,并且牵念五年呢?
    连自己都不太相信吧,尤其是那人永远没有可能对她产生任何意念。但她并没有任何的不甘或其他别的疯狂念头,或许她喜欢上的,只是一种喜欢的感觉而已,不带任何占有性的情绪。
    这样才对,正合了她的性子。
    微笑着将目光投到旋窗外,飞机正平稳地飞向目的地,那个既有她的家,也曾有她的梦的地方。阔别了三年,不知现在是什么模样——有些急不可待了。
    她一向是任性的。轻抚了一下眉心,回想起三年前,尽管父亲执意反对她去美国发展,她还是踏上了飞向大洋彼岸的飞机;如今,在美国稳定下来了,仅仅因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她便辞去了发展前景良好的工作,没有通知任何人就飞了回来。除了任性,实在无法给出其他的注解。
    三年的时间,还是没有什么成长。
    神游随着飞机的降落被打断,云忆轻拢了一下垂在额前的头发,拎着轻巧的行李,随着人潮步下了飞机。
    走出了机场,正午的阳光直直地射入了眼中,她抬起手挡住炽热的阳光,嘴角的微笑逐渐加深,终于——回来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已经是三个小时以后了。
    让她惊讶的是,房中的所有陈设与她离开时一模一样,甚至她走的那天拿起又搁下的那个相框都还摆在她顺手放下的地方。
    轻叹一口气,父亲其实一直是爱着她的吧?尽管他们彼此之间还有那么深的心结。
    不是没有怪过父亲,云忆始终无法原谅父亲在母亲过世不到一个月便迎娶了莫海岚,那个曾经是他秘书的女子,抹杀了结发夫妻的二十年情分,更何况他所迎娶的女子仅仅比他自己的女儿大八岁而已。世人的流言蜚语围绕着老夫少妻或老板与秘书的陈旧版本打转,而她寒心的是父亲的背信与负心,她无法相信这就是那个教了她十八年如何做人的父亲,为何在承诺与兑现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自此她便与父亲有了心结,以至于三年前有了一个可以去美国发展的机会后,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逃离。
    然而,他毕竟还是她的父亲,就算她无法理解和认可他当年的行为,但事情已无可挽回,而这些年来莫姨对父亲也算照顾得无微不至,既然他们是快乐的,她也只能将这份不谅解搁置在心中。
    “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看着她简单的行李,莫海岚不无忧心地问。
    捧着热茶,隔着氤氲的雾气,她抬眸看到了父亲眼中隐藏的冀望与两鬓的微霜“不了。”
    在得到了她的低声承诺后,父亲的嘴角划过了不易察觉的笑纹,而莫海岚也明显地松了一口气。
    等父亲和莫海岚走了以后,她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目光突然落到了写字台上的相框上,自从父亲再婚后,原来放在家里的所有全家福的照片都被她收了起来,她私心里真的不愿意去世的母亲看到父亲再婚后的景况,所以这个相框里放着的照片是她大学毕业那天照的,照片上她与袁织烟半蹲着,在她们后面站着的是两张一模一样的面孔。
    孪生兄弟!但奇怪的是,饶是没有任何差别的两张脸孔,所有的人却可以轻易地分辨出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只因气质这个东西,给这两兄弟贴上了最完美的分隔符号。
    一个散发着阳光般的温暖与热力,天生的王者气质让他总是在众人的惊叹与欣羡中占据着领导者的位置,有他在的地方总有无限的活力,他永远是所有人瞩目的焦点;而另一个总像是环绕着月光的淡淡清辉,完美得如雕像般的俊美面孔、温润如流泉的磁性嗓音、无懈可击的绅士风度,这些气质糅合在一起就有了个如童话故事中的王子般的男子,他永远是女孩最完美的梦中情人。
    她常常想,他们此生最遗憾的事恐怕就是老天创造出一样的脸孔吧,时时提醒自己不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正想着,电话铃声响起。
    云忆轻轻蹙眉,会是谁呢?她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回来的消息,而这部电话的号码她也没有告诉太多的人知道,那么没有那么多时间给她揣测,她走过去拿起了电话“你好!”“流浪的云儿终于舍得回家了吗?”沉默了一秒之后,温润若流泉的男性嗓音带着欣喜从电话彼端传来。
    “歌行?”一向性情淡若水的云忆也不禁提高了音量,实在是诧异到了极点“你怎么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恩哼。”任歌行装模作样地在彼端轻咳一声“要是我告诉你我每天这个时候准时拨一个电话找你,你会不会觉得可信性会高一些?”
    “当然——不。”不知是因他的玩笑话,还是因他来得很突然但又令人感到温馨的电话,云忆露出了微笑,她旋身坐在了床沿“这种说辞一点儿可信性也没有。”
    “可是,”他略略沉吟了一下,再开口声音已经低了好几度“我说真的。”
    那种认真的口吻霎时叫云忆有些傻眼。她不是一个好的开玩笑的对象,所以她有些结巴地说道:“你你说真的?”
    “傻云儿。”温润的男性嗓音让人听来熏然欲醉“你难道不知道我从第一眼看见你心里就只有你了吗?”
    “咳咳。”云忆干笑两声,这下她可以肯定这个家伙在捉弄她了“这句话你说了不下百遍了,换个新鲜的说法我还可以考虑一下。”
    “那么,换成你从第一眼看到我哥哥心里就只有他了怎么样?”这次,促狭的意味更浓了。
    尽管隔着电话,云忆的脸还是因这句话染上了薄薄的红晕,心里更是肯定平生最失策的事,就是让任歌行猜到了她喜欢任歌建的事,而下场是必须时时面对他带着笑意的调侃。
    他明明是绅士,却独独不把她当淑女。云忆轻叹“如果你不一再提及这件事我会很感激的。”
    “我不需要你的感激。”任歌行笑意盈盈地开口“如果你考虑移情到我身上我就放过你。”
    “移情到你身上?你身上挂着的心意还少吗?怕你几辈子都还不清了,你还敢要?”与任歌行说话,云忆是完全放松的。
    “好了,不逗你了,明天下午三点,我在广北路的必胜客等你,三年不见,可有一笔账得好好清算一下了。记得!现在我还有事,你好好休息。”
    说完便迅速切线了。
    搞什么啊?云忆瞪着电话,不可置信他就这么逗弄了她一通后便收线了。
    好吧,明天下午再算账好了。
    微笑着将听筒放置到话机上,她起身准备沐浴。打开轻巧的行李包,拿出了睡衣,她正要走入浴室,却又听到了敲门声。
    拉开了房门,见是她的后母——莫海岚带着微笑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些日常用品“云儿,房间里的东西三年没有换过,我特地拿了新的过来。”
    作为女人而言,莫海岚拥有得天独厚的美丽,三十三岁的年纪却不曾在脸上划下太多的痕迹;而作为美丽女子,她更难能可贵的是拥有一颗聪慧且体贴的心。如果不是在这样让人尴尬的情况下相处,云忆一定会带着欣赏的心态来看待她,但,现在很难。
    “谢谢!”
    云忆微笑着接过,一时竟没有太多的话说。这个身份上是她后母的女子毕竟只大了她八岁,而且在父亲再婚三个月后她便去了美国,实在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话题。
    同样的尴尬情绪也萦绕在莫海岚心中,眼前这个清雅动人的女子是孟振昂最钟爱的也是惟一的女儿,却是这个家中她最陌生也最不知如何相处的人。云忆并不像其他的继女那样用激烈的言行来反对这桩婚姻,相反,她谦和有礼,进退得宜,但莫海岚明白那种淡然处之的背后透露的是一种不认同,不论是对孟振昂还是对她。
    “你看一下还需要什么,我去给你拿。”
    “不用了,莫姨。”云忆摇摇头“这些林妈会替我准备的,您实在不需要太费心。”
    她退身入房,从行李包中拿出了一条别致的紫水晶项链“我回来得仓促,也没有给您准备什么礼物,这条项链是我走之前特地去买的,听爸爸说您一直偏爱紫水晶,所以我就买了回来,也不知合不合您的意。”
    莫海岚定定地望着云忆手中那条闪耀着璀璨光芒、造型别致的项链,心中是深深的感动,虽然明白这离云忆从心底里真正接受她还有一段距离,但至少是有进步的。她接过“很漂亮,谢谢。其实你能回来已经是最好的礼物了。”
    淡然的笑容不变,云忆真诚地说道:“莫姨,这几年谢谢您对爸爸的照顾。”
    莫海岚脸上的表情有一秒钟的错愕“别这么说,这是应该的。你爸爸是个好人,值得最好的对待。好了,你先洗澡吧,飞了十几个小时也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吃饭的时候我会来叫你。”
    她主动替云忆合上了门,靠着门不禁微笑起来,对于她的婚姻而言,这真的是令人感动的进步了。
    在品牌一词泛滥的现代经济社会,许多公司都致力于为自身打响知名度而努力,因此各种垃圾广告开始漫天飞,由此的确造就了不少“知名公司”但,有名并不代表优秀,如果十个人提及有九个都是厌恶的表情,那这种知名可谓非常失败。
    两年前,当“任家泉”珠宝行的董事长任福岷退居幕后,而将珠宝行的经营权交予自己尚不满二十六岁的两个双生子的时候,业界所有人都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看着这两个双生子。有句话说得好:富不过三代。作为珠宝界金字招牌的“任家泉”屹立六十年后,能否挺得过第三代的确引人关注。
    但两年后的现在,所有看笑话的人都转而佩服起了那个如今在幕后偷笑的任福岷。他的两个儿子都非常有能力,一个儿子专攻企业管理,另一个儿子专攻珠宝鉴定,两个人的配合天衣无缝。
    作为总经理的任歌建在接手公司后,就立即动手革掉了三家因地段选择不善而导致业绩不佳的分店,而将“任家泉”一贯致力于知名度扩大的经营策略转向了美誉度的营造,他要求凡是在“任家泉”购买的任何珠宝,都要有百分百的品质保证。在技术总监任歌行的全力护航下,两年的努力已经初见成效。事实证明,这两兄弟的眼光的确够远大,如今“任家泉”已经跻身钻石级集团的行列“任家泉”的销售业绩大涨不说,作为国际级珠宝鉴定师的任歌行也炙手可热起来,凡是经他鉴定过合格的珠宝市场价值绝对翻一倍以上。如今已经有别的珠宝行开高价要任歌行为自己的珠宝进行鉴定了。
    “你真的不考虑李明善的提议?”任歌建眼含笑意地问道。
    “我不做赔本的事。”任歌行头也不抬,继续翻看这一期的珠宝宣传册。修长的手指落在了那颗镶嵌在铂金戒指的心形钻石上“这一款很漂亮,怎么会没有做主打呢?”
    “赔本?”任歌建又将话题绕回来,显然对此极感兴趣“为了请你验一颗钻石,他要付一天四十万的成本,你还觉得赔本?”
    “醉翁之意不在酒,李明善是什么人难道你还不清楚?我犯不着为了四十万毁了我的名声。”任歌行仍旧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心中不以为然。
    作为珠宝界的同行,李明善口碑一向不好,尤其是前段时间又传出了次品事件,因柜台小姐错将一对次等祖母绿耳环以上品的价格卖给了某夫人,所以现在李明善迫切需要借助任歌行在珠宝鉴定方面的权威来维持“李记”的声誉。
    “是毁你的名声还是‘任家泉’的名声?”
    “你今天很闲?”任歌行抬起头,俊美的脸庞上是一抹浅淡的笑意。作为“任家泉”的总经理,照理说是没有这个工夫到他的办公室来闲磕牙的,除非是为了某件特别的事情,他可不认为李明善提出邀请的这件事这么值得关注。
    “还好。”任歌建皮笑肉不笑“听说你今天没有订机票?”
    “听谁说的?”果然是为这个,任歌行心里早有底了。不过,是谁的舌根子嚼得这么快?其实也不用费脑筋猜,除了袁织烟,还会有谁如此八卦。
    “这么说你真的决定不再继续那种无聊的行为了?”任歌建也不是傻子,他巧妙地转移了话题“早该如此了!每两个月飞一次纽约,费时费力又不讨好。”
    任歌行看着他孩子气的动作,实在不想告诉他没有订机票是因为没必要再飞纽约了“她已经回来了。”
    “啊?”任歌建愣了一下“你是说”
    “没错。”任歌行勾起唇角,眼底眉梢尽是温柔的笑意“她昨天已经到家了。”
    任歌建在心底里大大地叹息,口气中也流露出了这种无奈的情绪“其实我并不是反对,只是你不觉得她太迟钝了吗?你每两个月飞去看她一次,三年下来都二十几次了,她还当你是普通朋友看,哪有普通朋友会每两个月绕地球一圈去看另一个普通朋友啊?是地球耶!不是地球仪。”
    “如果不是她太迟钝呢?”任歌行笑着反问,这个哥哥,说话越来越有织烟的味道了。
    “那是你太失败?你该不会真的只是去看看她而已,什么都没有说过吧?”
    “我是只是去看看她而已。”任歌行淡淡地说,而且,只是他看看她而已,她从来不知道。
    任歌建哇哇大叫,完全没有人前那稳重的样子“你有没有搞错?难怪五年了都搞不定,她回来了是吗?我去帮你告诉她。”
    实在是太气愤了!乌龟爬五年都可以从中国爬到纽约了,他搞了五年居然还在原地打转!
    “这件事我自有打算,你别把她吓坏了。”任歌行阻止道。要是歌建去,除了搞砸没有别的可能。
    “你都打算了五年了。”任歌建冷声提醒,织烟还等着他们两兄弟一起举行婚礼呢。
    “所以,”任歌行笑容不变,显然没有将他的恶声恶气看在眼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五年,的确够久了。
    任歌建还要说什么的时候,任歌行先一步站了起来“我有约,先走了。”“现在是上班时间。”
    任歌行抓起椅背上的西装外套“基于你刚才的行为,我要求平等待遇。”
    “你”没有给任歌建发表高见的机会,大门被一把推开。
    “歌行。”没有敲门直接闯入的是莫芷岚,她冲到任歌行的面前,得意洋洋地炫耀手中的纸片“我买好了明天飞纽约的飞机票,这次我们总可以一起走了,到时你一定要兑现你说过的话。”
    莫芷岚是典型的千金大小姐。漂亮洋气的面孔,凹凸有致的身材,时尚靓丽的扮相,加上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刁蛮脾气,虽然没有太恶毒的心思,但还是叫人不敢恭维。
    她喜欢任歌行两年了,对他有势在必得的打算。按照以往的惯例,每两个月任歌行会飞一次纽约,也不知是出差还是为别的,而她为了配合这个步调,上次特意订好了飞机票,还软磨硬缠地套了任歌行的话,让他答应做她的导游,没有想到任歌行临时有事,将去纽约的日子提前了,害得她白白错失了一次机会,而这次,她连任歌行的飞机票都一起订好,总不会有差错了吧。
    任歌行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与任歌建交换了一下眼色,笑了出来。不与女子交恶是他一贯的原则,不管对方是多么难缠或令人不愉快。所以面对莫芷岚的自导自演,他只是一笑置之“芷岚,我明天不去纽约,恐怕以后都不会去了。”
    “啊?”莫芷岚显然没有立刻消化掉这个消息“你不去了?为什么?”
    “因为没有必要了。”任歌行没有多做解释,也没有必要解释给她听“我赶时间,你先回家吧。”
    “你去哪里?我陪你。”莫芷岚连忙跟上他。
    任歌行握住办公室的门把,在心底里深吸一口气,好吧,为了尽快脱身,他只有用非常手段了。
    他转头对上了离他仅一步之遥的莫芷岚的眼眸,黑瞳中露出温柔的笑意“你先回家好吗?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必须处理,你跟着恐怕不太方便。这样好吗,我处理完了就打电话给你,然后我们一起吃饭?”
    打从幽黑的眸子紧紧锁住她的眼眸那一刻开始,她就只觉得头脑发昏,已经不知今夕是何夕了。所以无论任歌行说什么,她都会点头说好。
    任歌行连忙递了眼色给站在莫芷岚身后的任歌建,然后脚底抹油快步溜掉了。
    要是另一个也这样好哄,他也不必等五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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