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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趁火打劫 第七章

第七章

    若有泪如雨待我洒遍这干渴丛林
    让藤蔓攀援
    让苔藓层层包裹
    让浓雾终日弥漫
    封锁住那通往去夏的山径——
    [台1席慕容去夏五则
    头脑中昏眩的感觉并没有完全消失,以此为借口说服了自己,采荟放弃矜持挽住了身旁男人的臂弯,索性将自身一半的重量加诸于他。
    面对她的举动,宋宇毫不例外地拉着一张脸,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先去的处所是离-荟家门口不远的药房。宋宇相当细心地询问了药品服用的注意事项以及有否副作用等琐碎问题,最后才在数种感冒消炎药品中做出了抉择。
    出了药房他们坐出租车直奔宋宇那间小鲍寓。本来宋宇是打算先把采荟送上楼,他再单独去采购挂面等杂物。但,没来由的,仿佛忘却了侵袭全身的病痛感受,采荟嚷着要同他一起去。
    莫名地,她隐约感到,这样没有争执和平共处的时刻是如此珍贵,若是稍一错失便会消逝无踪。
    “反正菜场就在你家楼下不远,也不会太累的。”她眨眼轻笑,努力忽略心中隐约浮动的不安预感。
    “”宋宇一张俊脸黑了半边,定定地看了她半晌,最后一甩手“算了,随便你吧。不知道犯什么神经。”
    于是乎,不忙上楼,宋宇提着一堆方便塑料袋,臂弯里还架着一个人的重量“欣欣然”奔赴菜场。
    这样的两个男女相携上街,无论怎么看也是一副甜蜜的情侣模样:采荟半倚着宋宇的身子,一手还紧紧攥着他的臂弯;而作为两人当中的劳动力,宋宇理所当然地提着所有的购物袋。小两口就那么一副粘得分不开的样子行走在菜场间零落散开的摊铺前,又和面摊的老板商量了一会买了挂面,才总算满载而归。
    一进那间简单整洁的小屋,采荟就觉得鼻子发酸。那种从胸口间满涨起来的甜蜜酸楚,是那么的陌生而又汹涌,一时间叫她无所适从。怕自己的表情泄露了玄机,她立刻掩饰地躲进了房间,丢下手里大包小包的宋宇在客厅里生闷气。
    从来也不晓得,原来观察一个爱生气的男人也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还记得初见面时,采荟就发觉他是个暴躁易怒、没什么耐心和涵养的家伙。她还曾经咒骂过身为男子还这么刻薄小气真是世间罕有,现在却觉得光是细细观察他俊秀的脸庞上到底有多少种希奇古怪的神情就是人间一大乐事。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一直这样,慵懒地趴在软软的大床上,目光穿过整个客厅,隔着透明的拉门看着那个口齿尖刻的美男子一边抱怨一边为她下挂面。一直一直,嘴角含着微笑地看着。
    有了这种想法,跟过去的感觉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采荟感叹着,给自己现在的心境做出了冷静的判断。
    如果说,她那场持续十年之久的单恋是一个寂寞无助的孩子与生俱来地对光明、勇气和热情的向往的话;那么,现在这段毫无来由的爱情,只能说是两个迷失的人在暗夜中彼此拥抱互相慰藉罢了。也许不过是寂寞吧,却偏要以爱为名。
    讽刺的是,她甘之如饴,不肯舍弃。
    即使还是寂寞着的,可至少,不再是一个人的寂寞。
    看着厨房中忙碌的俊秀男子,她淡淡微笑,轻舒眉宇。
    面被端上来的时候,采荟已经大咧咧地在床上铺好了报纸,正拈着筷子,一脸期待地看着宋宇手上那碗热气腾腾的挂面。
    见她如此行径,宋宇自然皱起了眉毛打算训斥——对有洁癖的他来说,吃饭这种事情当然必须在餐桌上进行,否则万一把汤汤水水滴在床上怎么办!
    不过他的发怒规律采荟多少也已经有所掌握了。在他挑高漂亮的眉之前,她恰到好处地轻轻呻吟了一声:“果然吃了感冒药很头昏,我吃了马上就在这里睡觉吧,你不是还有事情出门吗?”
    听她说话,宋宇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闹钟,轻声说:“还出什么门,时间早就过了。”竟不再责骂她赖在床上的“无耻”行为,随手把面碗递给她,自己静静地坐在床边,半是看她吃面半是发呆。
    刚下好的挂面,汤水清淡爽口,面条筋斗有骨,配上鲜香蹦脆的榨菜肉丝,就算因为发烧而口中无味的采荟也吃得津津有味。
    这个时刻的采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也许她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的啊虽说在老师那里失望,却终于在这里找到了自己一直追求的东西也说不定呢。
    在这种心情的影响下,这个弥漫着面香味儿的普通的暮春上午竟变得分外温柔起来了。
    我们都记得一些闻名遐迩的童话故事:灰姑娘在舞会上偎依在王子的臂弯中翩然起舞,最陶醉的那一刻听到了魔法终结的午夜钟声;睡美人也是在自己十五岁的生日宴会上,风光无限之际遭遇纺锤诅咒陷入百年的沉睡所以我们有必要明白——在最为幸福愉悦的时刻,必然会伴随一些不幸。
    一步之遥,却是从天堂到地狱的全部距离-
    荟也似乎无法逃脱命运所布下的诡谲玩笑
    听到门铃响的时候,采荟正热衷于向自己嘴里吞面条,而且根本没有丝毫危机感。于是开门的责任顺理成章地落在一旁“无所事事”的宋宇头上。
    不过,事后回想起来,那也是理所当然的。宋宇早在来她家之前就说过有事要出门。而径自被她的任性所牵累,推掉聚会来照顾她的宋宇,想必是跟伙伴编了理由才得以缺席的吧。
    那么,就算是此刻,明眸皓齿的魏心岚出现在他家门前,也并不是太过奇怪的事情
    “听说你有事情不能去,我就过来看看。”妆点精致的她笑靥如花“有什么事情我能帮得上忙吗?”
    宋宇伫在门前,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如果要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看的话,那真是一幅相当美丽的图画。
    青年男子有着极为清俊的面孔,明润的眼眸漆亮如星;与他目光对视的女子衣着雅致,姿容清艳,怎么看也是绮年玉貌的一对璧人。
    “嗄?”目光对视片刻,极为敏锐的王牌女经纪人看出了异样,她微扬秀眉“怎么?有客人,不方便?”
    俊美的青年默不作声地咬紧了唇。气氛便有些尴尬起来。
    在冷场了数十秒之后,他终于侧身让客,把昔日的师长带进了客厅。
    不算大的客厅因为家具简单而整洁显得比较宽敞。
    除了小巧的沙发之外就是那架钢琴显得最为显眼。
    在里间的采荟自打听出来客的声音之后就一直竖起耳朵偷听他们的动静。那碗鲜美香辣的挂面也仿佛失去了滋味,被适才还极为热络的食客冷落,孤零零地放在了床头柜上。
    稍微令紧张的少女得以宽慰的是,那对看上去有着极不简单过去的师生并没有进行什么惹人遐思的对话,除了进门后几句常见的客套话之外,他们就此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
    深吸一口气,-荟做出了以前自己极为鄙视的行为:套上床边衣架上面挂着的男式薄风衣,她趿拉着拖鞋走出了房间。
    “宇,是谁啊?”她半倚着门框,用亲热的语气明知故问。
    心知肚明自己的行为就像是三流肥皂剧上的恶劣女配角一样,凭着浅薄丑恶的嫉妒心在女主角面前示威,存心要拆散那对同命鸳鸯。还记得自己看八点档时曾经如何的对这种滥俗剧情嗤之以鼻。
    可是,当轮到自己在感情舞台上粉墨登场的时候,除了这么低劣丑陋的手段以外,她真的——无法可施。
    “啊,是魏老师!”她用自己也嫌做作的声音故作惊喜“你怎么有空过来的?宇你傻愣着做什么啊!快去泡茶啊。”
    明显地识破了她的意图,宋宇悄然皱起眉,却还是没说什么,径自到厨房准备去了。
    剩下的两个女子便又有些尴尬。
    用手指无意识地搅着过大的风衣,采荟终于发现自己的一番演出没有白费:在自己刻意营造的暧昧情境下,那张总是挂着自信笑容的俏丽脸庞明显地褪了色。
    不过,身为电视台的王牌经纪人,魏心岚又岂是寻常角色,神情微一波动,片刻又恢复了温文笑靥,反倒不见外地起身在厅中走动起来。
    客厅本来就不大,踱了几步,地就停在了钢琴面前。
    在这个简陋的厅室中最为奢侈的摆设宽大的琴身,深黑的漆面,仔细凝视仿佛会发光的光洁琴键。
    温雅如水的笑颜绽开了些微的裂痕。她站在那里,眸光迷醉,神情凄楚,宛如陷入了一个迷离恍惚的梦境。
    良久,注意到采荟偷偷打量她的目光,她才如梦初醒,含笑抬头,靥上还残留着微微的恍惚,
    “我能够用它弹一曲吗?”
    采荟怔忡当场,忽然想起很久之前的某一天的傍晚,她还没有爱上那个恶劣美形的男人的时候,曾经坐在那架钢琴前等他回来。她是怎样的心血来潮、有感而发弹奏了一首曲子,又是怎样的与随意迁怒的男子不欢而散
    那一天,昏黄的灯光犹如老相册一样荡漾在感伤怀旧的氛围之中。
    “你、请随意。”厨房当中传出青年略带颤抖的声音。
    悲哀的影子与不安的预感宛如无懈可击的时光一般轻柔地掠过每一个人的心上。
    温柔而忧伤的曲调涌动在狭窄的厅室当中,那么样的熟悉像是淡紫色的鸢尾花儿,细细碎碎的在初春的嫩草地上播撒芬芳;又像是一个辗转千世的悲哀梦境,每每在即将看到结局之前情不自禁发出的轻微叹息
    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曲,多么偶然的巧合!
    沉溺在即将没顶的哀愁当中,采荟忽然觉得自己呼吸艰难。
    “生病了还不赶快回床上去躺着。”发出杂音打破这份宁馨的竟然是宋宇。
    他端着茶杯从厨房走出来,很体贴地发话,只是淡漠的表情当中看不出真实的心思。
    采荟呆呆地看着他,心思千回百转,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乍然收手,挑起一切的弹奏者站起身来,面容惨白眼眸中深深受伤——
    就如同采荟过去看过的无数三流言情剧一样,魏心岚,那位善良温情的女主角,在恶劣女配角和迟钝男主角的拙劣配合中深深受到伤害,只能凄然离去。
    毫无旗开得胜的成就感,-荟呆呆地看着她向宋宇道别离去,内心深处感到排山倒海的恐惧!
    就是因为她受伤了、败退了,采荟才明明白白地感受到——
    原来,自己从来都不是那个胜利者!
    自与魏心岚相遇以来的两次“交锋”表面上自己好似占尽上风;但、但其实,后知后觉的自己早就一败涂地!
    送她到门口就回来的宋宇没说什么,只是沉默地收拾着茶杯和面碗。
    没有吃完的挂面结了薄薄的白色油脂,在深酱底色的高汤表面星星点点的浮动着。看上去,有点凄凉。
    宋宇拿了碗把剩下的面汤倒进洗碗池,抓起抹布开始刷碗,整个过程当中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在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之前,采荟发现自己的手臂出于本能地从后面环住了男人柔韧的腰身,轻轻把脸颊贴在他的背上。
    在哗哗流淌的自来水声中,她的言语分外的轻微无力。
    “宋宇”
    他的背脊,宽广、温暖,却又纤瘦。
    “我、喜欢你。”
    在真正爱上他之后,在骤然醒悟自己已然深陷在一场必败的赌局之后,她、固执依旧,执意要向这个恶质的男人真心告白。
    用最质朴、最拙劣的言语,捧上最真挚、最炽热的心意。却也明明白白地知道——
    全盘败退早已经是注定的结局。
    “我喜欢的不是你。”隔了很久,青年才轻声地给予回应,滚烫的泪水顺着清俊的脸颊流淌下来。他,满面泪痕。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这位冷淡刻薄的男子,第一次对她的告白,做出正面回应。
    可是,做出冷酷拒绝的他,却哭泣得像个无助的孩子。
    “我晓得。”
    对于那近乎无情的答案,少女反而仰起了脸,与男子相反的是,平淡的表情中找不到任何悲伤的阴影。
    窗子外面,呼啸而过的是雨季到来之前的热风。
    她放开手,大步走出了门。走出她生命中的第二段恋情。
    ***
    出发前夕采荟一直在画画,本来几乎放弃了的参展作品在她不分昼夜的辛劳中仅仅四天就全部完成了。看到的人都说那几乎是个奇迹。
    她找了老师邹岱,认真填写了赴天柱山写生的报名表,当然也顺水推舟申请了费用减免事宜,之后全身心投入作画当中,就连出发的前一夜她也创作到凌晨。
    林蓉当然对她的异常举动表示过关心,而埋头作画的采荟只是从那堆五彩缤纷的油画颜料当中抬起因熬夜而遍布血丝的眼睛,神采奕奕地笑道:“相信我,没事的,我有预感,这将是我艺术生涯的重大转折点!”言毕又埋首于那些画纸颜料当中了。
    也许,采荟说得没错呢要知道,无论是恋爱还是失恋,都是艺术家们进行创作取之不竭的灵感源泉啊。
    十八岁时,因为爱上老师而义无返顾走上专业美术道路的-荟,如今,可会因为这场失恋而再攀艺术高峰?
    疲劳所至,在乘坐长途客车前往天柱山的途中,-荟一直酣然熟睡。只在他们一行下车换舟时,她方才醒来。
    此行路线原来是先取道安庆,然后换旅游大巴前往。只是领队的邹岱执意要给个机会让学生亲近山水,便在途中换船,要叫学生领略安庆沿岸风光。
    一路上全是黄沙漠漠的沥青大道,这会子忽然看到一汪大水,还存着少年稚气的学生们兴奋起来了,呼啦啦一帮子全部涌上甲板去看江。只有采荟还是半梦半醒的,意识迷迷糊糊的,提不起劲头来,勉强撑着身体找到自己的铺位,也管不了舱中的气闷狭窄,径自睡下了。
    想那安庆沿江也不过是浊水滔滔,哪有什么好看,学生们贪得一时新鲜争先恐后挤上甲板,来回走了几趟也便消了劲头,各自回舱。顿时各个船舱中又响起阵阵喧嚣,到处是学生们半趿拉着拖鞋“沓沓”地进进出出舱门的声音;互相争抢光线明亮的舱位的哄笑声音;以及行李包拉进拉出的物体碰撞声音。
    在喧嚣之中,采荟感觉自己的意识似乎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很多恍惚错乱的画面在脑海中纷至沓来,待她定下神来想仔细揣摩时,却又渐渐模糊,再也记不清楚具体情状了。这种恍如幻觉的梦境一直断断续续地延续着,直到身周渐渐静下来,黑夜主宰一切。她猛地从狭窄的床上坐起来,看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了。低头思索了一会,她披上外衣走去舱外。
    一个人走在甲板上,凌晨的寒风依旧寒冷刺骨。极目远眺江上,一片墨黑温柔地融人视野,似乎渐渐也有些亮光了。马达声一如既往地响着,重复着一成不变的单调声响,似乎从亘古时候就一直如此重复回响。
    蓦然,眼前似乎掠过了余秋雨沉重的叹息声:“今夜,烟波桥下,没有歌声箫声,只有橹声嘎嘎。”鼻子一酸,她竟又自落泪。不为江山国事,不为前途发展,她只是个小小女子,只会为一场风花雪月的感情逝去而挂怀。若不是醒悟及时,大吸了口江上清风,她的泪水又将洒落在滔滔江水之中。
    就算是被那个恶劣的男子无情拒绝,就算她无数遍告诉自己别再留恋那种差劲的男人,但还是没办法不想起他。
    装作极度投入画展的准备也好,仿佛兴致勃勃地来参加旅游写生也好,她其实是个内心空虚得几乎发狂的女子。有好几次,在半夜的画室中想起他来,她会不由自主地披起外衣准备出门。反正早就知道他没爱上自己啊,她会自暴自弃地那么想着,因此就算说出来也没什么.她还是可以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地黏在他身边啊、有了这种想法的-荟觉得自己这次真的连自尊都忘记了,实在是可悲到了极点。接下来清醒过来的她会无比憎恨自己的不争气,可是连她自己都不能保证下次自己的冲动会不会付诸行动,只好用废寝忘食地作画来令自己不那么有空闲想起他。她真的变了好多啊,采荟苦笑思忖,她内心深处惧怕着渐渐改变的自己。这样下去的话,她惧怕自己有一天真的会不顾一切抛下自尊回到那个家伙身边。
    那个毒舌的、懦弱的、垃圾一样的男人
    这么说来,爱上这种家伙的自己,说不定比他更差劲也难说啊!
    甲板上有脚步声响起,错乱零碎的,原来是一对情侣起来幽会,女孩娇嗔的声音远远传人耳中。这时采荟想起,去年的今天自己也曾这样痴缠在老师身边。眨眼之间时光从指间逝去,心境像是不堪重负地迅速老去。原来谈一场恋爱是如此地辛苦啊。
    “宇”
    恍惚之间,她唤出了那个不管再怎么叫也不会出现在这里的男子的名字,在溢满刺痛的胸臆之间,仿佛自虐般的一遍遍体味着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
    在这样一遍又一遍持续而毫无意义的低唤声中,远处的江面与天际之间露出了鱼肚白,一夜即将过去,天,就要亮了。
    坐在包租的客车上进天柱山,沿途的盘山山道长到令人乏味。最初只有些光秃秃的黄土和大石,后来稍好些,视野中稍稍杂人了些绿意。而转过几转之后,景象顿时大相径庭,漫山的杂草和藤蔓在肆无忌惮地疯长着,仿佛把整个夏天的热力都散发了出来。茂盛中也透出绝望的味道。
    环山越来越高,地势也险峻起来。客车在满车学生的尖叫笑闹声中开过一个个急转弯,每个大转折后又是一片相似的景色。直至天柱峰遥遥出现,雾气氤氲的峰顶像极了古代水墨画中烟云缭绕的墨笔山峰。采荟默然注视着眼前高耸人云的山峰,寂寞的苦涩早已深深扎入心底,如影随形,再难摆脱。
    山道漫漫,几时得尽?
    苍苍郁郁的树林间偶尔露出一角飞檐,原来是掩映在绿荫间一座朱瓦红墙的庙宇。暗淡的朱红掩饰不了风吹雨打的痕迹,昔日那辉煌一时的明黄金红因何失了色?阳光透过树阴在山间小径织就了光与影的绝妙图案,层层叠叠的遮掩令得整条山路阴暗而清冷,夏天的痕迹忽然变得很遥远。隔着整个季节的距离,-荟睁着迷惘的眼睛,打量着无数文人骚客向往过的梦中家园,却找不到自己梦中的理想。
    空漠之感在心头无来由地升起,恍若潮汐,朝朝起,朝朝落,无论怎么回避都还是渗入骨体的痛。手拿画笔无意识地涂抹,每一笔竟都是细细揣摩回忆他的模样。
    飞扬的剑眉,深邃的黑眸,如玉石般毫无瑕疵的肌肤,啊啊,上天格外眷顾的永远的少年
    此处地处半山腰中,流泉飞瀑、树木森森,而水气氤氲,万籁岑寂,山影苍苍,润碧湿翠,本是写生作画的好去处。她却愁丝纷纷,相思刻骨,欲断而不绝。
    缓缓步回宿地,暮色里雾也升起。成排的竹楼在斜阳余辉中带上了淡黄的晕圈,空漠苍凉之感油然而生。凉风吹过远处山林的气息,仿佛召唤人走回山中;那微微的宪牢声响,宛若亘古里神秘的巫咒,令人呼吸艰难。
    采荟茫然四顾,深邃的山林间延伸着弯弯曲曲的悠远小径,黑漆漆地不知通往何方。
    夜风微凉,她情不自禁微微瑟缩。
    在离开他的第十四天,她已经足足思念了他三百三十六个小时。就算在睡梦中也因留恋他的体温而彻夜难眠。
    就算一向没有宗教信仰的采荟,也不禁在心中无数遍祈祷,企盼万能的大神能让她自这没来由的苦恋中脱身抽离,摆脱这无望的思恋。
    她所爱的,是个不值得的男人啊。
    画板的白纸上,青年俊秀的容颜渐渐明晰,哪怕是色调单一、笔法粗糙的速写也无法掩盖他那惊人的美貌。黑白分明的晶亮眼瞳中闪烁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孤傲神色,线条敏锐的薄唇也仿佛随时会吐出尖酸的犀利言语。
    在采荟的笔下,这个可恶男人的刻薄傲慢被刻画得栩栩如生。偏偏明知这一点她还是难以自拔。
    炼丹湖畔,盈盈碧水之湄,手捧画板的少女忍不住苦笑起来。
    “采荟!”她的伤怀来不及持续太长时间即被好友打断,林蓉远远跑了过来“你怎么一个人待在这里,不去吃晚饭?”
    其时黄昏已过,斜阳西坠,粼粼的碧水在昏暗的天色中泛出最后的光芒,艳丽无比,也凄怆无比。
    采荟情不自禁因那绚丽的色彩微微眩晕,也就这微一失神没有回答好友关心的责问。再抬起头时,却看见过来自己身边的除了林蓉还有一个男青年。
    无声地瞧了林蓉一眼,采荟已经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自己作为好友的疑问。
    林蓉也并没有太忸怩,直截了当地正面回答了要好女友的问题:“我们集体吃饭时没看见你,后来我担心出来找你。这个家伙也同样不放心我,我只好让他也跟来了。”
    她说着停了下,招手示意那个“家伙”过来:“他叫方尉平,是我们学校99届的,学的是视觉传达。”
    看到那个男青年颇有些腼腆地向采荟点头微笑,林蓉停顿了一下,又一口气补充了下去:“嗯,他就跟你想的那样,就是我现任的男朋友。”
    青年似乎有点不安的样子,一直保持着沉默,只是不断地向采荟微笑示好。这么小心翼翼的态度不难看出他对林蓉的重视——想在初次见面的女友好朋友面前留下良好印象,这种心态大约是所有未婚男子的共有特点吧。
    采荟默默地看着这对情侣,尽管林蓉看上去十分镇定的样子,但眼神中也透出些微不安,更不要说那个一直不敢发言的方尉平了。其实他们的心理她也略知一二。每个女孩都希望自己选中的伴侣能得到好友的肯定和祝福,而每个幸运的“男朋友”也必须接受女友亲友的检阅。
    这算是采荟第一次正式跟林蓉的男友见面,他们会略有紧张也在所难免。
    “噗嗤”一笑,-荟刻意地缓和了这略有些紧张的氛围,她绽开笑靥,故意用兴师问罪的口气“逼问”起来:“好呀,林蓉你这小妮子,交了男朋友竟然到现在才带给我看!而且还特意选这种时机,是想叫我连敲他一顿也没机会吗?”
    一直安静待在一边的方尉平终于有了插嘴的机会,他见对方大有接受自己的意思,哪还不赶快趁机卖好:“那怎么会呢!以后回学校了,不管孟小姐想吃什么我肯定全部买单!”
    “呵呵。”采荟微微一笑,眼珠一转“那么现在呢?”她故作夸张地拍了拍肚子“我现在可也是饥肠辘辘啊。”
    林蓉终于笑了,半嗔半骂地说:“你这家伙!我们为了找你可也没好好吃晚饭啊。这样吧,这里虽然是半山腰,还是有旅游饭店的,叫他先补你个‘见面席’,以后回去再请你一顿大的。这样总行了吧?”
    三人谈谈笑笑,气氛融洽地走回饭店。
    山上的饭店坦白说没什么好吃的,几样菜肴做得颇为粗糙,但是因为地处半山腰中也决不便宜。好在三个人说说笑笑,气氛融洽之余令人也淡忘了这些微的缺憾。
    稍微喝了点酒,加上交谈中也熟悉了些,方尉平渐渐放开了拘束,谈笑自若起来。
    采荟发现他个人还颇有才气,在专业美术方面的见地也不同流俗,倒不像一般半路出家的美术插班生那样对自身专业一知半解,得过且过。这么一来,她倒也了解为何素来心高气傲的林蓉会找个“旁门左道”的男朋友了。
    淡然一笑,她轻啜一口琥珀红的酒液,微眯美目享受那种微醺的醉意。
    想太多又有什么用呢?她自己的爱情都已经干疮百孔、狼狈不堪,还有什么闲心去理会他人?
    林蓉至少还晓得找一个志同道合、体贴相爱的男朋友,她自己却又是为了谁落到现在这样难堪的地步?
    那个宛如孩子般天真,却又成熟世故到只会保护自己的恶劣的男人呵。
    酒意渐渐漫上心头,她的微笑中不自觉带上淡淡苦涩。目光斜去,她看到遗落在手头的画板,几乎是下意识的,拿起来细细端详。
    连她自己都钦佩自己能将那个家伙的神韵刻画得如此逼真,昏黄的灯光下她几乎可以听到那张刻薄嘴唇中吐露的尖酸言辞。
    也许是她苦笑的神情引起了身旁人的注意,林蓉自然而然地探身过来打量她手中的画板。
    几乎是意料中的,她发出讶异的惊呼。这般清俊美貌的容颜,即使是采荟初见时也曾为之惊叹。在她们这种美术专业出身的人眼中,也找不到他容貌上的丝毫瑕疵。简直是上天格外眷顾的宠儿。
    林蓉眼睛一亮,笑道:“你画上的人是谁啊?”
    采荟也很能理解她迫不及待发问的心情。浸yin专业美术这么多年,要能找到相貌五官如此符合黄金比例的美男子实属不易。她早在看见他的第一眼起就为他的美貌惊叹过。
    只是,面对好友这个看似简单的提问,她该如何回答?
    画上的男子是自己过去式的男朋友,或者干脆点说是性伴侣?他颓废放荡刻薄自私是个摇宾键盘手?他因为过去情人回来的关系跟自己分手了?而自己还是对他牵肠挂肚甚至思念落泪?
    太多的牵缠让她心乱如麻,而晦暗的实情也叫她实难出口。
    “哦。我打工的那家蛋糕店的一常客。”采荟抬起头,状若不经意地牵牵唇角,淡淡地说。
    也许是大家都有了几分酒意,素来心细如发的林蓉也没瞧出异状。她兴致勃勃地扯过画板,对画中的模特品头论足。她这番举动自然引起身畔男友方尉平些微的醋意,也探过头去使劲瞧。
    林蓉咯咯地笑着,故意要损男友,说道:“你呀,再看也没用。连人家长相的一半都及不上呢。”
    听见此话,方尉平自然心有不服,一边小声嘀咕,一边瞪大眼睛打量画中人。
    看见他两人打情骂俏的样子,采荟心中又是一阵酸涩,连喝下肚的酒水也做起乱来,胃里一阵翻涌。
    “咦?”不想方尉平瞪着瞪着,却发出一阵惊呼。林蓉大感讶异,问道:“怎么了?”
    “这个人”方尉平期期艾艾地迟疑出声“我好像认识”
    乍听此言,采荟一颗心几乎跳出胸膛。她赶紧深吸一口气,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道:“噢,是吗?这客人到我们蛋糕店来过几次,其他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呢。”
    林蓉倒是颇有兴趣地追问起方尉平来:“我也想画一画他呢,美男子模特可不易找。快说说你怎么认识他的?能不能拉他来做我的模特?”
    方尉平摊摊手“我只是说好像认识因为他长得很像我以前家乡的一个高中校友。”
    林蓉一听,心凉了半截,叹道:“你跟那个校友熟不熟啊?还说好像认识看来是不是同个人你都不确定啊。”
    采荟一颗心却跳得比平时快了几倍,她屏住气,不动声色地说:“真的?他想必是你们高中的校草?所以才会对他长相有印象?”
    方尉平哈哈一笑,语带鄙夷地开口:“他只是我不同年级的校友,所以我实际上没跟他来往过;至于我之所以对他的长相有印象,可不是因为什么校花校草,而是他当年在我们学校做了件轰动一时的大事!”
    林蓉听出他语气有异,也勾起了好奇心,便替采荟问出了她一直想问的话:“那这个美男子当年到底是做了什么轰动的事情啊?”
    方尉平神情一凝,低声说:“反正这是我们市教育界一件挺轰动的丑闻了。那个时候我还在上高一,不过高二年级来了不少省师范大学的实习生。而你们口中的美男子当时是我高二的学长。他们班级也去了两个师范生学习,一男一女。后来实习快结束的时候,那群实习教师在学校例行体检,不知怎么地查出他们班那个实习女教师怀孕了,闹得沸沸扬扬的。后来发现就是那小子把那个女实习生肚子给搞大的”
    听到这里,林蓉早已惊呼连连,忙问:“后来怎么解决的?”
    “能怎么解决?”方尉平一脸不屑“那小子的爸爸好像跟教育局上层关系密切。于是乎,那实习女教师大学快毕业了还被退学,而那小子只是记过,然后仗着老爸的关系转学了事。就因为这件事,那小子在我们全校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名着呢!”
    林蓉感叹道:“那岂不是对女方很不公平”
    方尉平接茬道:“可不是吗?虽说那女的是年纪大的一方,可那小子也十七岁了,能纯粹当做未成年少年,不懂事的小孩来算吗?反正我当时见过那实习女教师,戴副眼镜,温温和和的,长相也只是中等,穿着甚至朴素得有点土。我就不信她能勾引谁了。”
    他们两人在那里议论纷纷,采荟却心绪纷杂,不能自己。
    再明显也不过了,那就是她极欲知道的他们的过去。
    时之沙漏缓缓倾泻,他青涩的十七岁一无遮掩,豁然呈现在眼前。
    曾经朴实无华的实习大学生,已经成长为风情万种、烟行媚视的金牌女经纪。而那个玩世不恭的高中生也变成了浪荡不羁的二十五岁男人。或许时光匆匆,沧海桑田,但那烙印在心头的伤痕却永远刻骨铭心,再难忘怀。
    他还爱那个魏心岚吗?他或许只是心怀愧疚?
    太多的疑问横亘在心头,叫她心潮澎湃,动摇不已。
    胃部的不适感在沉郁的心境作用下愈发明显,喉头一热,她把一股酸液呕吐出来。
    醉了醉了
    醉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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