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风范,出门多事得很。只是温遇旬也知道他不仅有磨脚的理由,说道:“你快一些过去,东西多吃一些,可能赶得上音乐节。”
沈榆眼睛都亮了:“吃完东西就能走吗?”
然而温遇旬只是在给他画饼:“不知道,但是你多吃一点表现好一点,他们或许能放你先走。”
自助餐同样安排在草坪上,菜式各异,糕更点不胜数。
只有二十多个人,姓温的一大家子,岑漫摇那边也来了些亲戚,另有些两人的至交好友。温岭常带着温太太坐着,身边站着今天的两位主角,大部分人围在他们身边。
温遇旬和沈榆走近给岑漫摇和温远祝贺,岑漫摇今天穿一身束身白色长款礼裙,看着朴素,面料却是上好的桑蚕丝,上头绣着凤凰图案的暗纹,不知道花了多少功夫。
她今天很高兴,温家人似乎也没有再为上次饭店的事情对她心存怨气,温太太刚刚还摘下手上一只玉镯子,给岑漫摇戴在手腕上。
“小菡的学校今天模拟考,没时间来,不然你们三个可以一起去旁边马场骑骑马的。”温太太在一边,微笑着说。
下午三点原本该是最热最晒的时候,但秋季风凉,太阳不再滚烫,是最舒适骑马的时节。
温远说:“马场那边我打过招呼的,小旬和小榆要是想去试试就去吧。”
温遇旬一向认为这些娱乐活动可有可无,问沈榆的意见:“你想不想去?”
沈榆忖度几秒,觉得不一直待在长辈眼皮子底下似乎更有逃跑的可能,点点头,说可以。
岑漫摇更周到:“吃点东西再去,不要饿肚子。”
她脸上一直带着笑容,沈榆看着她挽着温远的手臂,漂亮得不减当年在和沈珏的结婚照片上的风姿。
至少在今天,她是美丽的妻子,也是温柔的母亲。
离开岑漫摇身边之前,沈榆最后看了一眼她的侧脸。
脂粉,带着岁月痕迹的明艳。
她毋庸置疑是爱沈榆的,深爱的,为儿子的前途殚精竭虑,她尽力做到一个母亲能做到的最好,尽力给到一个母亲能给到的最多,唯独忘了问沈榆想不想。
沈榆终于不再看了,转身朝着前面不远处等着他的温遇旬走过去。
还没穿上多久的西装外套又被脱去,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沈榆换好马术装备,头盔有点大,护甲也不太合身,他没对真正上马驰骋抱有什么期望,稍微调整了下就收手。
对沈榆来说有点宽大的装束在温遇旬身上正合身,沈榆动手调头盔下颏带的时候他就看到了,从更衣室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沈榆脑袋上的头盔摘了。
“ 不舒服就不要戴了。”
沈榆对安全隐患这种事情心存余悸,认为不太好。
温遇旬说:“第一次骑马也不会带你跑,这马要是跑疯了把你甩下来也没事,出事故有我在。”
早知道温遇旬这个人就算不刻意展现什么风头也很盛,他这样直接地表现自信居然也显得很靠谱。
马场的人果真也不敢让沈榆的马跑,先是给他拎了一匹小的,再小心翼翼地扶他上去。
驯马人牵着沈榆的小马走过半圈,温遇旬那边已经骑着跑了两圈回来,在沈榆面前拉了缰绳。
他也不戴头盔,又跑那么快。沈榆想提醒他注意安全,又不想让人感觉说话不吉利,婆婆妈妈嘴碎让人讨厌,只好绞尽脑汁想别的法子。
没话找话是累人的活,沈榆用手指绞紧了缰绳:“你以前学过骑马?”
温遇旬驯马得当,适力往后扯着,让两匹马并排,道:“嗯,学过一点。”
他这样子看着不像是只学过一点,飒爽得犹如常客,几年不曾荒废。温遇旬伸手抚摸骏马肌肉纵横的脖颈,骨感瘦削的脸颊,但看着它的眼神又不像是天天见一般的熟稔自如,倒有些许久未见的感慨藏着,只露出一点。
沈榆为温遇旬走神几秒,一时间没注意马蹄子踏过一道木坎,周身一震,斜着身子就要栽下去。
所幸倾斜幅度不大,沈榆自己就能稳住。为他牵绳的工作人员眼疾手快扶他一把,稳住身形后,沈榆只能看到温遇旬已经要收回去的手。
“我能不能骑着它跑走,它脚程快不快?”沈榆刚直起身就开口乱说。
工作人员笑了笑:“很快的,骑去西天取经也只要两天。”
温遇旬知道沈榆想做什么,也想笑,不愿意让人看见,小腿夹了下马肚,以反方向逃避的风做掩护,绕到空旷的另一侧。
温遇旬熟练地驭马越过几道跨栏,双手控缰拽至内侧,转了个弯儿,放慢一些速度,鼓励似的抚摸了马的颈侧。
沈榆远远看着,俯身低下头和工作人员说话:“他常来吗?”
“从前常来,”那工作人员五十多岁的年纪,告诉沈榆,“小温先生的马术是在我们这里学的。”
“我和那匹马都算是看着他长大的,那马是赛级马,不跑比赛以后就一直在马场,小温先生那时候才十一二岁,一眼就相中这匹马,从入门到现在,骑的基本上都是它。”
“不过我也很久没见他了,估计是工作忙吧。”工作人员说。
一小时后,沈榆的小马负重散步一圈,温遇旬的黑色赛级马跑了整整三个圈,中途还停下来吃了个苹果。
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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