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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懊悔 作者:重迟

    分卷阅读17

    一样机械又重复地拒绝,但他是能感受到他对明朗那一种扑面而来的宠爱…他从来没有得到过。

    大概云起从来都太陶醉于自己的情绪,看不见有光从熊孩子要抢他的漫画书起就皱着的眉头和不快的眼神。以及景有光罕见的幼稚的威胁,如果你敢拿走徐云起哪怕一本漫画书,我就会报警说你是贼。

    如果每个人心中都有杆秤,一笔一笔地记下别人对自己的好或者不好,那么徐云起对景有光总是不自觉地严格一些。他好像总能记得他对他的坏,想不起他对他的好。

    景有光对徐云起…高低是不错的。

    他和明朗兴高采烈地为自己逃了一单洋洋自得的时候,不知道有光提前借上厕所之名买了单。有光结帐的时候看着两个兴奋又紧张的傻子,叹气,如果只有邓明朗一个人我就让他被抓住长长教训,但还有另一个的话…

    云起还小,总是不舍得让他不高兴。

    徐沛带云起去了趟泰姬陵之后,云起又听了痴情国王的故事,十分地想要的乐高专家系列中早已停产的“泰姬陵”,已经绝版。明朗却在他十二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他,云起对明朗的爱在收到礼物的那一刻达到极值。

    但他不知道那是宋自稼倒手给景有光的,然后景有光在明朗发愁给云起送什么生日礼物的时候装作不经意地提一句,“我刚淘书看亚马逊上有个人玩家在卖二手乐高,价格很便宜。”

    价格便宜!对于明朗送礼物来说一直是最重要的因素。

    果然便宜地不得了,这种绝版居然有傻子白菜价就出了,还好他抢地快。

    付完账他觉得十分地不靠谱,又问了卖家,“你确定这么便宜就把它卖了?”

    “嗯。”

    “保证真货?”

    “嗯。”

    “你为什么要把它卖了呀,自己收藏不好吗?”废话真是多啊……

    “……”

    “你猜我买了要送给谁?”

    “……不猜。”

    “哈哈,我给你讲,我是买来送给我弟弟的,但不是亲弟弟,是干弟弟。我还有一个哥哥,亲哥哥。”

    “……”

    “我弟弟比较好,哥哥不好,他很凶。所以我买这个乐高送给我弟弟。”

    “哦,是吗?”呵呵,很好。

    明朗就这样缠着卖家自说自话地聊了半小时,后来欢天喜地收了货,又送给了欢天喜地的云起。

    云起喜欢地要命,相比之下,景有光送他的一套《射雕英雄传》书封上还写着,“希望你多读读非儿童读物。”简直是挑衅!妈蛋,送我礼物还要气我!不看!

    宋自稼躺在床上看以代写论文为代价换他乐高的景有光,笑,“除了书和拼图,你从不碰别的东西,你舍得给我写这么恶心人的garch检验让我把东西给你一定要拿来送人。明朗从来不玩五位数系列,你一贯不近女色,那么问题来了?”

    “你废话真多。”

    “有光,在论文交稿前我随时会后悔哦,拿到货前千万不要惹我。”

    有光打字的手顿都没顿,“你后悔吧。我还联系了一个美国卖家,只是价高了点。”

    “……”算你狠……

    后来宋自稼倒是知道那个东西给了谁,有天他去邓家做客,明朗不顾有光的眼刀给他讲述了自己白菜价买绝版的故事。有光受不了宋自稼看他的戏谑和饱含深意进自己房间去了。

    宋自稼佯装十分有兴致的意趣来,“真的吗?明朗,你的运气真是太好了。能让我看看泰姬陵吗?”

    “额…我送人了,在云起那里,回头我叫他拿给你看。”

    宋自稼第一次听云起的名字,坐看云起时,是个好名字。那么,“云起是?”

    “哦,云起是我妈的干儿子,他从小跟我一起长大,是我的竹马对竹马。”

    “我知道了。”

    大费周折地借明朗的手送一个礼物,自己果然可能要行至水穷处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年生》完结了……空虚……

    第10章 第十章

    明朗叫来了云起。徐云起开始以为宋自稼是明朗的朋友且同是乐高发烧友,十分热切地跟他分享自己入坑以及爱好。有光从房间出来见三个人其乐融融的,又退回房睡午觉去了。

    跟云起相处以后宋自稼改变了想法。有光应该只是为哄明朗,他还不至于看上小孩儿。

    因为他太过平常。

    景有光的眼光是随便去买件衬衣都能挑中店里最贵的没有一点折扣的那一种,更何况是伴侣。别说天才就喜欢普通人,福尔摩斯和华生那不得不说的断背山下里,华生医生是个杰出的军医的同时还有普通人都没有的超高肾上腺激素,他挑中了一个反社会人格的人做朋友,跟一个顶级特工结婚。

    而徐云起实在是太普通了。他安了心,这种人根本没有资格跟他宋自稼一起站在情场的对立面,连抢景有光的门票都得不到。

    宋自稼爱景有光,便觉得是个人都会很爱他,这实在是一个奇怪又奇妙的误会。宋自稼智商147,数学物理化学国家竞赛三料一等奖,除了年纪比有光大些,履历绝不比有光逊色一分,他这样聪明的人对待有光却总是智商下线,爱让人变得笨拙,诗人诚不欺我。

    宋自稼也喜欢读诗,他出身于书香门第,祖辈父辈皆是文学院的教授,家教和幼功都十分出众。他是家族唯一一个理科生,在中科大一教室只会做实验写报告的变态里,他是唯二读诗读史的人。

    另一个就是景有光。

    后来他们成为了朋友,再后来他爱上了他。

    天才果然都挺早熟的……

    另外,天才也都挺擅长烹饪的……

    晚上邓迟景蓝不能回家,景有光和宋自稼掌勺,两人共做了六菜一汤,明朗和云起捧着酒酿醪糟桂花粥觉得好吃的要人命。

    景有光尝了一口,甜地发腻,是那两个家伙喜欢的味道。

    “味道怎么样?”

    宋自稼从有光端碗就盼着他夸奖,桂花粥是他的拿手绝活儿,没想到刚刚在冰箱居然翻到了包好的干桂花,他便拿来熬粥用。

    “好吃!”

    “特别好吃,感觉拥有了一整个桂花树。”云起在形容美食上是比明朗多了很多的形容词和修辞手法。

    景有光没说话。

    “有光,你觉得怎么样?”

    “你用了我明天准备做藕粉桂花糕的材料。”是的,在学会蒸炸煮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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