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养父 作者:逆我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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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喜欢小孩子的,他十几岁的的时候就喜欢帮大院里其他阿姨带小孩,被尿了一身还能乐呵呵的笑。
宋敏芝终于皱起眉毛。
“这个姓顾的小孩挺可怜,没爹没娘的。不过程宋这做法我特别不满,首先他自己有能力养这小孩吗?还不是靠我们在养,我们俩收养了差不多合适,程宋这小子只能算个干哥哥,你瞧他那得瑟样,被一个小男孩叫着‘爸爸’,鼻子都快翘上天去了,要是照他这样子,每天上街领养个小孩,我看谁家女孩子敢嫁给他。”
当妈的关注点永远是儿子娶儿媳妇生孙子。
更何况当时程宋把这小孩子抱回家的时候的确是说想找个弟弟,只是没想到这孩子自己倒抢白叫了他一声“爸爸”。
孩子又没入户,顶多叫着玩,二老深谙儿子的喜好,并不多加干涉。
这个叫顾今然的小孩长得的确十足好看,就连宋敏芝这样自诩品味甚高的,也忍不住要多看那孩子几眼。
唇红齿白,一双眼睛像会说话。
当她的儿子还差不多,程宋跟她凑什么热闹。
宋敏芝想到这里,突然抬起头来问丈夫:“程宋一大早又上哪去了,我看他就一辈子当个挂名军官吧,这臭小子。”
程陆韬翻着报纸,笑道:“陪我们乖孙子出去玩了吧,难得他这么上心,就让他玩一阵子。”
程宋打了个喷嚏。
朝着顾今然伸出手,对方把纸巾递到他手上。
“看来我妈又在念我了,要给她买点东西回去,不然会被她念上好几天。”车子拐进一条小巷道,程宋下了车子,打开车门把顾今然抱下来。
说实在话,不说顾今然今年已经十一岁,他其实不算太矮的个子,在个子高大的程宋面前,就跟七八岁的小孩似的,被程宋这么抱上抱下,好几次都觉得不好意思,要挣脱开来。
在程宋眼里,顾今然就是十足十的小毛孩,还是特乖巧的那种,他当时在杨新路的集市看见那个小男孩就特别喜欢,他几年前就计划好了,要生小孩就要生这么好看的。
当老子的还能训练自己儿子,把他训练成全面发展的军人,到时候带着出去,对其他人炫耀。
“看,这是我孩子。”
程宋还特别迂腐的思考过这类问题,比如儿子上小学了,考试全年级第一,开表彰会,他作为家长就大摇大摆地去学校接受其他家长的仰视。
又比如自己儿子在街上勇斗飞车党,以一敌十,光荣胜利而且还不挂彩!
这想起来都爽的事情,也是程陆韬当年寄托给程宋和他哥的,这点偏执的要求,没想到还具有家族遗传性。
程宋把顾今然带出来是要给他买些贴身衣物,程宋可不赞成他妈妈的眼光,他要把顾今然这孩子培养成肌肉男那一款的,而不是跟女特务调情的公子哥儿。
他拉着顾今然进了服装店,也不知道挑选大小和款式,用手指了几件就把儿子踹进了试衣间。
顾今然出生在普通的家庭,从小就要干体力活,经常吃不饱,哪来的热量储蓄肌肉。
他一身白皮肤是遗传他妈妈,晒不黑的。
所以当瘦小的顾今然穿着宽松无比的衣服裤子走出试衣间的时候,程宋突然挑了挑眉,摸着下巴绕着顾今然走了一圈,他说:
“太瘦,这样子挺像我们程家虐待小孩,不让你吃饱似的。”
顾今然心下一喜,他觉得这表里不一的男人是时候带他去吃饭了。他上辈子吃不饱,程家又经常是清淡小菜,顾今然经常是大半夜被饿醒,摸着爬下楼梯去厨房找吃的。
程宋又补充了一句:“这光靠吃肯定不顶用,以后每天早上跟我去跑步。”
顾今然条件反射的往后退了一步。
程宋眯着眼看他。
“怎么,不乐意?”
顾今然以前就想穿着军装威风一回,不过他的设想是十八岁以后去参军,可他没想到自己会遇到军区司令的儿子,关键是这个太子党不仅人不错而且好像特别喜欢小孩子。顾今然那个时候的确是想利用程宋的同情心进到院子里去,他知道现在这个年代刚刚开始流行走后门,他要自己铸造一个“后门”。
吃过苦的人只会想往上爬,顾今然确定自己当时鬼使神差地叫程宋“爸爸”,一定是出于想要过更好日子的心理。
他把自己对程宋模模糊糊的喜欢归结为“移情”,他上一世人最渴望的就是能有个好爸爸。
于是顾今然坚定的说:“非常乐意。”
他的身体素质跟不上,但是精神意志很惊人。
程宋很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膀。
程宋的行动力很惊人,第二天他就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凌晨五点起床长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最基础的训练,时间表从早上一直列到晚上,除了吃饭,连个方便的时间都不给,顾今然颤颤巍巍地拿着那计划表,看着眉飞色舞的程宋。
顾今然他后悔了。
他就不该说自己乐意。
勤务兵李田正在一边装卸玻璃窗,他经过的时候瞥了一眼计划表,摇了摇头。
程宋挑眉看他。
“不实际吗?”
李田看看计划表,又看看顾今然,说:“今然太小了,这么练估计撑不了多久,五万米太过了,成年人也没几个跑得了,再说,程少你是不是忘了,孩子这么大的时候是要读书的年纪?”
顾今然看着李田,简直泪眼汪汪,他真想跪下抱着李田的腿,大叫“恩人。”
程宋这才回过身来,看着顾今然,过了好半晌才说道:“对啊,我就把他当成我自个儿了。”他四岁开始锻炼身体,理所当然觉得天下所有小孩子都是可以做到的。
“这么着吧,你要是想读书,就跟小李说一下,”程宋转向李田,“司令和他夫人肯定没空,我最近有公事,麻烦你跑一趟。”
李田点头。
他们勤务兵要干的事无非就是帮首长家里打扫卫生,换一下电灯泡,补一下汽车轮胎。干的是保姆司机的活,但成效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勤务兵每天在首长家里忙来忙去,尽心尽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这么干上一两年,司令肯定他的工作,肯定会给他提干,甚至保送去军校读书,一毕业就是军官,光宗耀祖。要不以李田这种在和平年代出生的普通农家子弟,要立个战功,拿个勋章何其难,服役时间一到就得退伍,滚回老家种田。
这军区大院里军官们家里的勤务兵一职,可是众多士兵争抢的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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