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教授说:尽快提交一份配备92式手枪的警员名单,对了,那个丢枪被判刑的人现在出狱了吗?
高级督察说:我想想啊,那是几年前的事了,现在应该刑满出狱了,我会找到他的。
副队长说:不是我有抵触情绪,这叫什么事啊,追查凶手查到我们警察内部来了?我不相信这起割脸案件是警察干的,他傻啊,还用枪砸人脑袋,我看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我们。
公安局领导劝道: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咱们就要做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画龙说:咱们警察对枪是即爱又恨啊,开枪前是警察,开枪后可能沦为罪犯,丢了枪,如果那把枪出事了,丢枪警察也受处罚。很多警察有时都会觉得枪是一种累赘,把枪带在身上要时时刻刻谨防丢失,一旦丢失,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很可能受影响,如果被好人捡到,上交公安机关,也就罢了,要是被坏人捡走,用来作案,丢枪的警察也会受牵连。
高级督察说:丢枪可是大事,丢枪对一个警察来说不仅意味着严重失职,还是一种侮辱。
画龙赞同道:警察丢枪就像一个女孩丢了贞操,不但不会获得同情,还要遭到耻笑和惩罚。
苏眉压低声音笑着对画龙说:你的贞操好像不在了,我可是看过你的档案。
副队长说:有的警察一辈子都开不了一枪,倒是丢不了。
梁教授说:我也好久没开过枪了,要知道,我年轻时可是获得警队射击比赛的三甲,你们局里有射击训练室吗,会议结束后,我们去过过枪瘾。
画龙说:小包兄弟确实应该练习一下枪法,小眉就不用去了。
苏眉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问道:为什么,歧视我们女警?
画龙说:你一拿枪,即使是站在身后的人也得躲在射程之外,有这种震慑力就足够了。
大家都笑起来,虽然此案可能涉及警察,但是会议开的活泼欢快。警察作案,非同小可,因为警察平时与各种罪犯打交道,具有高超的反侦察技巧,这无疑会加大侦破难度。特案组分析,凶犯的身份不外乎几种,要么是在职警察,要么是被开除公职的警察,要么是被警方打击处理过的不法之徒。因怀恨在心,前来刑警大院门前抛尸,这一切都是为了报复公安部门。
案发后,当地警方做了很多细致的工作。老法医在第一时间递交了验尸报告,对其他证物也做了检验。冻着脸皮的冰块融化后,在水里发现了鱼鳞的残片。那个包装物——黑色塑料袋在市场上很常见,不少小贩用来装鱼。一个民警推测凶犯会不会是鱼贩子,然而,因为临近春节,家家户户几乎都要买鱼,这种推测很难有说服力。
死者少妇名叫茹艺,居住在市中区文化路某小区,刚与老公离婚不久,案发当天驾车前往邻市,就此失踪。家人多方寻找,既没有发现人,也没有发现车,一起失踪的还有她的儿子——一个刚上幼儿园大班的男孩。
特案组深吸一口气,小男孩估计凶多吉少,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枪支,还有可能是警察犯案,妈妈的脸皮被割下,车辆失踪,她的儿子下落不明,这使得案件的性质上升到前所未见灭绝人性的严重程度。
梁教授下令,中原市警方立即向周边县市发出协查通报,尽快查明死者儿子的下落。第二天,接到邻市警方的反馈消息,那名小男孩找到了。
案发当晚,妈妈被抛弃在中原市刑警大院围墙外,她儿子也被扔到邻市公安分局的门前。
苏眉在电话里关切的询问:孩子怎么样了,没死吧,孩子的脸皮……有没有被割下来?
邻市警方说:没有,不过……
苏眉说:不过什么?
邻市警方说:你们快来人接走吧,这几天,孩子一直哭,嗓子都哑了,话都说不出来,小家伙吓坏了,可能看到了什么特别恐怖的事。
中原市警方派人接回了小男孩,同时通知了孩子的家人。小男孩眼窝深陷,神情呆滞,因为嗓子哭哑了,已经说不出话来。小男孩被送往医院,见到赶来的爸爸之后,小男孩的精神状况有所好转,但是二十四小时都抱着爸爸的胳膊,死不撒手。等到小男孩能够开口说话时,两名女警先对他进行了询问。
特案组非常担心,不知道孩子有没有看到凶犯割下妈妈的脸皮。
妈妈曾经这样问孩子:你以后要是遇到坏人,想喊,坏人捂住你的嘴,咋办?
小男孩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我舔他的手。
妈妈摇了摇头,说:你应该咬他的手。
小男孩怯弱的回答:我不敢。
母子俩驾车外出,小男孩在车上睡着了。车突然停下,妈妈被劫持,小男孩惊醒,凶犯在母子俩的头上都套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凶犯驾驶受害人的车辆,小男孩无法回忆起车开了多久,只能模糊记得凶犯有四个人,或者五个人,他当时和妈妈分乘两辆车,下车后,凶犯将母子俩押送进一个房间。
罩在头上的塑料袋取下了,小男孩惊恐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房间很大,像个仓库。
妈妈躺在一个铁架床上,双手被铐,脚被绑,不停的挣扎和惨叫,旁边站着一个拿刀的男人,正低头看着她。
小男孩的身后也站着一个男人,按着他的肩膀,要他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
苏眉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个拿刀的人,对你妈妈做了什么?
小男孩说了一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舔眼睛,他舔我妈妈的眼睛。
妈妈遇害时对孩子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肯定让这个幼小的男孩终生难忘,在成长的岁月里需要极大的勇气来面对,只是他那么小,又该如何承受这巨大的心理阴影和母亲的爱。
妈妈看着孩子说:闭上眼睛。 也许,孩子闭上了眼睛,没有看到凶犯是怎样割下了妈妈的脸皮;也许,他一直惊恐的看着整个过程……
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更残忍的事,让一个孩子眼睁睁看着妈妈的脸皮被割下来。
警方不忍再问下去,所有人都沉默着,病房里很安静,小包低头不语,苏眉的眼睛红了,她转过身,看着窗外,泪水夺眶而出。
画龙对小男孩说:孩子,我向你发誓,我从来都没发过誓,但是现在,我保证,我会亲手抓住那几个畜生。
孩子年龄太小,无法准确叙述出凶犯的长相以及体貌特征,他也说不出受害地点的具体位置。梁教授几经提示,诱导小男孩提供更多的线索,但是小男孩的回答大多是摇头,或者说不知道。
包斩问道:那几人都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你还记得吗?
小男孩怯怯地伸出手指,指着刑警大队副队长——他穿着警服。
副队长走了过来,梁教授挥手示意他离开,免得他身上穿的警服再次惊吓到孩子。
梁教授问道:孩子,你好好想想,他们把你扔下车时,说了什么话?
小男孩又哭了,过了一会儿,他抱紧爸爸的胳膊,想了想说:新年好。
警方推断,那几名凶犯身穿警服,他们劫持了母子二人,割下妈妈的脸皮,故意把母子俩都扔到公安机关门前,让其去报案。这些胆大包天的歹徒,知道警方会询问小男孩,他们借小男孩之口狂妄的挑衅警方,这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对警方说——新年好
第三十三章 恐怖舌头
凶手躲在物证中,魔鬼藏在细节里。
案情虽然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警方获取的有用信息并不多。受害人好端端的开着车,在国道被歹徒劫走,因为当地公路网错综复杂,周围有高速公路、省道、以及环城路,所以警方很难推断出大概的受害地点。
那个囚禁母子割下脸皮的“仓库”又在什么地方呢?
孩子的父母刚刚离婚,现在妈妈又死了,这个孩子如何能够接受这一连串的恶梦。
特案组分析,这伙凶犯有恃无恐,即使少妇茹艺没有死亡,她被劫持时头上套着黑色塑料袋,也无法准确说出囚禁地点以及行车路线,凶犯似乎并不害怕被警方掌握体貌特征。
刑警队副队长认为,割脸和挑衅警方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联系。如果仅仅是为了制造骇人听闻的效果,完全可以选择更加简单、直接的方式。没必要这么麻烦——割下脸放在水里冻起来,让孩子在一旁看着。死者见过凶手的相貌,但凶手没有将其杀死灭口。这伙歹徒具有强烈的反侦查意识应该不会留下活口。他们把被害人丢弃在公安局门口,如果是抛尸,他们为何又将小男孩丢弃在邻市的公安机关门前?
梁教授说:我觉得,这伙人犯下过不少杀人越货的大案,这很可能是最后一次作案。
画龙说:是啊,犯罪团伙第一次作案,一般小心谨慎,不会这么胆大妄为,他们也许打算收手,和警方做一个了结。
副队长说:我大胆猜测,凶手绝对不是警察,至少跟刑事警察沾不上边。另外,关于制服,现在很多地方的保安身上穿的制服跟警服的颜色、款式都很相近,不能排除小孩子分辨错误的可能性。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件,参与的人越多,最终暴露的风险就越大。凶手为纪律严明的黑社会组织,至于作案动机,可能是受人指使或者就是简单的抢车劫财。
包斩说:受人指使的可能性不大,这伙歹徒没那么傻,要是受人指使买凶杀人,行凶者怎么敢暴露自己。
梁教授斩钉截铁的说:凶手中要么有在职警察,要么就是被开除的民警,否则他们不会轻易的拦下受害人的车辆,这伙人穿着警服,熟悉警方的执法行为,所以受害人没有看出破绽。我猜测,他们穿着警服,在国道上拦路查车,寻找女性或者独身司机为目标。
画龙说:这条消息要是公之于众,那些开车的人可就没有安全感了。
包斩说:我同意副队长说的另一条作案动机,有时我们往往把案子想的过于复杂,车不见了,咱们就从抢车劫财查起。
苏眉说:劫车杀人,最后一次作案,洗手不干之前给咱们警方一个教训,就像几个学生毕业时砸烂学校的玻璃,以此泄愤。
梁教授说:我们分析一下舔眼睛是种什么样的变态行为。
包斩说:凶手有些反常,咱们不能只按正常逻辑推理。
梁教授问苏眉:如果凶手舔你眼睛,你是什么感受?
苏眉说:讨厌,问这么恶心的问题,我觉得很恶心。
包斩说:当时,女受害人茹艺被捆绑在铁架床上,孩子看到凶手舔妈妈的眼睛。
画龙说:小眉啊,你看着一个舌头慢慢伸向你的眼睛,然后开始舔……你闭上眼,凶犯也会分开你的眼皮,强行让你眼睁睁看着,那舌头就像毒蛇的信子……
苏眉说:我会很恐惧,会尖叫,会挣扎。
梁教授说:你越尖叫,越挣扎,凶犯也就越兴奋,越快乐。凶犯用舌头给人一种恐惧感,达到变态心理的满足,这或许远胜于生理的快感。我想起看过的清宫档案……
苏眉说:梁叔,我看过清宫剧,我喜欢何晟铭,帅气又痴情,还有八阿哥,我也喜欢。
梁教授问道:这电视剧里有太监吧?
苏眉说:有啊,最讨厌太监李庆喜,巨猥琐超下流,阴险狡诈的小人。
梁教授说:舔眼睛是一种性变态行为,清代末期,有很多太监,也娶媳妇。他们的性行为是什么样的呢?我看过一些清宫档案,那些太监的性行为包括:欣赏自慰、对食、指奸、还有舔眼睛之类的变态行为。我认为——舔眼睛的那名凶手是性无能。因为他当时完全有条件强奸女受害人,可是却没有这样做。
这伙凶犯持枪作案,但不开枪,手段高明。警方一旦发现弹壳和弹头,也就可以锁定枪支,进一步以弹定枪,循枪找人。“1997中国刑侦一号案”中,白宝山在北京和新疆开枪杀人,遗留下的弹壳和弹头成为并案的关键证据,从而决定整个案件正确的侦破走向。
苏眉调看了当地近年来发生的劫车杀人案卷宗,除了已经破获的,竟然还有四起人车失踪案件悬而未决。然而,当地警方认为四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车匪路霸,与这起割脸案的作案手法没有相同之处,并案侦查条件不成熟。
梁教授部署警力分配工作,副队长联合交圝警部门寻找受害人的车辆,重点摸排二手车交易市场、洗车铺、汽车维修厂等地,尤其是涉及黑车交易以及能够更改汽车发动机号码改装车辆的地下工厂,对其进行详细调查。
苏眉负责了解受害人夫妻关系和社会背景,死者遇害当天的行踪必须要搞清楚。
画龙和包斩与当地督察部门,对本市所有被开除或处理过的民警,列出名单,全面摸排。
大家纷纷行动起来,梁教授特别叮嘱,因为凶手有枪,极端残忍,出于安全的考虑,大家调查摸排之前务必穿上防弹衣,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也能有备无患,减少伤亡。
首先列入排查对象的是那名因丢枪不报后来被判刑的警察,调查时发现,此人住在市中区文化路,和受害人茹艺的家仅隔着一条街道。这个巧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第一个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包斩有些不好意思的征询画龙的意见:要不要穿上防弹衣?
画龙说:你那么怕死啊,穿那玩意呢,也不嫌麻烦。
高级督察说:用不着这样吧,那名民警我见过,其实是挺老实的一个人,他倒霉啊。
第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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