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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1979 第55节

    人群中有浅浅的骚动,无外乎是“靓仔”“好酷”之类的感叹,也有人问“这是从香江请来的明星吗?”
    “也许吧?”
    “屁嘞,是他们的老板,你看手里还拿着剪刀呢。”
    艳阳下,西装革履的邵清和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剪刀,领带上的金色暗纹跃动着光。
    前头人头攒动,陈兰君只得踮起脚去看。从台下看去,邵清和面无表情的一张脸显得尤为矜贵,一望便知不好亲近。
    纵然身处人群之中,身处这样的热闹之中,可他看起来,却还是有种游离的漠然。
    陈兰君静静望着,下意识按了按上衣口袋,口袋里别一支钢笔,正是邵清和耍无赖硬是留下的那一支。
    虽然估计很难有机会相遇,但她还是带上了那支钢笔,想着万一能见面,就把钢笔还给邵清和。
    没想到现在虽然见了,却是一个在台上一个在台下。
    主持人响亮清晰的声音响起:“让我们有请小邵总,来为酒店剪彩,欢迎——”
    热烈的掌声之中,邵清和轻轻抬首。陈兰君微微有一瞬的屏息。因为这时邵清和的视线正朝着她所在的位置。
    能看见吗?
    这么多人,看不见吧?
    隔着嘈杂的声音和人群,邵清和的视线与她的视线相会。
    下一瞬,那张冷漠傲气的脸上像春风点染,忽然含了浅浅的笑意。
    一把金剪子,剪断大红绸带。
    绸带悄然委地,落物无声。
    陈兰君低垂下眼眸,很不自在地摸了摸头发,同郑梅:“快结束了,要么我们先走吧?等一下人太多,又要挤着出去了。”
    “哦,好的。”
    她的步伐较往常的更快些,在落幕之前便匆匆离去。
    伴着家人随意逛了逛,他们便回了招待所。
    小妹仍意犹未尽:“还想再看看呢,那些楼,那个石头路都很有意思!”
    郑梅笑着说:“你姐姐累了,她明天还要去大学去呢,要是脚走出个泡,同学不笑话?我也累了。”
    她使唤陈志生:“要么,你陪小妹再逛逛,我和二妹在这里午休一下。”
    “郑梅同志的指示,我一定遵循。”
    陈志生带小妹出门,前台的大姐叮嘱:“再逛一两个小时就回来,我儿子他们说好了,晚上一起请兰姐吃饭。”
    “这怎么好意思?”
    “应该的。别来晚了,我都在择菜了。”
    父亲和小妹出门之后,房间里只剩下郑梅与陈兰君。
    闲着无事,陈兰君翻出一本书,随意翻翻。
    郑梅清了清嗓子,说:“二妹,你过来,我有话同你说。”
    陈兰君不解,但也挨着她坐下:“怎么了?”
    “就是,你上大学了,有些事我觉得我这个当妈的,也该和你讲一讲。”
    郑梅难得的有些吞吞吐吐起来:“我和你爸结婚的时候,也没比你现在大几岁。”
    陈兰君看她一眼,讲书合上:“所以……”
    “哎呀,也没什么不好说的。”
    郑梅抓了抓头发,坐正了,说:“你看,我把你生得这么好看,你又是这样的人品才华,有男孩子中意你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若是真遇到合适的,你想谈朋友,可以。”
    “但是,不能耽误你自己的事。”郑梅正色说,“你的学业、你的生意,那都是属于你自己的,若恋爱能让你高兴,可以试试,但不能因为这个耽误了其他正事。更不能因此伤身伤心,明白吗?”
    陈兰君“噗嗤”笑出声:“我知道的。”
    “我是很认真的在和你说。”
    “是。”陈兰君握住郑梅的手,“我知道的。”
    她是为了她好,并不是一些父母掩盖自己自私的托词,而是真的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上喜欢的人生。
    就像重生之前,陈兰君一直未曾恋爱结婚,郑梅也一直保持缄默。
    她只是提过一次:“你若真问我的希望,我确实是希望你能结婚生子。不是为了什么女大不中留、传宗接代之类的鬼话,你也别听那些长舌鬼乱讲。作为妈妈,我只是希望你,能享受和自己喜欢的男孩子相伴的快乐,享受养育孩子的快乐,因为你的到来确认给妈妈带了很多很多快乐。”
    “但是,归根结底,那是你自己的事,你如果觉得其他的事情更快乐,那么就选择你喜欢的,总是要过你想要的生活才好。”
    那时的话语犹在耳旁,陈兰君小孩子一样依偎着郑梅的胳膊:“妈妈,你真好。”
    “什么傻话,不是我女儿,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郑梅爱怜地抚摸着陈兰君的头发:“欸,你在这念书之后,我能见到你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你一定好好照顾自己,知道吗?”
    “我知道的。”
    第63章
    “行了, 别黏着了,热死了。”
    郑梅轻轻拍一拍陈兰君的背,笑着说, “秋老虎呢,不需要穿小棉袄。”
    陈兰君赖着她:“就不。”
    郑梅嘴上抱怨着“真麻烦”, 却也不推开陈兰君,反倒抓起一把蒲扇, 替陈兰君微微扇着风。
    热而闷的天, 老式招待所风扇也每一把,好在有蒲扇煽动带来的丝丝微风。
    家里人多,郑梅很久没有单独静静地和陈兰君待在一起了。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你的学习, 你的生意, 都做得很好。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郑梅将蒲扇扇得快些,以一种好奇的口吻问:“说起来, 我好像从来没听你讲过,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因为我也不知道啊。”
    “总有些要求吧?”
    陈兰君想了想:“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定的,合眼缘就好。”
    “那天接站的那个高个子男学生怎么样?你会喜欢那样的吗?”
    “不行, 他脸上有痘痘。”
    “那, 那个戴眼镜的男学生呢?看着斯斯文文的。”
    “我都想不起来你说的谁了。”
    郑梅笑起来:“你啊你,还说没什么要求,我看你这要求高着呢!也不知道这天底下有什么样的男孩子, 能入得了你的法眼。”
    妈妈说这话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 陈兰君心里闪过一帧画面。
    人影绰绰, 邵清和定定看向她的那一刻。
    微微有些失神。
    “……二妹?”
    “啊,抱歉, 我刚刚看到一只蚊子。说到哪里了?”
    陈兰君回过神,假装去拍腿上不存在的蚊子。
    郑梅说:“我是说,能遇见真正喜欢的人不容易,若真遇上了,也别太害羞不敢说话了。你这样好的人,被你喜欢是荣幸。”
    陈兰君轻轻笑起来:“妈,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是皇帝选妃一样。”
    “本来就是嘛,总之,无论怎样,发生什么事,你都有我们撑腰呢。”郑梅说。
    “行,我记着了。”
    日色西斜,昔日一起摆知青小摊的朋友陆陆续续到来。
    “兰姐,终于见到你了!”一个短头发女孩子进门就给了陈兰君一个拥抱,是最早跟着她摆摊的女知青庞小芃。
    许久未见,陈兰君一时有些认不出来,感慨道:“小芃你现在看起来可真有气势!”
    最早的时候,这姑娘的眼神总是低垂着不愿意与人接触,说话声也很小,然而现在头发比以前剪得更短些,整个人显得格外利落,说话声音也很响亮。
    “摆摊做生意,总得练一练的。”庞小芃笑着说,“多亏了兰姐领路,我现在挺好的,开了两个糖水铺子。啊,我熬了些糖水来,兰姐你试一试。”
    庞小芃将手中的保温饭盒一层一层打开来,分别装着芝麻糊、双皮奶、水牛奶桃胶炖银耳。
    “兰姐,阿姨,你们尝尝我的手艺怎样。”
    这样热情的招呼,陈兰君自然不好推脱,拿起瓷调羹,先挖了一勺芝麻糊试味。
    这芝麻糊磨得极其细腻,入口微滑,浓郁的芝麻香气之中是糖的甜味。
    陈兰君边喝糖水,边听庞小芃讲她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
    作为最早摆摊的一批人,庞小芃脑子灵活,先积累了一定的客户。
    后来,眼见出来摆摊的知青越来越多,茶水早餐的价格也在这竞争中逐渐降低,庞小芃索性专门卖糖水。她有个优势,家里的奶奶糖水熬得极好,便跟着学。
    她做生意既热情又实在,所用的材料都是很好的,价格也公道,所以糖水一经推出,立刻受到了顾客们的肯定。
    正聊着天,陆陆续续又过来两三个朋友。
    在这飞速变迁的年代,各人的境遇各不相同,有做生意做的不错的,也有托人说情最后到一家单位任职的。
    但这一次有脸面过来瞧陈兰君的,多半是自己生活还不错的,而其他未曾露面的,她稍稍问了两句,都说近况不怎么样。
    当陈志生带着小妹回来时,见着满满一屋子的人,吓了一跳。
    紧接着陈兰君向这些人介绍:“这是我爸爸。”
    大家整齐地冲陈志生喊“叔叔”,弄得他怪不好意思的,出去厨房看有什么能帮忙的。郑梅也在,陈志生走过去悄悄说:“我们二妹可真厉害,那么多朋友呢。”
    “那当然,”郑梅很得意地甩了甩头发,“也不看看是谁生的。”
    人多,招待所的阿姨寻了一张最大的圆桌,安排大家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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