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鹤洋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分手是在同一天到来的。他想,啊,十八岁的天空真是出乎意料得蓝,阳光之下无新事,去他妈的。晓柔故意站在距离他差不多两米远的地方,好像早上起来做广播操那样排着列队两臂间距。她说,对不起,但我要去英国读大学了,我们分手吧。
好好好、是是是。
就你他妈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是吧。
他觉得明明应该他先的。明明他也可以先提出来这件事,就是——啊,抱歉,我要去美国念大学了所以不能再和你卿卿我我你儂我儂而是要去追寻更加远大的改变世界的理想,诸如此类。现在倒好像他是那个中学毕业之后就没学上还被女朋友甩掉的loser。
不过,话说回来,拿到录取通知的时候林鹤洋也是很惊讶的,他被班任叫到办公室了,他以为自己又要挨批,却发现班任那张苦大仇深的脸竟然笑靨如花,真是比招魂里的安娜贝尔还要让人害怕。林鹤洋愿意一生吃素让自己的这位年龄四十七性别男的班任不要再做出这种可怖的表情了,拜託了,非常感谢。
然后他就拿到了厚厚的信封,里面装着那一沓很多年后他才意识到改变了自己人生的录取通知书。
——俄、俄亥俄州立大学?
鹤洋终于知道努力啦,也算有了一个好结果。班任是这样说的,把他惊出一身冷汗。很抱歉,他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还託姐姐申请过这么个鬼学校……
差一点说漏了嘴。
林鹤洋在心里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是的,没错,他的申请文书、材料还有简歷都是他姐姐帮他准备的,连去学校网站上提交这件事都被他的好姐姐一手包办。他当时颇为讽刺地说,老姐,你就应该去做留学中介,一定每个月都可以当选月度优秀员工,我看好你哦!
总之,他就是这样一个混蛋。
林鹤洋的脑瓜并不笨,但他好像是小时候确诊了adhd还是什么的,在椅子上坐稳八十九秒之后就会准时蹦起来搅动一下周围的空气,如果不这样做他就会想死,差不多就是这种症状。吃了两年药之后症状减轻了很多,但功课落下不少,幸亏他还有个永——远——能给他擦屁股的姐姐,还有另一个永——远——能给他继续擦屁股的大姐姐。哦,还有还有,还有一个永——远——能给他继续擦屁股的老爸,按照他的家乡话应该叫他「老豆」,但他上学的时候讲的都是普通话,他老爸逼着他讲白话的时候他都会摔门、摔书、摔枕头,就是一些没太大杀伤力的东西,因为他心里也清楚得很,他只是想震慑一下而已,反正无论什么事到了最后一定会顺着他的意思来就对了。
所以他很讨厌他老爸的。
他出生的时候正赶上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进入了热火朝天的阶段,身边很多家庭都只有独子或者独生女,但他爸爸可不管这么多。生!当然要生!家里没个儿子怎么行?!超生了交罚金就好,又不是交不起。街巷口总有阿婆夸他妈妈有福气,嫁了个好老公,生了三个好崽崽,儿女双全,不愁养老,但小时候,林鹤洋对此不爽到了极点。
姐姐有什么好的?聒噪得像永远食不果腹的麻雀,吵得他心神不寧,他讨厌姐姐、讨厌姐姐、讨厌姐姐——
整栋居民楼就能听到林鹤洋的尖叫。嗯,全世界都知道他讨厌姐姐了。
哦、当然,姐姐帮他申请大学的时候他从没这样喊过,不然那样也太混蛋了,即便对于林鹤洋来讲也太混蛋了点。
帮他申请大学的是他的二姐,今年二十岁,比他大两岁,目前在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就读经济学士学位。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他们敬爱的父亲就在那。二姐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去找爸爸,好像这样她就能在爸爸那里获得更多的讚许似的。林鹤洋不以为然。他不是蠢货,用脚指头也能想到,二姐从来都不会是那个获得爸爸的爱的人。
有句老话怎么讲来着,「第二个孩子总是多馀的。」
有这么句老话吗?
有没有都没所谓,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与之相反地,林鹤洋可不想跟他敬爱的父亲凑在一起。他盼了十几年才盼来老爸被公司调去温哥华工作,因为老天在上,他老爸大概是这世界上最想干涉他的人生的男人了,他可不想又屁颠颠地跟过去,好像摇着尾巴被人蹬一脚还要追过去的土狗一样。二姐说「哎呀可不要忘了谁会给你交学费喔」,他厌恶地骂道,我过去自己打工不就好了?!
都是鬼扯。
几个月后的林鹤洋会意识到这一点的,现在,暂且让他满足一下自己那可怜的自尊吧。
一个阴盛阳衰的家庭就是这样,随后林鹤洋发现,当一个家庭里女人太多的时候,男人大概都会死于听了太多念叨导致耳朵鼓膜爆炸。他的母亲也开始在他耳旁唸个不停,总希望他能够去温哥华读书。明明他的这一沓录取通知已经是个相当令人骄傲的东西了,对吧——结果现在搞得好像没有人在意他到底有多么优秀似的,他可是在ap考试里拿下了两门课程哎!sat也是自己考的好吧?!考了2000分唉?!为什么没有人夸一夸他呢?!
当然,比起林鹤洋就读的这所眾星云集的国际中学清一色的sat2300分选手,他的水平只能说平平无奇了。也就是说,老师站在讲台上随便把黑板擦扔下去砸中一个学生的脑袋,百分之八十的概率这个学生的sat考了2300分。
这所国际学校算是深圳市里一等一的,学费自然贵得要死,但这对于他老爸来讲都是小钱,洒洒水而已。他当初中考考砸,在深圳市那可笑的高达百分之六十的高中入学率之下被光荣淘汰,老爸的顏面在同学聚会上被丢尽了,强撑着那张油腻的脸打马虎说,「原本没有打算让他中考的啦,哎,本来就想要让他去国外读大学的,所以他之后要去读国际学校的啦。我明年要被公司调去温哥华工作,所以、肯定要让我们家洋洋一起跟去的嘛。」
真能吹牛皮啊,老豆。
林鹤洋被恶心透了,就这么一句话,让他的人生被板上钉钉地,再一次、再再一次,被他这位死要面子的老爹掌控了。
还有句老话讲得好: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就是林鹤洋现在的状态。怎么办呢?他还得靠着老爸那一张张香喷喷的钞票生活,不过幸而自己的老爹赚钱确实有一套,任职国际企业高管年薪百万级别这种事并不是所有当父亲的都能做到的,即便是在他这所国际学校里也是一样。高一的时候,父亲跟随公司调度带着大姐和他的祖父母去了温哥华生活,留下他和二姐还有母亲在深圳。
然后,就是这世界上所有家庭都会发生的那些老生常谈。夫妻分居、男人出轨、女人哭闹,他们在越洋电话的两端不停争吵,青春期的儿子夜不归家,孤独的球场上的一人投篮,「哐——哐——」,一些稚嫩的暗恋和告白,一些可笑的年少承诺和私奔宣言。
是的,就像林鹤洋在晓柔和他提出分手的那一刻所认为的,十八岁的天空,真是出乎意料得蓝。
直到林鹤洋登上了飞往美国芝加哥的飞机,他还是觉得自己这个十八岁的上半年真是倒霉透顶。他的二姐毫无骨气地投奔了老爸,母亲看向他的眼神好像朱丽叶看着掛在墻头死掉的罗密欧,还有晓柔——那个让全班都知道自己被甩掉的贱女人,她高傲的,飞挑着的桃花眼射出的眼神浓烈地在阳光下灼烧掉他的体毛。她那白色水蜜桃似的皮肤好像在发光,挺翘的小鼻子昂得高高的,从眼睛缝和睫毛之间蔑视着他。
可恶、他明明也算是个风流倜儻,英俊瀟洒的校园风云人物来着,现在却被小女人摆了一道。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吗?
男人总会被女人伤透了心,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那时候林鹤洋相当高高在上又无病呻吟地想。
实际上——很多、很多年后,当林鹤洋歷尽了人情世故,见多了是是非非,他明白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纠葛多出于利益,算计很多,真情则少之又少。
而他算是幸运的那个吗?年少轻狂的他是那样一个标准又无人能敌的小混球。他又怎么配得上幸运呢?
不过,话说回来,退一万步讲,刚刚降落在美利坚国土上的林鹤洋倒是还算幸运。他未来四年将要学习生活的地方坐落在美国东部内陆一座叫做哥伦布的小城市,在八月的盛夏时节,阳光灿烂得像刚烧红的铁水,锣鼓喧天地砸在他身上,拉着託运行李走出机场时,热浪扑面而来。
那是与深圳大相径庭的一股热。中国南方的「热」,是一种能让人好像被包裹在保鲜膜里放在蒸锅上蒸的热,而这座小镇上的「热」,则是放在柴火上边炙烤的热,很难讲哪一种能让人更快死掉。这时候他还没有电话卡,只能藉着机场的wifi信号打开提前下载好的facebook,尝试联系上他的接机伙伴。
哥伦布的公共交通很差劲,的士又需要打电话预约,幸亏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国际学生部门给他们提供了机场的免费接机服务,前来接机的一般是部门的学生志愿者。他只需要在部门网站上填写表格,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随后就会有志愿者被分派给他。他们会在开学前的那个暑假互通几封电子邮件,让即将来到美国的留学生们提前了解一下这边的风土人情之类,算是一个相当人性化的设定。
当然,因为一些眾所周知的原因,连预约接机服务这件事,都是他的二姐为他一手包办的。
被分派给林鹤洋的是俄亥俄州立大学土木工程系的三年级学生,哥伦布市的本地人,名叫威廉·诺里斯。林鹤洋为了省去发音的麻烦,报上自己的英文名,「大卫」。他中文名的笔划太多,又很难发音,以前总向母亲抱怨过,说语文考试的时候自己还在写名字呢,人家都答完两道题了,正是因为这样我才考不上高中。
老妈气死了,找老爸告状,然后他被训了一顿,罚抄名字一百遍,手指痠痛不已。如果他年老之后得了腱鞘炎,一定要拿着病歷去他老爸的坟头烧给他才是。
抱歉,林鹤洋那时候确实是这样想的。
他们发了三封邮件之后在facebook加了好友。威廉是个白胖的美国男生,一头金棕色的捲发,带着黑框眼镜,面容和善,对林鹤洋的问题知无不答。然后就是预定宿舍,办理学校的食堂套餐,还有人心惶惶的签证,所幸这些林鹤洋所在的国际学校都有所协助,他们每年多交的几万块钱终归还是有了着落。
离开深圳那天下了好大的雨。母亲陪他託运行李,把他送到安检处入口,他们拥抱了一下,然后就是那个眼神,就是朱丽叶看着罗密欧的眼神,依赖又含情脉脉。母亲曾经是这样看父亲的,现在又这样看着他,好像她人生中总要有一个男人经受着自己这样的眼神。她不停在他耳边念叨要给她打视频电话,她好不容易学会了怎样用qq,一定要到了宿舍就给妈妈打电话哦——!
林鹤洋本来以为她会哭,但她没有。
大概是老天爷替她哭完了。
最终,林「大卫」与威廉·诺里斯胜利会师在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约翰·格伦国际机场。说是国际机场,但这里从一端走到另一端只要十分鐘,这让林鹤洋觉得十分好笑。不过鉴于这里的wifi确实是一绝,他和威廉很快就见面了。
威廉的车是一辆白色的捷达,很多年前的款式,车里杂乱无章,毛巾、背包,纸盒子堆叠在一起,零食渣滓藏在座椅缝中。威廉比他大三岁,高他一点,额头渗出汗来,憨笑着帮他搬行李箱,白凈的脸憋红了,看上去比他年纪还小。
「怎样,飞机上睡得好吗?」威廉将行李箱塞进他狭窄又乱七八糟的后备箱,一边问。
「还不错。」林鹤洋回答,他很久没有用英文交流了,发音有些磕巴。
「中国的天气好吗?」威廉又问,好像他们在进行一场外交谈话似的。
「在下大雨。」林鹤洋答道,一副惜字如金的神态。
「稍等一下,」那美国男生没看到他的表情,自顾自将后备箱敞开,「我还要接另一个新生呢,她从上海来。」
林鹤洋点点头。不多时一个女孩风风火火从机场里走出来,紫色的帽衫系在腰间,身材微胖,比他矮了半头,马尾辫随步伐左右晃动着。威廉在他身边招了招手,女生小碎步跑过来,眼睛笑成两条细长的缝。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女生的英文发音不很好,却相当流利,「取行李的地方人太多了,我见到很多中国学生呢。」
他们啟程前往学校。在路途上的交谈中,林鹤洋得知女生叫孙艾伦,因为名字太洋气了,自作主张起了个「ellen」的英文名。他告诉孙艾伦,自己也算半个上海人,他妈妈的家乡就是上海,虽然他没有去过。老实讲,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扯这些鬼话。他明明对上海这座城市完全没概念,却在看到孙艾伦的那一刻就打算这样无论什么话题都要扯到自己身上。他原来没怎么见过孙艾伦这样的女生,打扮得这么朴素又热闹,浑身像是带着一阵龙捲风,把这座盛夏时节的小城挤满。
「好巧!」孙艾伦热情洋溢地回答,还是用的英文,带了点细碎的吴语味道。实际上,林鹤洋根本不知道吴语他妈的到底是什么味道,但他心里就是这样认为的,凡是他听不懂的口音就都会被他按上这种晦涩的描述,谁也管不了他,他就是要这样做。
「喂。」孙艾伦碰碰他的胳膊——相当自来熟,一点也不矜持,嗯。
他转过头去看她。窗外阳光明媚,他们驶上如蛛网一般的高架桥。
「你宿舍是哪栋?」女生问道。
临行前,他把自己的宿舍楼名写在本子上了。这样大的校园里,光是从一栋楼走到另一栋看上去就要十几分鐘,每一栋楼还有自己独特的的名字,他实在记不住。
「叫morriltower。」他掏出自己放在双肩背包最外面兜兜里的记事本,然后答道。
孙艾伦直接拽住了他的帽衫袖子,「哇!咱们是一栋呢!」而后她又絮叨着,说美国的大学宿舍费好贵、咱们大二可以自己出去租房了吧?我看过morriltower的照片,好像是很高的一栋楼呢……
很聒噪、很聒噪,像躁动不堪的阳光。
威廉把他们送到了宿舍楼下。morriltower和旁边的lincolntower是两栋多边形的,三十层高的深灰色双子塔楼,对比起校园中大部分四五层楼的低矮建筑,倒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塔楼下边的道路已经被汽车塞满,相当多提前来学校报道的是向他们一样的国际生,只有他们这些背井离乡的可怜傢伙不得不来这么早,办理入学手续还有刚刚来到另一个国家所必须的电话卡和银行卡都需要时间。
威廉倒是相当友善地帮他们搬了箱子到宿舍楼的前厅,然后好像例行公事地说,「我们週五有个家庭派对,就是,国际学生部门组织的,你们觉得怎么样?」
他张张嘴,又闔上。
既然是例行公事,那回绝就好了。
「当然!」非常遗憾,朋友们,这里有一个读不懂空气的女人,十分抱歉。那声音来自孙艾伦,大张旗鼓地喊,眼睛瞇成了缝,笑容大到他一眼都能看到她的喉咙管似的。这让他真的很不爽,他是说真的。
真的很不爽。
倒不是说他是那种不善于交际的衰仔。他在派对上总是很受欢迎呢,他得澄清一下,只不过他刚刚做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脸上堆积了比家里抽油烟机上面还要厚的油脂,辗转反侧拖着二十八吋行李箱来到这栋他妈的高达二十几层的塔楼下边被阳光暴晒,他实在没有心情在休整一天之后就跑去参加个什么逊毙了的留学生派对。
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头。然后林鹤洋就发现威廉的那句问话并不是例行公事。老天吶,这个美国人是真心实意地在邀请他。他炯炯有神的目光、还有孙艾伦那双不太大好不容易才把眼珠塞进去的眼睛齐刷刷望向他。
好吧,好吧。他恼火地答道。
就那样,他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好像莫名其妙被拖上一辆飞速前进的列车,不知要开到什么地方去了。
週五那天,林鹤洋独自前往威廉发给他的住所位址。他的宿舍里还有一个韩国留学生,叫金在敏,长着一副时刻都在健身举铁同时拿着烈性酒一醉方休的样子。实际上他并不知道同时举铁和喝酒会是个什么状况,但金在敏就是给了他这种感觉。于是,林鹤洋根本没有对这个韩国留学生发出最基本的友好邀请,因为他知道就算发出了邀请也八成会自讨没趣。
他独自前往了派对。
威廉的住所位于第十五街,是一栋三层的房子,一共住了五个学生,据说每人一个月租金只有三百块,在那个地段相当便宜。那条街离校园很近,排满兄弟会姐妹会的独栋别墅,里面能住二三十人,每到週末,这条街上的派对不下十场,如果从街头走到街尾,差不多可以从普通人类变成人形酒缸。
闹事的也不少。每到週末,林鹤洋对天发誓,哥伦布这座城市里,警灯最耀眼的地方大概就是这条街了。
当然,热闹都是别人的,而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用这句话来形容威廉的这栋三层小房子再合适不过。在满街即将开学抓紧开派对的氛围之中,这栋房子好像格格不入的自闭症儿童,安静得就像被地狱掌管派对的女巫画了结界,让林鹤洋差点以为这栋房子被诅咒了。
他对自己说,嗯,这栋房子里既然住着威廉这样的肥宅,也难免被派对女巫诅咒了。毕竟,威廉·诺里斯是他这辈子遇到过的,最最不「兄弟会」的美国大学生了。
除此之外,林鹤洋倒是对这边的天气很是满意。那天也同样,天空蓝得好像倒扣下来的深海。林鹤洋又想起了离开深圳那天的雨,水声洒到的士车窗玻璃上,在他耳边震耳欲聋地哗哗响着。
他站在三层房子的门口,按响破旧的门铃。铃声「滋啦啦」响起,好像指甲盖划过黑板。
二楼一扇窗子开着,里面传来球赛的声音,门铃响起时,他听到房间里传出一句咆哮着的英文,「苏芮——!去开门!」
那一刻,林鹤洋相当讽刺地想,听上去是个女名呢。威廉这个小子真是人不可貌相,居然有女孩子做舍友,艷福不浅吶。
然而,半分鐘后,门开了,阳光撞进屋里,秋天又飘出来。那是无论多少年后林鹤洋都还会铭记于心的场景。那个场景好像被深深印在这个叫做「林鹤洋」的电影胶片上,无论被埋没多少年都不会消磨。它随着歷史的车轮前行,永远存在在那里,满满倾注着林鹤洋十八岁半的年纪里所有的不可一世还有执拗的情愫。这个场景里,在这座一切都像滤镜下饱和度拉到最满的城市中,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套头衫和蓝色的牛仔裤,有点莽撞地站在门前。
「一次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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