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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猎狼少年

    天气好得无可挑剔,善感些的诗人见了都要流口水。
    无私的太阳将自己金灿灿的光芒雨露均沾地撒向了西南这一片广袤而神秘的原始丛林。清风徐来,千万的树冠随风舞动,婀娜多姿的身躯翩翩起舞,沧澜叠翠,仿佛绿色的海洋。
    实在是美丽极了。
    然而,茂密丛林内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在美丽的外表掩饰之下,丛林内危险环伺凶险难辨,各种生命体都在这里勾心斗角,恣意猎食,尽情地遵循着残酷的丛林法则,时时刻刻上演着弱肉强食的生死大戏。
    茂密的原始丛林,远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美丽,那么纯粹,那么和谐。
    靠近国境线上的这一片丛林中,更是多了一股冷冽的肃杀之气,极其诡异地存在着,森冷地笼罩着这一片枝桠纵横,藤条漫布的丛林区域。
    周围莫名地安静,虫不鸣,鸟不叫,一切动物仿佛都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呈现出死一般的宁静。
    在一块突兀的巨石之后,有一处十分平常的灌木丛。如果不仔细看,不细致辨,常人根本不可能发现,在这一堆不起眼的灌木丛中竟然正潜伏着一名英俊的少年。
    少年名叫凌松,他今天十八岁了,如果较真点儿说,此刻的他应该已经算是青年,算是个成年了人了。
    可惜在他所生活的村寨里,有一个不知道延续了多少年,持续了多少代的古老的规矩。那便是,但凡村寨里的男子在其满十八岁的这一天,都必须独自猎杀一只有代表性的猎物以证明自己成年,或者说,以证明自己的实力。
    否则,不但会被整个村寨里的人瞧不起,而且还会被继续当成小毛孩来对待,甚至嘲笑,直到其能用自己的实力证明自己的那一天为止。
    在这样一个猎人聚集的村寨里,只有最强悍,最勇敢,最具有实力的猎人,才能赢得其他人的尊敬和尊重,没有别的可能。好比在一个极度拜金的社会里,只有最富有最有钱的人才能赢得其他人的尊敬和尊重一样。
    此刻的凌松全身上下都披着自编自制的丛林伪装,屏住呼吸,静静的潜伏在灌木丛中,一动也不动,身体与周围的环境完全和谐地融合在一起,甚至成了丛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叫人无从分辨,更难以感知。
    他今天要猎杀的猎物不是那些温驯的食草动物,也不是某些体型较小的食肉动物。在他看来,即便顺利猎杀了这些攻击力弱小的动物,也没什么值得夸耀和炫耀的,因为这对任何一名极普通的猎人来说,都没有任何的难度,甚至可以说,这只是作为一名普通猎人的基本功。
    那又有什么好夸耀和好炫耀的呢?
    何况,这还是证明自己成年,证明自己实力的一次狩猎呢!这毕竟不是老太太吃柿子,专拣软的捏。
    其实在从村寨里来这里之前,凌松早就盘算好了。
    他这次要猎杀的猎物正是一种令无数人闻之而色变的动物——狼,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狼,活生生的野狼,凶猛凶悍精明狡诈的森林野狼。
    如果说,这还不够惊险刺激,不足以证明他那强悍的实力的话,那么他还留有后招,还有更惊险刺激的呢!
    因为他此次独自前来狩猎,身上居然没有带普通猎人赖以生存,甚至绝大多数猎人视为吃饭的家伙什——猎枪。
    此刻,他的手里只有一柄乌黑不发亮且锋利无比的狗.腿刀。
    说起来,这柄狗.腿刀要算作是他们家的祖产了,也不知是他们家的哪辈祖宗传下来的,自然也就不知道这柄狗.腿刀在他们家存在多少年了,总之是他们家的祖传之物,在他的眼里,无比的珍贵。
    这柄祖传狗.腿刀并没有传说中的宝刀那样神乎其神,但也有它的特点,刀身连着刀柄,浑为一体牢固无比,统共一尺来长。这个长度不算长也不算短,十分符合人体力学,也非常符合人类用刀的习惯,故而,使用起来分外的方便,也格外的得心应手。
    这柄刀不知是用什么金属材料铸造而成的,通身乌黑,即便是在最耀眼的太阳底下,也不会反光,并且刀刃锋利无比,就算很长时间不打磨,也照样如此,虽不至于削铁如泥吹发断毛,但也相去不远了。
    更让人感到惊奇的是,这柄刀冰寒无比,仿佛万年不化的寒冰一般,即便是在夏季最炎热的天气里,也照样能让人感觉到从刀身上迸发出来的丝丝寒意,以及那冷峻无比的杀气。
    村寨里的老辈人有时候神神叨叨故作高深地说,说这柄祖传的狗.腿刀由于被许多先人使用过,早就凝聚了祖先们的坚强念力以及无限的祝福,故而使刀的后辈总能轻易的披荆斩棘,甚至遇到危险时,总能逢凶化吉。
    反正村寨里的老辈人说得十分玄乎,神乎其神。
    对于这些说法,凌松总是一笑置之,并不十分在乎,更不会放在心上。
    他在乎的是这柄刀,他喜欢刀,更喜欢用刀玩刀,更何况是祖传的好刀利刀呢?如果说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刀迷,那都有点小瞧他了。他爱刀几乎深入骨髓,自他记事起,这柄祖传的狗.腿刀就没有离开过他,仿佛是他的影子一般,形影相随片刻不离,几乎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了。
    熟能生巧,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和把玩,他玩刀的技能已经十分高操,甚至十分高明精湛了,细细计较起来,绝非世间的泛泛之辈可比。
    这也是为什么他今天不带猎枪,只手持一柄狗.腿刀,就胆敢独自一人深入野狼时常出没的丛林中,近身猎杀野狼的主要原因。
    强大的实力以及自信在支撑着他。
    是的,他将近距离与凶残的森林野狼贴身搏斗,用手中的冷兵器猎杀野狼,以此证明自己那绝对超乎常人的强悍实力。
    可是,狼这种畜生,精明得几乎狡诈,凶猛得几乎凶残,况且狼拥有简直堪称变态的嗅觉,以及对危险的超强感知力,它们可没有那么好对付,更不会自己轻易送上门来。
    毕竟狼跟人可不一样,因为它们从来都不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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