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晚易书月和宋琛说了很多话。
她说自己和陆珩熟起来就是因为一起喂学校里的流浪猫。野猫只喂不绝育的话,只会有越来越多的小猫受罪,可易书月没有养过猫,也怕被野猫抓伤,迟迟不敢上手,是陆珩帮的她,然后开车去最近的宠物医院。
她还说,陆珩最开始就和她表明了自己有一个白月光。他和季婉知也是高中同学,两人还是同桌,他追了季婉知两年都没有结果。
后来在陆珩的逼问下季婉知才承认,她早就对未来做好了打算,打算去报考国外的学校,不想两个人一起承受异国恋的折磨,索性不给他留念想。
陆珩说自己可以等她回国,季婉知笑了笑,没有信。
结果他还真的等了六年。
易书月喜欢和人分享生活的习惯到现在也没有变,只是一直没找到能分享的人,这些年憋了很多话,终于找到了能够倾听的人。
陆珩不用说,他们本来就没有感情,秦梦经常和林景熙腻在一起,她也不好意思给她发很多消息打扰二人世界,易书月这么大个人,也不好天天和父母腻歪。
宋琛就像能把她补圆满的那个缺口,无论她说什么他都能安静听着,时不时给出一针见血的建议。
但六年的跨度并不是一晚上就能填补的,易书月说了会儿眼皮子就开始打架了,窝在冷冰冰的床上,有点怀念在宋琛怀里的感觉。
他的身体很温暖,像个暖烘烘的大火炉,肌肉也很结实,抱起来很舒服,也会很有安全感。
易书月闭上眼,不太清醒地嘟哝:“我还是早点回去吧。”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她才和宋琛睡了两个月,就开始不适应一个人睡觉的感觉了。
手机那头传来压低了声音的轻笑,有点哑,她甚至都能想象出这个时候宋琛会是个什么表情。
“你还知道回来。”他说,“睡吧,记得早点回家。”
他会想她的。
**
次日,易书月在迷迷蒙蒙中被脑袋边的电话铃声吵醒。
她昨天和宋琛打电话,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手机就放在耳朵边上,连电都忘了充。
易书月睁开一只眼,看了眼来电显示,划向接通后扔到边上继续闭眼,语气里黏黏糊糊的鼻音很重:“喂?”
“你还在睡觉?”
打工人秦梦发来质问:“易书月,你家都快被小妖精偷了,你还睡得着觉?”
什么玩意儿。
“我就在家里啊。”易书月懒洋洋地回,显然没明白她的意思,“什么偷不偷的。”
“今天宋琛来我们公司和老板谈合作,好像一实习生是旧识。”
大概是上班期间摸鱼给她打得电话,秦梦语速很快:“虽然我没见过你男人,但那个外貌条件和气场是你会看中的款,而且宋琛这名不常见,有权有势又重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速来,这实习生不是啥省油的灯,你是没看见,她看到你男人时眼睛都亮了,跟猫看到鱼似得,我活还没干完先挂了,之后再联系。”
易书月还没来得及回应,秦梦就先一步挂了电话。
易书月茫然地眨眨眼,在脑中默默消化刚听到的情报。
她的手机只剩不到百分之五的电,昨晚那个视频电话长达八个小时,应该是连了一晚上,等宋琛早上起床才被挂掉。
但凡多连半个小时,她都接不到秦梦这个电话。
易书月没带充电宝过来,家里的充电宝也没有电,她想了想,先给手机充上电,洗漱打理完回来看也才充到百分之叁十。
应该够了吧。
实在不行去秦梦公司租一个充电宝,方法总比困难多。
秦梦公司很大,出租车只能停在门口,距离大楼的那段路得自己走。
上午十点的阳光不算特别毒辣,但也足够晒得人脑袋发晕,连柏油马路都是滚烫的。易书月只穿了双平底拖鞋,踩在上头的感觉就像童话书中的小美人鱼,费了千辛万苦才和门口偷溜出来等她的秦梦汇合。
瞧见易书月热得发红的脸,白得像纸的唇瓣,秦梦愣了愣,连忙把她拉进有空调的室内:“你怎么不撑把伞?”
“太久没出门,我忘了。”易书月拍拍脸颊,“你公司附近有什么吃的吗,我早饭还没吃,打算和午饭并在一起。”
“有,我事情快做完了,等会和你一起去。”
秦梦公司属于半开放式的,一楼是展示区,可以随时来参观,但不能继续往上走,想见公司高层也必须预约。
“我打听了一下,他们现在在四楼会议室开会,那女的也找理由跟进去了。”秦梦和她说悄悄话,“我带你上去看眼?那女的叫陆瑶,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易书月摇了摇头:“走吧。”
易书月还是很相信宋琛的人品的,顶着太阳过来的本意也不是捉奸,只不过昨天和他说了那么多话,她现在很想见到他。
顺便给他一个惊喜。
如果我加更的话,能获得珠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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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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