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灵丹……”谢书辞背靠着大王的脑袋,迎着刺眼的阳光看着手中的册子。
“修道之人服用,可使灵力迅速恢复;凡人服用,可暂时替代金丹……”
这两天实在无聊,谢书辞把封神丹谱翻了一遍,里面记录的丹药品种实在太多了,他一时之间记不住,就把自己熟知的几个品种的丹药记了下来。
不知不觉间,越是靠近天竺城,路上遇到的马车就越多。
由于谢安老是被搭讪,谢书辞经过某个小镇时,特意给他买了一顶斗笠戴上,谢安自然是听他的安排,整整戴了一路。
谢书辞将封神丹谱合拢,眯着眼睛去看旁边骑着马,慢悠悠跟在他身边的谢安。
那顶斗笠其实一点不影响美感,反而为小瞎子冷淡的气质添上了一笔神秘感。
最离谱一点就是,原来只有女子来搭讪,结果现在倒好,不仅来的女子变多了,其中居然还有不少男人!
男人!
谢书辞不知抱着什么心理,每当有男人上前搭话时,都会不自觉地观察谢安的表情,虽然只能透过面纱模模糊糊看一眼。
他就是想知道,谢安会不会讨厌男人。
“呦,小公子去天竺城吗?”
谢书辞刚还这么想着,就看到谢安左边慢慢驶来一辆马车,车帘一掀开,一个穿着锦衣、吊儿郎当的男人就搭起了话。
这男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谢书辞从大王背上坐起来,刚想找个理由拒绝他,又突然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前几次没看太清楚,谢书辞还不知道谢安对男人是个什么意思呢……
当然!当然,谢书辞也没有别的什么意思,谢安喜欢男人还是女人跟他没关系,一丁点关系都没有!他就是纯粹的好奇。
仅此而已!
于是谢书辞什么也没说,装作漠不关心地看着前方,实则注意力全在谢安和突然冒出来的男人身上。
谢安握着缰绳,斗笠下的脸往男人方向偏了些,波澜不惊地应道:“嗯。”
谢安态度不冷不热,说不上讨厌,但是和女子来搭话时并无不同。
男人并未因谢安的态度退缩,一只纤纤玉手捏着一颗晶莹剔透的葡萄送到他嘴边,他低头将葡萄叼了过去,含糊道:“我马车宽,小公子可愿上来坐坐?”
居然还有姐姐喂他吃葡萄?!
卧槽!
这逼活脱脱的就是传说中的纨绔子弟啊!
一边有美人在怀,一边还勾搭谢安?男女不忌啊这人!
小瞎子你千万别傻,要是跟这种人扯上关系,迟早有一天得被吃干抹净。
谁知谢安听了并未立马拒绝,而是转头面向谢书辞的方向,似乎在询问谢书辞的意见。
这么说来,谢安其实不讨厌男人?
啊……不对,谢安还小呢!他又不像自己,生活在互联网时代,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他肯定没往别的方向想……
不、不是?
谢小辞!你他妈想哪方面去了?
你怎么回事啊?!脑子抽了是不是?想什么呢你!
谢书辞狠狠揉了把脸,对马车中的男人说:“不好意思,我们就喜欢这样的,透气。”
男人:“……”
男人瞟了谢书辞一眼,“行吧。”
男人放下了车帘,马车越过两人渐渐走远了。
等人离开后,谢书辞立马摆出一副家长的架势,对谢安说:“谢安,以后遇到这种不怀好意的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拒绝知道吗?”
谢安疑惑道:“不怀好意?”
谢小辞你看看你看看,小瞎子连人家不怀好意都没看出来,你自己在这里胡思乱想什么啊!
完了,谢书辞觉得自己真的魔怔了……
“就……反正像这种不认识的人,你一定不能跟人家走,最好立马拒绝!呃,可以拒绝得委婉一点儿,免得让人记恨,知道吗?”谢书辞道。
面纱下的谢安似乎无声地笑了一下,说:“嗯,知道了。”
一个时辰后,两人终于抵达了目的地——天竺城。
由于天竺城位于两州交界线上,又是一座商业发达的大城镇,且是凡人经常聚集的地方,所以附近的一个国家派了官兵驻守此地。有了两千年前楚夜照的教训,几乎没有修道之人会在这里闹事,所以天竺城内虽然鱼龙混杂,却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乱子。
城中毕竟多是普通人,谢书辞便让大王变回了小狗模样,与谢安牵着仙鹤走在人群中。
“好香啊!”谢书辞拱了拱鼻子,感叹道。
大王趴在仙鹤背上,也拱了拱狗鼻子,非常赞同谢书辞的话。
“嗷!”
“哇!有蝴蝶和蜜蜂!”
谢书辞踮起脚尖,看到天空中飞过一队粉粉红红的蝴蝶,后面跟着一群嗡嗡的小蜜蜂,像它们的保镖一样,从众人头顶掠过,似乎一点也不害怕人类。
城中其他人显然已经见怪不怪,只有谢书辞和大王像刚进城的土包子似的,指着那群翅膀闪闪的蝴蝶,“好漂亮!那只翅膀是红色的!它们还有队形!”
“嗷嗷嗷!”
好漂酿啊!在宝宝的老家,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蝶蝶!
“兔子!兔子!小兔子!”
谢书辞指着路边快速掠过的几道小声音尖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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