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们上学时留下了什么过节,至今都没有解开吗?
白音非常想给两人调解一下。
偏偏他俩在这个时候,又总会异口同声地对白音道:“矛盾?没有啊。是你的错觉吧,我们关系好着呢,对吧,老同学?”
一个说:“你当年抢我蜡笔的事情,我可是一点都没记仇呢,又怎么会关系不好?”
另外一个就会说:“对啊,虽然那个蜡笔明明是我先看到的,你抢走了,还反过来说是我抢的,但我一点也不生气呢。”
白音:“……”好吧,听起来好像就是一根蜡笔引发的血案。白音表示,不然一会儿下了飞机,我就给你们一人买一盒,不,一人买一箱吧!全买红色的!白音依稀记得,他俩好像都想要的是一根红色的蜡笔。
李律师夹在两股冷空气中间,都不自觉地想再套件保暖大衣了。并在心里第一千零一次的庆幸,是哥哥白音答应继承了遗产。
白音只能试着先分开两人。
但问题也就随之而来:“哥/小音,咱们一起啊”,“我哥/小音凭什么和你一起?”,“你是巨婴吗?离开我哥/小音就学不会独立行走了?”
除了主语不同以外,一模一样的三句话,能被他们一秒不差地同时说出来。
幼稚得宛如小学鸡。
最后还要再加上一套默契的灵魂三连:“不要学我!”、“谁学你了!”、“明明是你学我!”
白音:真的,就,你们考虑考虑出道去说相声吧,再找不到比你们更心有灵犀的搭档了。白音不得不化身端水大师,在短短一个小时多的行程里两头周旋,差点折了一年的阳寿。可一直到飞机落地,他们也丝毫没有愿意和好的迹象。
问就是,我们关系好着呢。
白音:“……”你俩在嘴硬这方面倒是一模一样。
米城和七丘之城的气温差不多,但体感要更湿润些,一下飞机就能感受到那种扑面而来的宜居感。当然,白音严重怀疑他叔叔萧邦选择米城,更多的原因是这里更加现代化、商业化。毕竟这可是个一生的大半时间,都在钻研如何让自己活得更舒坦的男人。
比起什么回归大自然的宁静,萧邦明显更喜欢喧哗热闹的国际大都市。
李律师也证明了白音的想法,萧邦就喜欢这种生活便利、声色犬马的快乐。你让他去大太阳下感受什么田野间金色的麦浪,他能当场死给你看。
“老子就是个大俗人,谢谢。”他俗得理直气壮。
“说起来,我和叔叔就是在酒吧里认识的诶。”杜乔插话进来,他本来只是例行想找个美人搭讪,没想到最后给自己搭了个老板。哪怕老板去世了,他还能在账务方面继续给老板的侄子服务,是一个长期稳定的饭票没错了。
两个城市的机场相似而又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那种处处商业化的感觉,相似的则是随处可见的威廉明娜。
Y国第一白富美,名不虚传。
白富美的管家派来接他们的车,早已经等在了地下车库。
一开车门,最先看到的就是满头银发、但梳着一个一丝不苟的小辫子的管家先生,他带着白色手套的手里,托着一个红色天鹅绒配金色流苏的软垫。软垫之上,便懒洋洋地趴着今晚的主角了——威廉明娜三世。
那真的是一只好看又傲娇的小猫咪,全身雪白,双眼湛蓝,长长的毛发就像是一团雪、一朵云,软乎乎、轻飘飘,脖子上戴着一条布制绒底的宝石项圈,既不会勒到脖子,又能凸显出它的贵气。
这回不用谁来介绍,白音一眼都能猜出,那脖子上的宝石绝对价值连城,晶莹剔透,光芒四射。
威廉明娜三世的座驾是一辆加长的黑色宾利,坐下白音等人绰绰有余,保镖和助理们则上了前前后后其他的车辆。一整个车队走起来,看上去就比白音的小电驴要有逼格的多,这小猫咪是真的有钱。
众人落座后,老管家就开了口,他会一口流利的C国语:“终于见面了,白音少爷,白乐少爷。我叫谢佛,曾经是萧邦先生的管家,如今是威廉明娜小姐的管家。”
威廉明娜小姐也终于抬起了眼,优雅而又贵气,一点也没有因为陌生人的增多而有半分怯场。
“小姐它非要亲自来接您,大概她也想尽快见到自己的两位叔叔吧。”
白音&白乐:“???”叔叔?
李律师赶忙解释,萧邦的脑回路异于常人,这话他已经说腻了。总之,在养威廉明娜一世的时候,萧邦并没有像大多数养宠物的人那样以小猫咪的爸爸自居,非要和他的猫拜个把子,说这样才不会容易让别人想到他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纪。
所以,从辈分上来说,威廉明娜一世是萧邦的妹妹,二世才是女鹅,三世是孙女。而白音和白乐是萧邦的侄子,那三世确实该叫他俩一声叔叔。
白音和白乐对于白捡了一个大侄女的事接受良好。
白音其实一直都挺喜欢猫的,但他的爸爸和杜乔先生一样,对猫毛过敏,家里就一直没有养过小动物。在七丘之城听说了要见威廉明娜的事后,他就给买了各式各样的礼物,如今一股脑的都拿了出来。有玩具,有零食,还有色彩艳丽的大羽毛。
只是白音心里多少有些忐忑,怕自己无法和小侄女相处,毕竟它看上去是那么娇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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