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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欢 作者:EX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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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欢 作者:EXHIS

    分卷阅读124

    落了座,闭了眼,胸膛起伏,他睁开眼只说了一个字。

    滚。

    唐欢不滚,他怕这一走真就完了,梦想破灭,爱情损毁——此时此刻,湿着眼眶,他才发觉,自己有多蠢,他喜欢李崇,比自己想象的早多了,也多多了。

    带着哭腔,唐欢死皮赖脸的不挪步,他不滚,他为什么要滚,他们是买卖和交易开始的关系,当初他还没喜欢上他,有点想法算是什么大错呢。

    两眼泪汪汪,唐欢稀里糊涂结结巴巴颠三倒四地辩白着,可这辩白毫无效用,堪比火上浇油——李崇攥着案边的镇纸气喘吁吁,他让他马上滚,不要让他重复第三次。

    唐欢没来得及掉眼泪。墨玉镇纸掷向他的头,青瓷花瓶砸向他的背——他想去取他的小布包,李崇不许,仿佛他是肉中刺、眼中钉,是毒害繁衍的病菌,多留一刻都招人恨。

    唐欢独自离开,徒步而行,他走了已经五个小时,他没手机,没钱夹,是真正的一文不名。

    没风没雨,没沙尘没雾霾,有点阳光,这是北京难得的冬日,却不是他的好日子。站在街边,唐欢突然希望起一场暴雨,淋得他睁不开眼,在雨幕里,李崇会再次出现。

    神经病,臆想症,唐欢饥肠辘辘的给此幻想作定义,抬头看一望无云的天,回味起那可口的火鸡,自我安慰。他不亏,吃过山珍海味,编织袋里一堆奢侈品,李崇还屈尊降贵的伺候过他,说出去都没人信。他不亏,爱过女人,爱过男人,曾拥有也曾失去,曾精明终犯蠢,一场大梦后他该只爱自己。

    第84章 重逢(上)

    徘徊在车库电梯口,唐欢等肖邦下班,他没手机没钥匙,连包都消失,没个人跟他打掩护,两手空空的叫门,很奇怪。

    靠墙站,唐欢昏昏欲睡,肖邦回来了,他瞧着一脸倦容的唐欢,很是惊讶,他以为他明早回来——瞧他这拎的牛蛙、土鸡,正是托人买来准备明儿给唐欢过节的。

    谢谢哥,唐欢笑,探头探脑的去瞧那食材的卖相,牛蛙是活的,在湿漉漉的大塑料袋蹦跶,鸡被草绳捆的结结实实,仿佛是知道命不久也,也叫唤不休。

    胳膊好了,肖邦轻轻摸了摸唐欢的胳膊,三角巾没挂了,可他这气色瞧着不太好。

    肖邦不着急上楼,家有二老,还不如两人在这车库寂静无人的出口处唠嗑,唐欢说的话让他始料不及,又暗中欣喜——他这次回家要一直住下去,不去sami,也不出国,等彻底养好了他会再去找份工作。

    他和sami是彻底掰了,他和李崇也是玩完了,肖邦面色如常的听,腔子里跟搁了明镜儿似的亮堂,却还有一点揪心。他这傻弟弟,一无所获的回了家,被姓李的白玩了,玩腻了。

    不急,肖邦想要抬手,却引得手里的活鸡叫的更欢,有他,唐欢什么都不要去操心。

    你养伤,我养你,在鸡蛙同鸣中,肖邦理所当然般吐露心迹,实在是心花怒放了。他没表现得很高兴,因为他想养的男人正用微笑掩盖那悲伤落寞,唐欢不说,可肖邦能察觉。

    当晚卓淑芬就操刀把那土鸡给放了血,炒了血豆腐,炖了一锅,守着唐欢喝了两大碗金灿灿的土鸡汤,她摆弄他的衣袖,托着他的胳膊还是不放心。

    我肚子上还有伤呢,唐欢握住他老妈的手,很想讨要更多的疼爱,又缄口不言,只把那示弱撒娇留在臆想中。

    肖建国在一旁啃那油浸浸的鸡屁股,和肖邦拌嘴理论,隔壁百货商场圣诞节的促销,他看那厚羽绒不错,鹅绒填充,他让肖邦去买来过冬,北京可比c城冷多了,肖邦道羽绒服臃肿又不实用——他出门开车,不吹风,况且身体壮实,羊绒真皮保暖足够。

    与卓淑芬手拉手,母子俩心有灵犀偷听同桌的父子俩对掐,肖建国从审美到常识被肖邦驳了个体无完肤,末了当儿子的还挤兑他爹——他知道了,回头就给肖建国买,一开始没听懂初衷,是他肖邦的错。

    肖邦羽绒服一买买了两,卓淑芬抱着衣服,私下对着唐欢,眼圈都红了,遇到肖家人真是老来福,半路夫妻谁说都凑合过,还是有盼头。

    唐欢给肖邦道谢,肖邦却嫌他啰嗦——一家人,客气就见外了。

    拖拉着兔毛的拖鞋,唐欢不客气的乐,昨日晚饭的时候他快被肖建国肖邦笑死了,两人跟说相声似的,特别逗。

    一手搭在床沿,一手掀了衣服,唐欢给肖邦看伤口,对方吃惊的神情令他很受用,若幼童向伙伴展示偷来的糖果和因顽劣受伤的光荣。

    肖邦紧张得蹲地细瞧,唐欢手脚灵活地往床上一缩,早长好了,没伤及内脏,钻进被窝,拉扯盖被,他冲肖邦摆手,这事儿只告诉他,别让妈妈知道了。他倒头闭目,肖邦靠近他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李崇——他的脸贴向他的下腹,然后是温热的触碰,无尽的欢乐。

    从来没有人让他这么畅快淋漓愉悦欣喜过。

    他的确是喜欢他的,自己却搞砸了,搂着床干净被子,像靠着李老板汗津津的胳膊,乍然袭来的甜蜜回忆又让唐欢辗转着恍惚——好了伤疤忘了痛,他又自欺欺人般为李老板找借口,给自己找退路。李崇该生气的。越是用了情,越是会愤怒,扒拉着枕芯,唐欢盯着墙壁思索,李老板的怒火会烧多久,他该何时回去拿他的包袱——在李崇消了火儿,刚刚念起他的好的时候,不早不晚,不急不缓,恰到好处。

    打定了主意要再露脸,作最后一次狗皮膏药,唐欢送走他妈,转头送狗,心安理得的薅羊毛——又到排骨仔沐浴美容的日子了。

    牵着小的,遇着大的。

    一头大金毛由服务的妹子引领着经过,那狗忽地冲到唐欢面前,扒拉着他的裤脚,亲热的仿佛他是块有滋有味的大骨头,被抢了主人的排骨仔嗷嗷嚷着用脑袋去拱大狗的屁股,很不满它抱唐欢的大腿来着。

    哦,狗狗,唐欢弯腰低头,垂首挠那热情似火的狗头。

    糖葫芦,一旁穿着围裙的小妹,拾起脱手的狗链,唤它名字,想要牵它走,她微笑着请求唐欢别继续逗弄——狗主人刚进外面停车场,她可不敢叫人等着。

    掏出块狗粮,连哄带拉的,小妹弄走了大狗,唐欢牵着儿子看那大金毛一步三回,摸了摸自家宝贝的小脑袋,他觉得那耷拉尾巴的姿态似曾相识,它冲他的亲热劲儿也有点熟。

    盯着排骨仔水润润的的鼻头,端详那同类异貌的狗相,唐欢如梦初醒,恍然大悟,排骨,糖醋排骨。

    呼噜,葫芦,糖葫芦。

    原来是这样!

    那是李衡的狗!

    唐欢撒腿儿就跑,冲进停车场,远远瞧着乔正把那狗赶上后座,后座的里侧不是空的,有人正伸直了胳膊,拽那狗链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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