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的是贵族中学,在座众人家境都优渥不假,可是这么个攀比法,还真是有点令人蛋疼。
小青年无财可比,也无心去比,于是默默地在一张桌子前坐下。幸好鹅肝还不错,小青年趁着大家聊得口沫横飞之时,迅速地消灭了大半盘子,然后他一脸怨念的看着最后几片被桌子对面的人夹走。晚些时候还有拍卖会,现在得吃饱,不然没精力应付那些事情。
“哎……我说,”小青年压低声音,对身旁的某个记不住名字的同学问道,“这里还有匹萨之类的玩意么?我能点一个么?”
那人闻言如被雷劈一般,许久以看土狗的表情斜了巫罗一眼,不耐烦道,“应该有吧,不过你到这里来吃匹萨是不是太那个了……”
小爷只是要匹萨,还没要要肉夹馍或者胡辣汤配咸菜呢。你丫一脸震惊做不做啊!小青年内心吐槽完毕,伸手招来了侍者,“你们这里现在还做匹萨吧?我要12寸地海鲜原创……对对,就是你们开店以来一直当作私房菜的那个。谢谢。”
冯晔溪明显比在座的各位都要高一个档次,他只是坐在人群的中心,绅士的笑着,语气镇定的谈一下他未来对于这座城市的期望和规划,弄得自己像市长的老大。当他说到希望在老同学里找一个生意伙伴,负责这片地区的什么贸易的时候,大家都像苍蝇闻见粑粑似的全部围了上去。
只有两个人坐在原地没动。一个是杨菁菁,她本来就在冯晔溪身旁坐着,根本无需移动,只要适当地摆出蒙娜丽莎的微笑就好。另一个当然是懒人巫罗,他不过小本经营了个古董铺,凑那热闹也只是会自找没趣的碰一鼻子灰罢了。
于是小青年继续窝在椅子上,很嗨皮地将整个匹萨拖到自己面前,爱切多大块就切多大块!这种感觉就好比你一个人发现了美洲大陆,而旁边的人都是瞎子,有着浓郁的自我优越感。正所谓众人皆醉我独醒,我就不叫醒你们一样。
这种快乐一直持续到这场同学聚餐的尾声,那个骚包王子冯晔溪举着香槟向小青年径直走来。
“我们可以谈谈么?去包间里。”他彬彬有礼的开口,仿佛是在邀请名媛跳舞。“就我们两人,好么?我有重要的事情与你商量。”
呃……这是个神马气氛……小青年把最后一块肉塞进嘴里,缩了缩脖子,定定的看着面前这位年轻的绅士,曾经的特优生班长。“什么事情这里不能说?”
冯晔溪声音低低的,唇形也开合的很小,仿佛生怕别人听见了什么。但是他开口就说了两个字:“帝江。”
巫罗才不是吃这故弄玄虚一套的人,其实应该说,在同龄人里,他绝对是故弄玄虚的祖宗。于是小青年微微一笑,神色淡然,“那又如何?”
冯晔溪没想到对方会是这样的态度,先是愣了一会,这才又开口解释,脸上竟是多了几分笑容。“是这样的,我打听到你继承了一间古董铺,经营的项目却不仅仅是古董那么简单,还有……上古的活物。”
“嗯……那又如何?”小青年继续一脸烂泥状,摆明了不想好好合作。
“所以我想请你帮我找到帝江,哪怕只是相关的线索也可以。”冯大款微笑着伸出三根指头,“找到本尊,三百万。每一条有用而真实的线索,五万。”
三、三百万?
小青年瞬间瞳孔放大!不是冥币吧?或者日元?泰铢?虽说三百万买古董也不能算多,可是山海界的妖怪本来就是卖不上价钱的东西……小青年犹豫地开口,“……是人民币?”
冯大款微笑着摇头,“美元。”
我擦就是霍傲海才给了一百万啊!还人民币啊!最后还只剩了零头!果然不是妻管严的话,预算会宽裕很多。上一次自己流血住院还有那两人损坏公物的事情不好解释,就没有报销,所以没有挣上什么钱……小爷的日子不好过,还要养家糊口,现在食客是越来越多了,花销也越来越大了……
就是找不到帝江,有消息也可以净赚!更何况现在手里有青丘之眼,想怎么穿越就怎么穿越,找一个区区的帝江,应该没什么问题。
小青年按捺住内伤的喜悦,终于站起身来,顶着众人的目光,随着冯晔溪一起进了包间。
没人知道两人聊了些什么,包括冯晔溪刚刚宣布成为自己未婚妻的杨菁菁。但是大家都看到了,在长达一小时的密聊后,两人都带着令人遐想诡异微笑走出了包间,他们笑得都是那样的……心满意足。
冯的小弟之一跟了上来,想打听点什么的时候,小青年从裤兜里唰地掏出手机,按下了快捷键。“喂,狼牙?哇塞你这接电话的速度真不是盖的!我这边搞定了,你来接我吧,地点就是昨天我和你在地图上说过的……我为什么这么开心?这你都听得出来?嘿嘿嘿~小爷我要发了,嗯……见面再说。”
巫罗洋酒灌多了,心情也好得很,不知不觉就犯了二。驾照什么的都已经不是吐槽点了,关键是他竟然真就要一个自学成才的古代人来开车接自己。
大约三十多分钟以后,小青年看到了自己那辆丰田霸道正霸气的停在帝豪的大门口。车门打开之后,一个身穿范思哲新款黑色风衣的高大男子拉开车门,动作矫健如豹地穿过芸芸众生,直直走向废柴小青年。
那拉风的长相,拉风的身形,让人不禁有种错觉――这人开的不是丰田霸道,而是迈巴赫!或者说――爷开的不是车,是气场!
这气场无比强大的男人走到一身邋遢的废柴小青年面前,微微低下身子,霸气四溢的开口:“少爷,请上车。”
此话一出,举座皆惊。敢情这么个牛逼的人还只是个跑腿开车的?
冷面男子不再多说,默默地跟在小青年身后,迎着众人艳羡的眼光绝尘而去。
十分钟后。
“狼牙你技术不错,交通守则看来也是背熟了,以后完全可以放心的让你开车!我明儿就去找铁胖子给你弄张假驾照去。”小青年兴致盎然的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脸欢乐。“对了,你刚才为毛叫我少爷?古装剧爱好者?还是故意为了给小爷长脸?”
琅琊双眼直视前方,语气淡漠,“想叫,就叫了。那些人的表情很有趣。”
“……”狼牙!不腹黑你会死吗!还有,你说有趣的时候可不可以麻烦你也配合着笑那么一下?面瘫腹黑实在是太可怕了!
因为这次的拍卖会是业内极有名的,前往的参会者都需要正装打扮。于是巫罗在一个红灯时,翻身爬到车后座,手脚麻利的开始脱衣服。
“嘶嘶……冷!狼牙,把空调开大点,对对,就是那个按钮,往右边多拧一点……恩恩,好!” 小青年一边手舞足蹈的指挥着,一边在窄小的空间内脱掉全身的废柴系列衣物,再换上价值不菲的白西装和黑呢大衣。“这身绝对有噱头,花了小爷好多钱……可是一点也不舒服,紧绷绷的还不如我的羽绒服呢。”
司机没有接话,只是不动声色地从后视镜里看着小青年嘟嘟囔囔地将自己扒光,再小心翼翼的套上衣服,生怕弄出太多褶子显得很没品。
他弯了弯嘴角,勾出难得一见的微笑,可惜小青年忙着打理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拍卖这件事,其实就是赌博,是金钱与智慧的较量,靠的是犀利的眼神与坚强的心理。
巫罗和琅琊在大厅的一隅坐下后,有侍者递上一张表格。小青年看了一眼,知道这其中的名堂,于是直接道:“给我拿一分价目单。”
侍者伸手比了个五字,巫罗点点头,掏出银行卡,在侍者从身后那出的pos机上爽快的刷了卡。这是价目单的价钱,五千人民币。
虽然价目单只是薄薄的一本小册子,但上面的信息不容小觑。它囊括了本次拍卖的所有物品的照片,介绍,和起拍价;但最后一个压轴的商品,却是以一张问号来作为代表,除非到了最后阶段,不然不可能看见那件商品的庐山真面目。
小青年全身上下所有的银行卡加起来,恐怕也只能买价目册上的一两样玩意,更别想要染指最后一件神秘竞拍品了,那东西一般都是神物,寻常人家没钱也没命拿走的。
所以巫罗只是想好好见识下这难得的场面,顺便长点眼力价,再看看能不能遇见些客户。要知道,香尘轩里的好东西不少,震撼眼球的绝品却没有几个,自从老太爷死后,着实冷清不少。
都说酒香也怕巷子深,若是能借机做个宣传,也是好的。为了弄到这次拍卖会的入场券,巫罗可是筹谋很久了,他半年前就千方百计的打听,还为此花费了不少的信息费。
当时小老板还想着攒了点小钱,兴许可以淘上那么一件龙脊背。谁料时过境迁,一时大脑抽搐买了辆车不说,家里还住进来仨没工作的待业青年,自己又没忍住穷大方,买名牌装修屋子,着实花费不少。再加上接的生意也都赚得不多,最近一件古董都没卖出去……真是不得不用入不敷出来形容。
身材火爆的小姐穿着超短裁剪的旗袍,推着防弹的小钢车走到台子正中央,开始了今天第一件明器的介绍。
古董本身的价钱就是一个虚无飘渺的东西,尤其是一些罕见的玩意,市面上根本就没个准价,就看爱好者想要收藏的程度了。喜欢的人多,价钱自然炒的高不值钱的小玩意也许能爆出冷门;而若是无人欣赏,也许世间难得一见的极品也会被低价流拍也说不准。
当旗袍妞介绍到第八件古董的时候,全场的气氛突然白炽化了。
55、人物番外之琅琊
屠云觋琅琊用自己的一生完美的诠释了“牛逼”这两个字。
当西域第一勇士,文武双全的楼兰车骑大将军,琅琊的死讯传入皇城的时候,不知有多少将士为他戒酒折剑,不知有多少墨客为他掷笔哀惋,更不知有多少名媛为他肝肠寸断。甚至在几日后,这消息传入敌国,其国君也为此深深叹息道 “哀哉!天陨将才!”
他曾经是死刑犯,却从火刑架上逃生。
他曾经是流放者,却于极西之狱生存。
他曾经是暗杀者,却在苍狼暗部重生。
他曾经是大将军,却在落月之役丧生。
他可以自由出入各国皇宫府邸如入无人之境,他可以征战沙场近十年而从无败绩,他,就是神话!
琅琊其人,便是大漠最生动激烈的一本传奇。他人生的每一笔,都是一个波澜的转折,惊心的变更。只是他本人,便因为这种种的波澜,而历练成了一幅泰然的模样,无论面对怎样的荣辱升迁,都能一如既往的淡然处之。
然而,正可谓“成也面瘫败也面瘫”,狼牙将军那过于平静的神色,时常让很多人感到一股寒意――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这其中也包括楼兰的新君蔚云霆。
诚然,对与蔚云霆而言,他的时间已经停留在了与琅琊初次见面的时候,也是琅琊殁于落月镇的三年前。
从很早以前,琅琊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黄沙漫天,斜阳如血之时,他就会对着远方的天空发呆。
而在其他人眼中,他们只看见一个安静沉稳的黑发青年站在大漠风沙之中,苍穹之下,就像将要翱翔天际的展翅苍鹰,就像随时蓄势待发的大漠之狼。他发丝随风舞动,双眸如同凝结的鲜血,出神的望向天际,好似在深深地思恋着什么。那样的画面有着致命的魅力,叫人生生移不开目光;而看的时间久了,又会有莫名流泪的冲动。
琅琊一生桃花无数,却从不采撷任何一朵。身边弱水三千,他一瓢也不饮。桃花和弱水的种类齐全,型号各异,他却一直坚持忽略。
有人便猜测,莫不是楼兰的大将军身有隐疾不能人事,抑或是有断袖之癖分桃之好?
流言的力量是伟大的,更何况八卦的对象又是众人瞩目的。于是从第一个人这么小心翼翼的提出这个想法,到满大街的女子摇着手帕捂着心口哀叹,不过五六天时间。
此时,楼兰的执政皇帝名叫蔚云霆,登基不过一个半月,时年二十五岁,比屠云觋琅琊年长两岁。新帝是前代皇帝的侄子,因为叔叔没有子嗣,便由他继承了王位。两位君主都算是勤政爱民,更何况老皇帝对于琅琊有着知遇之恩,所以他对皇族的忠诚度天地可鉴。
狼牙将军政绩斐然,美好形象深入民心,所以当那些流言传入皇宫的时候,蔚云霆也坐不住了。
他酝酿了半个时辰,终于下定决心命人将勇冠三军、却还未曾谋面的狼牙将军招进宫中,说有要事相议。
但是,要怎么说这件事呢?
皇帝陷入了深深的惆怅,独自在窗边考虑如何开口。直截了当的询问人家是不是不给力?将军会不会恼羞成怒直接弑君?还是问他你喜欢男人吗?可是朕长得这么帅气潇洒,要是被他看上了可怎么办?拒绝吧,万一大将军一怒之下撂挑子不干了肿么办?朕才刚登基局势还不稳定,还要仰仗手握兵权的车骑将军……不拒绝吧,这个,谁压谁呢?朕的菊花可不是别人能采的,而大将军是西域第一勇士,肯定魁梧壮硕似熊,不可能居于人下的……嗷嗷嗷真是太烦恼了!
蔚云霆苦恼得差点要扯头发的时候,背后轻捷如豹的脚步声渐渐移近,接着便响起一个的清冷而不失稳重的声音。“末将琅琊参见陛下。”
皇帝脑内还在纠结,但总还是要回头还礼的。于是他慢慢转过身来――那惊鸿一瞥,他从未忘怀。
青年长身而立,英眉朗目,腰身劲挺,双手抱拳行礼,气韵淡然。他站得如此笔挺却丝毫没有僵硬的感觉,仿佛那军装那墨甲都是天生为他设计一般,穿在身上服帖无比,好似能发出耀目的光芒一般。
皇帝见来人与自己想象中全然不同,不禁一愣,半天缓过神来,赶紧道,“爱卿请坐。”
琅琊抬起头来,那神色沉稳得根本不似二十三岁的年轻人,那绯红色的双瞳中竟有着无数意味深长的东西。蔚云霆说不清那是什么,只感到这个将军一定有着很多的故事,很多的谜团。他的眼神淡然如水,毫无波澜,却让人有种无处藏匿的感觉。
“朕今日找你来不是为了别的……只是,那个……”皇帝面对着比自己还要小上两岁的臣子,竟是失了神,打了慌。他口中结结巴巴的,看着那张无比俊美的容颜,那颀长挺拔的身材,和万鬼退散的强大气场,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微渺。
琅琊不急不恼,不卑不亢,端端的坐在皇帝身边,开了口倒是像安慰孩童一般。“陛下不妨直言。”
“这个……爱卿也别太放在心上,朕便直说了!”皇帝终于豁了出去,“坊间最近的流言蜚语不少,爱卿可曾听说?”
皇帝一脸尴尬,当事人却将表情定的平平整整,毫无起伏。“陛下请直言。”
“就是那个啊!那个!” 蔚云霆恼了,“这么明显的暗示!你听不懂?”
“请直言,陛下。”
你是复读机么狼牙将军!
皇帝见软的不行,干脆自暴自弃,大咧咧的靠坐在龙椅上,左腿踩在桌几上,右手懒懒的撑住下巴。“嗯……这么说吧,琅琊,你是不是不举?”
将军挑眉,“陛下何出此言?”
“你别难过!朕有办法!”皇帝以为猜中了,立刻换了推心置腹的表情,“朕宫中名药无数,教御医给你看看,多吃点鹿鞭虎鞭啥的,总会好的!”
青年将军起身却不谢恩,“多谢陛下关心,末将身体健康,无需进补。”
健康?无需进补?那就是说――难道是第二种情况?将军是个好男风的?!
蔚云霆心里先是一惊,然后又莫名的一喜。
起初皇帝并不理解自己为何会那么一喜,而且为此纠结了很久很久,总是担心自己是否生了病,为何一见到狼牙将军就头发晕心狂跳血液上涌?
渐渐地,皇帝发现自己变得不太正常,甚至可怕,他竟然对自己的臣子产生了奇怪的想法,想要压倒他,想要占有他,想要侵犯他蹂躏他!
很多年后他终于想明白了――朕就是喜欢他!喜欢得要命!只是,那个时候,琅琊早已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了。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皇帝有多喜欢琅琊,人家也不会甘居人下被人压――皇帝也不行!人家是赤手空拳砸死老虎的车骑大将军!
眼下这当儿,蔚云霆还不知道自己的心意,他只是有些愁苦的看着“喜好男风”的大将军,心想要不要送点汉族的小倌给他?要不……自己牺牲一下也行……也行个屁啊呸!蔚云霆你是皇帝你可不能这样!
“坊间还说……”皇帝犹豫着开口,“你喜好男色?”
男色?真是好笑的想法。大将军不动声色,懒得回应这样的凭空造谣。他不过是常年带兵打仗,没有太多时间沉溺酒色罢了,这房中之事,他也不是没领教过其中滋味。
蔚云霆看着琅琊脸色,再次开口。“其实朕本不该过多干涉爱卿的私事,只是这谣言太盛,压也压不住。前日大司马还来向朕禀告,说军中将士们听说此事,很有些军心动摇的意思……”
领兵多年的狼牙将军听闻此话立刻不爽,说他什么都可以忽略,唯独质疑自己和属下的关系是他最不能容忍的。于是琅琊脸色微沉,声音也带着几分不快。“陛下请不要听信市井流言。末将与帐中同僚关系甚好,无需担忧军心之事。”
“不是你心中所想的那样!朕不是怀疑你的将才,真只是担心……你不知道,很多将士听说爱卿好男风,便纷纷埋伏在你营帐周围,府邸四处要偷袭爱卿你啊!不不,与其说想偷袭你,不如说是希望被你偷袭啊!爱卿!” 蔚云霆拍案而起,忧心忡忡!
终于明白前因后果的青年有些好笑地看着皇帝,摇首道,“如此便不劳陛下费心,末将打发几个滋事无聊之徒的本事还是有的。”
大将军在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风淡云轻,那绯红色的眼眸中却带着些许的狠戾,气场全开,教人不能直视!哪里是能叫别人压在身下的模样,他不压别人就算好的了!
皇帝又呆了一呆,这才反应过来,将衣袖向身后一甩,大度道:“既然将军身体并无隐疾,也不好南风,何不做些什么向世人昭告?大司马给朕出了主意,朕决定将此次的歌姬十人全部送与你,春宵一刻值千金,快回去享受吧!”
将军婉拒,皇帝便要将大司马家的侄女指婚与他。
于是琅琊沉思片刻,领旨谢恩,接受了那些歌姬。
蔚云霆又顿觉自己做了件好事,开颜道,“爱卿可要好好证明给世人看啊,可别辜负朕的苦心!”
琅琊告退,“末将谨记。”
当晚,琅琊大将军接受新帝赏赐,貌美歌姬十人,春宵至天亮。从此,楼兰大将军一夜七次郎的威名传遍西域十六国,忠国忠军的楼兰大将军身体力行告诏世人,他完全没有问题!
狼牙将军是没问题了,皇帝可就麻烦大了。
56、人物番外 (有图)
先不说大司马天天过来缠着他问,什么时候指婚的事情,关键是楼兰第一美男子――车骑大将军原来也是有七情六欲,亦会对女子动心一事瞬间传开,朝中各个大臣都被自己女儿催着来向蔚云霆讨圣旨了,全部都要嫁入将军府。
刚登基的新帝哪个都不敢答应,却也哪个都不好明确拒绝。
狼牙将军的态度很坚决,他坚持自己有生之年都不会娶妻妾;而皇帝自个儿心底最深处的部分,也不太希望看见琅琊与那位女子携手白头,逍遥恩爱的情景。所以他只能很头大的,一日接一日的敷衍群臣。
最后被大司马逼得急了,蔚云霆当堂怒道,“谁家女儿嫁不出去的,都给朕收进后宫来,做妃子!”
立刻,问题就解决了。
皇帝虽然没有狼牙将军俊美,也没人家勇武,但是毕竟是个皇帝。身材颀长结实,面容也算是承袭了优良血统,怎么想都绝对不亏!
只是这臣子不要的女人才轮得着皇帝的说法,实在是太怂了。很久以后,蔚云霆反应过来,后悔得直想杀人。
狼牙将军却不管那些,只是继续尽忠职守,打他的仗,谋他的略。
其实屠云觋琅琊本不是一个信赖他人,并且只得他人信赖之人。换句话说,他的属性从来就不是忠犬,而是苍狼。只不过对特定的人,如同有契约一般,坚持永不背弃的原则罢了。而这契约,他只在心底深处对两个人许下过。
其一便是楼兰的前代皇帝,蔚迟鹄。
那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当时琅琊十三岁,他已经在极西之狱,那个专门流放重刑犯人的荒漠里苦苦挣扎了五个年头。
那些流亡的日子,是不可以单用“艰辛”这样简单的两个字来概括的。
琅琊幼年丧失双亲,幸亏得一神秘男子相助,得以逃出生天。然而当时楼兰国内宫廷纷争甚是严重,当朝皇帝发布了西域十六国征讨令追杀屠云觋一族遗民。与此同时,汉夷关系恶劣,绯色瞳孔的异族人自然无法在汉人之中匿藏或者生活。恩公死后,无处可逃年仅八岁的琅琊,只得混入一批重刑犯逃往极西之狱――荒涸村。
顾名思义,那个地方寸草不生,少水干涸。虽说是个村落,其实是个硕大的人间炼狱,里面住的全是罪犯和犯人之后。
荒涸村与世隔绝,无人看守,但里面的犯人也不会逃离。原因有二,其一是因为重刑犯脸上都有刺青,世人皆能认出,他们即使逃出,也不被人们接受。其二则是因为村落位于荒漠中心,没有马匹和充足的食物水源,犯人根本不可能从那里面活着走出来。
琅琊初来乍到,既不懂的规矩,也无人照料。第一日就被打断了七根肋骨,苟且偷生,喝泥水吃土坯活了下来。修养半个月后得到一位中年男子的施舍,跟前跑后为其卖力,学了些皮毛功夫,渐渐得以生存。两年中见识人间地狱,抛却一切多余的感情,愈战愈勇,身手完全不似孩童。
第三年与极西之狱的老大巧遇,得其赏识,归入麾下,学习到更多狠辣的招式。又两年,升任老大旗下的第二副手。此时除了他最厉害的三位师父联手,基本已无人可敌,老大遂生杀意。
琅琊从其言语行为中觉察一二,于是自动提出离开。因为五年前他是跟着其他犯人偷渡过来的,所以脸上并无刺青。老大乐得安稳,于是提供食物武器和一匹老马,供他逃离此处。
虽然身手一流,但十三岁的琅琊毕竟还只是一名少年,面对着那个巨大的繁华的陌生的世界,依然会有些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应当怎样的生活下去,他亦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成功报仇。
幸而皇城传出消息,楼兰新帝蔚迟鹄登基,推翻了昏庸无能的老君主,特赦天下,欢迎各路有志之士来皇城任职。
琅琊的此消息,连夜赶往皇城。
只是他没身份没背景,只有狠辣的身手,当下便被苍狼暗部的首领看重,招入军中。
苍狼暗部是楼兰学习汉朝设立的刺杀机构,每年从各地暗中招募根骨上好,悟性优良,并且无亲无故的少年少女。之后带回秘密训练营地,对其训练观察三十日,之后进行比试。胜者将继续留在暗部发展,战败者生死由天。
接下来的两年将是全封闭的训练,所有留下的人必须发誓效忠暗部,然后便是没日没夜,各种折磨肉体粉碎心智的训练。那里依然是一个没有尊严,没有道德底线的地域。
两年训练期满,所有学员将会被指派一项任务,若是失败,将重新训练;若成功,便可正式编入苍狼暗部。彼时,行动将会变得相对自由,也有饷银。若是表现出色,得到上级赏识,便可升值加薪,生活也能更加清闲一些。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胜者为王败者去死,只用实力说话的地方。
心中有信念的人往往比较强大。
琅琊只花了一年时间便正式被编入暗部,两年后升任暗部阁主,第四年成为暗部新任首领。彼年,他十七岁。纵观楼兰之后数百年历史,屠云觋琅琊无疑是暗部最年轻,也最有威望的首领。
在做首领期间,琅琊曾数次从敌人手中保护了国君蔚迟鹄,得到其大力赞赏。一日郡主问琅琊要何赏赐,答曰,从军卫国。
皇帝赏识其忠心和热血,即刻下令,封琅琊为左骑偏将军,统领五百人的军队。
英武少年不负君托,率兵出征。他不但拥有无双的身手,亦是有人旁人无法想象的智谋,他出奇制敌,屡战屡胜,一生从无败绩。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这世界上,最输不起的人。
蔚迟鹄屡次封赏琅琊,使其加官进爵,不久又将其升至楼兰车骑大将军,封号狼牙将军,掌管一切调兵的虎符。朝中众大臣纷纷反对,皇帝却哈哈一笑,道,英雄不问出处!
旁人看来,琅琊一路顺风,春风得意,莫不嫉妒艳羡。殊不知只有琅琊自己知道,他的每走一步,都要比别人多考虑三倍。他如履薄冰,他步步维艰。他必须保证自己没有任何可以被攻击的污点,这样他才能长久的站在顶点。他不能身死族灭,为天下笑。
也许寻常百姓只看见了他们的英雄,狼牙将军最为光辉的一面。只看见他班师回朝胜利归来,看不见他在杀人时满脸血污眼神狠戾。只看见他墨甲银枪骑在他那匹追风骏马之上的英姿,不曾看见他趴在人脚底之下啃食泥土的佝偻。
他们为英雄欢呼,他们瞻仰英雄,也许还会有人羡慕会嫉妒会生恨。但是那些感情对于琅琊而言,都再微渺再遥远不过了。他的心中,只是为了那一句“来日相见”,而苦苦挣扎,苦苦守护。
他只为了那个独一无二的人,活着,拼搏着。
老国君蔚迟鹄身体有疾,不久后就退位了。新帝蔚云霆乃其独侄,于春日万物复苏之时登基,不久后召见琅琊,从此命运一波三折。
皇帝爱上了自己的将军,恐怕是这世上再奇怪而好笑不过的事情了。那时西域诸国不似汉朝南风开放,加之又是皇族,蔚云霆那些心思想法,根本就无法摆出来叫人看。对于刚登基不久的他来说,没有什么比稳固皇位更加重要了。
长时间的压抑可以令人失去理智,当皇帝一次有一次地向将自己满腔奇异而显得略有些变态的爱意,牢牢压在心底之下的时候,就渐渐变了质。
当一些大臣在当朝司马的唆使下,向皇帝进言,说狼牙将军有通敌卖国,投奔西且弥之时,蔚云霆竟然鬼迷了心窍,相信了那莫须有的罪名。
那怒火一发不可收拾,渐渐由爱生恨,便默许了几位大臣的荒唐行径,派琅琊去落月镇攻打汉朝驻守兵力。狼牙将军领命前往,却不料中了自己人的诡计,最后毒发身亡。
几日后蔚云霆得知消息,琅琊临战死也未投降。
皇帝一言不发的跪在地上,徐徐流下两行眼泪。二日,斩大司马。
从此楼兰连年内战。
故事的后来,已经死去的琅琊被巫罗的奇特血统带回现代,成为了不老不死的僵尸。生命对于他已没有太多意义,之时能够再次见到那个人,他便知足。
他知道一切,却什么都不能点破。
一日,巫罗和皓紫耀听说,琅琊当年从苍狼暗部升迁时必须杀死指定的对手,而那对手就是朝夕相处的同伴时,两人开始穷极无聊的打赌。
走暴虐派路线的皇帝坚持说,琅琊肯定是杀了对手,说不定手法还极其残忍,不然怎么会得到上级如此的肯定?
小青年大力冷哼,使劲抬杠!“我们家狼牙一脸好人相,哪像你那么血腥不仁!肯定没杀,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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