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李沫都懒得数了。
话说,这个鬼地方,真够冷的,四周又没有什么店铺之类的可以进去避避风。
有的只是高墙大院,路上除了来拜年的,根本就没有其他的行人。
李沫感觉自己就像个傻子一样的蹲在这里,也幸亏这个地方是个拐角,不容易引人注意,不然,早就暴露,被人当成贼人抓了。
巡逻的官差,也是来了一波又一波,富人住的地方就不同,巡逻的密度够大。
有钱就是好呀,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难怪这些当官的总想往上爬,削尖了脑袋也要往上挤。
老百姓为下一顿吃什么,心焦如火;而他们只需坐在家中,岁月静好。
有人住高墙大院,有人在深沟。
有人光芒万丈,有人一身锈。
这世间,有人站在金字塔尖,有人拼尽全力也赶不上别人的起点。
这世上的很多事,就是没有道理可讲。
你遇到了,就只能硬着头皮,去面对,去解决。
不去考虑公不公平,活着的每一天,就好好活下去,这就是普通老百姓的真实写照。
纵然生活艰难,可坚持走下去,你会看见曙光,正如松江县的百姓们,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虽然没有达到那种衣食无忧的地步,但通过自己双手的努力,正一步一步改变贫穷。
李沫觉得让人充满希望,就是让人从吃饱了饭开始,吃饱了才有心情去做其他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去干别的。
这个姓雷的,应该也吃撑了,是时候把他收拾了,免得继续祸害人间。
问题是,他的家产应该不少吧,要怎么拿出来呢?
光明正光地拿出来,是不可能的,还没有出雷府,就已经被人包抄了,也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护卫,那些人功夫如何。
可是不拿,心会痛的,这么多不义之财,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晃,简直是种折磨。
唉,头痛,心更痛。
姓雷的:你丫的有毛病,我的钱财跟你有半毛钱关系,滚!
李沫是个做事有始有终的人,一直守到了下半夜。
除了白天有人来送礼之外,晚上的雷府,已经闭门谢客,连个耗子都没有出来,也可能太冷了,耗子也要冬眠。
耗子:我怎么不知道我要冬眠。
下半夜,李沫翻墙而入,动作敏捷,悄无声息。
泥鳅一般的迅速闪入一棵树的后面。
一入雷府,李沫差点被亮瞎了眼。
这是一个地方官员的府邸?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皇宫内院呢。
用金碧辉煌来形容也不为过。
番雕梁画栋,假山流水。
后院才是真正的奢华,宽敞的不像话。
住在这种地方,醉仙梦死也不为过。
雷府里灯火通明,家丁、丫鬟到处可见,隐隐约约还能听到从后院传来的唱曲声。
大冷天的晚上,竟然还不睡觉,李沫无比确定,这是个熬夜神人。
而且还是精力旺盛的人,白天接待了这么多客人,晚上还有精神进行下半场,神人也。
养了这么多的下人,这个宅子到底住了多少主子呀,该不会都是小妾吧?
“汪,汪。”
真他娘的倒霉,出师不利,李沫刚想往前走,就听到了狗叫声。
再叫,非得弄死你,李沫狠狠地想。
就这么一秒钟的时间,李沫已经想好了要把这只碍事的狗是打火锅还是爆炒。
“你们两个,去那边看看,是不是有人进来了,大过年的,礼品不少,千万别让小偷跑进来,老爷知道了,不得打断我们的腿。”
“是!”
两个家丁走了过来,只是没有牵那条可恶的狗,想找李沫可是有点难度。
“管家,没人。”一名家丁颇为疑惑的轻声说道。
“是不是狗看见耗子了?”另一个声音随声符合。
“既然没事,都散了吧。”应该是管家的声音。
待所有人都离开后,李沫从房顶上翻了下来。
这次再也没有听到狗叫声。
来到主院,里面果然热闹非凡,夜夜笙歌,老远就听到了嬉闹声。
如果皇帝看到了底下的官员这样子的作风,不知道会不会被气死。
李沫这次没走地面,而是直接上了屋顶。
掀开了一片瓦,果然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一个房间能大到哪里去,事实上自己还真是孤陋寡闻。
屋内装潢非常奢华,李沫觉得自己在松江县住的地方,和这里比起来,简直就是贫民窟跟土豪的区别。
房间里竟然有一个小小的戏台,戏台上有四个人正唱着什么鬼咿咿啊啊的,反正李沫一个字都听不懂,台下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此时正左拥右抱。
从掀开瓦片的小洞口蔓延着一缕暖风,应该是用了上等的银丝碳,有钱人真会享受啊。
这么大的房子得用多少碳,怎么就没有一氧化碳中毒,毒死他呢,真是没天理。
李沫坏心眼的想。
门外有好几个家丁。
看了不到5分钟,里面的画风已经变成了限制级,不适合十八岁以下的人看了。
门外的家丁们却仿佛已经习以为常,无动于衷。
李沫已经把男人的样貌默记于心,回头画出来给疯陈确认一下,免得杀错了人。
话说库房在哪里?这是李沫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汪,汪!”
艹,又是那只讨厌的狗,真是阴魂不散。
“你们去那边看看,今天晚上肯定有贼人进来了,大家仔细搜查。”
可能是因为这个姓雷的钱财太多了,所有的家丁都打起十二分精神。
李沫心里很不爽,没办法,今天晚上的行动只能告一段落,做好万全之策,明天再来杀狗。
…
京城
星光浅浅,冷风习习。
拿下蒙胡之后,轩王以没有人手为由,硬是拖到十二月才磨磨蹭蹭地回京城。
回京城的路上危险重重,杀手来了一波又一波,轩王也不着急,就这么一路杀了回来,把杀手的头颅全部仍在太子府的门口。
差点没把太子吓死,终于消停了一段时间。
皇后娘娘的本意是让轩王年三十之前必须赶回来,参加宫宴。
皇后娘娘之前听到京中的谣言,说轩王是断袖,但是作为母亲,气过之后,就是想方设法把儿子给掰正。
堂堂一个皇子,竟然是断袖,这像什么话。
应该说还没有碰到喜欢的人,不然怎么会对女人不感兴趣?
催促的信件和口诣拼命往边关方向送,轩王却视而不见。
最后还是在大年初二的晚上才回到,气得皇后娘娘恨不得拿棍子过来打他一顿,逆子!
看着桌面的字条,轩王搁在膝上的大手微微收紧,深眸微微眯起。
黑眸里幽光暗涌,忽明忽暗,视线缓缓从桌面移开,看着旁边那微微摇曳的灯火,忽然脸色就变了。
脸色变得越发的阴沉了起来,眸光渐渐的染上些许的迷离恍惚。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总是想把那个人忘记,却又总想知道她的消息,想知道她过得是否开心,想知道她今天又干了什么,想知道她的一切。
皇埔轩本就是一个凉薄的人,他虽贵为轩王,但是心底却觉得,女人要不要都无所谓。
他亲眼看过后宫的悲剧,就如他现在,他无意皇位,太子却没有放过他,所以早已经参透了人间冷暖,还有什么事还看不淡。
他的母亲贵为皇后娘娘,双手却早已沾满了鲜血,不沾满鲜血,死的就是他的母亲还有他。
他搞不懂父皇为什么要在后宫塞这么多女人,后宫的每个女人每天都生活在尔虞我诈之中,他不知道父皇快不快乐。
他却知道里面的女人绝大部分都不快乐,勾心斗角,生活就像在演戏,男主角就是父皇。
总而言之,他就是厌恶那些女人,导致轩王府至今连个女人都没有。
不然,这么多年了,这选妃的事情他一直是一拖再拖,最后弄得连皇上皇后也施压了,尤其是从去年开始。
皇后娘娘更是各种办法都使过了,撒娇,装病,上吊什么的,各种手段应有尽有,为的就是要将他骗回来商议选妃事宜。
所谓的宫宴就是变相的想为他指婚,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兴趣。
轩王怀疑皇后娘娘下次可能会使出杀手锏—生米煮成熟饭。
这个皇后娘娘绝对做得出,她完全可以来个死不认账,把责任推到别人的身上,又能把她怎么样。
而李沫一个男人,却总让他另眼相看,这里面也许有很多的原因,比如她长得太过好看,比如她的所作所为总是吸引着他的目光,比如她的心全系在百姓们的身上等等。
但是皇埔轩却觉得自己真的是得了魔征,不然为何会对一个男人感兴趣。
很多时候,他情愿自己忙碌起来,想把那个小人儿从脑海赶出去,却发现无济于事,心中的思念更加强烈。
春凡送来的信,很早就到了轩王府,只是轩王没在府中,管家以为不是什么大事,就把信放在书房里。
“把管家叫过来。”书房里传来了轩王低沉的声音。
片刻,管家进来了,一脸笑嘻嘻的,王爷能回来就好,回来了王府就有人气。
“吴捠冬,你胆儿肥了。”一股强大的气压向管家施压而来。
王爷一直都是叫他管家,如今突然间唤他全名,说明王爷生气了,而且是很大的气。
管家吓得跪在地上:“王爷饶命。”
“以后凡是春凡送过来的书信,无论本王在哪里,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本王。”
“是!”
管家走了好远,摸摸胸口,还在激烈的跳动着,刚才差点以为他这一生就要走到尽头了。
王爷第一次对他大发雷霆,那个李沫到底是何方神圣,让王爷如此在乎她。
“冬哲,吩咐影部全力寻找李沫!”
“是!”
轩王看着桌面上那封信,那张巴掌大的小脸又浮现在脑海里。
皇埔轩,你是不是有病。
这是李沫最常说的话。
是的,本王是有病,只有你才能治好。
李沫,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注定了你只能是本王的人。
本王只在乎你,之后你才是男人。
…
轩王的龌龊心思,李沫一点都不知道。
如果知道了,肯定跑得远远的,丫的,这就是个变态,弯的。
想想就恶寒,姐可是直的,咱们不是一路人。
李沫把那位大腹便便的男人画了出来,经过疯陈的确认,是他要找的人。
既然目标已经确定,接下来就是部署行动。
行动之前必须让疯陈先行离开,不然出了事,城门肯定要关的,到时候作为住客栈的人,必然会成为首要的搜查对象。
要杀一个朝廷命官,绝对会引起很大的轰动,想要脱身,可能有点困难。
搞不好会成为朝廷的通缉犯,所以必须全副武装。
年初三,李沫又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进行各种蹲点,包括城门哪个地方最容易攀爬,守城的衙役什么时候换防等等!
发现那个姓雷的依然没有出门的打算,每天都在房中进行某种原始的运动。
运动会进行到将近天明,之后会一觉睡到中午,下午会有各种客人到来,他才懒洋洋的爬了起来接待。
李沫怀疑姓雷的上辈子就是个种马,不然为何如此热衷于这项活动。
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李沫两人在初三的时候已经出城。
把疯陈安排在城外很远的一个小山洞里,天气太冷,给他买了两床棉被,不敢生火,怕引人注意。
入夜,城门已关,城外静悄悄了。
李沫把提前准备好的工具拿了出来。
冷静的拿出绳子,绳子上有个挂钩。
蹲点的时候就已经目测过城墙的高度,可能不是边关城镇的原因,城墙不算得很高,这方便了李沫的行动。
李沫舒展了下身体,一把抓住绳子,然后身手矫健的迅攀爬了上去。
把绳子扯了过来,放下,足下一登力,一条轻盈、飘逸的身影就猛然从沿着城墙滑落下来。
守城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有人偷偷潜入城中,这么冷的天,懒得出来看。
今天晚上依然没有宵禁,只是天太冷,没有几个人愿意出门,就连狗儿都不愿意吠,大街上只有更夫的打更声。
李沫一路狂奔,来到了雷府的后院。
此时,某项极限运动还在进行中。
李沫趁这个机会去了库房,金银财宝太多肯定带不走,希望能找到银票,这东西方便又实惠。
还有,先把那只狗被弄死,留着它总归是个祸害。
“汪,汪汪汪!”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那只讨厌的狗果然出现了。
这一次,它的周围没有人。
它撕牙裂嘴地盯着李沫,李沫也看着它,这是一只警惕性非常强的狼狗,难怪,李沫每次来,都会碰到它。
没有主人在身边,这只狗竟然向李沫扑了过来。
好,就是这个时候。
李沫迅速拿出怀中的匕首,用力一甩,力度刚刚好,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那只讨厌的狗已经去见了它的祖宗。
李沫把狗拖到花丛中,继续寻找真正的库房。
有一间上锁的房间,确实是库房,只是里面的东西都是大件物品,真正值钱的一件都没有。
终于,在后院的书房里找到了。
想象不到吧,书房竟然有隔间,而那个隔间才是真正的库房。
书房的门外有人守着,李沫没有下狠手,只是把他们敲晕,绑住双手双脚,堵住嘴巴,拖进了书房里放着。
李沫小心翼翼地把隔间的门打开,里面的财物又打破了李沫的想象。
李沫忽然觉得自己一个人过来真的很失策,如果把宋旻他们都带上,这些金银财宝不就全部可以打包走了吗。
拿出了一个麻袋,把麻袋装满,可是还有那么多装不下,真的好心痛啊,这些值多少钱呀,唔唔,这些都是我的。
李沫出了书房,后院已经安静了下来,这个点应该都已经进入梦乡。
观察了约一刻钟,该行动了。
主房,鼾声如雷。
李沫撬开窗户,跳了进去,直接来到床前。
就是外面微弱的灯光,床上的情形,实在是辣眼睛。
这个姓雷是什么嗜好,竟然喜欢三人行。
没眼看了,李沫直接把被子掀开,可能太累了,三个人都没有醒过来。
为防意外,李沫把两个女人直接拍晕,也不管有没有拍到她们如花似玉的脸。
拿起大刀,像切西瓜一样,把姓雷的头颅直接砍了下来。
血猛地喷了出来,幸亏李沫闪的快。
你整个过程就好像过家家一样简单,李沫都怀疑是不是杀错了人。
不管床上两个女人会不会挨冻,李沫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麻袋,把头颅往麻袋一扔,走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