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新御书屋
首页消失的爱人 艾米 艾略特 2005年1月8日

艾米 艾略特 2005年1月8日

    日记摘录
    呜啦啦!我的手上忙着记这则日记,脸上则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甜蜜的笑容。想不到自己会开心成这副模样,简直让人有些脸红:我现在恰似彩色漫画里那些春心萌动的少女,正叽叽喳喳地讲着一通电话,头上扎着一束马尾,脑袋上顶着一个对话框,里面几个大字**裸地暴露了心声:“我遇到了一个男孩!”
    但把这句话用在眼下,实在是千真万确。我真的遇到了一名男子,一个棒得不得了的家伙,简直称得上幽默万分、酷劲十足。让我来讲讲当时的场景吧,因为子孙后代会铭记这一幕。(拜托,我还没有沦落到说这种胡话的地步吧,什么子孙后代!呀呸!)不过话又说回来,今天并非新年,却也有着新年气氛。现在是冬季,天黑得早,四处寒气逼人。
    一个刚结识不久的朋友卡门说服我去了布鲁克林区,去赴一个作家聚会(卡门好歹能算半个朋友,不过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朋友,反正属于不好意思放人家鸽子的那种交情)。我喜欢作家聚会,我喜欢作家,我父母就是作家,我自己也是一名作家——要是遇上表格、问卷调查还有文件之类的东西要求填写我的职业,我就龙飞凤舞地写上两个字——作家。好吧,我撰写的是性格测试,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时事要闻,不过我觉得声称自己是一名作家也算恰如其分,毕竟我正靠着眼下这本期刊攒经验,这份工作能帮我磨炼技巧、增长见闻,也帮我展示“谨言慎行”一类的作家门道(拜托,这一切还不算糟糕吧,脸上要露出一抹笑容才行呀)。不过说真的,我觉得自己撰写的那些测试已经足以让我顶上一个作家的名头了,对吧?
    如果在一次聚会中,你发觉自己周围簇拥着一帮子货真价实、才华横溢的作家,他们供职于大名鼎鼎、颇有声望的报纸和杂志,而你自己只为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女性媒体撰写测试题,一旦有人问起你的职业,你会:
    (A)感觉无地自容,然后回答道:“我不过是个撰写测试的作者,那些玩意儿入不了大家的法眼。”
    (B)调集火力发起进攻:“现在我在写些东西,不过我正在考虑从事一些更具挑战性更有意义的事业……怎么啦,请问阁下又从事什么职业呢?”
    (C)为你的成就感到骄傲:“靠着我的心理学硕士学位,我正在撰写一些性格测试……喔,还有一件好玩的事情要告诉你:有套热销的童书就是以我为原型的,我敢肯定你知道那本书……叫作《小魔女艾米》?对,知道我的厉害了吧,你这不长眼的势利小人!
    (答案:C,绝对选C)
    总之,该聚会由卡门的一位密友举办,他在为一家电影杂志写影评,据卡门说,那位朋友十分幽默。我原本有点儿担心她要给我们两个人牵线,我对别人的牵线一点儿也不感冒,我需要的是有人出其不意地对我出手,好似凶猛的豺狼一般攫取我的心。要不然的话,我这个人有些过分关注自己,觉得自己一直在努力扮出一副万人迷的模样,却又意识到自己显然是在装腔作势,为了不当场穿帮,我便更加卖力地扮起了万人迷,最后变得跟丽莎
    明尼利差不多:我活像正穿着连裤袜和小亮片翩翩起舞,但求别人爱我,边舞边挥着圆顶礼帽,踏着爵士舞步,脸上露出格外灿烂的笑容。
    不过卡门对她的朋友赞不绝口,我也突然回过了神:卡门才不会给我们牵线搭桥呢,她自己就对那位朋友动了春心——妙极了。
    我们爬上三段弯弯曲曲的楼梯,迈进了作家云集的人群。放眼望去,到处是黑框眼镜和乱蓬蓬的头发,仿制西式衬衫和杂色高领毛衣,沙发上和地板上扔着一件件黑色羊毛双排扣水手外套,油漆开裂的墙壁上贴着一张《亡命鸳鸯》的德语海报,音响里还播放着“法兰兹
    费迪南”乐队的歌曲《带我走吧》。
    所有的酒都摆在一张牌桌上,一群家伙正绕着牌桌徘徊,时不时啜上几口酒,又再把自己的杯子满上一些,压根儿不理会其他人还能不能分到酒喝。我挤进人群直奔塑料酒杯,一个长着俊美脸孔、穿着“太空侵略者”T恤的男子稀里哗啦地在酒杯里倒了一些冰块,又咕嘟咕嘟地为我灌上了一杯伏特加。
    宴会的主人开玩笑买了一瓶看上去能要人命的青苹利口酒,要是没有人出门替大家买些酒回来的话,我们立刻就会摊上那瓶倒霉的玩意儿。不过从现场的情形看来,显然不会有人乐意出门买酒,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刚刚为这种破事跑过腿。时值一月,胡吃海喝的假期还让众人对山珍海味大倒胃口,个个身上都长着一副懒骨头和臭脾气。聚会上的人们喝得醉意醺醺,正在妙语连珠地吵架,从开着的窗户往外喷着烟雾——尽管主人已经要求宾客们到户外抽烟,他们却一个个把这些话当成了耳边风。这群人在无数个节日派对上互相搭过话,已经聊得无话可聊,所有人都百无聊赖,但我们可不希望转身再走回一月的寒气里,从地铁出来的那几步就已经把我们冻得够呛啦。
    卡门已经跟她那位举办宴会的男友搭上了腔,完全把我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们在厨房的一个角落里聊得热火朝天,两个人躬起肩膀,面朝对方,形成了一个心形——妙极了。我想要找点儿东西吃,免得自己站在房间的正中央无所事事,笑得好像食堂里刚到校的新生,但人们几乎已经把能吃的东西一扫而空了。一个“特百惠”大碗的碗底还盛着一些薯片渣,咖啡桌上摆着一盘从超市买来的食品,上面摆满了灰白的胡萝卜、疙疙瘩瘩的芹菜和一碟蘸酱,没有人碰过,一支支香烟撒得四处都是,仿佛一根根多余的蔬菜条。这时我正在天马行空地做着白日梦(做白日梦是我素来的爱好):如果此刻我从影院阳台上纵身跃下的话,那会怎么样?如果我和地铁里站在对面的流浪汉热吻,那会怎么样?如果我自个儿在地板上坐下来,把托盘上的食物吃得一干二净,连香烟也不放过,那会怎么样?
    “拜托别吃那边的任何东西。”他说——这就是他,(咚咚锵咚咚锵!)但当时我还不知道这就是他。(咚咚锵咚咚锵!)我知道这个家伙会跟我搭上话,他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气质,不过那气质倒挺配他。此人看上去常在女人堆里打滚,是个流连花丛的浪荡子,说不定能与我在床上好好激战一场。话说回来,我还真想在床上好好激战一场!我的约会史似乎一直绕着三种类型的男人打转:一种是通身学院味的常春藤名校生,他们觉得自己是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人物;一种是巧舌如簧的华尔街人士,他们浑身上下透着金钱的气味;还有一种是心有七窍的机灵鬼,他们是如此的关注自我,一切都像是一场玩笑。爱扮“菲茨杰拉德”类型的男人在床上常常雷声大雨点小,声音闹得响,手法用得多,可惜收效甚微;金融人士变得怒气冲冲却又绵软无力;机灵鬼们仿佛在编纂一曲数学摇滚——先用这只手漫不经心地拨弄某处,再用那根手指敲出几个低音节奏……我这串话听上去挺骚包,对吧?稍等片刻,让我算算究竟有几个……现在为止有十一个,那还不错,我一直觉得用“十二”这个数来收尾既可靠又合理。
    “说真的,”十二号还没有住口(哈!),“别碰那托盘,詹姆斯的冰箱里最多还找得出三种吃食,我可以给你弄个芥末橄榄来,不过只限一颗。”
    “不过只限一颗。”这句话算不上笑料十足,但已经有几分私密玩笑的味道,要是一遍遍拿出来回想,这种话会一次比一次显得风趣。我心想:一年之后,我与他会在日落之时漫步布鲁克林大桥,其中一人不禁窃窃私语“不过只限一颗”,那时我们两人便会一起开怀大笑(想到这里,我总算管住了自己。太吓人了,如果他知道我的白日梦已经一下子飞到了一年以后,这家伙只怕已经吓得掉头就跑,我还不得不在一旁给他加油叫好呢)。
    我要坦白:此刻我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主要是因为面前的男人魅力四射。他俊朗得让人心醉神迷、眼花缭乱,让人恨不得先开口点破眼前天大的事实,然后再继续跟他聊天,“你知道你帅气逼人,对吧?”我敢打赌,男人们可不待见他。眼前这个人看上去像是20世纪80年代青春片里的那些“小霸王”富家子,正是他们欺负那些性格敏感又不合群的孩子,在影片结尾,一个馅饼会“吧嗒”一声砸在“小霸王”的脸上,鲜奶油糊住了他那挺括的衣领,于是食堂里的所有孩子都欢呼起来。
    不过他可不是那种“小霸王”,他的名字叫尼克。我很喜欢这个名字,这个名字让他显得既和气又可亲,他也确实是这样的人。当他告诉我名字时,我接口说:“这才是个脚踏实地的名字嘛。”他顿时面露喜色,一口气甩出了一句话:“名叫尼克的这种人可以陪你喝上一杯啤酒,这种人不介意你喝多了吐在他的车上。尼克!”
    尼克讲了一串蹩脚的俏皮话,在他从电影中借鉴而来的双关语里,我只听懂了四分之三,也有可能是三分之二(记住:下次要去租《犯贱情人》来看一看)。他不知道从哪里搜罗出了最后一杯好酒,用不着我开口就给我满上了。这个男人把我圈进了他的领地,在我身上竖起了他自己的旗号,仿佛在说:“我已经占领了这片土地,她是我的人,其他人不许染指。”最近我接连遇上了好几个信奉后女权主义的男人,他们一个个都显得紧张兮兮、恭敬有礼,现在却猛然间被眼前的男人收归麾下,那种感觉其实还说得过去。尼克的笑容十分迷人,好似一只猫。就凭着他对我微微一笑时的那副模样,他应该再咳出来一团黄色鸟毛才对。他没有询问我的职业,这一点倒挺不错,跟别人不太一样。(对了,我有没有提过我是一名作家?)尼克用起伏跌宕的密苏里口音跟我聊天,他在汉尼拔城外出生长大,那个城市是马克
    吐温儿时的家,《汤姆索亚》一书正是以汉尼拔作为原型的。他告诉我,少年时代他在一艘轮船上工作,为游客们准备晚餐、演奏爵士,当我放声大笑时(我是一名刁蛮透顶的纽约女孩,从未涉足过中部各州,那些庞大的州里住着许多不是纽约人的人呢),尼克告诉我,密苏里州是一个神奇的地方,是世界上最美之地,再没有一个地方能及得上密苏里州的万丈荣光。他长着调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我可以隐约看出他少年时代的轮廓。
    我们同乘一辆的士回家,路上的街灯投下了一缕缕纷乱的阴影,身旁的汽车风驰电掣地疾驶而过,我们两人仿佛正在亡命的途中。清晨一点时,交通阻塞把的士拦在了离我家十二个街区的地方——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反正交通堵得一塌糊涂。于是尼克和我溜出了出租车,溜进了寒冷的冬日和奇妙的未知之中。他陪我走向我的住所,一只手揽在我的背上,而我们的脸庞在扑面的寒气面前简直不堪一击。我们绕过街角,正遇上有人给那里的面包店送糖粉,一桶桶糖粉咕噜噜地从容器里倒进面包店的地窖里,仿佛倒进了一桶桶水泥。街上翻涌着片片芬芳的白色云雾,我们只能看见送货员隐约的身影。这时尼克把我拉近他的身边,脸上露出一抹动人的微笑,用两根手指捻着我的一缕头发一路捻到发梢,随后轻轻拽了两下,仿佛在拉响一个铃铛。尼克的睫毛上裹着星星点点的白雾,他先伸手拂去我唇上的糖粉,这才俯身品尝那双红唇的滋味。


同类推荐: [ABO]图谋不轨渣完就跑后我被全球通缉了玫瑰俘虏[虫族]虫族白月光求生记末世之绝对禁锢星海领主每个世界都渣一遍文明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