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钟后,我和王兴、胖子光着身子躺在两个台球桌大小的浴池里,水温正好,呆在水里不冷不热,异常的舒服,水面上“腾腾”的冒着热气,宛若仙境一般。
胖子用毛巾擦拭着脸颊,笑呵呵的调侃:“我兴哥,我发现你现在的眼光绝对出了问题,非跑到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澡堂子来体验生活,咋地?咱家差钱啊,敢不敢找个档次高点的大洗浴请我俩做套马杀鸡。”
王兴撇撇嘴说:“你懂个篮子,人家这儿是正儿八经的地底温泉,多泡泡可以有效的防癌,要不是我跟老板关系好,就你这个长相,人家都不带让你进门的。”
我抹了抹脸上的水珠子,冲着王兴道:“帽子花多少钱租的?洗个澡都特么舍不得摘下来。”
“怕吓到你。”王兴拍了拍胸口,皮肤瞬间变得通红。
我认真的瞅了一眼身边这两个可以说陪伴我从弱小到强盛一路成长来的兄弟,他们的身上全是纵横交错的伤疤,刀伤、枪伤、让人看着就感觉心底发紧。
“胖爷的胆量你又不是不清楚,别人走夜路怕遇上鬼,胖爷专程跑到坟头槽女鬼。”胖子打了个哈欠,咧嘴坏笑,趁着王兴一个不注意,他猛地将胖子脑袋上的鸭舌帽给拽掉了。
刹那间,我和胖子全楞住了,王兴的脑袋上光溜溜的,一根头发都没有,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光,隐约可以看到脑袋上的血管,本来挺滑稽的一个画面,但我和胖子却谁也没能笑的出来。
见我和胖子大眼瞪小眼的瞧着自己,王兴很无所谓的伸了个懒腰,顺手从池边的小桌子上拿两瓶“二锅头”分别递给我和胖子,然后他自己也拧开一瓶酒,举来道:“干一口吧。”
“怎么整的?”我皱着眉头问道,这次琢磨明白为啥刚刚看王兴的身上总觉得特别奇怪,他身上太干净了,那种干净不是没有泥垢,而是没有任何体毛,不管是腿上的汗毛还是胳肢窝底下的腋毛全都没有。
王兴咧嘴笑了笑道:“先整一口,咱们哥仨好久没在一喝酒了。”
“苍蝇在来青市的路上,最晚明天早上他能到位,到时候你全力配合他,别害怕,我在,胖子也在!我们所有人都在!”我搂住王兴的脖颈,抓酒瓶道:“刀山火海,我们陪你一闯”
一开始的时候,王兴声音只是有些轻微颤抖,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这个如铁似钢一般的男人如同孩子一般的嘤嘤啼哭来,我能理解他的心情,他并不是害怕,而是不舍,舍不掉我们这帮兄弟和家里人。
王兴抓酒瓶狂饮了一大口,抽着鼻子,声音有些颤抖的出声:“我害怕,真的害怕,我害怕有一天突然再也睁不开眼睛,害怕自己会被你们忘记,害怕我爸妈得知我的死讯,我以为自己足够坚强,肯定不怕死,可是当这天真的降临的时候,我怂了,三、胖子,你们知道不?我每天都生活在纠结,我想拿自己最后的生命替王者荡平几个障碍,让你们可以一直记得我,又怕给你们惹上麻烦”
面对王兴炽热的眼神,我叹了口气,松开他的手臂。
“喝个**,现在咱们就去医院!”我和胖子一齐站来,拽着王兴的胳膊就往池子外面拉,王兴挣动两下,低声说:“喝完这一场,明天咱们再去好吗?”
王兴摇摇头回答:“我不知道,我去医院做了好多次化疗,每次拿到检验报告的时候都没勇气打开看,直接把结果塞到垃圾桶里,本来我想就这么躲在暗处偷偷的看着你们,直到我闭眼为止,但最近我感觉自己情况变得严重了,视力在减弱、脑子也经常会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我害怕自己再不跟你们喝一场,就再没机会喝了。”
胖子也“呼啦”一下站了来,一把攥住王兴的手腕低吼:“草泥马,你为啥不早点告诉我们?肿瘤多个**,良性还是恶性的?良性的可以治好。”
“脑肿瘤?”我的呼吸瞬间变得急促。
“我认真听了,但对我来说有点像梦想。”王兴吸了口烟,半个身子躺在浴池里,眯着眼睛说:“我得了脑肿瘤,前段时间刚查出来的,头发和身上的汗毛全是做放射和化疗的时候掉光的,看到我的样子,梧桐什么都没说,掉头就走了,那几天我真的想死的心情都有,绝望,深深的绝望,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活多久,现在再去招惹刘晴,不是明摆着让人家心里难受吗,你俩不用安慰我,我什么都懂。”
我有点着急的嘟囔:“你别总**当耳旁风,兄弟跟你说的全是肺腑话。”
王兴灌了一大口酒后,笑着说:“你俩的意思,我明白。”
“实话。”胖子端酒瓶和王兴又碰了一个。
我同时点燃三支烟,分别塞到王兴和胖子的嘴里,试探性的朝着王兴说:“兴哥,咱们年龄大了,刀口舔血的生活终将慢慢远去,没事干以后,咱是不是就得享受生活?到时候我和胖子带着媳妇孩子的全界乱跑,让你孤家寡人的从边上替我们拎包,我心里也落忍,趁着还年轻,趁着还能爱,把逝去的感情再找回来,这是正经事。”
王兴沉默了好半天后,声音很轻的回答:“再说吧。”
王兴不会好端端的提刘晴,我相信他对刘晴绝对是还有感情的,同样历经感情磨难的刘晴现在肯定也希望自己能够有个踏实的肩膀依靠。
“既然她现在一个人,你也是一个人,为啥不搭伙过日子?”我冲着他低声问道:“这社会头婚、二婚没啥区别,只要感情到位,一切都不是问题,咱们现在不算太差钱,生活也趋于稳定,不行就稳定下来吧。”
王兴点点头,沉闷的说:“是啊,想想这些事情好像就跟昨天刚发生的一样,如果不是刘晴的孩子拽着我衣服奶声奶气的喊叔叔,我都差点忘了咱们马上二十七岁了,快要步入而立之家呢。”
胖子抽了口气道:“刘晴真心挺好的,模样俊俏、性格实在,是个过日子的人,我记得咱们赚的第一笔钱好像就是搁刘晴她家的五金店搬货的。”
“离婚了,独自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在崇州开了家不大不小的饭馆,生活还算不错吧。”王兴捧着酒瓶,透过厚厚的瓶壁看向昏黄的顶灯,眼神透着一股子迷茫。
“她现在挺好的呗?”我咧嘴笑了笑,几年前我回崇州市的时候也曾遇上过刘晴,那时候的她已经结婚了,带着孩子跟一个男人在街边摆大排档,生活过的很是清贫,作为朋友,我给她留了点钱,当然这事儿我一直都没告诉王兴。
我们几个沉闷的喝着酒,冷不丁王兴出声道:“前两天我回了趟崇州,给我爸妈存了点钱,还到不夜城去溜达了一圈,碰上了刘晴。”
在认识梧桐之前,王兴几乎没怎么正儿八经的谈过恋爱,跟刘晴的那一段,只能算是年少懵懂的初恋,生活完全属于单色调,认识梧桐之后,他又总徘徊在友情和爱情的岔路口,说句实良心话,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平时的乐趣到底从何而来,不赌钱、不嫖娼,也没有任何别的嗜好,每天的生活都像是在复制和粘贴。
从小我的性子就比较活泼爱闹、胖子也算属于很开朗的那种类型,我俩有啥事都不爱藏在心里,哪怕是吵架也是当场吵当场好,唯独王兴很内敛,甚至比林昆还要不善言辞,什么事情都不爱表达出来,但他其实做的一点都不少。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点点脑袋,举酒瓶跟王兴碰到一,辛辣的白酒很难以入喉,但喝下去以后又觉得格外的舒畅,一瞬间我们好像又回到了多年以前,那时候的我们没钱没势,但每天都过的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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