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莎……”
黎明对这人印象很深,这一位痴情的女人。
刚才因为黎明神恩,重返青春,在神迹狂热状态下,达到了狂信徒标准。
“没想到居然是她,有点意思。”
爱莎,这女人为何让黎明印象深刻,还要从当初才开辟神域时说起。
爱莎是第一批原初之民,也就是最初的那200人!
当初黎明化身降临之后,带领原初之民发展壮大,也因为黎明化身的神奇和对部落的卓越贡献,让当时200原初之民都对黎明化身崇拜至极。
这其中就不乏一些少女怀春,爱上了黎明化身。
但那时黎明主意识经常入主化身,所以全部拒绝了。
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也都和部落青壮男人结合,繁育后代。
不过总有意外不是?
爱莎就是这个意外,她一直都是黎明化身最忠实的追求者,甚至做出过夜袭黎明化身的举动,只是没有成功而已。
黎明化身也劝过她,只是劝不动,最后实属无奈,黎明化身只能规避爱莎,只要有爱莎在的地方,黎明化身就会消失不见。
只是爱莎对爱情的追求之坚定,令人侧目。
她从未放弃追求黎明,甚至得知黎明是神眷者,拥有难以想象的寿命之后,爱莎加入了战士团,成了一名强大的战士。
黎明上次考核时,爱莎就在黎明的战士队伍之中,如今爱莎更是一位强大的中级骑士。
这也是为何爱莎没有生过孩子,还能获得黎明神恩的原因,上一次出战的战士,这一次都无条件得到了他的神恩。
爱莎的追求也让黎明化身很感动,不过他一个信仰化身,又不算血肉之躯,就算娶了爱莎,也不能生孩子,就连那种事都不能做!
娶爱莎就是无稽之谈!
爱莎对爱情苦求无果,其实也很痛苦,不过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老,她也越来越安分,没有再去追求黎明化身,而是每日都虔诚至极的对天帝祈祷着。
这让黎明化身松了口气,不过又有些不是滋味。
黎明作为化身的主人,对化身拥有绝对支配权,稍稍一感应就知道化身想法,暗骂化身贱骨头。
因为化身早已诞生出自己的人格,黎明没有将化身当成自己,而是把化身当成一种造物,所以爱莎和化身的事,他完全没有代入感。
只是爱莎越来越虔诚的祈祷,黎明自然知道原因,不就是希望他赐给她永恒的寿命,最好还赐婚给她,让化身娶她。
“恩,原来这就是你快成为我狂信徒的原因啊?”
黎明暗道还以为他英明神武,打动了这群刁民,才让她成为狂信徒的。
“算了,你要是能成狂信徒,寿命没有问题,我甚至可以帮你美颜。”
狂信徒已经是神眷者了,神恩之后,活个万把年不是问题。
黎明看着爱莎那坑坑洼洼的脸蛋,粗糙的皮肤,暗道这化身居然继承了他审美观,难怪没有接受爱莎。
至于化身娶爱莎,不可能!
他都还是单身,化身怎么能领先一步?
想都不要想!
“就是不知道有几人能成为我的狂信徒。”
狂信徒被称为神眷者,自然与其他信徒有本质区别。
第一,狂信徒的信仰通道非常稳固,不会崩塌,也就是不会降级成为其他信徒。
第二,施展神眷,必须要狂信徒级别的信仰通道,才能成功。
第三,只要获得神眷,狂信徒的生命本质会发生变化,因为他们已经经历过黎明的信仰之力冲刷。
如果黎明成为半神,那么他还可以用神力来冲刷狂信徒们的身躯,让他们蜕变更加完美。
因为只要到了半神,凝聚神力就不再是那么困难,毕竟被称为半神,如果还和神性生物阶段一样,那就说不过去了。
第四,神眷之后,可以赐下神性,让他们成为神性生物,这样会让他们实力大大增强!
第五,可以转职成为神眷职业,每位真神都拥有自己的神眷职业。
因为只要神职解析度达到15%以上,就可以通过神职,研究出一个职业面板,这种职业被称为神眷职业,因为只有神眷者才能转职这种职业。
每一位转职成功的神眷者,都会非常强大,他们可以动用一部分真神的权柄,当然动用权柄代价肯定很大就是。
所以,狂信徒被称为神眷者,也是有原因的,这是质的变化,每一位狂信徒都是神灵的精英力量。
到了真神这一阶段,每一位真神都是永生不死,所以都非常惜命,和其他人发生矛盾,都是通过信徒来解决。
毕竟我都永生不死了,如果和他人发生矛盾,还亲自下场,要是被人宰了,岂不是亏大了?
所以,真神以上的大战,基本都是狂信徒之间的战争,也被称为圣战!
当然,也不排除某些真神亲自下场,贴身肉搏,毕竟也有不怕死的!
“不过,要是这批人有人成为狂信徒,那么我就可以建立一个天帝教会了。”
建立一个教会自然简单,但是教会中如果没有神眷者,那么建立教会就没有任何意义。
让一个虔诚信徒管理教会,万一哪天黎明研究魔法,研究神格就是十几天,醒来发现因为自己没有理会这个虔诚信徒,他直接变成浅信徒甚至无信者都有可能。
好家伙,让一个无信者管理教会,玩呢?
建立教会之后,好处也非常多。
第一,黎明以后有什么神谕都可以传给教会,让他们去执行就可以了,甚至神恩也可以让他们带处理。
这样黎明就可以真正隐居幕后,让人族自由发展了。
第二,狂信徒们会是黎明在人间的使者,行使黎明的教义准则,传播黎明的伟大权柄。
要知道,黎明的天帝神格,现在还有很多权柄没有掌握,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当初黎明虽然宣传了自己天帝形象的伟大,但是要让一群只生活在一百平方公里中的人,都明白世间都有什么权柄力量,那不是异想天开吗?
黎明神格中能凝聚出这些权柄,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不过好在,他的神格位格奇高无比,只要他后期宣传到位,还是可以掌控其他强大权柄的!
而且这些权柄凝聚,不会消耗黎明一丝一毫信仰之力!
……
神域时间半天后。
原初部落终于完成了这场祭祀。
虽然天帝早已离去,但他们的仪式还是要继续下去,这是对天帝的尊敬。
这时所有人才停了下来,细细感受自身的变化。
今天天帝的神恩,让部落几乎所有人都重返了青春,为此先知将这十五年粮食换来的名额全部用了!
不过也是如此,先知在部落的威望已经高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也只有黎明化身能媲美先知在部落的威望了。
“呜呜……年轻了,真的年轻了,伟大仁慈的天帝陛下,无所不能!”
“妮娜,你看妈妈是不是很漂亮,我早给你说过了,妈妈当初可是部落最美丽的女人,现在相信了吧?”
“您是父亲?父亲您年轻时可真帅气,不过我更加帅气,哈哈。”
“哈哈,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充满了活力,相信要不了多久,我巴特就能成为一名高级骑士!”
“恩?我的魔力增长速度变快了,看来最近要好好闭关研究一下魔法了,看能不能突破到大师级。”
黎明化身站在神殿中,居高临下看着广场中的一切,特别是那个重返年轻的少女,让他恍惚间似乎回到了四十五年前。
“黎!黎!你看我捕到鱼了,我厉害吧!”
“厉害!爱莎,看来以后捕鱼的工作要交给你了。”
“黎!黎!你说的文字到底是什么东西,我脑袋都看疼了,就是记不住。”
“没事,慢慢来就能记住了。”
“黎!黎!天帝陛下真的有这么伟大吗?能让人永生不死,让死人复活?”
“那是,天帝陛下可是诸神之帝,神灵也要拜倒在天帝陛下的王座之下。”
“黎!黎!……”
“真好啊!”黎明化身感叹道,岁月就这么逝去了,当初那批原初之民只剩下不到三十几人,爱莎今天能获得神恩,他也由衷为她高兴。
第二十四章 爱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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