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夜晚。
在白天, 姜月章有时会消失一段时间。
裴沐也懒得去问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她认为自己没必要关心到那个程度,反正他这几日约莫是在等谁,消失的时候也该是一个人去做什么布置。神神秘秘, 多半不是好事。
她自己一个人逛市集,有时去给别人帮帮忙、赚点小钱, 也很自在。
之前买的那一对陶猪,她拿了红的那一个,又用丝线将小红猪串起来,挂在腰上。当她在街上一晃一晃地走来走去,小红猪也就在她腰间一晃一晃;一人一猪,都很悠闲。
到了第七天,姜月章直接消失了大半天。
裴沐只在早上见他匆匆而去,之后一直到正午时分,也没见着人。
春平城里开的有花,红的白的,都披着暑热,在明艳的阳光下摇晃,投下的影子也显得有气无力。
做活儿的脚夫就坐在树荫下,肩上搭着块烂布头,边上放着缺了口的混浊水碗,互相闲聊、吹牛。他们穿着不晓得补了多少次的烂草鞋,但这已经算很不错的衣着了。
裴沐从一边经过时,他们就同她打招呼:
“裴小公子来逛街了?”
“还是来做活儿?”
“小公子皮白肉嫩的,可别给这日头晒熟喽!”
他们就一齐哄笑起来。
这笑话多少有些粗俗,但市井民间常常就是靠这点儿粗俗的笑意,才能有滋有味地过下去。
裴沐很明白这一点,便也笑眯眯地、和和气气地回道:“几位吃了吗?”
男人们此起彼伏地答道:“吃了吃了。裴小公子吃了吗?”
“吃了吃了。”
通常而言,这就是一段十分完整的、让双方都很满意的寒暄了。
但这一天,偏偏还让他们碰上了一件事。
――砰!
一道人影横飞出来,重重砸在地上!
路边装果子、蘑菇、杂货的藤萝框被掀翻了,连带还翻起无数尘土;在正午的阳光下,它们弥漫如无数小飞虫。
“啊……!”
有人短促地尖叫了几声,很快就被身边的人捂住嘴。
人们友好互助,彼此按住,退后不少,却又都屏息凝神地观望事态发展。
春平城和乐二十年,治安向来为人称道,是以本地居民们不大有“不能惹事、不能惹麻烦”的心理,反而暗地里对那些刺客、剑客吵闹的传奇轶闻,颇为向往。
呛人尘烟中,被打飞出来的那道人影动弹几下,挣扎着爬起,又因为不间断的咳嗽而显得更加虚弱和狼狈。
原来这是个腰上带刀的壮汉。
“呜咳……!”壮汉咳出血丝,高大的身体也有些摇晃。
尽管如此,从他的体型、运气来看,他其实说得上是一位很不错的修士,战力大约能与本国军队里的小队长持平。
可就是这样一位修士,现在却如此狼狈。
裴沐好奇地问:“那是谁啊?”
边上脚夫眯了眼去看,半晌嘟哝道:“有些眼熟……好像,是罗家的哪个门客罢?”
“罗家?”裴沐敏感起来。
恰在这时,一道矮小的身影飓风般冲出来,一直奔到壮汉身边。
“丁先生!丁先生你没事吧……可恨!”小姑娘急急去扶壮汉,又愤怒回头,痛斥道,“三哥,你太过分!”
那小姑娘竟是罗沐灵。
裴沐身形一动,正想上前,却又站住。她按下心神,静观事态发展。
“我过分?”
一道男女莫辨、略显尖利的声音响起。旋即,就见一名男子从一旁施施然走出,身旁还带着两名身量颇高、孔武有力的修士。
这男子穿着绣工精细的红色衣袍,衣摆上用五彩的飞鸟绒羽细细点缀出复杂华丽的图案;他一头黑发披散着,乌黑亮丽,光泽艳艳,显见平时的精心保养。
至于那张面容,虽然颇有些可以挑剔的瑕疵,但其皮肤之柔白、眉眼修饰之精致,还有那端庄的淡色胭脂与口脂,已经足以令人望而生敬,暗中感慨――这可真是个精细的大家公子。
虽为男人,却比世上大多数女人都更精致,举止也更款款……这便是罗沐灵的三哥。
当今世界,因战乱才过不久,大多数国家仍崇尚武艺、法术,认为男子强壮才是美,但在偏安一隅的虞国春平城、千阳城,却是养成了大家公子争奇斗艳、以精巧柔弱为美的风尚。
裴沐虽然早已知道这一点,但乍一瞧见这比孔雀开屏还招摇的男子,仍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她挑剔地想:这个男人比她自己还娘娘腔,实在是不行啊。
想归想,看归看。
那罗家三哥自认为艳光慑住了全场,面上不由得意,对待罗沐灵也愈发颐指气使、尖声尖气:“小妹,你也不想想,凭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也敢来同我们争?现下放逐你,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你竟还敢挑衅于我?”
“我念着手足之情,不与你计较,可你这门客的命……嘻嘻,我便不客气啦。”
在华丽的遮阳伞盖下,罗家三哥用淡金色的绢扇遮住了自己的下半张脸,笑得愈发娇媚。
裴沐看得不禁又打了个哆嗦。可看周围居民们的神情,似乎挺习以为常。
前方路上,罗沐灵一张素面小脸红了又白,眼里已经有了泪意,却是满面倔强地不肯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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