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看来张瑞不简单,居然精通诅咒之术,诅咒之术说白了就是通过药物和诅咒施加给被人的一种诅咒,非常难解。
要想解出诅咒不但要对症下药,找到药物的解药,还需要相对于的咒语。
诅咒是使用黑暗或邪恶的力量来完成自己的愿望的一种方法或手段。
诅咒有很多种方式,主要有:巫蛊,召邪。诅咒用的巫蛊有很多种,比如苗疆的毒蛊或虫蛊,虫蛊是把许多的毒虫放在一起,撕咬,当剩下最后一只不死的毒虫,取出,放在饭或菜里。
在古代有一种方式,与苗疆巫蛊有些类似,在小罐里养着招来的邪灵,并用自己的鲜血进行饲养,在需要的时候,罐里的邪灵会以主人希望的形态出现,执行主人交付的任务。
召邪主要是通过一定的仪式召唤含有怨气的孤魂野鬼,使用他们的怨气得到力量,并加以利用,以达到自己的愿望。
张瑞应该是利用毒蛊下的诅咒,实际上这些粉末是一毒蛊。
萧奇心中一动,一股记忆从脑海中产生,他脑海中无论是钟馗的传承和陈抟老祖的传承都像是一本书一样,一旦他想到了什么就如同一本书一样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为他翻开,任由他解读。
这一刻,脑海中突然涌现出这种诅咒的一些记忆。
僵尸虫。
这是利用僵尸虫的蛊毒制作而成,萧奇一把抓起萧英才的手,找到了方法,检查起来果然方便很多。
“找到了。”
这种僵尸虫一般情况下寄居在人体的心脏部位,小的让人很难察觉,就算是现在医疗设施也不一定察觉到这种僵尸虫的存在,更不要说人。
要不是他从钟馗记忆传承中有这方面的记载,他也不会想到这一点。
这个时候三伯母走了上来,问道:“萧子,你三伯的病怎么样了。”
三伯说道:“萧子不愧是神医,一眼就看出了病症。”
萧奇也说道:“三伯母,三伯的病很麻烦,不过我还是有信心治疗。”
“说起来三伯应该是被人下了毒,我也找到了病症所在,不过治疗起来很麻烦,而且还需要一种药物。”
“什么药物。”三伯问道。
“雾草。” 雾草是一种万能药材也不为过,可以克制大部分毒物,正好是僵尸虫的克星,僵尸虫是从尸体上培育而成,专门寄存于人体的心脏部位,吸收人体的鲜血为生,而且一旦被寄生,人就会变得如同僵尸
一样。
比能吃不能喝,只能喝血。
好在现在医疗发达,不能吃喝,可以输液,要不然萧英才早就死了。
三伯和三伯母毕竟不是学医的,也不懂医术,雾草自然没有听说过,便对着萧奇问道:“萧子,你口中的雾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可以获取。”
萧奇笑着说道:“这个交给我,我正好认识国内最大的药材商人,陈述人,待会儿问问他,说不定他又渠道。”
“萧子,就麻烦你了。”萧英才感激的说道。
萧奇说道:“三伯,看你说的,一支笔写不出两个萧字,我们都是一家人吗?对了,三伯可以吃血做的东西,我这就下去准备一些。”
这个时候哪里有什么鲜血,除非是现杀。
鸡鸭说实话还真没有多少鲜血,除非是杀猪。
萧奇还真就是这样想的。
直接到了休闲中心,找几个人还不简单,帮忙杀一头猪,肉归他们,他只要鲜血。
到了休闲中心一说,立马就有五六个人过来帮忙,先到山上去拉了一头猪,几个人齐心合力,很快就将猪给杀了。
萧奇也带着猪血回来了。
然后交给自己的母亲,做了一道猪血粥。
“小倩,你也很多年没来哥家了,难得来一次,哥也没有什么好礼物送给你,女孩子都爱美,这里有一条项链,希望你喜欢。”
萧奇想了想拿出一根项链递了过去。
三伯萧奇送了一块劳力士的手表,三伯母送了一个LV包包,至于大爷爷,萧奇送了他一瓶酒,新岛库存一百年的老酒。
刚开始他们不收,不过在爷爷的劝说下这才收下。 吃饭的时候,三伯看着端上来的猪血粥,吃了一口,没事,居然丝毫没有想吐的感觉,“我居然又能吃东西了。”一想到这里,他就差没有高兴的哭出来这一个月来没吃过一段好的,吃了就吐,要不就
拉。
现在终于可以吃一段好的了。
一大碗猪血粥吃完,三伯余兴未尽的看着被他吃的干干净净的大腕,不好意思的说道:“这猪血粥太好吃了,不知道还有没有。”
“这个真没有了,你平时饭量也就跟猫一样,这麽多猪血粥以前都够你吃两顿了。”三伯母很是高兴的说道。
“我这不是太饿了吗?”三伯无奈的说道。
“猪血多的是,我马上给你去做。”肖桂芳站起身来就朝着厨房走去。
“嫂子不用了,我就是随便说说。”三伯连忙阻止到。
肖桂芳说道:“没事,做猪血粥很快的,几分钟的事情,我在给你做一大碗。”
“嫂子,还是我来,你去吃饭。”三伯母这个时候站起身来,跟着走进厨房说道。
最后还是被肖桂芳给赶了出来。
吃过饭,大爷爷和三伯也就告辞而去,临走的时候,肖桂芳找了一个袋子将猪血让他全部带走。
萧奇也对着三伯一下吩咐,等他找到了雾草,一定通知他,给他治病。
“萧平川一家,今后你们几个要多走动走动,回家我也跟老大他们说道说道。”大爷爷坐在回去的车上对着自己三儿子一家嘱咐道。
萧英才连忙点头说道:“这一次要不是萧奇,我都准备彻底放弃治疗了,是他让我重新有了治疗的希望。”
“爸,妈,这是萧奇哥送你的礼物。”
刚才萧奇把礼物给了萧英才他们的时候,就被他们随意放在车上,没怎么注意,坐在后排的小倩好奇的翻看了起来。 他毕竟读大一,而且是女生,平时对于化妆品,包包之类的虽然买不起,但是却喜欢研究,没事就找些时尚杂志翻看,一样就看出来着包包不同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