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晚了。”来人非但没表现出迟到多时的愧疚,反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似的。
沈瑟没有跟她计较,也没有多问,只是站起身,礼貌性地伸出手,说道:“顾太太,很高兴见到你。”
来的人是吴婷。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宽大的衣摆空荡荡的,衬得她的身形愈发瘦削。
她还戴着一个硕大的墨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到了室内也没有摘下来,长长的头发披在肩头,偶然侧过头时,脖子上露出了几处青紫的痕迹。
看上去她整个人都有些怪怪的,就连举止都有些异乎常人的僵硬。
她没有握住沈瑟的手,而是一挽裙摆,直接坐在了位置上。
沈瑟的手有些尴尬地悬着,这样近乎无视的对待自然让她觉得不太舒服。
可作为律师,什么形形色色的人都会遇到,随时保持冷静和专业,这是她的职业素养。
于是她也收回了手,坐到了吴婷的对面。
吴婷抱着胳膊,脸侧着看向窗外,并没有开始交流的意思。
为了打破沉默,也为了说到正题,沈瑟只好先找到一个随意的话题说道:“天气有些热,来的路上肯定渴了吧,我点了梨汁,你先喝一些润润嗓子吧。”
这明明是好意,但吴婷闻言却陡然脸色大变。
她转过头,死死地盯着面前的杯子,仿佛里面不是盛着果汁,而是毒药。
沈瑟见状更是不解,这顾太太对她的敌意就这么大,连一杯饮料都觉得她是别有用心?
见气氛愈发僵持,沈瑟干脆直接道:“顾太太,今天找你过来,是想跟你谈谈顾先生……”
“你知道吗,”吴婷突然打断她,说起了自己的话,“我们家冰箱里一定会有的一样东西是什么?”
这个问题没头没脑的,着实令人费解。
沈瑟也是有脾气的人,她强忍着不发作,只是不想耽误正事,但吴婷这个样子,似乎并没有跟她好好谈的意向。
“顾太太,我现在是以顾先生代理律师的身份来跟你见面的,希望你不要多说无关的事宜,浪费我们彼此的时间。”
吴婷并没有因此停下,仍旧盯着那个透明的杯子,自说自话着:“看起来你很喜欢喝梨汁,真巧,绍季也是。那种廉价的梨汁饮料,他总是会买很多,有一次我喝了一口,甜得发腻。他一个大男人哪会无缘无故喜欢这种东西,那个时候我就猜,一定是有什么原因。”
沈瑟听完这些,愣住了。
吴婷终于抬眼望向她:“是因为你,对吗?”
沈瑟的记忆被拉回到许久许久以前,那个时候她跟顾绍季刚认识,有回她把他赶出家门,似乎还送了他一瓶梨汁。
后来他们在一起之后,他总喜欢去冰箱里翻找同一牌子的饮料,明明每次都嫌弃得皱眉头,却经常提醒她别忘记补货。
这其中的缘由,仿佛确如吴婷所说,是因为她。
这般认知让她觉得心情有些复杂。
吴婷何尝不是,她看着沈瑟的反应,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看来他对你真的是念念不忘,都这么久了,还记着你的喜好。”墨镜遮住了她的眼神,但从她嘴角露出的讽意也能猜到她此刻是种什么样的心境,“算起来,好像还是我拆散的你们。”
沈瑟说:“我跟他分开不是因为别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顾太太,我不希望因为私人的事情影响我们的交流。”
“私人的事情?难道你做他的律师就不是因为私人感情?好的律师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是你帮他打官司?”
吴婷连着问了好几个问题,她的情绪也随之越发激动。
从她接到沈瑟的电话那一刻开始,从她知道沈瑟担任顾绍季的辩护律师那一刻开始,或许紧紧从她听到沈瑟的声音那一刻开始,她就慢慢失控了。
沈瑟没料到她是这样的反应,明明电话里她很配合,说会准时赴约,结果到了现在,平和的交谈不在,只有这样言之凿凿的质问。
沈瑟于是将公文包暂时放在了一边,有些话不讲清楚,别的也是没办法谈下去的。
“顾太太,我承认,我会答应这次的委托,是出于我的私心。”沈瑟缓缓开口道。
吴婷冷笑一声,果然不出所料。
“不过,”沈瑟继续说道,“跟顾绍季没有任何关系,是因为我的爱人。”
“爱人?”
“你应该也认识他,他叫程绍仲。”
这下子换做吴婷诧异了,上次跟程绍仲见面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样出众的男人不是轻易能够忘怀的。
“你跟程绍仲是一对?”她没办法立刻接受这个事实。
“没错,你也知道他跟顾绍季的关系。有些事情他不方便出面,就由我来代劳了。”
吴婷陷入了一种难以预料的混乱之中。
上次被程绍仲拒绝之后,她虽然感到很失望,可并没有因此产生怨恨。
因为他给了她关怀,在她那么孤独无依的时候,他那么温和地安慰着她。
可原来,这个男人也是属于沈瑟的,她所遇到的所有美好,都有沈瑟的影子。
这样的认知让她觉得嫉妒,觉得发狂,尤其是面前的女人不曾沾染半分污秽的美好面容,让她恨不能抓碎。
沈瑟见她没再说什么,还以为她终于放下了戒心,于是终于找到机会拿出包里的资料,递到吴婷的面前。
“顾太太,我这次过来,是想跟你商量一下出具谅解书和求情书的事情,如果你能够答应,未来庭审的时候,很可能会对法官的量刑产生影响。”
吴婷瞥了眼桌上的纸张,不确定地问道:“你是说这东西可以救绍季?”
“只是可以请求法官从轻量刑,我不能保证任何结果的发生。”
吴婷的嘴角缓缓勾起。
“那好吧。”
沈瑟以为她要签了,刚觉得松了口气。
然后她听到吴婷继续说道:“我不会写的。让他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