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洛德找沈瑟进去说的无非是些好好工作、放心去干的套话,并且对德诚所的大体情况作了介绍。
张律的年纪跟他差不多,看上去很是和蔼,说话也相当可亲,总体来说会是体恤下属的好领导。
沈瑟对所有的一切都非常满意,至于工作的压力嘛,她恨不能现在多一些压力,让她快点适应新的职场生活。
走出费洛德的办公室,律所的行政主管李芳带她去到了分到的工位,办公用品也早就准备好放在她的桌上了。
李芳就是方才最先看到她的人,看上去只有三十岁出头,实际上已经四十二岁了,行事作风温和却不失利落。
只是慢慢地沈瑟就会发现,这个李主管,可一点不比原先的刘美兰好应付。
既然是第一天到岗,交给她的实质性工作暂时是没有的,沈瑟再有热情,也需要点时间熟悉一下新的工作环境。
就比如,为什么所有人都在有意无意地瞥过她,待到和她的目光一相触,又立马弹开。
她很是好奇,可谁也不认识,又没办法直接问,于是一上午只能自个儿跟笔记本电脑较着劲,直到午休吃饭的时间。
这栋写字楼是有专门的餐厅的,李芳给沈瑟送来了临时饭卡,告诉她早午餐可以在这里吃,等到过两天正式的饭卡就能办好了。
沈瑟见其他人都三三两两地去吃饭了,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桌上的东西,也打算跟着一起走。
这个时候,在她对桌的两个年轻的女孩站起来,主动问她:“要一起去吗?”
沈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好啊。”
两个女孩子一个叫马薇薇,一个叫董晓倩,都是法硕,毕业之后就来了德诚所,比沈瑟还小两岁,目前还没有正式执业。
虽说三个人差不多是同龄人,但是她们两个对沈瑟有点拘束,说话的时候总是客客气气的:“沈律师,你喜欢吃什么呀,不知道这里的饭菜合不合你的口味?”
沈瑟看了眼菜单,回答:“我不挑食的,吃什么都可以。”
三个人各自要了一个肉菜一个素菜,然后找了个四人座的位置坐了下来。
午餐时间基本上都是同事们之间的“吐槽大会”,女人聊美妆电视剧,男人聊球赛游戏,哪哪都很热闹。
只不过这一桌的气氛暂且有些静默,沈瑟和马薇薇董晓倩安静地吃着东西,一时谁都找不到话来说。
最后,还是沈瑟主动问起了她们的学校和专业,两人才打开了话匣子。
马薇薇和董晓倩都是安城大学法律系毕业的,还是同班的好友,毕业后就一块来了德诚所。
许是刚离开校园没多久,所以她们说话的时候还存留着些许学生气,没有被社会生活浸染的老练成熟,恰恰是如此,沈瑟才更觉得亲切。
都是法律的同门,交流起来自然很顺畅,加上年龄都差不多,也没什么隔膜,渐渐地,生疏和尴尬被打破,加上马薇薇时不时会说点冷笑话,因而欢笑也多了起来。
董晓倩是个心直口快的姑娘,之前是因为不熟,此时再有什么疑惑,没有半点弯弯绕绕的打探,仅仅是直接问出了口。
“沈律师,我们看到了你以前的新闻,你跟程绍仲律师……是恋人关系吗?”
程绍仲的名号早已经广为人知,尤其是在年轻的法律从业者之中更是声名显赫。
一来是因为他接手过许多大案,有相当一部分被各个大学的老师引为经典案例讲授。二来在国内知名的法律论坛上,曾经做过一个最有魅力律师的评选,程绍仲一张上庭的照片被贴出来后,哪怕像素有些模糊,但还是引发了极大的震动。
当时评选楼里被顶上了上万条评论,都是被他的颜值气质彻底征服的“迷妹们”,这种程度都快要赶上追星的疯狂了,虽然帖子很快被撤下,但那张照片仍然流传了很久。
有才的人很多,帅气的人也不少,不过集才华和英俊于一身的精英还是万里挑一的,特别是程绍仲低调又神秘的行事作风,让他几乎成为一个传说,可远观而无法近距离接触的行业大拿,是多少在校和刚出社会的年轻律师们的偶像。
前阵子程绍仲官司缠身时,行业内的许多人都在时时关注着。
虽然其中不乏看好戏的,但更多的人是在讨论着,到底程绍仲要怎么替自己脱身。
他曾经替那么多的当事人做完美辩护,到了他自己身上,更应该无往不利吧。
只可惜,这次大律师像是哑了火,很长时间内铺天盖地的都是他的负面新闻。
这让他的无数“粉丝”暗自顿足感叹,都说渡人不渡己,难不成一代传奇律师就要这么黯然陨落了?
结果却并没有这么坏,可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案子结束后,程绍仲被当庭释放,可他退出律所合伙的消息不胫而走,许多人猜测着他要跳槽或是另起炉灶,但之后他失去了所有的消息,再没有人知道他的动向。
德诚所的一个律师是程绍仲的铁杆粉,当初把所有相关的新闻都看过,所以对跟程绍仲有关联的人也有印象。
费洛德一说沈瑟之前是南城的律师,让他瞬间闪过一个念头,搜索沈瑟的名字后,果不其然,她跟程绍仲的绯闻,啊不对,是正主亲自承认过的恋情便跃然于眼前。
沈瑟听着这么直白的问题,愣了愣后,还是如实答道:“是啊……你们也认识他吗?”
马薇薇和董晓倩顿时激动不已,甚至捂住了嘴唇,怕自己尖叫出声。
其他人纠结好奇了一上午的问题,她们终于得到了求证,哪能不感到激动。
“天呐,沈律师,真没想到……不对不对,我们太荣幸了,能认识你。”两个姑娘的脸都变红了,看着沈瑟说不出别的什么话了。
沈瑟只要仔细想想就知道她们为什么如此。
才不会是因为她,绝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她的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