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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干柴烈火 作者:冷香尘

    分卷阅读13

    令行事。

    只是,这两个人似乎都忘了这一点,主子和奴才互动得不亦乐乎。

    「哦。」男人傻呵呵地应着,然后转身,继续他的擦桌子拖地刷马桶的苦命活计。

    平时很少做这种事的大男人笨拙的要命,做起事来自然特别地费劲。

    大半天下来,笨手笨脚的男人被本身什么也不会做,偏偏又吹毛求疵的青年折腾得汗流浃背,穿在身上的t恤都湿得能滴下水来,就连厚重的牛仔裤也都汗湿了一大片。上下覆在他的身上,整个地突显出他傲人的六块肌和健硕的体格。

    发达的肌肉、厚实的肩背,健壮有力的大腿……只能用「强壮」来形容的男人,明明强悍的可以将人一拳打死,偏偏在秦阳面前乖巧听话的活像只超大型的牧羊犬。

    「唔……」秦阳懒懒地躺在宽大柔软的沙发上舒服地喟叹了声,脑子里胡思乱想。

    心想,什么事都有一个男人,不,有一头「熊」包办的生活还真不错。

    不用工作,什么也不用想,每天只要坐着躺着就有人把吃的喝的送到自己嘴边——这不是猪的生活是什么?

    不过公子哥儿秦阳可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这种想法对一个男人而言是多么的可耻,反正他在自己家中本就好吃懒做惯了——除了自己整理房间外,洗衣、做饭、打扫环境他是一样也没有做过,老妈都会弄得妥妥贴贴的。

    出了社会呢?又和学长同租了一套公寓——刚开始的时候是他一个人住,可想而知,那段时间他的状况有多么的狼狈凄惨。

    衣服脏了要自己洗,一洗就成了抹布加酱菜;肚子饿要自己煮,煮来煮去煮成了火灾现场;卫生就更不用说了,刷马桶的时候把马桶堵了,浴室变成了水池;拖地的时候把地拖了,却把地板拖成了水淋淋的泥油路,五彩斑烂,比不拖时还脏;洗碗的时候则把洗洁剂当成免费的泡泡大餐,不仅把碗筷全砸了个稀巴烂不说,还把自己搞得上下皆白……所谓的「娇生惯养」,指的就是秦阳这种人。

    除了学习成绩单年年满堂红之外,日常生活等同于一个白痴。如果出了社会之后又讨厌工作外带no money,就只能用「废物一个」、「米虫一条」来形容了。

    只可惜,秦阳从小到大都过惯了公子哥儿的生活,就算自己其实是个生活中的「米虫」兼「笨蛋」,恐怕他也毋自不觉。如此说来,这两个人,日常琐事中真可谓是一个半斤一个八两,白痴加白痴,笨蛋加笨蛋,是不是等于更加的白痴兼笨蛋!?

    「秦阳,你肚子饿不饿?」虽然适才才下了两碗鸡蛋面让两人裹腹——石磊的厨艺也仅限于此,可秦阳才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他比女孩子还优雅秀气的吃相,差点让男人看得下巴脱臼。而余下的大半面条,也让男人稀里呼噜地三两下就解决了,害得他老担心青年没吃饱,肚子饿。

    「你以为谁都像你吗?大胃王!吃那么多也不怕把自己给撑死。」秦阳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斜睨了男人一眼。

    想起男人饿虎扑食般的吃相和超大的胃口——两大盆面两分钟之内就解决了,还一副半饱的模样,吃得比猪还多!

    「呵呵,我从小就胃口好,吃得比别人多。」男人搔了搔头,有些尴尬。方正的脸庞也泛着微红,只不过他的肤色够黑,看不出来。

    「所以你才长得像只『熊』!」秦阳暗自嘀咕。

    「什么!?」男人隔得远,没听清。

    「我说,『人是铁饭是钢』嘛,你长得那么……呃,魁梧,吃得多也不奇怪。」才怪!秦阳在暗地里龇牙。

    可惜他这种超没气质的举动,让正忙着做清洁工的男人看不到,不过就算是看见了,情人眼中出西施,秦阳即使是变成了一头母猪,估计男人也会认为他比貂婵好看!

    更何况,秦阳本就长得相当的不错,即便偶尔做出出格的举动,也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美人嘛,就是有这种好处——就算是做出「西施捧心」状,也还是一个鼎鼎大名的美人!而绝不至于「东施效颦」。

    「嘿嘿。」男人手持着脏兮兮的抹布,一脸的傻笑。

    「白痴!」秦阳翻了个白眼,伸了记懒腰,漂亮的双眼眯了一下又像是想起什么似地,遂开口问道:「喂,你都不用工作的吗?你做什么!?」这两天男人都寸步不离地守在他的身边,也没见他出门上班什么的。

    「我……呃,和朋友合伙开了几家修理店,」男人老老实实地回答,「不去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店里有阿超阿猴他们看着,去不去都无所谓啦!」

    「哦。」满足了自己好奇心的青年对男人所处的行业兴趣缺缺。。

    与自己合租公寓的同居人接连几天不见踪影,打了好几通电话也只传来「对不起,该用户已经关机」之类的甜美而机械化的声音,老实说,李俊还着实有些忧心。

    可惜除了忧心之外,他也毫无其它的办法,公司的电话号码是不用说的了,自然是没有。像秦阳这种三天两头不是被老板炒了鱿鱼就是他跩得炒了老板鱿鱼的家伙,记也是白记!

    至于秦阳的朋友,想来几根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同事之间就更不说了,恐怕他连公司里的一些同事长得是圆是扁都还不知道!别说是交朋友了,没有树立庞大的敌人成群就不错了。

    对于这个嘴巴毒、脾气坏、又心高气傲的学弟,李俊除了叹息,还是叹息。

    揉了揉因工作了一整天而显得疲劳疼痛的额头,李俊腋下夹着一个老掉牙的公文包慢吞吞地爬着老旧公寓的楼梯。

    他那土的快要掉渣的黑框眼镜、毫无发型的头发、一身过时的西装和破旧的皮鞋,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老气横秋地活像个土里土气的小乡绅!而他也确实从事着类似于一个「小乡绅」的工作,在政府里某个快要发霉的部门,充当一名小小小的文职,每天过着一成不变、仿若死水般的公务员的生活。

    唉,说他是一名国家公务员算是好听的了,他每天所做的事,充其量和打杂的差不多。

    这个男人穿衣打扮土气的要命,长得却一点也不平淡无奇,反而相当的精致可人,和秦阳的亮丽妩媚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虽然不能像秦阳一样让人一见惊艳,却是那种越看越耐看的长相,精致的令人赞叹。只可惜,他虽然有一副出众的容貌,可他那身令人不敢恭维,把所有的美感完全给破坏殆尽,活像个小孩穿着大人的衣服偏偏又穿得不伦不类的衣着打扮,让他活像只既滑稽又搞笑的小土鸡。

    这个审美能力极度弱智,偏偏又欠缺点活力细胞的男人像只蜗牛一样在楼梯与楼梯间慢吞吞地爬行,才几层的阶梯,就被他磨蹭掉了十来分钟。

    等到他好不容易爬到自己所居住的楼层的时候,等在那里的两个人高马大的大男人,早已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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