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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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自己没有凭白无故受她利用的道理,所以何养健开动脑筋,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的重新考虑了一遍。
考虑的结果,是他突然的告诉希灵:“我要向吉春美求婚。”
希灵略一沉吟,然后笑了:“其实不应该是我感谢你,是你应该感谢我,给你介绍一位阔小姐做太太。”
何养健答道:“这本不是我娶妻的标准。”
希灵听出他是话里有话,所以冷笑了一声:“表哥,实不相瞒,我倒是觉得现在这个娶阔小姐攀高枝的你,比当初那个你,还更高尚一些。”
何养健答道:“高尚不高尚,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体面。过去的我,很体面。”
希灵说道:“我知道你怀念的不只是体面。表哥,我当初没有对你赶尽杀绝,现在还肯给你机会,只要你愿意,你是可以重新体面起来的。”
何养健盯着希灵:“是,我承认,我比白子灏幸运。”
希灵向他抿嘴一笑:“你和他,不一样。”
然后她做了个要告辞的姿态:“明天我会和陆克渊去北京玩几天,你抓紧时间吧!”
希灵回了家,开始很认真的指挥果子收拾行李。陆克渊也回了来,见了希灵那张张罗罗的活泼劲儿,他心里忽然感到了亲切与舒服。
他已经连着好几天没往金家去了,说不出是为什么,反正忽然就不那么想去了,大概是他和金婉心那天被一起春美戳到了痛处,所以再见面就都有些讪讪的。眼看着希灵像只花蝴蝶一样在屋子里飞来飞去,脸上有红有白的娇嫩鲜艳,他就安安稳稳的坐了下来,心想自己这些天,究竟是在闹些什么呢?
第193章 所谓爱情(三)
希灵和陆克渊到了西山,其实还没到天气凉的时候,哪座山头的树叶都没有红,但是陆克渊认为自己了解希灵的心思——他想希灵大概只是想找个机会,和自己独处几天而已。
他自己也很愿意,人在僻静的山间别墅中,心都澄明了,他暂时放下了外面的冗事,专心致志的只在这里过秋天,同时也暗暗提防着,因为知道自己不占理,一直在等着希灵向自己兴师问罪。
然而希灵每天就只是游山逛水,一点翻旧帐的意思都没有。她图漂亮,游山逛水的时候也依然穿着皮鞋。走着走着走累了,陆克渊就轻轻松松的把她背起来。那山路也有险的地段,希灵趴在他的背上,嗅着他的气息,心想他要是一个失脚跌成残废就好了,摔瘫痪了也行,摔傻了也行——怎么着都行,胳膊腿摔没了都行,只要留一口气、能活着就好。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再也没有兴风作浪的本事了。但自己是不会嫌弃他的,他残就残,老就老。她不在乎,她还能赚了钱养活他。
可惜,他的身手相当不错,他也不老,他步伐矫健的趟过草丛,胆大包天,不怕虫也不怕蛇。他侧过脸对着希灵一笑,大眼睛还是相当的迷人。
对于这样的陆克渊,希灵想,自己就没办法了。
等到回了别墅,陆克渊坐着,很悠闲的用刀子给一只小白梨削皮。刀和枪一向都很听他的话,削好了的小白梨洁白光润。滴着梨汁。一言不发的把梨子给了希灵,陆克渊这才开始削自己的那一份。希灵站在一旁,小口小口的啃着梨,梨子很甜,但是她没有心软。
她知道陆克渊并不需要自己心软,陆克渊在享受金婉心的温存和春美的诱惑时,从未考虑过自己是会心硬、还是心软。既然他不考虑自己,那么自己也就不必再考虑他了。
两人在山中相安无事的住了四五天,然后一团和气的回了天津。到天津后的第二天,她先去见了何养健,这一回她带着几分好奇,问何养健:“你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何养健答道:“我没有向她求婚。”
希灵有些纳罕:“为什么?”
何养健一摇头,没有给出一句明确的答案。其实原因倒是很简单的——他之所以没有去向春美求婚,是因为他感觉春美像是快要向自己求婚了。他知道自己当年挺招女郎们的爱,但他一直以为女郎爱的是他的身份和地位;到了现在,他才发现原来除去身份地位不提。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本身,也是颇有魅力的。
爱情之中,先求者输,他既然有些资本,那就索性按兵不动,等着春美先开口。
春美没有他那么多花花肠子,如他所料,她的确是爱上了他这个人。可让她去向何养健求婚,却也是他打错了算盘。春美活了二十多年。到目前为止,没有打算和任何人结婚。为什么非要结婚呢?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吗?
春美只想享受爱情与性,对于坟墓毫无兴趣。直到她发现自己的月事迟到许久还没有要来的意思,这才有点慌了神。回想起自己这些时日和何养健的所作所为,她一言不发,直奔了医院去。
结果,她发现何养健在自己的肚子里种下了一粒小生命。六神无主的跑出医院,她在咖啡馆里坐下来,用一杯热咖啡烫了烫自己的手和嘴唇。然后掏出小圆镜照了照,她给自己重新补了一层口红。
虽然搞成了未婚先孕,但春美并没有天塌地陷之感,只在心中默默盘算:“要不然,我回上海去,想法子把它弄掉好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开始回忆几家诊所的电话号码,可是一个也没回忆起来。
“但是,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她又想起了自己一位偷偷打过胎的女同学——信仰宗教的外国医院不肯给女人打胎,给再多的钱也无用;那种黑漆龌龊的小诊所,女同学又不敢去,最后还是在一家日本医院里解决了问题。问题解决得惊心动魄,那女同学几乎死在了医院里。
一想起那位女同学的历险记,春美就感觉浑身发冷,当即又要了一杯热可可。
“其实结婚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她退一步想:“反正他也管不了我。”
她的确是有这个“不服管”的自信,因为她娘家有钱有势力,而何养健只是个破落户。开当铺的小老板在这个社会上属于什么阶层,她不知道,也懒得懂。反正要是让她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夫妻二人势均力敌,恐怕她将来就没法子继续再去享受浪漫了——让她在坟墓里守贞是不可能的,一辈子只对着一个男人生活,那怎么受得了?
这样一想,破落户也有破落户的好,况且带着何养健这样的丈夫出去交际,也实在是一件得意的事情,他是多么的高大英俊有风度呀!
这么一想,似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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