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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我要赊账

    在开封府大牢门前,王浩和包拯二人并肩而立,目送着宋仁宗赵祯一行人离开了开封府大牢后,便转身重新进入到开封府大牢之中。
    “王司丞,咱们何时实施你新制定的修筑水泥马路,以及修改交通新规的计划呢?”包拯重新走入开封府大牢之内,向跟他并肩而行的王浩,问询道。
    面对包拯的问询,王浩毫不犹豫地作答道:“包公,在下官看来,事不宜迟,咱们应该即可行动才对。”
    接下来,在开封府大牢关押范仲淹的那个牢间之内,王浩和包拯,又跟范仲淹商议了一番具体细节,以免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出现偏差或者错误。
    计议已定,在关押范仲淹的牢间之内,包拯命牢头拿来笔墨纸砚,由王浩口述,由范仲淹亲自提笔,他在旁侧检查,用了大抵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写出来了数道言简意赅地公文。
    眼看着就到了午时许,王浩和包拯跟范仲淹辞别,他们俩分头行动,包拯主要是带着一众开封府衙役,在东京城内的大街小巷,张贴修改了其中一项交通新规的告示。
    把违反交通新规的罚则,由此前的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关押大牢这三种形式的罚则,一律修改为罚款,按照违反交通新规的程度,罚款数额从一百文钱、一千文钱、一万文钱、十万文钱和百万文钱不等。
    对于无法在十二个时辰缴纳应罚数额钱款者,则可以通过向街道司出卖劳力抵押,每做一天工,可抵押十文钱,以此类推。
    这一项新修改的罚则出台,充分体现了一个原则,违反交通新规的富人,那就捧个钱场,违反交通新规的穷人,那就只好捧个人场。
    无论是你富人还是穷人,在违反了交通新规后,中得捧个场才行,想要逃脱掉处罚,是绝无可能的。
    秉持着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修改后的这一项罚则,在今日午时四刻起,开始在东京城内颁布实施。
    也就是说,此前被判罚在开封府大牢蹲三日之久的范仲淹,他既不可能缴纳罚款,也不可以出卖劳力,来抵押自己关押大牢三日的处罚,只能够在蹲完三日的大牢后,才可以释放出去。
    这边厢,包拯带领着一众开封府衙役,在东京城内的大街小巷张贴由范仲淹亲自提笔撰写的告示,那边厢,王浩回到了街道司衙门后,叫上张三木,以及几名街道司的司卒,赶着街道司仅有的一辆破马车,出了东京城门,往郊外行去。
    得亏当时已经出现了相当成熟的印刷术,范仲淹所写的那一份告示手稿,用了不到一刻的功夫,就已经印刷出来了几百份之多。
    在张三木的指引之下,他们一行人大概赶着马车,走了大抵有一个半时辰的功夫,便停靠在一个村落的野外。
    从马车下来后,王浩冲着身前大概一百张开外的地方,定睛一看,当即就喜上眉梢,对站在身旁的张三木,开口说道:“三木兄弟,你这下课帮了我大忙,这下,可算是帮我解决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由于前方的道路比较狭窄,马车根本就过不去,王浩便让两名随行的司卒在此等候看着马车,他跟张三木,以及另外四名司卒,以徒步的放行赶了过去。
    用时大抵一刻的功夫,王浩便走到了跟前,这才发现这大片地方,放眼看去,竟然有多达十几座用石块砌成的窑。
    停下脚步后,王浩当即就吩咐张三木,以及跟随前来的四名街道司司卒,把这方圆二三里地之内的十几座石窑的主人,一一叫到他的跟前问话。
    由于此时此刻,每个石窑的烟囱几乎都在往外冒着青烟,也就是说,这些石窑都在烧着东西,作为石窑的主人,基本上都在石窑旁侧监工。
    几乎在每一座石窑的旁边,都搭建着一两个简易的窝棚,这是石窑做工者歇息之用,负责监工的石窑主人,自然也都在此处。
    果不其然,大抵过了半个时辰的功夫,张三木和那四名街道司的司卒,基本上都把这十几座石窑的主人,都叫到了王浩的跟前。
    此前在开封府大牢的时候,王浩还身穿便服,等到回到了街道司衙门,立马就换上了公服,包括张三木,以及随行的街道司司卒,他们每个人也都身穿公服。
    对于这些个石窑的主人来说,他们每个人都是黎民百姓,见到身穿公服之人,被叫去问话,哪敢不从,自然是欣然应允。
    “浩哥儿,我方才数了一下,这里共计有十六座石窑,我跟四名街道司的弟兄,找到了十四座石窑的主人,其他两座石窑的主人并不在这里,我让那两座石窑正在做工的人,去向他们的石窑主人汇报去了。”张三木向王浩汇报了一下寻找石窑主人的情况。
    听完张三木的汇报,王浩微微点了点头,扫视了两眼,在他面前一字排开的十四座石窑的主人,便开口问询道:“你们可知,我是谁?”
    站成一排的这十四个人,听完王浩的问话,他们先是面面相觑,随即纷纷摇头,齐声回答道:“不知。”
    紧接着,王浩又问询道:“那你们可知,东京城里头有一个街道司衙门吗?”
    再次面对王浩的问询,这十四个人又是一番面面相觑,随即就又摇了摇头,不约而同地回答道:“不知。”
    接下来,王浩继续问询道:“你们从窑里面烧出来的石灰,是如何运送到东京城内贩卖?”
    对于王浩这一次,站在中间的一位年龄稍长,大概到了知天命年岁的中年男子,抢先回答道:“禀告官人,我们窑里面烧制出来的石灰以后,是由东京城内的买家们,派遣马车到这里拉走,我们平日里很少去东京城,一年之内去东京城的次数屈指可数。”
    听完这个中年男子的回答后,王浩这才明白过来,他们是因为很少去往东京城,才不知道有街道司这个衙门,更不知道他这个刚上任不足一个月的司丞。
    思忖了片刻的功夫后,王浩当即就向这十四个人,郑重其事地宣布道:“本官是东京城内的街道司司丞,奉官家之命,要在东京场内修筑一条水泥马路。
    “而你们所有人窑中烧制的石灰,是水泥的重要原料之一。从此刻起,你们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之内烧制的石灰,都被本官全部征用,不得对外叛卖。一经发现,将关押进开封府大牢治罪。”
    这十四个人听到站在他们面前,这个看上去刚及弱冠之年的小官人,自称在东京城内担任街道司司丞,奉了官家之命要对他们每个人的窑征用三十日,顿时,他们当中的人就喜忧参半。
    “小人冒昧地问一下这位司丞官人,你们每卖出去一车烧制的石灰,买家都会支付五千钱,不知把我等窑内烧制的石灰全部征用后,司丞官人一车石灰可以给我们多少钱?”还是那位中年男子,壮大着胆子,向跟他相对而立的王浩,不卑不亢地问询道。
    只待此人的问话声刚落,跟他面对面的王浩,来不及多想,就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本司丞在征用期限届满后,再支付给你们征用石灰的钱,就按照你这为老哥方才所说,每车石灰五千钱。不,本官再给你们每车石灰另加一百钱。
    “为了证明本官不会赖账,每日你们可以统计出来拉走了多少车石灰,本官给你们签字画押打一个欠条便是。等到三十日后,你们带上本官打下的所有欠条,到东京城内梁门西边不远处的街道司衙门取钱就是。本官在这里向各位保证,到时候,不会少你一文钱。”
    方才,这十四个人,每个人脸颊上的表情,可以用“喜忧参半”这四个字来形容,当他们听完王浩说出赊账三十日这番话后,顿时,每个人的脸颊上立马浮现出了错愕、惊慌、忧愁等错综复杂的表情。
    看到站在身前的这十四座石窑的主人,他们俱都一副甚是作难的样子,王浩就一个箭步冲上前去,靠近了他们以后,质问道:“怎么,你们对于本官方才的提议,都觉得不可行?”
    无论是在古代时候,还是现代社会,“民不与官斗”这句老话,都是非常适用的。
    他们这十四座石窑的主人,自然是知晓他们身为无权无势的黎民百姓,自然是斗不过眼前这个自称是街道司司丞的年轻人,更何况,这个年轻人是奉赵官家之命,他们自然是不敢有忤逆之举,只能够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面咽,正所谓: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不过,他们当中还是有人,不想就这么任由面前的这个小官人摆布,想要为自己争取一下利益,对于他们来说,空口白牙就要赊账三十日,累积在一起的钱可不是个小数目。
    “司丞官人,小人们做的也都是小本生意,官人一口气就要赊账三十日,这个日期实在是有些长。我们上山采石,不仅考费人力,而且,还要向开封府缴纳三成的税。若是再被官人您赊账三十日,我们非都关门歇业了不可。”又是哪位中年男子,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直起腰板,向王浩方才赊账三十日的提议,进行婉言谢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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