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受罪+长相守(H) 作者:鱼香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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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心动。
他想,这个人真是爱笑。并非是多么好的相貌,可是笑起来偏就怎么看怎么顺眼。安安静静垂着眼的样子也那么乖巧。
穿着自己的衣服,戴着自己给他挑的眼镜,是自己的人。
不管沈凉生自己承不承认他是在恋爱,事实就是这一秒他也像所有恋爱中的傻子一样,难得起了点幼稚的心思,突然不大想就这么回家吃饭,而是想换个场合──公众的,还有别人的场合──好像小孩儿得了什么好东西,总忍不住炫耀给别人看。
“秦敬,晚上去外头吃吧?”
“嗯?行啊,你想吃什么?”
“去吉士林?”
“准了。”
“吃得惯么?”
“我无所谓……”秦敬有点犯傻地盯着沈凉生嘴边那个突如其来的浅笑──认识三个多月了,这也不过是他第四次见他笑──因为珍贵,所以每一个笑都记着。
“吃不吃得惯都无所谓,”秦敬回过神,又找补了句,“反正就算吃不惯,看也看饱了。”
“嗯?”
“秀色可餐啊。”
“…………” 沈凉生懒得再搭理他,边在路口调转车头边心道了句,自打认识了这个人,这日子简直过得跟说相声似的。有意无意间一搭一唱的,虽然贫气了点,倒也挺有意思。
吉士林是津门西餐厅中的老字号,开在小白楼那头,距义庆里驾车也就十来分锺的工夫。餐厅本是个德国人开的,但自打布尔什维克革命之后,在小白楼这片地界儿聚居的俄国人越来越多,于是连吉士林的西菜都渐渐添了些俄国风味。
餐厅既开在了中国,菜做得也便不那么西化了。不过天津人打小儿喝的是海河水,煮开了喝也带点咸苦,久而久之,吃东西多半口都重,本地化了的西菜对秦敬而言也还是有些嫌淡。
这点小事秦敬并未讲出口,在这样烛光摇曳的气氛中,对桌坐着自己喜欢的人,给他盘白水煮白菜他也照样吃得下去。可沈凉生不知怎地就是看出来了,直接唤了个白俄侍应,叫他拿点食盐过来。
沈凉生同侍应讲的是英文,秦敬听得明白,却也没说什么,只抬眼看了看他,又笑了笑。
──这一刻他突地有些能够确信了,对方也是喜欢着自己的。
“文森,虽然你从来不说喜欢我,我却觉着你是喜欢我的。”
其实这样的念头不止秦敬一个人有过。当年沈凉生在英国念书的时候,与那位桌球打得好的夫人一直来往了将近三年。以他骨子里的那份凉薄,如果不是因为真的喜欢上了,单凭一点金钱上的好处绝不会跟她维系这么久。
在他们租来偷情的小公寓里,性事过后,她趴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问他:“文森,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你觉得呢?”
“虽然你从来不说喜欢我……”她知道他这个人碰到不想直言的问题时通常会用个反问句,却仍是自信地笑道,“我却觉着你是喜欢我的。”
后来沈凉生毕了业,决定要回国的前夕,她又问过他一次:“文森,我愿意为你离丄婚,你愿不愿意为我留下来?”
“你觉得呢?”依然是这一句反问,她却再无法自信地答道“你会”了。
再后来她给他写了十几封信,没有一封得到过回复。在最后一封信中,她写道:“事到如今,我仍然觉得你是喜欢过我的。但我想你终究是更喜欢你自己吧。沈,永别了。”
沈凉生看过信,像前十几封一样,用剪刀剪碎了,扔进书桌边的字篓里。
其实不剪也无所谓,他们的关系早就结束了,再无需小心翼翼地防备着什么。只是沈凉生做事向来是这样一丝不苟而已。
他一丝不苟地遵循着自己的行事准则,什么东西都要拿去心枰上称一称 ──回国能够得到丰厚的利益,留下来能够成就一段感情──称完了,轻的那边便弃之不顾了。
“吃饱了么?”
“啊?”饭吃得差不多,沈凉生喝着咖啡点了支烟。秦敬仍沈浸在那份不能言明的愉悦之中,随口回了一声才醒过味来,赶紧补道:“饱了吧。”
沈凉生听得那个“吧”字,有点好笑地说他:“多大的人了,连自己饱没饱都不知道?”
“饱了。”秦敬老老实实地把“吧”字去了,掩饰般掉头去看玻璃窗外的夜色。
其实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胃口饱没饱,倒是心跟吃撑了似的,满当得厉害。感觉有点像小时候偶尔闹个头疼脑热,他妈给他!面条,拿大海碗盛了,卧两个糖心的鸡蛋,热热乎乎一整碗吃下去,比喝药还管用,什么病都好了。
当初秦敬曾跪在爸妈坟前磕过头,请二老尽管放心走,不用再惦记着自己了。他向他们保证,往后的日子他一个人也能过得好。
不过也难免有时候,下班回家推开院门儿,秦敬会突然恍惚一下,觉得其实爹还在,娘也还在,等着他的并不是间空屋子。
他搬到爹娘住过的屋里睡,睡不着时就在心里偷偷摸摸地跟爸妈聊个天,汇报一下今天吃了什么,教了什么课文,哪个学生又忘了做作业,直到无声无息地聊累了,也就能够睡过去了。
但自打同沈凉生越走越近,这种孤独的时刻便越来越少了。仿佛空了一块的心又被重填进了土,埋进一颗树种。每见一次树苗便拔高几寸,终于开出香似桂子的花,结出甜如蜜糖的果子。
秦敬默默想到,原来喜欢上一个人,心中竟会长出一树春华秋实。
沈凉生不知秦敬在想什么,只是望着对方面向窗外的侧影,那样柔和的表情竟也有刻让他十分难得地回忆起自己的母亲。
并不是没有过好的时光──沈凉生在生母身边长到六岁,终被接进沈家大宅之后,每个月也有两次,沈克辰会带着他回去看她。
那时沈克辰还乐意照顾她,她也还没什么怨尤地爱着他。心甘情愿地,一个人守着一间公寓,等待着每月两次的会面。
沈母虽有一半葡国血统,却不会讲葡萄牙语,只会讲英文和中文。或许因为对未曾回去过的祖国多少有丝向往,她格外偏爱勃朗宁夫人所写的《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
那时沈凉生每回去看她,为她弹新学的钢琴曲,她就坐在钢琴边为他们读诗,倒也有些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气氛。
沈凉生打小脑子好,记性也好。甚至如今他还能背出儿时学过的英文诗,却几乎忘了他的母亲也曾经非常美过。印象深刻的总是后来那个染上大烟瘾的疯女人──大约人是不能一门心思苦等死等的,等来等去,一不留神就被时间折磨疯了。
不过现下他又想起来了,母亲也曾那样美过。记起她在阳光丰沛的午后,用柔和的表情半背半念出一首十四行诗,再一句句译成中文,明着是教沈凉生背诗,实际却是对沈父暗诉衷情:
“舍下我,走吧。
可是我觉得,从此我就一直徘徊在你的身影里。
在那孤独的生命的边缘,从今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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