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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极品侯爷 第597章 千树化逆凌

第597章 千树化逆凌

    花千树,从未用过自己的修为,从未施展,自然没有人知道他修为高低。
    因为这本身也是一件不需要的事。
    掌控整个大陆最为紧俏的铁木黑焦炭,拥有花家的支持,更拥有现如今无人不知的花家商队……他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什么修为,只需要用钱就可以了。
    拥有任何国度的国主都眼馋羡慕的财富,太多的事情不需要他自己去做,太多的危难都可以使用金钱去化解,太多的仇怨,都可以用金钱去抚平,或者彻底解决。
    金钱,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世界,都是最为强大的东西,即便出现某些不为金钱所动的人和事,但立即会有更多的为钱所动的人和事,去解决他们。
    这就是花千树的力量。
    财富的力量。
    所以他是一个世界上少数几个,根本不需要修为的人。
    那么他的修为到底怎么样?是高是低?是好是坏?
    仿佛……没有人知道。
    但有些事情,却是谁都知道,却没人会往这方面想的。
    临江花家,花开别院又一只,曾经的花千树,是临江城及其周边州郡最为闻名的富贵人家,他家只有一个孩子,也只有一个继承人,便是花千树。
    为了他的修为,家里原本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即便花千树仅仅是一个庸才,那么依靠那么多的财富,那么多的丹药,他也能成为修为不错的人。
    何况……实际上花千树的资质真的很好!
    超出很多人的想象,他的资质当真是上上之资,要不然当初陆高峰也不会考虑将陆茜嫁给他。
    不错的资质,巨大的财富,这是一个修为高深者的基础。
    何况……他遇到了陆羽!
    资质,财富,都十分低劣的陆茜,成为了临江城家喻户晓的人物,更成了大玉国的陆香君。
    这是陆羽的实力,用最好的功法,最苛刻的修炼手段,硬生生将资质平庸的人提升到如此境界。
    那么……花千树呐?
    ……
    枪!
    长枪!
    陆羽最喜欢使用的兵刃,在没有孤江寒星之前,陆羽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枪术之上。
    因为女孩子不应该用长枪,所以陆羽传授技艺的时候,只把长枪教给了花千树。
    优良的资质。
    最好的资源。
    陆羽传授的最恰当的功法。
    最狠心的修炼。
    还有……陆羽最为精通的枪术。
    所有因素加在一起,就早就出花千树这个几乎从未跟人动过手的……怪胎。
    他到底有多强?
    现在,此时此刻,此地此生,与他交手的蓉城士兵……知道了!
    先天圣阶!
    陆羽都不知道的,花千树的先天圣阶!
    一枪出,拟长云,浩瀚千万里,无所踪行。
    枪如毒龙,剧毒的龙,不仅牙齿,单纯身上的一片鳞片,都是致命。
    这就是陆羽的枪。
    枪只一路,从无回转。
    枪出便是生死,枪回便是死生。
    长枪出,一战始,长枪回,一战终。
    慢慢沙场之上,只一人独活,只一枪独立!
    花千树的枪却不同。
    就像他的名。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一枪,便是千树,一枪,便是星雨。
    漫天云抵!
    陆羽的枪,简单,直接。
    花千树的枪,极尽华丽。
    陆羽的枪,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
    花千树的枪,却横扫万军!
    兴许见过了花千树的枪,陆羽会决定这辈子都不需要用枪了,一旦某种技艺陆羽不能称王,他就不会用。
    此时花千树的枪,便是王。
    “怎么……会这么强?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啊!”
    恶魔也会恐惧。
    在他们见到魔王的时候。
    花千树一路前行,尸骸遍地,不,大部分尸骸都在天上,击飞出去,等花千树横穿数十仗,依然没有落下。
    先天圣阶的花千树并不可怕。
    枪王的他,才可怕。
    一路拼杀,一路绞杀。
    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花千树便已经冲进城门。
    越过了城门,过来堵截的人便不多了。
    没了堵截的人,追击的人便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为没有人能追上花千树胯下的马。
    枪王的马,必定不能是平凡的马。
    因为平凡的马会在花千树施展第一枪的时候,就会爆体身亡。
    这匹马却不同。
    花千树之所以是枪王,也因为只有这匹能配得上枪王的马。
    三十种荒兽,总计两万,置于空谷之中,三月期限,无所喂食,任由其自相残杀。
    最终活下来的只有这一匹,看起来高大威猛,颇为神骏的马。
    但终究是马,终究是看起来神骏罢了。
    没人能想到它是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也没有人知道它是怎么活下来的。
    但这并不影响花千树直接选择了它。
    为了这匹马,花千树还专门向陆羽讨要过一本功法,一本只有马匹兽类才能练就的功法。
    唯有它成功了。
    之后好吃好喝侍候着,更拼尽生死磨练着。
    直到现在,才第一次离开都城,第一跟随花千树闯荡天涯。
    这是花千树的马,枪王的马。
    一匹冲进蓉城,没有任何人能够撵上,没有带一丝伤痕的马。
    孤马神骏,荒草天涯。
    花千树很自然的给它取名为,孤涯。
    一路疾行,顷刻间,孤涯驮着花千树,就到了那红色水晶的面前。
    花千树自然不知道之前那场浩劫发生在哪里,偌大的蓉城,他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陆羽的尸体。
    但就是直觉。
    他顺着最残破的道路,顺着最悲哀的废墟,一路前行。
    他知道那里的终点,就肯定是陆羽创造的神迹。
    果然。
    一袭水晶,穿云遮日,横断在花千树的面前,如同巍峨高山,让他无从逾越,只能停下脚步,呆呆的仰起头,看着那里。
    白光一闪,没有路线,仅仅是一闪,在花千树的面前。不日东来出现了。
    几近废弃的蓉城让不日东来只有愤恨。
    民众的恐惧让不日东来后悔。
    如果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他还是会杀掉陆羽,只不过要选择换一个地方。在这里,自己的大本营,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心中愤怒,自然对突如其来的入侵者,没有任何好感。
    起手便想杀戮,但他是文明人,是神阶修为的人,是一个还没有变得那么疯狂的人。
    所以他问了。
    “你……是谁?来……做什么?”
    花千树抬起了头,看了不日东来一眼,却收起了枪,下了马。
    空着双手指了指红色水晶中间的隐约人影,轻声说道:“这个臭小子说过,这个问题表面上很简单,但实际上却是最复杂的那个,从古至今,也没有人能正确的回答出这个问题,兴许有,但绝对不是人,只能是神。我不是神,我回答不了,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我之前的想法,只是想要带走这里面的尸体,带走这块巨大的水晶,让它耸立在大玉国的境内,供万人瞻仰,但此刻……我却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这么做了。”
    不日东来一愣,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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