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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七零旺家俏娘亲沈雁秋陆元武 第393章 偷枇杷的贼

第393章 偷枇杷的贼

    书里只说刘胜男摔下了树,并没有说是哪一天摔的。
    谁能想到就是今天!沈爱民领着沈雁秋走到了刘胜男跟前。
    刘胜男还晕着。
    沈爱民从旁边的草丛里扒拉出一只四肢被捆的兔子,塞进了自己妹子的菜篮子里,又用新鲜的菜将它盖好,然后没好气地说:“问我上山做什么?
    我上山摸兔子给你吃啊!你这个小没良心的!”
    沈爱民是真心觉得地里的活没啥好干的,他们家以前他那能干的大哥还没去当兵时,十几岁就能拿满工分了,二哥也差不多,爸妈更不用说,都是满工分的,这些年大队还欠着他们家工分没有兑换呢,辛辛苦苦干那么多活,肚子里还不是没有食!干多干少都是那样!还不如偷偷跑去山上摸兔子,这兔子是正儿八经能吃到肚子里去的!沈爱民也知道自己在村里名声不好,估计连老婆都讨不上。
    但好名声是能吃呢,还是能喝呢?
    好名声还没有一只兔子重要!至于老婆……讨个老婆回来和自己抢兔子吃?
    算了吧!这不,本该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沈爱民屎遁了,避开别人的视线,沿着小路上了山,想办法摸到了一只兔子。
    正提着兔子下山时,沈爱民就瞧见这边晕着一个人,走近了发现是刘胜男。
    沈爱民肯定要救人啊!但救人之前还没有忘记把兔子藏藏好。
    沈爱民背过身去。
    沈雁秋蹲下身检查了一下刘胜男的身体。
    很好,并没有断胳膊断脚,脑袋也没有磕破,身上也没有哪里流血。
    之所以昏迷不醒是因为有别的缘故。
    沈雁秋的脑子里装着那本书,恰好知道女主昏迷的原因。
    沈雁秋就说:“我瞧着胜男姐没啥大问题。
    但不能让她在这里躺着,先把她背回去。”
    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虽然现在是新社会了,但在他们这种偏远的农村里,大家的思想还是挺守旧的。
    这人本该得由沈雁秋背回去。
    但沈爱民看着沈雁秋的细胳膊细腿,很嫌弃地说:“你背得动她吗?
    这山路不好走啊,别到时候你们俩一块儿摔了!”
    沈爱民这才发现喊了妹子过来一点用都没有。
    他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要不是咱娘和姑奶奶一家去隔壁村加工厂了,我肯定回家找她们!”
    他们自己村里并没有粮食加工厂,把稻谷脱力、把油菜籽榨成油、把玉米磨成玉米粉之类的,都得去隔壁村里的加工厂。
    那加工厂是附近几个村子共用的。
    沈雁秋试了试,也觉得背不动刘胜男。
    虽然刘胜男并不重,这个时代大家都吃不好,村里就没有胖人!但刘胜男现在是没有意识的,背一个昏迷不醒的人,那难度比背一个有意识的人大多了!她无奈地说:“哥,还是你背她吧。
    刘胜男的家挺偏僻的,你背着她,我给你探路,咱避着点人,没有人能看到。
    坏不了你们俩的名声!”
    思来想去也只能如此了!因为刘胜男自己的衣服破了一个大口子,沈雁秋就把刘胜男扶得坐起来,脱下自己的外套,像给孩子穿娃娃衣一样,反着给刘胜男穿上。
    然后,兄妹俩齐心协力把刘胜男背了起来。
    沈爱民背着还不够,沈雁秋在后头又扶了一把。
    正要下山时,沈爱民很是认真地嘱咐沈雁秋:“妹,别忘了你的菜篮子。
    好好提着篮子,兔子别掉了。”
    沈雁秋都无语了:“你放心,忘不了!我提着呢!”
    这个时间点,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就算是三五岁的小孩儿,捡柴火的捡柴火,采猪草的采猪草,也都有自己的事情干。
    他们一路小心着,还真没有撞见人。
    刘胜男的家比较靠后,位置确实偏僻了一点。
    沈爱民一路把刘胜男背到家,累得直喘气儿!沈爱民很是直男地抱怨:“刘胜男瞧着瘦不拉几的,没想到还挺沉!累死我了!”
    他们把刘胜男放在了床上。
    沈爱民又问:“要不要把赤脚大夫喊过来?”
    正这么说时,刘胜男醒了,嘴里呻吟出声。
    沈雁秋忙凑过去:“胜男姐,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头疼不疼?
    身上难不难受?
    我们瞧见你摔了,把你从山上背回来的。”
    刘胜男似乎还不太清醒,挣扎着说了一句:“没事,不疼。”
    又晕过去了!沈爱民是属于那种心非常大的人,听见刘胜男自己说没事,他就觉得没事了。
    在他们这种乡下地方,大家的安全意识并不高,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看医生的。
    沈爱民就说:“行了,她都说没事了。
    咱们回家吧。
    把兔子收拾收拾,等娘回来了做!”
    这个钢铁直男的脑子里只有兔子!沈雁秋说:“送佛送到西。
    胜男姐家里没个别人,我总是放心不下。
    这样,你把菜篮子拎回家去,顺便再抓一把小米过来,我给胜男姐熬点白粥。
    等她醒了,好歹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刘家是有粮食的,但刘家除了刘胜男已经没别人了,刘胜男是一个孤女。
    如今刘胜男昏着,沈雁秋不好擅自动用刘家的东西,所以要从自己家拿米。
    沈爱民虽然直男了些,心地还是好的,寻思着妹妹说得对,就照做了。
    等沈爱民走了以后,沈雁秋就坐在刘胜男身边,回忆着书里的剧情。
    她还是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刘胜男的救命恩人变成沈雁秋的三哥了!她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啊!正思考着,沈雁秋听见院子里有动静。
    她走到窗边朝外一看——嘿,这不是吴大宝又是谁!原来刘家的院子里栽着一棵枇杷树,枝上的枇杷快要成熟了。
    在农村里,山上的野果子,你想怎么采就怎么采,但别人院子里的树是有主的,你就不能随便采了。
    这吴大宝缩着脖子,一瞧就是来做贼的,他四下看看没有人,往手上吐了两口唾沫,顺着枇杷树就爬了上去,摘了一串就要往嘴里塞。
    但其实这枇杷还没有完全熟,口感还是酸涩的。
    吴大宝呸呸两声,又把嘴里的枇杷吐了,嘴里嘟嘟嚷嚷的似乎在骂街。
    瞧见这一幕,沈雁秋只觉得自己的腮帮子都跟着酸了。
    这年头物资紧缺,要是枇杷成熟了,哪里还轮得到吴大宝来偷啊,刘胜男自己早就把枇杷摘光了。
    还有周围的邻居,肯定你一把我一把,绝对不会剩下一粒枇杷。
    沈雁秋呵呵冷笑,大喊一声:“吴大宝!你做贼呢!”
    吴大宝吓了一跳,差点没从树上滚下来!就在这时,刘胜男也再度清醒,正要挣扎着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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