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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兰若蝉声 第一三四章 驱雷融雪惊鬼蜮 分金定穴觅人踪

第一三四章 驱雷融雪惊鬼蜮 分金定穴觅人踪

    杜晦是在这莽莽白山中唯一还存留有方向感的人。
    要是离开了他,所有人都要蒙圈,
    就连以行走的地图著称的郦道元郦侯爷,在这百里同画的老山丛林里也难辨东西。
    任你武功盖世,本领通天,最终也难逃困死于林海雪原的命运。
    因此这一路之上,杜老的话便是金科玉律,没人会提出异议。
    果然车行不过数里,便望见了一簇风马幡。
    旁边简易的木棚,想来是朝圣者和参客搭建的临时住所。
    这棚子虽然简陋,但总算能遮挡些风雪,比露宿雪野要强上许多。
    庆云金吒忙着搭石灶拣枯枝生火,
    瓠采亭殷色可寻觅食材准备造饭,
    郦侯爷随杜晦去安顿犬群,顺便请教些周遭地理风物。
    只有萧锋未合群,默默将傩吒和王韶明安顿好,便出门去寻野参。
    大概是风尘一路,难得能住上这样上不见天下不枕雪的居处,大家心情看上去都不错。
    王韶明的气色也格外地好,不但清醒的时间长些,偶尔还能与众人搭两句话。
    金吒搬来一块方石,正要垒入灶台,
    庆云眼尖,见方石石质与其他石块不同,仿佛还刻有字迹,便多长了个心眼,拦了下来。
    “等等,等等……这块石头,不像是岩石毛坯,倒像是一块碑。”
    金吒得庆云提醒,忙定睛细看,上面果然刻的有字:
    “这写的是什么?我看看……
    斯吾太岳,庇吾殷德。
    什么贤箕子,东什么什么……
    这上面的字好难认啊。”
    庆云随陈叔读过不少古本,倒也识些古体,他凑上前看了半天,不由惊叫道:
    “乖乖,大发现啊。
    这可是文通君祭山的碑文。”
    “文通君?谁是文通君?”
    “哦,就是孔子九世孙孔子鱼。
    始皇帝依照兴灭国,继绝世,封二王三恪的惯例,尊孔氏为殷宾,
    封孔子后代孔子鱼为鲁文通君,行宾礼而不臣。
    二王三恪这个规矩,虽然并不是每朝每代都守得十分严谨。
    但是对殷王后人孔氏的封赏,历代均不曾断绝。
    按照这碑文里的意思,殷人崇东皇,以太山为太一。
    只是商末殷箕子这一支血脉,被封在了孤竹之外,白山黑水之间,
    于是只能以此间太白为太一神山,遥以祭祖。
    孔子鱼知道以后,就带了一块太山石来此,凿成此碑,以供箕子后人一并祭拜。
    哎,你这块石头哪里找的?我们再去看看。”
    “哦,就在那边,风马旗下。
    好像还有许多这样的石头。”
    杜老与郦侯爷听到二人聊天内容,竟也来了兴趣,随他们一起去风马旗下寻石碑。
    彩旗幢幢,白雪皑皑,拂去石上霜,果然别有发现。
    因为时日长久,有些立碑已经倾倒,眼前横三竖四的七八块石碑竟都是从泰山移至此间的。
    孔氏每易封号,便会由家主带一块泰山石来到此间,以佑同气连枝的箕子后裔。
    从汉高祖封的奉祀君孔子襄,汉元帝帝师褒成君孔次儒,汉成帝封绍嘉公孔元士,汉安帝封奉圣侯孔君曜,
    一直到魏文帝封孔子余宗圣侯,晋武帝复孔伯起奉圣侯……立碑都保存完好。
    最新的一块,字体竟是本朝流行碑体,字迹凿痕宛然,显然成色极新,
    仔细看时,竟然是太和十九年,也就是去年,孔子二十七世孙孔灵珍受封崇圣侯后新立的。
    将泰山石运至此处需要极大的人力,要想将石碑拖出去也非常困难,如果没有孔家那样的实力资源,还真地很难办到。
    也是幸得如此,这些石碑才能到如此完好的保存。
    庆云将歪倒的石碑尽数扶起,忽有风聚来,将风马旗幡拍打的猎猎作响。
    杜晦掐指一算,
    “嘿,九龙绕柱惊龙气。
    庆宗主若是有机缘过诧殷墟,可以入内一探。
    能与殷人祭坛产生奇妙共鸣,显然是一种邀约。”
    庆云对这种玄学异说向来是抱着姑妄听之的态度,敷衍地附和道,
    “这太白之山还真是风水宝地。
    岳氏称其为龙眼。
    殷人以其为圣山。
    我记得,哎,对了,我记得江夏王曾经说过,
    此山与萧氏先祖孟亏也有渊源,不知道……”
    一声尖锐的厉啸自林中传来,真是曹规萧随,说萧锋,萧锋就叫啊~
    “糟糕,萧兄那边有麻烦了。
    我先过去看看,你们通知四姐和殷姑娘警戒,护住伤员,切莫走远。”
    庆云说完,拔足先跃了出去。
    萧锋的武功虽然称不上独步武林,但至少也是鲜逢敌手,在这人踪绝迹之地,居然还有人能将他逼到示警?
    对方共有五人,三人都生的人高马大,深目隆鼻,不似中原人物。
    他们每人手中都挺了一杆木叉,对萧锋形成包夹之势。
    庆云一见三人体格,就知道绝非易与。
    有道是一力降十会,天赋异禀能夺数十年苦功,更何况人家拉出的架子,自成阵势,一看便知是老搭档。
    然而最难缠的,还是三人身后的那对男女。
    女子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也是胡人血统,只是仿佛身体抱恙,看起来没有精神,只能软倒在身旁男子怀中。
    那男子墨发黑睛,与我族类大同,只是久居苦寒之地,渔猎为生,肌肉教常人健硕许多。
    最让庆云警觉的是他那一双精光闪烁的眸子。
    一望便知,其人必有极深的练炁修为,是名内外兼修的高手。
    怪不得萧锋会长啸示警,眼前这几人,不简单啊。
    “庆兄弟,你来的正好。
    我发现了一株老参王,看它地面的茎株,约莫有千年成色。
    只是半路杀出了张文远,想要截胡。
    是可忍,孰不可忍?”
    “嗯,当然不能忍!
    仗着人多想硬吃?没那么容易!”
    庆云一袭白衣,弹着手中干尝断,缓步雪原之上。
    白袍仿佛融在了茫茫雪海中,浑若一体,只有干尝断的杀气格外真切。
    黑发男子并未示意同伴动手,开口倒还算有些礼数:
    “两位兄弟,我也不想撕破脸面。
    只是这株千年人参对我夫人来说非常重要。
    如果你们肯让出,金珠玉器,任予取求。
    虽然天材地宝本无主,但你们也算恰逢其会,
    就算是我以十倍的价格从你们手里买走的好了。
    二位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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